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时代信息推送的社会影响与监督管理
2015-02-03王彦明刘斌
王彦明 刘斌
[摘要]信息推送在电子商务、在线影视、数字图书馆中应用广泛。热门软件信息推送的功能有娱乐、新闻和电子商务等。由于企业和网民的价值取向问题,低俗文字、负面新闻、花边事件蜂拥而至。这些不良信息影响社会风气,影响网民价值观,加重网络犯罪,激化社会矛盾。法律、法规扣自律公约是监督的依据。根据监管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关键词]热门软件;信息推送;不良信息;社会影响;监督管理
[中图分类号]G25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0821(2014)11-0053-06
1、网络时代信息推送现状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调查,截止2013年12月,中国网民达6.18亿,全年新增5 358万,较2012年底提升3.7个百分点。网络普及率达45.8%,逐渐接近饱和状态,但电子商务仍存在提升空间。网络发展逐渐从数量转向质量,与各领域结合更加紧密,影响范围更加广大。
信息推送是一种个性化信息服务,推送主体根据用户特征、检索记录、购买历史等选择相应内容通过一定方式传递给用户。其效用函数计算类型有基于内容、协同过滤或者两者相结合,内容传递方式有消息、代理和频道。目前信息推送已经广泛应用于网络广告、电子商务、博客、数字图书馆等服务领域。
随着Pc的普及,电子商务、网络影视、即时通信以及资源下载等客户端软件被广泛采用,成为网络上流行的热门软件。这些软件由专业机构开发和运营,定期向用户进行内容推送。这些信息主题多样、图文并茂,更新速度快。网络公司希望借此吸引用户注意力,提高点击量,最终提高其广告销售利润。由于互联网络的开放性、多样性和互动性,各种信息纷繁复杂,良莠不齐。虚构、杜撰、恶搞、色情、暴力屡见不鲜,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同时产生了一系列负面社会影响。
2、热门软件信息推送实践调查
2.1 软件选择
在线影视、网络聊天、网上购物、资源下载是当今流行的网络应用,本文选择暴风影音、PPTV、移动飞信、腾讯QQ、酷狗音乐、阿里旺旺、迅雷7款软件作为代表,选择2013年1月18日进行调查分析。
2.2 对比分析
从调查结果来看,娱乐、热点、购物、促销属于常见栏目。大部分标题和图片附带超级链接。暴风影音、PPTV、迅雷栏目设置比较相似。阿里旺旺属于即时通讯软件,但它是淘宝专用工具,专门服务于淘宝电子商务,根据用户搜索记录和交易历史智能推送信息。
2.3 热门软件信息推送特点
2.3.1 优点
①个性化。个性化信息服务是信息推送的目标,推送依据是用户特征、浏览历史等。媒体企业通过分析这些信息发现用户喜好,挖掘其潜在需求,然后将相关节目或商品推送给用户。
②图文并茂,可读性强。采用统一的界面将文字、图片、视频整合在一起,鼠标悬停自动显示对应栏目内容。点击首页回到推送主界面。标题字号合理,阅读舒适。
③界面亲切友好。未注册用户显示“您好”、“下午好”、“请登录”等,已注册用户显示“您好,***”、“下午好,***”。飞信、腾讯、阿里旺旺还提供了当日的温度和天气信息,满足用户出行生活需求。
④功能可选择。每款软件的设置都有推送功能关闭选项,尊重了用户意愿。在使用中,用户可以选择手动刷新,获取最新内容。
2.3.2 缺点
①低俗信息泛滥。性、胸、脱光、不雅、开房等词汇频繁出现。如PFrv首页“少妇遭公公性骚扰,见网友骗财骗色”;腾讯网迷你版“印度13岁女孩遭绑架轮奸搞笑劫匪曝雷语”;“美女陪玩游戏揭秘付费八百有超嗨服务”等。
②偏向负面信息传播。例如暴风首页新闻“官员一顿饭8840元,受处分后升一把手”、“孕妇被撞丈夫讨说法被撞死”、“死囚被注射毒药死亡引议”、“男生因恋人坐他人旁自焚”等。负面新闻显著多于正面新闻和中性新闻。
③新闻娱乐化。严肃的事件被通过搞笑、幽默的形式加以描述,名人趣事、煽情故事、刺激性犯罪新闻大量出现,将网络媒体“娱乐一切,娱乐至死”的报道理念表现得淋漓尽致。传统媒介的“告知”功能在网络时代被极度弱化。
④边缘化。花边新闻多.有价值信息少。如暴风热点“洗头妹酷像林志颖,生意火爆”、酷狗首页“陈妍希挤乳沟拍林子祥儿子MV,二人曾传恋情”等。对人物职业能力和成绩关注较少,而对其穿衣打扮、生活细节、社交绯闻、性丑闻等关注过度,造成网民审美品位下降,网络谣言盛行。
3、热门软件信息推送社会影响
3.1 正面影响
①丰富娱乐。弗洛伊德的“人格结构”理论将人的人格系统划分为本我、自我和超我。本我追求快乐,自我追求现实,而超我则追求完美,人与生俱来的本能是按照快乐原则行事。在业余时间有选择地阅读网上新闻能够丰富业余生活,缓解压力和挫折。
②促进电子商务。通过向用户推荐其可能喜好的商品,能够加快供需对接,增加电子商务交易量。例如阿里旺旺将淘宝网上的促销商品推送给相关用户,暴风影音为快速消费品、医药、汽车等众多行业推送产品和服务。
③关注热点问题。注重社会、经济、政治热点事件跟踪曝光。对热点问题的曝光有利于社会舆论监督。对官员的贪污贿赂、性丑闻等腐败行为的报道能够及时发现权利漏洞,改正作风,根治腐败。
3.2 负面影响
①影响社会风气。大量不良信息容易放大低俗事件,助长低级趣味和暴力倾向,引起社会诚信、公德与美德丧失。网络编辑的政治敏感性和责任心不强,对舆论的引导、控制与反馈处理不当会对社会风气造成负面影响。
②影响网民价值观。正常事件在炒作中变成热门话题,例如对明星穿衣打扮和生活习惯的报道引导网民进行模仿,使其对关乎切身利益、社会发展的新闻漠不关心。世界观、人生观尚未成熟的青少年则更容易迷失方向。endprint
③增加网络犯罪。网络的快速发展为极少数犯罪分子提供了实施犯罪的渠道。由于网络的隐蔽性诚信度普遍较低,很多广告属于非法宣传,其中药品、医疗器材、化妆品表现最突出。诈骗广告如“创业机会”、“投资良机”、“家庭代工”、“低息贷款”等危害更大。
④激化社会矛盾。很多热点事件暴露出我国收入分配不平衡、地区发展不平衡、产业结构不平衡,以及房价过高、医疗过度、食品安全等问题。大量负面信息加重了大众的浮躁情绪,在一定情况下可能激化社会矛盾,不利于社会经济、政治体制改革的顺利推进。
3.3 原因分析
①企业方面,商业性与社会责任存在矛盾。网络公司目的是盈利,对社会效益比较轻视,只有赢得广泛关注才能获得点击量并转化为广告收益。软新闻制作成本比硬新闻低廉,更容易节省人力和资金,而其效果却容易吸引眼球。
②受众方面,网民素质有待提高,生活方式亟须改进。网民需求是商家信息推送的依据。许多网民上网目的是聊天和游戏,缺乏现实交往,对正面新闻表现冷淡而对刺激、劲爆事件充满乐趣。
4、热门软件信息推送监督管理
4.1 公司法规定的社会责任
不少学者认为企业具有追求利润和服务社会两方面功能。为此,各国《公司法》已做出了相应变化,经营目标上增加了社会责任部分。我国现行的《公司法》第一章第五条规定,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信息推送的主体是各大网络公司,不能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而忽略公益性和社会影响。为增加点击量大量推送不良信息违反《公司法》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规定,反映出企业社会责任观念淡薄。
4.2 互联网传播法律规定
美国1934年颁布的通讯法以及后来经过修改的《电信法》对新闻传播进行了法律约束。20世纪80年代以来先后通过《计算机安全法》、《儿童在线隐私保护法》等多项法案。我国网络文化管理法律众多,如2000年发布的《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2003年《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2005年《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200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08年《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等,对网络信息传播进行法律约束。如《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六条:互联网文化单位不得提供载有以下内容的文化产品:……(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七)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九)危害社会公德或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4.3 国内监管主体
我国网络信息监管主体是政府设立的专门机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授权组建国家网络广告服务与监管中心,下设省级分中心和县级分站,负责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与执法守法情况检查。公安部下属各省公安厅、公安局、分局、派出所负责接受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网络侦查、违法犯罪实事认定,以及依法制止和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中国消费者协会下属各省、市、区、县消费者协会负责接受举报、认定、处置以及损失赔偿和纠纷处理事务。
4.4 依法监管存在的问题
①自律能力不足。从实践经验来看许多网民自律能力差,“本我”人格失控,恶搞、剽窃、诽谤行为屡见不鲜。媒体企业自律能力同样不足。虽然签署了一些自律公约,例如《中国互联网行业自律公约》、《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自律公约》等,但如某些专家所言,对公约的遵守比制定更重要。企业和网民自律能力不足造成低俗信息大量泛滥。
②认定困难。网络广告良莠不齐真假难辨,依据现行的广告法难以对其进行有效判定。因为网络广告不同于传统形式的广告,其制作也许没有问题,但链接指向的网站可能存在虚假宣传甚至诈骗动机。根据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调查,以机会主义为核心的投资广告具有严重的社会影响。机会主义一方面适应了部分个人乐于冒险的爱好,但也表现出投机取巧、转嫁风险的不良动机,通过网络大肆宣传很容易造成社会问题。
③自动化程度低。为了将新的事件第一时间推送给用户,热门软件信息推送刷新速度比较快。信息量巨大。相比较而言,监督部门人力物力显得捉襟见肘。即使举报渠道畅通,也很难及时处理。中文词汇表达形式丰富,语义的模糊性以及新生网络词汇为不良信息监控带来困难。因此,虽然网络管理领域相关法律不少,但实际执行却比较困难。
4.5 改进建议
4.5.1 完善法律法规
目前《广告法》对虚假广告的处罚主要是按照广告费用金额大小,由于网络虚假广告涉及广泛社会问题,罚金与违法的实际收益往往不对等。因此处罚标准需要重新确定。专门的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如《北京市网络广告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网络广告管理办法》、《福建远程医疗管理暂行规定》等地方性专门法规提供了各种原则性的规定。有必要在刑法上增设广告诈骗罪以更有力地打击虚假广告诈骗。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规定任何通过误导、省略导致大批理性消费者受到伤害的广告都属于欺骗性广告,关键在于是否传达了虚假印象。将后置审批改为前置审批能够在很大程度上避免虚假、违规广告的发布。还需要明确不良信息传播的认定以及取证方法。
4.5.2 提高网络治理水平
由于推送信息量大,人工审查无法有效监测。解决途径有两条:一是发展基于敏感词的自动化过滤;二是加强网民举报机制。敏感词过滤在电子邮件、博客、百度知道、社交网站、网络游戏中已经实行多年,而在信息推送中尚未采用。利用敏感词过滤可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不良信息进入推送平台。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可提高自动化系统语义识别能力,加强过滤效果。结合国际上网络文化管理经验,有两方面举措值得借鉴:一是内容分级管理,主要目的是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二是网络实名认证。韩国最先实行实名认证,其实践经验表明,网民自律能力得到很大提高,显著改善了网络治理效果。
4.5.3 转变价值观
媒体企业除了提高广告销售收入外,还应注重社会的道德教化,有意识净化网络空间。坚守职业道德,增加报道深度,注重事件本质揭示和因果关系分析。企业和网民在价值观上的转变有利于形成良好的互动机制,便于点击率向实际经济效益转化,也有利于形成健康、积极的社会风气。那些通过非主流、负面性的绯闻、丑闻吸引来的受众也许能够为点击率做出一定贡献,但从长期来看不利于转化率和销售收入的提高。
4.5.4 提高网民素质
社会传播理论中的“选择性接触假说”认为,受众在接触信息时会回避那些与自己态度相对立的内容,而倾向于选择与自己观点相一致的内容。时代的发展要求正确、积极、健康的思想和道德占领网络阵地。思想素质的提高有利于识别虚假信息,增强对不良信息的抵制能力,道德水平的提高有利于防止网络道德失范,提高网民举报积极性。
5、总结与展望
当今社会,互联网已经接近普及。信息推送正在产生广泛而深远的社会影响,在发挥娱乐、电子商务功能的同时也产生了一定的负面效应,主要是低俗信息影响社会风气,负面新闻影响网民价值观,虚假、不实广告增加网络犯罪,以及负面事件激化社会矛盾。虽然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法规,但由于信息量大、语义表达复杂等原因,目前依法监管存在一定困难。本文建议采取四方面措施,分别是完善法律法规、提高网络治理水平、转换价值观和提高网民素质。希望借此研究加强监督管理效果,消除信息推送带来的负面社会影响。除此之外,仍有不少问题,例如信息推送的准确程度、用户兴趣的转移、用户反馈、用户隐私权保护等需要进一步研究。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