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
2015-01-31刘维俭
刘维俭,杨 燕
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
刘维俭,杨 燕
新型城镇化的不断深入推进,促进了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有助于提高农民素质,促进农村劳动力的顺利转移,并使其更好更快得融入城镇生活。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要以促进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为基本目标、突破城乡二元体制、提高吸引力,并要求兼有政府、企业、社会机构多方办学的多元化培训主体;覆盖职业技能、创业理念、城市文化、心理健康的多样化培训内容;集散、长短、远近相结合的灵活化培训形式;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分担的合理化培训经费。
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新型城镇化
新型城镇化是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必经路径。伴随着我国新型城镇化的深入推进,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而目前我国大部分农村劳动力缺乏转移就业的相关职业知识与技能,整体素质不高,在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的过程中存在一定困难,难以顺利就业。这就需要开展大量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提高农民素质,促进农村劳动力的顺利转移,并使其更好更快得融入城镇生活。
一、新型城镇化建设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影响
新型城镇化是注重城乡统筹、城乡一体、生产集约、共同富裕、和谐发展的城镇化,其中最重要的一个特点是强调“以人为本”、“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这就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提出了迫切需求并对其产生一定影响。
(一)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要以促进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为基本目标
新型城镇化建设需要大量高素质的农村转移劳动力作为保障,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要树立正确的人才培养观,要以促进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为基本目标,实现城乡发展一体化、共同富裕。培训组织者要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精神,树立新的城镇化建设理念,通过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为加快实现新型城镇化发展目标贡献力量。[1]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速度、规模与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新型城镇化进程,要通过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提高劳动力素质,为城镇化的健康发展提供不竭动力。要根据新型城镇化发展进程、经济结构调整与发展方式转变的要求,有针对性的提供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内容,逐步提高农民工各方面素质,使其满足新型城镇化发展的用工需求,促进新型城镇化快速健康发展。
(二)新型城镇化建设需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突破城乡二元体制
城乡二元体制是城乡差距不断扩大、基尼系数超过警戒、阻碍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因素,因此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需要努力突破城乡二元体制,实现城乡教育培训资源的统筹规划与使用。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一个典型特征就是城乡统筹发展,在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上,打破城乡界限,按照共同的目标和追求,将两者作为一个整体统筹考虑,其中包括公共服务重要内容的职业教育培训体系的构建。[2]突破城乡二元体制,实现城乡统筹发展,让农民拥有与城市居民同等的权利与机会,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上主要表现为城乡职业教育资源能统筹安排,农民工能在城乡之间自由进行培训,享受到同等的城市教育培训资源,为通过培训顺利实现劳动力转移、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重要保障。
(三)新型城镇化建设亟需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提高吸引力
长期以来,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人们对职业教育存有偏见,缺乏正确的认识,职业教育吸引力不强的现象广泛存在。要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目标,让社会积极投资培训、农民积极参加培训,就必须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吸引力。首先,政府应该积极建立与宣传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等值的观念,它们是不同的教育类型,并无高低优劣之分。其次,应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农民工对培训重要性的足够认识,许多农民工对培训参与意识的不强,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没有认识到培训对掌握技能、增加就业、提高收入、融入城镇的重要作用。最后,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在培训内容、培训形式等方面应有足够吸引力,能满足农民工的实际需要,有较高的实用价值,通过培训能让农民工真正受益。
二、基于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职业教育培训策略
(一)培训主体多元化,形成兼有政府、企业、社会机构多方办学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
1.政府办学,统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教育资源。近年来,政府为了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农村劳动力顺利转移,加大了对农民工培训的投入,制订并实施了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阳光工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星火科技培训、雨露计划等培训项目。政府部门举办培训,有利于统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各方面教育资源。政府作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规划者、实施者、管理者、推动者,需要具备较强的宏观协调与整合能力。[3]对于出现培训计划重复或落后的情况,要及时进行调整;对于出现农民不认可、企业不买账培训的情况,政府相关部门要及时进行反思,加大对培训计划的宣传。可以建立市、区、乡三级培训基地体系,分别负责不同阶段、不同需求的培训。[4]要统筹城乡教育资源,方便农民就近参加培训,激励农民主动参加培训,提高自身素质与就业能力,促进农村劳动力的顺利转移以及新型城镇化建设。
2.企业办学,提供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岗前技能支撑。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不能仅靠政府办学,企业也是提供培训的重要主体。企业办学可以利用自身的资源优势,对拟招收的农村转移劳动力进行岗前技能培训,有利于农民工及时将所学内容运用到实践中,在短时间内提升自身的素质与技能,满足上岗要求。应强化企业培训责任,充分发挥企业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中的积极作用,采用税收减免、经费补助等经济手段激发企业对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的热情。[5]但是,现实中很多企业不愿意对农村劳动力进行培训,认为农民工的流动性较大,投入大量培训后由于农民工的流出得不到相应经济回报。企业应该认识到对农民工进行培训、教育投资,在后期是可以得到回报的,能提高企业员工的劳动生产率,创造企业的高额利润。企业有对农民工进行培训的义务,对不履行义务的企业,政府应采取强制措施收取教育培训经费,交由别的部门机构进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
3.社会机构办学,组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重要力量。德国除了政府设立的职业教育机构外,还有大量的社会力量参与办学。上世纪80年代,德国全国有一千六百余所“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民间社会机构,为当地人员提供培训服务。[6]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方面,应积极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大力支持与鼓励社会机构举办农民工培训,为农村劳动力转移服务。政府对于社会机构办学,在场地、资金、政策、信息方面要给予全面优惠与支持。对于培训效果、社会反响较好的社会培训机构应给予表彰奖励,激励社会办学的积极性。同时,对于办学资质较差的机构,政府应加强监管。社会机构参与办学,是政府进行培训工作的有益补充,是组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重要力量,也是新型城镇化的必然选择。社会培训机构要充分结合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实际需要,及时对市场用人需求进行调查与分析,培养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急需的人才。
(二)培训内容多样化,形成覆盖职业技能、创业理念、城市文化、心理健康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
1.教授职业技能,满足农村转移劳动力的顺利就业。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促进了大量农村人口向城镇聚集,农村劳动力从事的职业向第二、三产业转移。只有通过对农村转移劳动力进行职业技能方面的培训,使其形成过硬的技能本领,才能满足农民工的顺利就业。职业技能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必须首先涉及的重要内容,通过相应的技能培训,增加农民工的城镇就业能力,使其更快得在城镇立足。可以根据国家职业标准以及不同行业、工种、岗位对从业人员的基本知识与技能要求,合理安排培训内容,设置培训课程。培训重点可以适当倾向于家政服务、餐饮、保健、建筑、制造等行业。[7]培训部门应结合新型城镇化发展需要以及农民工自身的培训愿望,展开有针对性、实用性强的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的培训内容一定要增强实用性、操作性,不能只讲理论不注重实际操作,要让农民工通过培训获得实实在在的技能,能顺利上岗就业,提高农民工在城镇中的生存与适应能力。
2.渗透创业理念,激励农村转移劳动力的自主创业。新型城镇化是人口就业结构、经济产业结构不断转化和变迁的过程,这不仅给农村转移劳动力的就业提出了挑战,还为农民工的创业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政府大力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投身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发展的一体化。[8]这就要求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过程中,不仅需要教授就业所必须的职业技能,还应该渗透创业理念,为农民工的顺利创业提供技术支持。对于具有创业意向的农民工,在培训的过程中,首先,应让他们树立正确的创业观,要有吃苦耐劳、持之以恒的创业毅力,有良好的创业心态;其次,要帮助他们了解政府在扶持农民工创业方面的优惠政策,使农民工充分利用创业资源,为创业的道路提供帮助;最后,要加强对创业具体过程与环节的教育,创业不仅只是简单资金的投入,更重要的是要学会对人对物进行有效管理,通过自己努力对所拥有的资源进行优化整合,创造出更多经济利益价值。
3.融入城市文化,实现农民工到新市民的角色转变。新型城镇化的一个要重特点是农村人口转化成城镇人口,包括城镇文明、意识在内的城镇生活方式的扩散和传播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必须对农村转移劳动力进行有关城市文化方面的培训,才能有助于他们更好得融入城镇生活,实现农民工到新市民的角色转变。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融入城市文化,可以着重对农民工进行公民道德、职业道德、法律意识、城镇居民意识、精神文化等方面的培训。在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农民工要想完成新市民的角色转变,必须遵守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等公民道德。农民工在城镇工作中不管遇到什么问题都必须遵守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等职业道德。此外,培训时应注意帮助农民工获得一些必要的法律知识,正确运用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同时,必须培养他们的城镇居民意识,通过增强自身的市民观念,树立城镇主人翁意识,加强自身的素质修养,以满腔热情投身于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事业中,实现新市民的角色转变。
4.关注心理健康,加强农民生活方式转变的适应性。新型城镇化建设促使了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背井离乡,来到陌生的城镇工作、生活。由于陌生的环境以及工作的压力,使得许多农民工存在心情郁闷、焦虑、孤独、自卑、人际交往困难等心理健康问题。因此,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必须关注农民工的心理健康问题,加强他们对于工作、生活方式转变的适应性。首先,可以开设专门的心理健康课程,向农民工传授心理健康方面的相关知识,分析常见心理健康问题的表现、出现原因以及自我调节方法等。其次,可以组织专门的心理健康活动,对农民工进行现场心理辅导,通过活动使农民工提高对心理健康问题的认识与关注。心理健康的农民工对城镇生活有更强的适应性,能更好地融入城镇生活,心理健康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内容的重要方面。
(三)培训形式灵活化,形成集散、长短、远近相结合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
1.集中培训与分散培训相结合,合理安排便利培训时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需要根据农民工的原有知识基础、技能需要、工作时间,把集中培训和分散培训充分结合,合理安排培训时间。集中培训有利于对知识技能进行系统的学习,效率高。但是需要农民工抽出集中的一段时间进行培训,对于正在工作的农民工来说难度较大。同时,集中培训教授的内容多而集中,有些基础差的农民工往往很难及时消化吸收。因此,对于那些基础较好、时间较为充裕的农民工,可以采取集中培训的方式。而对于基础稍差或者时间不充裕的农民工,则可以主要对他们采用分散培训的形式。分散培训可以方便农民工合理利用业余时间进行连续学习,有助于对每次的培训内容进行充分消化吸收以及知识技能记忆的保持和巩固,还可以及时将理论运用于实践。因此,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形式要灵活,根据农民工不同情况充分结合集中培训与分散培训。
2.长期培训与短期培训相结合,分层次按需求逐步培训。随着新型城镇化的发展、生产技术的提高、产业结构的调整,原有技能可能不能适应现代就业需要,短期培训也不能满足所有职业技能的顺利获得。因此,需要将长期培训与短期培训相结合,分层次按需求对农民工进行逐步培训。从长远目标出发,农民工转移劳动力培训也不能只满足或停留于短期简单培训,而应通过一定的长期培训使农民工获得更系统的职业培训,满足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工的转移就业。[9]政府也早就提出要按照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扩大农村劳动力培训规模,提高培训层次,适当延长培训期限,强化职业技能实训。短期培训适合于较为简单的、低层次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长期培训适合于满足农民工更高层次的学习需求,使农民工获得更高的技术技能。在培训过程中,应充分根据劳动者受教育程度、学习能力、教育需要的不同,合理进行长短期、不同层次相结合的职业培训。
3.远程培训与近程培训相结合,充分利用现代网络技术。随着现代网络与计算机技术的迅速发展,远程培训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过程中运用得越来越广泛。相比于传统的近程培训,远程培训具有降低培训成本,培训不受时间、地点等因素约束的优势,给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带来了极大便利。因此,通过改革传统的近程劳动力转移培训方式,将现代网络技术充分应用于教育培训领域,可以促进培训的现代化,大幅度提升培训质量与效益。政府也充分认识到了远程培训对农民工培训工作的重大作用,在2003—2010年全国新型农民科技培训规划中提出要善于运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现代媒体和远程教育手段,努力扩大农民科技培训的覆盖面。[10]由此可以看出,充分利用现代网络技术,把远程培训与近程培训相结合,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中有着较大的重要性与必要性。
(四)培训经费合理化,形成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分担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
1.政府加大投资,支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要把农村转移劳动力的人口负担转化成巨大的人力资源优势,需要有合理的培训经费对农村劳动力进行教育投资,保障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由于大部分农民处于社会底层,经济条件较差,严重制约了参加培训的积极性。因此,很多国外政府在农民劳动力培训经费上,以政府投入为主,农民工一般不交或只需要交纳少量培训费用,甚至有的国家政府还向农民工支付一定报酬。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主要属于政府行为,由政府直接引导,因此,政府在经费投入上应占主体。政府可以通过培训券、教育券或降低培训收费标准方式直接让农民工受益。此外,政府还可以给积极参与培训的农民工发放奖励,支持并鼓励农民工自愿参加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11]政府加大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经费投资有利于减轻农民工的培训经济负担,增强农民工参加培训的积极性,激励农民工把进行培训转化为自觉行为,提高自身人力资本,更好得为新型城镇化建设服务。
2.企业主动负担,助力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在中国目前经济情况来看,完全依靠政府对农村劳动转移培训进行投资是不可取的。企业是农民工培训的直接受益方,应该主动负担一部分培训经费,助力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促进新型城镇化快速健康发展。企业主动负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经费可以具体从两方面着手:一是对本企业自身农民工的职前和职中的培训,增加投入经费对农民工进行岗前必要的知识技能培训,对在岗的农民工进行技能提升培训,以适应于新型城镇化不断发展对新技术技能的需要。对于接受过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职工,企业在工资待遇、职称晋升等方面应给予优厚与方便,以促进员工主动参加并认真对待培训。二是企业可以进行适当捐赠作为社会资金的一部分参与到农民工劳动力转移培训中来,用于建立公益性的农村劳动力转移教育与培训基金,让弱势农民群体受益,帮助家庭困难的农民工顺利接受培训。
3.个人适当分担,融入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过程中,人是关键与核心,农民工要充分认识到通过培训提高自身职业技能与素质对更好得融入城镇,使新型城镇化的进程进一步加快有重要意义。农民工个人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最终受益者,通过培训可以为工作的顺利转移与提升提供便利,为更好的物质与精神生活提供基础,因此农民工应该适当分担一部分培训费用,充分融入到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中。对于来自在经济较为发达农村的农民工,可以要求他们适当分担一部分培训费用;而对于来自经济不发达、较为贫困农村的农民工,则要完全减免培训费用,实行免费培训,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目前,有许多农民工对于培训抱怀疑或排斥态度,不愿意花钱参加培训。对于这种情况,政府应该通过各种形式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重要性进行宣传,让农民工意识到在新型城镇化大力发展的过程中,农民工只有通过接受培训提高自身职业能力,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在城镇工作才有较大竞争力,才能快速完成由农民工到新市民的真正转变,在城镇扎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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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金莲顺]
2014年度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农民职业化培训研究”(项目编号:2014ZDIXM034)
刘维俭,男,常州刘国钧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校长、党委书记,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教育管理;杨燕,女,常州刘国钧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主要研究方向为高等职业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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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4-7747(2015)01-004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