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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高职院校现代学校制度的问题与思考

2015-01-31□唐

职教论坛 2015年31期
关键词:办学校企院校

□唐 辉 周 红 宋 超

构建高职院校现代学校制度的问题与思考

□唐 辉 周 红 宋 超

高职除了培养技术技能人才外,更是一种精神和文化的存在,有了精神和文化,建立现代学校制度才有根基;内部治理结构是高职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核心问题,理顺学校内部各利益相关者的关系,高职才能依法自主办学,规范发展;建立和完善现代学校制度,其实质就是要正确处理好内外两重关系,在外部关系处理上,就是要强调学校与社会的有效良性互动,构建起政府、学校以及社会之间的新型关系。

高职院校;现代学校制度;问题与思考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未来一段时间,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方向是推动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推动依法治校、依法办学。高职教育作为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已建有院校近1300所,约占普通高等学校总数的60%[1],但较短的历史,较快的规模,在多个层面却并没有使高职走上制度化的轨道,高职教育要提升质量,实现内涵发展,必须建立现代学校制度。本文从高职的理念、高职的内部治理结构、高职与社会的外部关系等方面进行了分析和探讨,力图探寻建立高职现代学校制度的基础和方向。

一、什么是高职现代学校制度

赵玲珍在《现代高职院校制度建设初探》一文中提出,建设现代高职院校学校制度,要在高职院校所处的特定政治、经济和文化背景下,与服务面向相适应,切合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成长的规律及特点,着眼于处理政府、行业、企业与高职院校之间以及高职院校内部各种关系的规则体系构建[2]。李超任、徐元俊着重从理清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关系角度提出了对高职院校建立现代学校制度的看法[3];王京章则指出,高职现代学校制度要体现“政府宏观指导、学校灵活办学、依法办学”等方面的特征,强调形成有效的办学章程的重要性[4]。孙卫平、吕红在 《现代高职院校制度建设中的高职院校章程》一文中强调,高职院校的制度主要功能在于确立起政府、社会、高职院校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在高职院校办学实践中的权利义务关系、高职院校的机构设置及运行机制[5]。

从当前的研究现状看,对于高职现代学校制度研究的文献较少,研究的视角、广度和深度都还不够,认知和思路基本还停留在技术和表征层面,未穿透高职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其背后的思想根源和实质,并作元初性的探求,对“什么是高职现代学校制度”的概念未进行清晰界定。在此,我们有必要首先思考高职院校建立现代学校制度何为?

作为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高职具有鲜明的办学特色,具有职业性、实践性等特点,与此同时,高职也具有公共性、知识性、教育性等特征。为凸显高职的重要价值,我们特别强调高职的职业性、实践性、开放性,以突出其在人才培养、校企合作、社会服务等方面的特点,体现一种差异化办学和类型特征。但是,在追求职业性、实践性的同时,一些院校却往往丢掉了高职教育的高等性,办学思路和目标仅仅停留在“技”的层面,却丢了根本之“道”,就业率上去了,但是社会对职业教育的认可度并没有提高,当人们谈到高职的时候,依然离心目中的高等教育相去甚远。

高职是高等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根本上说,它应该有一些精神层面的东西蕴涵其中,在此我们需要思考一个始基性的问题,在高职院校,是否依然有大学理念、大学精神这一层面的追求,在培养技术技能的同时,育人的中国传统文化价值观,即“道”的层面究竟应该如何体现?高职是否也能成为传播先进文化,引导社会风尚的重要发源地,可以在市场功利主义的侵蚀下依然保持自身的理想、信念和使命,不浮躁,不随波逐流,依然可以有大学精神。

与此同时,从高职院校的内部治理结构看,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职业教育体系,特别是开展示范、骨干院校建设以来,我国高职院校在办学体制机制、人才培养模式等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但在改革实践中,高职院校内部的管理问题、各利益相关者的权力制衡问题等,依然未能得到实质性的突破,制约着高职下一步的改革发展,内部治理结构问题成为高职院校体制机制改革的核心问题。

对于高职来说,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是其重要职能。事实上,只有为社会提供更多有价值的服务,高职的竞争力和影响力才会越大,才会得到老百姓的认可。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在处理好内部治理机构的同时,如何进一步加强开门开放办学,构建校企合作长效机制,以更好地服务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依然有许多体制机制难题亟待突破。

基于此,我们认为,高职现代学校制度虽然在形式上有所不同,存在着个性上的差异,有着各自的特色和具体内容,但其核心价值理念和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却是趋同的。围绕体制机制变革,高职院校现代学校制度,就是以实现高职院校自身使命为目的,以完善内外治理结构为核心,以突破传统的封闭自治,强调学校与社会的有效良性互动为关键,立足构建政府、学校和社会之间的新型关系。

二、精神和文化是建立高职现代学校制度的根基

高职院校在办学中,与其它高校一样,同样要以知识、理念和技术创新为使命,开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在现实中,高职的这种高等性并未得到社会一致的认同,有的人认为高职院校不是高等教育,是高考失败者的无奈选择。主要原因在于:一是受中国传统文化影响,认为技术技能不过是“奇技淫巧”,不可登大雅之堂;二是因为在社会层面,技术技能人才的重要性未得到认可;三是部分高职院校在办学中,一味地 “迎合消费者的需求”,片面理解“以就业为导向”,只重视学生技能培养,而忽视科学和人文素质,以及学生全面发展的需求。当前,有的地方政府及学校在办学过程中,把职业教育简单地变成了职业人训练,甚至有的企业通过政府渠道,把学生作为廉价劳动力,“批发”到一些企业的流水线,职业教育的教育性功能被严重忽略了,而高职教育在这个基础上又忽略了高等性。

没有思想和文化的沉淀,制度就会失去根基。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如果没有思想和文化作为基础,规章制度也不过是一纸空文。在当代社会,市场功利主义深刻影响着人们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对此我们要理性看待,高职不仅是培养学生一技之长的地方,更是培养“人”的地方,如果没有科学精神,没有人文教育,虽名为高等教育,但实质却与培训机构并无两样。作为高职人,我们要有勇气大力弘扬高职的大学精神,培养学生一种对民族、对国家的责任感,培养科学的思维方式和刻苦的钻研精神,对创新意识、创新能力的培育,以及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高尚品格,让高职同样成为“灯塔”烛照社会,成为优秀文化传承和思想文化创新的重要源泉,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发挥高职的应有作用。

三、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是高职现代学校制度的核心问题

近年来,高职教育在数量和规模上得到迅猛发展,但是在治理结构方面,问题还比较多,如党委领导的政治权力与校长负责的行政权力边界不清,行政权力与教授治学的学术权力,与民主管理的关系不顺,传统高等学校管理模式与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不相适应等。

针对这些问题,国家和政府出台了多项政策措施,积极推动高职教育改革,如在国家教育部、财政部立项建设的100所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单位中,体制机制建设成为重点,学者们也在借鉴公司治理理论进行相关研究。如较早涉足这一领域的董仁忠博士认为,作为法人制度,公司治理结构理论具有一定的普适性及对其他社会领域的重要价值,因此,可以应用公司治理结构理论分析高职院校内部管理问题[6]。也有学者指出,有关大学治理,很多研究成果只有理念描述,有些观点看上去很美,但不能操作。如近年来高教界高度关注的章程建设,大多数高职院校持观望态度,即使个别院校出台章程,大同小异,同质化严重。究其原因:一是在传统高等教育体制的路径依赖下,要高职院校有勇气和担当能够按照治理的逻辑进行改革,必然要受到诸多主、客观条件(制度因素和非制度文化因素)的影响;二是我国高校科层化的行政管理体制根深蒂固。“组织从外部环境获得资源的状况会影响组织内部的权力关系”受制于国家资源配置方式(管理方式)的作用,改革推进的现实阻力较大;三是学校内部行政权力一尊独大,还没有真正形成相关权力主体进行利益博弈的参与平台与机制。

尽管如此,高职院校治理理论积极回应了在多元利益主体参与办学情况下,高职院校如何通过合作、协商等方式,建立一种新型的现代组织框架及机制,以缓解各利益相关者的权利义务关系。中国共产党党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推动公办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和去行政化,创造条件,逐步取消学校等单位行政级别,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这就在顶层设计上明确了未来高职教育的改革发展方向,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推动下,面对机遇与挑战,很多高职院校的治理变革已经从“被动”走向“主动”。

四、构建学校与社会之间的新型关系是处理高职外部关系的关键

美国大学的先驱佛兰斯纳指出,大学应该是时代的表征。今天的高职不再是“象牙塔”,它与社会的边界日趋模糊,与过去比较,学校融入社会的广度和深度都不可同日而语。完善高职现代学校制度,其实质上就是要正确处理好内外两重关系。在外部关系处理上就是要立足构建政府、高职、社会之间的新型关系。

党的十八届三中提出要全面深化改革,政府进一步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对教育事业的宏观管理已由主要依靠行政手段进行管理转向重点运用立法、拨款、信息和政策指导等手段进行管理;由对学校内部事务干预过多的状况转向主要拟定法规、规划、政策和基层服务的宏观调控和管理。在未来,具有独立行为能力的高职院校,在招生就业、中高职衔接、现代职教体系建设等方面,将会有更多的自主权,高职的办学将会更有活力。

对于高职院校来说,在外部关系上,校企合作是关键,在这方面,有的院校作了大量的工作,与企业签订了不少合作协议,却没有实质性的推进,甚至只是有框架协议,从此没有下文。事实上,校企新型的合作关系在于合作的企业不在多而在精;不在形式而在内容;在于有实质性的合作项目,能形成合作机制。

建立新型的校企合作关系,就是要强调学校与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相适应,建立起学校与社会之间有效的良性的互动机制,构建成校企利益共同体。以笔者所在学校为例,作为首批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学校以校企合作体制机制建设为抓手,实现了校企五个方面的联动。一是人才培养校企联动。企业、行业参与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和课程体系的构建,使学校人才培养质量更加适应企业、行业和社会的需要。二是招生就业校企联动。由学校单一招生主体转变为校企联合招生,合作育人,合作就业。三是师资建设校企联动,派出教师担任企业实职,参与地方纺织服装产业园区建设,同时引入企业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学校兼职教师。四是社会服务校企联动。学校坚持服务求合作的理念,完善社会服务激励政策和考核体系,“倒逼”教师走向社会,走向企业,社会服务能力得到显著提升,企业主动参与人才培养的意愿提高。五是文化建设校企联动。学校在与企业、园区进行人才培养、技术创新等合作的同时,大力加强校园文化与企业文化的对接融合,使学校和企业文化相互渗透,相互融合。

针对合作的内容,除提供人才、培训之外,高职院校应进一步围绕产业转型升级,以技术为支撑,以项目为基础,加强产学研合作,面向区域经济,开展应用性技术攻关、技术创新和横向课题研究等,为行业企业解决生产、建设、管理中的实际问题。

当然,高职院校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长期以来,我国高职院校“摸着石头过河”,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取得了显著成效。然而,每一所院校都有着自身的特色和传统,国外的模式有着他们自身的历史和文化逻辑,中国高职院校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切忌盲目学习,说起来头头是道,拿回来却“水土不服“,难以操作,学来学去却把自己的精髓给丢掉了。结合实际,中国的高职教育要找到自身的发展规律,形成自身的特色,这才是未来的发展之路。从《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公示的首批39所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单位的项目总结看,无一例外都将增强办学特色、加强校企合作体制机制建设、创新法人治理结构、加强社会服务能力建设作为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的重要突破口,这些探索与实践必将带来我国高职教育新一轮的改革发展,在整体上提升中国特色高职院校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进程,中国的高职教育也必将从“摸着石头过河”进入到“顶层设计”时代。

[1]高靓.未来三年高职创新发展有了路线图[N].北京:中国教育报,2015-11-4(05).

[2]赵玲珍.现代高职院校制度建设初探[J].教育与职业,2012(21):23-25.

[3]李超任,徐元俊.现代大学制度视野下高职院校内部管理创新——关于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关系改革的思考[J].长春工业大学学报(高教研究版),2012(2):32-34.

[4]王京章.高职院校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相关问题探索[J].武汉商业服务学院学报,2012(5):59-60.

[5]孙卫平,吕红.现代高职院校制度建设中的高职院校章程[J].职教论坛,2010(25):51-54.

[6]董仁忠.高职院校治理结构研究[J].教育发展研究,2010(7):36-39.

责任编辑 宋庆梅

唐辉(1975-),男,四川安岳人,中国社会科学院思想政治教育博士研究生,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讲师,研究方向为高等职业教育、马克思主义理论;周红(1967-),女,四川成都人,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党委组织部部长、教授,研究方向为思想政治教育;宋超(1973-),男,江苏南京人,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机械学院副院长、教授,研究方向为高等职业教育教学研究。

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省高等职业教育研究中心委托重点研究课题“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的高职院校治理结构研究”(编号:GZY13A01),主持人:周红;四川省教育厅2014年度科研项目“现代高职院校治理结构的探索与构建——基于利益相关者的视角”(编号:14SB0278),主持人:唐辉。

G710

A

1001-7518(2015)31-004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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