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書注疏》校讀劄記
2015-02-05李庆彬
李庆彬
摘 要: 本文以中華書局1980年影印的《尚書注疏》爲底本,對校宮內廳本、八行本、四庫本三種阮刻系統以外的《尚書正義》版本,考校異文,定其是非。
關鍵词: 尚書正義 宮內廳本 八行本 四庫本 校勘
中華書局1980年10月影印出版的《十三經注疏》是當前研讀《十三經》的重要版本之一。近日筆者取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影印的單疏本《日本宮內廳書陵部藏宋元版漢籍選刊·尚書正義》(以下簡稱“宮內廳本”)、國家圖書館出版社2003年影印的《中華再造善本·尚書正義》(以下簡稱“八行本”)及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影印的文淵閣《四庫全書·尚書注疏》(以下簡稱“四庫本”)等阮刻系統以外的版本與之對校,發現許多較有價值的異文。現就異文中可商之處草成數則,乞教於方家。
本文所引《尚書注疏》例文悉據中華書局1980年10月第1版之1983年11月北京第3次印刷本,并於所摘錄例文之後標明其頁數、欄目及行數,以便檢覈。
1.樞機之發,榮辱之生,絲綸之動,不可不慎。(中華本110頁第3行)
案:生,宮內廳本、八行本、四庫本原作“主”。《虞書·大禹謨》“惟口出好興戎”條下孔《疏》:“《易·繫辭》曰:‘言語者,君子之樞機。樞機之發,榮辱之主。”檢《周易兼義·繫辭上》:“樞機之發,榮辱之主也。”《漢書·敘傳下》顏師古《注》、《後漢書·張韓周列傳》李賢《注》、《文選·歸田賦》李善《注》等引《繫辭》均作“主”。作“生”因與“主”形相近而致誤。
2.疏:道者,經也,物所從之路也。(中華本136頁中欄倒第16行)
案:經,宮內廳本、八行本、四庫本原作“徑”。《說文·辵部》:“道,所行道也。”段《注》:“道者人所行,故亦謂之行。”《說文·彳部》:“徑,步道也。”段《注》:“此云步道,謂人及牛馬可行而不容車也。”俱有“人所行”之意,故“道”得爲徑。又《漢書·高帝紀》“夜徑澤中”顏注云:“徑,小道也。”《莊子·雜篇·徐无鬼》“鼪鼬之逕”《音義》:“逕,本亦作徑,司馬云:‘徑,道也。”由此可見,“道”、“徑”二字可反覆相訓。作“經”,因音、形相近而誤。
3.疏:案《帝嚳》云,黃帝生昌意,昌意生顓頊,顓頊生窮蟬,窮蟬生敬康,敬康生句芒,句芒生蟜牛,蟜牛生瞽瞍,瞽瞍生舜。(中華本136頁下欄倒第1行)
案:嚳,宮內廳本、八行本、四庫本原作“繫”。檢《虞書·舜典》“虞舜側微”條疏文引此即作“《帝繫》云,顓頊生窮蟬,窮蟬生敬康,敬康生句芒,句芒生蟜牛,蟜牛生瞽瞍,瞽瞍生舜”。《史記·五帝本紀》:“帝嚳高辛者,黃帝之曾孫也。”據此可知帝嚳爲五帝之一。而《帝繫》則爲《大戴禮記》之篇目,專門論述中國古代帝王之世係。此段文字即節引自《帝繫》,明作“繫”為是。
4.疏:士以三耦射豹侯,二正。(中華本143頁上欄第30行)
案:豹,宮內廳本、八行本、四庫本原作“豻”。此言士之射禮,引《射人》之說。《周禮·夏官·射人》:“士以三耦射豻侯,一獲一容,樂以《采蘩》,五節二正。”鄭玄《注》:“豻者,獸名也。”《周禮·天官·司裘》:“王大射,則共虎侯、熊侯、豹侯。設其鵠。”知豹侯僅供王用,士則不得僭上,用此豹侯。蓋“豹”乃“豻”之形訛。
5.疏:嵩高山在穎川嵩高縣,古文以爲外方山。(中華本151頁中欄第8行)
案:穎,宮內廳本、八行本、四庫本、嘉業堂本原作“潁”。檢《漢書·地理志》,其“潁川郡”條下云:“縣二十:陽翟,潁陽,定陵,長社,新汲,襄城,郾,舞陽,潁陰,崈高,……綸氏。”顏師古於“崈高”之下注云:“古文以崇高爲外方山也。”與此正同。又段玉裁《說文解字注·水部》“潁”條:“潁川以水名郡,字當從水。”則從“禾”之“穎”誤明矣。
6.疏:《釋鳥》云:“鳥鼠同穴,其鳥爲鵭,其鼠爲鼵。”(中華本152頁中欄第23行)
案:鵭,宮內廳本、八行本、四庫本原作“余鳥”。檢《爾雅·釋鳥》之篇云“其鳥爲鵌”,郭《注》:“鵌似鵽而小,黃黑色。”邢《疏》:“李巡云:‘鵌、鼵,鳥鼠之名,共處一穴,天性然也。”是經、注、疏俱作“鵌”。又陸德明《經典釋文》:“鵌音徒。”“余鳥”即“鵌”之或體,故作“余鳥”不誤。
7.注:九州名山與槎木通道而旅祭矣,九州之川已滌除泉源無壅塞矣,九州之澤已陂障無決溢矣。(中華本152頁中欄倒第10行)
案:與,八行本、四庫本原作“已”。此言大禹平治水土之後旅祭九州名山大川之事。旅山必先槎木通道,方得登山祭之。孔穎達《疏》:“言九州之內所有山、川、澤,無大無小,皆刋槎決除已訖,其皆旅祭。”知刋槎決除皆已完成,而例文中“九州之川”、“九州之澤”皆用一“已”字表示動作完成,此三句並列成文,且“與”字無完成之意,故“九州之山”下亦應接“已”。作“與”則於意不通。
8.注:大享,烝享也。(中華本169頁下欄倒第6行)
案:烝享,八行本、四庫本原作“烝甞”。孔《疏》云:“‘大享,烝甞者,烝甞是秋冬祭名,謂之‘大享者,以事各有對。”《禮書通故·時亯禮通故》云:“彼《書》注以‘大享爲烝甞者,其甞時亦祭之也。”《儀禮經傳·內編·國祭功臣禮》引《盤庚》此段文字注云:“‘大享謂烝甞也。”此皆謂“大享”爲烝甞。又《禮說·夏官一》、《五禮通考·宗廟時享》、《蛾術編·說制六·辨王肅七廟之非》引此亦均作“烝甞”,無作“烝享”者,中華本或緣上“享”字而誤。
9.疏:《毛詩》云:“天子將出,類乎上帝,宜乎社,造乎禰。”(中華本181頁上欄第26行)
案:毛詩,宮內廳本、八行本、四庫本原作“王制”。徧檢《毛詩》並無此文,此乃《禮記·王制》原文,當據改。
10.疏:桀曰:“天之有日,由吾之有民,日亡吾乃亡。”(中華本181頁中欄倒第17行)
案:由,宮內廳本、八行本、四庫本原作“如”。《尚書大傳·湯誓》:“桀僩然歎,啞然笑曰:‘天之有日,猶吾之有民也,日有亡哉,日亡吾乃亡矣。”《史記·殷本紀》“是日何時喪,予與汝皆亡”裴駰《集解》引《尚書大傳》亦作“猶”。《呂氏春秋·慎行論·慎行》“以妻事怨,且自以爲猶宋也”注云:“猶,如也。”是“猶”得訓爲如。知作“由”因與“猶”音同而訛,作“如”則不誤。
11.疏:文十八年《左傳》稱,庸與百濮伐楚,楚遂滅庸。(中華本183頁上欄倒第6行)
案:八,宮內廳本、八行本、四庫本原作“六”。檢《春秋左傳正義·文公十六年》:“庸人帥羣蠻以叛楚,麇人帥百濮聚於選,將伐楚……秦人、巴人從楚師,羣蠻從楚子盟,遂滅庸。”明此為魯文公十六年之事,作“八”誤。
12.疏:下文更將此九類而演說之,知此九者皆禹所第也。(中華本188頁上欄倒第5行)
案:將,四庫本同,宮內廳本、八行本原作“條”。條謂逐條、逐次之意。此下經文歷言“一五行”、“二五事”、“三八政”、“四五紀”、“五皇極”、“六三德”、“七稽疑”、“八庶徵”、“九五福六極”等,是箕子逐條陳說九疇大法之事。且此篇題目之辭孔《疏》亦云:“自‘一五行已下,箕子更條說九疇之義。”作“條”於意為長。
13.疏:又萬物之本,有生於無,者生於微,及其成形,亦以微著爲漸。(中華本188頁下欄第6行)
案:者,宮內廳本、八行本、四庫本原作“著”。下句疏云“五行先後亦以微著爲次”,《春秋繁露·二端》亦云“小大微著之分也,夫覽求微細於無端之處,誠知小之爲大也,微之將爲著也”,據此知生於微者著也。《易數鉤隱圖·論中》、《識遺·五行寓數》、《尚書要義·五行數起於陰陽陰陽往來在日道》、《天中記·五行》、《丹鉛總錄·天文類·駿狼》等亦作“著生於微”,是“者”乃“著”之訛。
14.疏:周公以十三日乙卯“朝至于洛,則達觀于新邑營”,此日當勉其民,此因命而并言之。(中華本203頁上欄第27行)
案:三,宮內廳本、八行本、四庫本原作“二”。檢《周書·召誥》“若翼日乙卯,周公朝至於洛”孔《疏》:“順位成之明日乙卯,三月十二日也。”且此上經文歷言“惟二月既望”、“越六日乙未”、“越若來,三月,惟丙午朏。越三日戊申”、“越三日庚戌”、“越五日甲寅”等日期,以歷推之,三月丙午朏爲三月三日,至甲寅爲十一日,其明日乙卯即三月十二日,不當爲十三日。古籍“三”與“二”因形近易相涉而誤,中華本作“三”誤。
15.疏:《王制》有連、屬、率、伯也。(中華本203頁中欄第15行)
案:率,八行本同,宮內廳本、四庫本原作“卒”。此述方伯之別,引《王制》之說。《禮記·王制》云:“千里之外設方伯。五國以爲屬,屬有長。十國以爲連,連有帥。三十國以爲卒,卒有正。二百一十國以爲州,州有伯。”是“率”乃“卒”之形訛。
16.疏:小子今所以來相宅於洛邑者,欲其大厚行常道於殷賢人。(中華本216頁下欄第10行)
案:小,宮內廳本、八行本、四庫本原作“少”。“小子”乃自謙之辭,如《洛誥》“公稱丕顯德,以予小子,揚文武烈”,《君奭》“嗣前人,恭明德,在今予小子旦”等。此周公呼成王之語,不當作“小子”。又經文云:“孺子來相宅,其大惇典殷獻民。”孔安國《注》作“少子”,孔穎達《疏》亦云:“少子,呼成王之辭。”當據改。
17.注:天命周致王者之誅罰,王黜殷命,終周於帝王。(中華本219頁中欄倒第11行)
案:王黜,八行本、四庫本原作“正黜”。經文“致王罰,勑殷命终于帝”孔《疏》云:“‘勑訓正也。”其下又云:“‘正黜殷命謂殺去虐紂,使周受其終事,是‘終周於帝王。”據此可知,“王”乃“正”之形訛。
18.疏:《公羊傳》說此事云:“四馬隻輪無反者。”(中華本256頁上欄倒第14行)
案:四,宮內廳本、八行本、四庫本原作“匹”。據《春秋左傳·僖公三十三年》:“夏四月辛巳,(晉)敗秦師于崤,獲百里孟明視、西乞術、白乙丙以歸。”知“此事”指秦晉崤之戰。關於秦軍戰敗之情景,僖三十三年《春秋公羊傳》云:“然而晉人與姜戎要之崤而擊之,匹馬隻輪無反者。”《論衡·儒增篇》、《黃氏日鈔·讀春秋三》、《春秋臣傳·秦孟明》、《冊府元龜·智識第三》、《文章辨體彙選·夏四月辛巳晉人及姜戎敗秦于崤》等均引作“匹”。又“匹馬”與“隻輪”對舉成文,“匹”、“隻”俱是單數,且形容秦軍慘敗之狀甚爲貼切。蓋作“四”乃形近而訛。
訛字是古籍中常見現象之一,訂正其是非需要可靠證據。中華本《尚書注疏》作為阮刻的一種,其多數訛誤即便對校阮刻系統內版本也是不易發現的。隨著許多國內古籍善本、海外藏本等不斷影印出版,這也為我們校勘提供了更多的版本依據。宮內廳本、八行本及四庫本《尚書注疏》可以校正阮刻本《尚書注疏》的許多訛誤,具有較高的校勘價值。日後整理《尚書注疏》須充分利用。
參考文獻:
[1]孔安國注,陸德明釋文,孔穎達疏.尚書注疏[M].北京:中華書局,1980.
[2]紀昀.尚書注疏[M].四庫全書.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
[3]孔安國注,孔穎達疏.尚書正義[M].中華再造善本.北京:國家圖書館出版社,2003.
[4]孔穎達.尚書正義[M].日本宮內廳書陵部藏宋元版漢籍選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