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谣言产生的原因及对策探析
2015-02-02韩国良孙海霞
韩国良+孙海霞
一、微博谣言的产生原因
(一)微博信息传播的碎片化和多媒体化
微博以其简短的特点迎合了现代人的快节奏生活方式,“随时随地分享身边的新鲜事”,发布简单、成本低、无需审核,这些特征自然也成就了谣言的低成本与高频率的特征。
微博还具有图文并茂、多媒体化的特征。在网络中,“有图有真相”的语境下,谣言借助图片和文字、视频良好的伪装之后,他的可信度明显增加,但是,被不明真相的网友们传播扩散的可能性也相对增加。2011年10月,一则微博称“南京一小三儿被捉奸裸体跳楼”,同时配有一组号称“实拍”的照片,引来了网友们的疯传和评论。后来经过各方求证,这条微博是虚假的,所配的图片其实来自于一年前发生在某地的“旧闻”。本身是一条荒谬的假新闻,经过造谣者对图片巧妙地移花接木,就摇身一变成了一条耸人听闻的社会新闻,让众多的网友信以为真。
(二)商业利益影响微博信息的真实性
“粉丝超过10万个,你就是份都市报;超过100万个,你就是全国性报纸;超过1亿个,恭喜你,你是CCTV。”可以看出,微博的影响力主要取决于博主吸引的粉丝的多少。传媒经济是一种注意力经济,只有最大限度的吸引到人们的眼球才能带来相应的财富。据媒体报道,国内有600万粉丝的微博,发广告信息的价码可达2万元一条。于是,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一些微博用户便大量发布具有刺激性的信息和图片,不惜以歪曲事实的方式来博取粉丝的注意力,由此可见商业利益自然就会影响微博信息的真实性。当前,谣言与经济活动的联系愈益密切,一些谣言的“制造者”为了扩大市场份额赚取巨大利润,满足一己私利,不顾社会道德,甚至以身试法。
此外,随着微博用户数量的增长,越来越多的企业将商战延伸到微博领域,甚至有企业雇佣网络水军散布谣言,恶意损害同行声誉,打压竞争对手。2011年7月,新浪微博的许多评论里出现恶意刷屏,有不少“僵尸粉”针对某移动运营商的“抱怨”,发布内容相同的微博。由此可见,雇佣水军恶意攻击企业、明星等,其背后的一条完整的利益链对微博信息的真实性产生巨大的危害。
(三)微博用户变现出的“乌合之众”的特性助长了谣言的传播
微博的匿名性消解了网民在现实中的责任意识,使得他们一旦发现富有刺激性的讯息甚至是个别敏感的关键字,“富二代、官二代等”便无意去辨别真伪,不假思索地开始转发评论,甚至还任意攻击他人。像勒龙在《乌合之众》中指出的,“群体的思想累加在一起呈现的不是智慧而是愚昧,自觉的个性消失了,无意识的人格得势,思想情感因暗示和相互传染的作用而转向一个共同的方向,情绪极其夸张与简单,专横偏执,充满想象力”。网络生态中也存在这样一个群体——“乌合之众”。在这一过程中,围观的力量借助网友极端情绪的相互传染而迅速爆发,偏激的言论,结论式的语言成了不实信息传播的催化剂。
(四)微博用户年轻化及其科学知识的欠缺
我国现今社会微博用户年轻化,其中职场人员和学生为主要的用户。他们的特点是年轻、缺少社会阅历且心智还不成熟,因而缺少独立思考和判断的能力。“微博新闻大部分停滞在信息源上”。大部分历史上的谣言源自于民众科学知识的匮乏。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科学知识的普及,很多谣言早已不攻自破。很多谣言披着“科学”的外衣,利用普通民众对科学的盲目崇拜来诱惑人心。近年来,随着无线通讯技术的发展,谣言的传播更加快捷。在发生自然灾害的时候,一些迷信信息将灾害的原因归于非天气原因。这些言论经过各种论坛等渠道进行传播且夸张,并造成严重的影响。
二、微博谣言的对策
在中共第十七届六中全会中着重研究了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发展繁荣以及深化文化体质改革等问题,会议提出“加强和改进新闻舆论工作,推出更多优秀文艺作品,发展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完善文化产品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的要求。为了更好地响应会议的号召,对微博谣言进行有效的控制,我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加强微博本身的自律,提升微博使用者的素质
随着微博的逐步发展,从“张国荣复活”的虚假传言到“郭瑶假冒高铁遇难者家属”事件,都在一天之内被微博自身证伪。也就是微博本身的“自净化”功能逐渐被人们认识。例如,新浪微博已经建立了自己的辟谣小组,据了解,该小组是由七名经验比较丰富,各有所长的编辑做成的,实行24小时不间断的监控。并且在有重大事件发生时,会及时的派人去核实和处理信息。不过,个人的力量毕竟是有限的,必须还要发动广大博友们,用奖励的手段来激励大家自觉的维护网络环境,提升微博使用者的素质。
首先,网民们在微博上的发言是自由的,但是在享受自由的同时还应该履行对言论负责的义务。做到不发布谣言;
其次,在看到没有经过证实的信息时,尽量不要转发。如果有转发的必要也要在转发时表明“未经证实”等信息;
最后,看到微博谣言,微众自身有证据证明其是谣言时一定要积极辟谣,任由谣言的发展也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表现。
(二)加强政府管理
谣言发生时,政府部门应及时公布确切消息,公布消息的渠道应不限于官方媒体,应重视在其他非官方的网络媒体辟谣的作用。流言是未经证实的传闻,流言不及时消除,容易被人利用散播谣言,政府应加强留言的监控,及时介入,发布信息,预防流言转变为谣言;消除谣言,还要加强网络媒体和传统媒体的积极配合。
首先,是对网络运营商的管理,将运营商作为问题的主要负责人,出了问题,首先问责。这样也可以从侧面促进其自律行为。
其次,是对网络传播行为的管理,虽然是匿名性和低门槛以及零时差等为把关和问责增加了难度,但并不是无计可施,国外已经有谣言机器人(rumor bot)之类的软件,该软件可以确定谣言的出处,并对他们依法进行惩治。
最后,要健全有奖揭发和举报的制度,充分调动博友们的积极性。将谣言曝光于光天化日之下,使其如过街老鼠,人人责而打之。
(三)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用法律的手段来规范网络传播行为。虽然近些年我国也出现了相关的法律条例,像《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等,但是,互联网的发展日新月异,在法律的系统性和全面性上,还需要很多的工作要做。
(四)实名制
不管你喜欢不喜欢,它还是来到你面前。“它”就是网络实名制。
网络的匿名性使得网民真实身份不曾暴露,网民也不必为自己的言行承担必要的社会责任。近期京沪穗深等地试行微博实名制,再次将其推向舆论的风口,利弊之辩颇为激烈。在此背景下,有必要对其前世今生做一番梳理和解析。实名制并非洪水猛兽,也并非主管部门的臆想之物,它是执政者应对互联网挑战,构建网络社会秩序的尝试,或者说,它也是网络社会发展的客观产物,是网络这棵参天大树自身成长结出的果。
(作者单位:南阳师范学院,本文系2014年南阳师范学院STP项目——微博谣言产生原因及对策研究,编号:STP2014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