先秦食器考略
2015-02-05崔晨
崔晨
摘 要: 在眾多紛繁複雜的禮儀制度中,先秦的飲食禮儀占據著相當重要的位置。然先秦食器多散見於《周禮》、《儀禮》、《禮記》三書中,且雜亂無條理。現將其整理,配以圖片,列以其字形演變過程,詳列其出處,形象傳達先秦食器的用途及意義。
關鍵词: 《儀禮》 食器 《三禮圖》
中國自古以來便是禮儀之邦,禮儀在中國的傳統文化中占據着核心地位。中國古代的三部經典《周禮》《儀禮》《禮記》中包含了我國周代前後的許多重要的禮儀制度,冠昏喪祭的禮儀制度後世都有所繼承,沿用至今。它是華夏禮儀的精華所在,是延續後代文明的發源。而在眾多紛繁複雜的禮儀制度中,先秦的飲食禮儀佔據着相當重要的位置。在《禮記》中便有“夫禮之初始諸飲食”的記載,《周禮》中記載了一些負責飲食的官員,《儀禮》中也記述了飲食的具體流程,由此我們也看到了古代人們對飲食禮的重視。盛放食物的器皿自然也是各種各樣,向今人傳達出先秦食器作用的不可替代性。本文便主要從先秦三禮中記述的祭祀、饗宴所用到的器皿出發,探究先秦時期的飲食。
一、炊器
甑是古代蒸飯的一種瓦器,底部有許多透蒸汽的孔,可置於鬲上蒸煮,如同現在的蒸鍋。
《說文》:“甑,甗也。从瓦曾聲。”《说文》段注:“按甑所以炊烝米爲飯者,其底七穿。故必以箅蔽甑底,而加米於上。”
《周禮·冬官·考工記》:“甑实二鬴,厚半寸,唇寸,七穿。”
《儀禮·少牢饋食禮》:“廪人摡甑、甗、匕与敦于廪爨,廪爨在雍爨之北。”
甗是古代蒸煮飯用的炊具。下部是鬲,上部是透底的甑,上下部之間隔一層有孔的箅,陶製或青銅製的。(箅,蒸锅中的竹屉)
《說文》:“甑也。一曰穿也。从瓦鬳聲,讀若言。”
鄭玄注云:“甗如甑,一孔。”無底,卽所謂一穿。蓋甑七穿而小。甗一穿而大。一穿而大則無底矣。甑下曰甗也,渾言之。此曰甑也一穿,析言之。”
《釋名》:“甗,甑也,甑一孔者。甗形孤出處似之也。按此謂似甑體而已。”
《周禮·冬官考工記》:“陶人为甗,实二鬴,厚半寸,唇寸。”
《儀禮·少牢饋食禮》:“廪人摡甑、甗、匕与敦于廪爨,廪爨在雍爨之北。”
鬲是古代類似於鼎狀的炊具,相當於現在用於燒煮或烹炒的鍋。大部份以鬲為部首的字都與炊具有關。
《說文》:“鼎屬,實五觳(斗二升曰觳),象腹交文,三足。凡鬲之屬皆从鬲。”。
《爾雅·釋器》:“鼎款足謂之鬲。”郝懿行《爾雅义疏》:“鼎款足,谓足中空也。”
《周禮·冬官考工記》:“鬲实五觳,厚半寸,唇寸。”
甑與甗均加於鬲上,鬲形似鼎,但是足中空。鬲中盛水,甑中盛米,煮的時候蒸汽穿孔上升,用來蒸飯,此為甑。而甗而無底又放在甑的上面,中間用箅隔著,箅上面用來蒸食物。甑、箅、鬲三器共同組成了甗。
鑊是古代用來煮肉的炊器,相當於現在的鍋,烹牲體之器曰鑊。
《說文》:“鐫也。从金蒦聲。”
《周禮·天官·亨人》:“亨人掌共鼎鑊。”註云:“鑊,所以煑肉及魚腊之器。既熟乃脀於鼎。”
《少牢饋食禮》:“雍人陈鼎五,三鼎在羊镬之西,二鼎在豕镬之西。”鄭玄注云:“豕、魚、腊以鑊,各一爨。”
釜是古代的炊器。敛口圜底,或有二耳。其用於鬲,置於灶,上置甑以蒸煮。它盛行於漢代,有鐵製的,也有銅或陶製的。
《詩·召南》:“維錡及釜。”《註》:“有足曰錡,無足曰釜。”
鍪是古代的炊器。一般是青銅製的,圓底斂口,反唇。後用作士兵行軍打仗所用的頭盔,先秦時期各國諸侯打仗,常以首铠為炊具。《說文》:“鍪,釜屬。”
鬵是古代的炊具,大鍋。
《說文》:“大釜也。一曰鼎大上小下,若甑曰鬵。”
《爾雅·釋器》:“謂之鬵。”
《詩·桧風·匪風》:“誰能亨魚,漑之釜鬵。”《毛傳》:“鬵,釜屬。”
鬶是古代陶制炊事用具,有三足。
《說文》:“鬶,三足釜也。有柄喙。”段玉裁注云:“有柄可持,有喙可寫物。”
爨是古代的竈。
《說文》:“齊謂之炊爨。”
《說文系傳》:“取其進火謂之爨,取其氣上謂之炊。”
《玉篇》:“竈也。”
《詩·小雅·楚茨》:“執爨踖踖。”《毛傳》:爨,饔爨,稟爨也。《疏》云:饔爨以煑肉,廩爨以炊米。
《周禮·天官·亨人》:“職外內饔之爨亨煑。”註云:“爨,今之竈。主於其竈煑物。”
《周禮·夏官·司馬》:“及冬,則以火爨鼎水而沸之,而沃之。”
《儀禮·士昏禮》:“大羹湆在爨。”
《儀禮·少牢饋食禮》:“廪人摡甑、甗、匕与敦于廪爨,廪爨在饔爨之北。”
廩爨:廩爨以炊米,是指用來炊黍稷的竈臺。
雍爨:饔爨以煑肉,是指用來炊牲肉的竈臺。
二、盛食器
(一)盛飯之器
簋是古代用于盛放煮熟黍稷的器皿,從商代開始出現,一直延續到戰國時期。西周後期,簋大多有蓋。簋也是祭祀的禮器,它常常與“鼎”相組合使用,“鼎”是專門用來烹煮或盛裝牲肉的器皿,而“簋”是專門盛放黍稷等主食的器皿。宴饗和祭祀時,以偶數與鼎配合使用。據史書記載,天子九鼎八簋,諸侯七鼎六簋,卿大夫五鼎四簋,士三鼎二簋。
《說文》:“黍稷方器也。从竹从皿从皀。”
《詩經·秦風·權輿》:“於我乎!每食四簋。”
《詩經·小雅·伐木》:“於粲洒埽。陳饋八簋。”毛傳云:“圆曰簋,天子八簋。”
《周禮·地官·舍人》:“凡祭祀共簠簋,實之陳之。”鄭玄注云:“方曰簠,圓曰簋。盛黍稷稻粱器。”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