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严查化肥用气变相提价
2015-01-31本版编辑
中国农资 2015年18期
本报讯 近日,四川省发改委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加强资源要素价格管理稳定工业经济增长措施的通知》,部署从5月开始在全省统一开展为期3个月资源要素价格专项检查。本次专项检查重点在供电企业不按规定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以及供气企业擅自提高或变相提高天然气门站价格、变相提高居民和化肥生产用气价格、“买空卖空”等价格违法行为。
据了解,四川省从今年4月20日起,降低省级电网大工业用电价格2.01分/千瓦时。直购电试点工业企业与燃煤电厂签订了直购电量协议的,直购电量到户电价降低2.01分/千瓦时,含煤电价格联动燃煤机组降价1.5分/千瓦时。根据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并轨相关政策,化肥等非居民用气按照生产实际用气数量进行价格结算。
据分析,对煤头肥企而言,吨耗电一般在800~1200千瓦时,气头氮肥企业吨耗电量少于煤头,多在330~600千瓦时。电价下降0.1元/千瓦时,则煤头企业成本降低幅度或在80~120元/吨,气头企业在30~60元/吨。
气头化肥企业生产1吨尿素消耗天然气600~800立方米。大部分企业的天然气价成本,会占生产成本的70%~80%。如果用气量是1亿立方米/年,天然气价格上涨20%,企业整体的制造成本会上涨14%~16%。据悉,为应对价格上涨和供气量不足等问题,一些企业正在建设煤化工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