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校企合作的有效性:基于宁波的经验、问题与对策
2015-01-31孙佳鹏
孙佳鹏
提高校企合作的有效性:基于宁波的经验、问题与对策
孙佳鹏
对宁波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现状及问题进行调研发现,目前,在校企合作中尚存在政府“缺位”、企业“缺席”、学校“缺能”等问题。对此,在未来的职业教育发展中,应强化政府在校企合作中的推力,激励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动力,构筑职业院校服务企业发展的能力。
校企合作;经验;问题;对策;宁波
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发展的必经之路,也是职业教育发达国家的共同经验。近年来,随着我国职业教育事业的发展,加强校企合作也已经成为我国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主要方向。宁波市是全国同类城市中职业教育发展最快的城市之一,近几年来,在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方面做出了很多创新性的尝试和实践探索,为我国校企合作的发展提供了宝贵经验,但是课题组在2014年1月对宁波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现状及问题进行调研之后,发现在经验之外尚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一、宁波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实践经验
(一)制定完善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地方性法规
2008年,宁波在全国率先制定了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地方性法规——《宁波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并于2009年3月正式实施。2012年2月1日,《宁波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实施办法》正式实施。《宁波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及实施办法为建立政府引导、校企互动、行业协调的校企合作长效机制提供了法律保障,有力推动了宁波职业教育的发展。在这些条款中有以下方面取得较大的政策性突破: (1)界定了“校企合作”的概念;(2)建立校企合作新的运行机制;(3)明确职业院校的权利与义务; (4)鼓励和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5)落实扶持促进校企合作政策;(6)建立预防和妥善处理实习生发生意外伤害的机制。此外,宁波已经建立了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管理体制,明确将宁波市职业教育联席会议作为校企合作的最高管理机构,并且不断调整充实成员单位结构。
(二)行动探索多样化的校企合作形式
经过近几年的发展,宁波市的校企合作已经进入了一个新阶段,探索出了多样化的合作形式[2]:(1)将企业内置于学校,即将与学校专业对口的企业或企业车间请进学校,企业生产设备与学校实训设备资源共享;(2)将学校内置于企业,即把职业学校的专业实训教学或实习环节内置到对口的规模型企业,使其教学资源置身于真实企业,形成学生学徒化、师傅教师化的双重身份环境;(3)建教合作,如两个建教班进行交替实习,一个班级到企业实习、另一个班级在校学习,两个月后交换一次;(4)冠名班,由企业冠名,实现定向培养;(5)顶岗实习,在企业比较忙的时候,学生在自愿和父母同意的前提下,可以参加企业的顶岗实习,帮助企业分担生产任务,同时,提高自己的技能。到目前为止,全市职业院校与企业“订单式”培养的班级有120多个,企业冠名的班级40多个,各种类型的职业教育集团20多个,多样化的校企合作形式有力推动了宁波职业教育的发展。
(三)不断创新校企联姻的主题活动
当前,校企合作表面化严重制约了校企合作的良性发展,对此,宁波在传统形式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校企联姻的主题活动。2009年以来,宁波市组织实施了“职教进企业、服务促发展”、“牵手百家企业”、“2211校企牵手”等主题活动。在校企牵手主题活动中,全市40所中职学校、120所成人学校走进3 000多家企业,面向社会开展职业岗位技能培训和素质提升培训17万人次。同时,一大批行业企业走进学校,共同研讨职业学校发展大计。这些活动推动了职业院校主动走进企业,了解企业需求,解决企业难题,部分职业院校通过服务与企业建立了紧密的伙伴关系,如宁波余姚职技校与舜禹集团、奉化职教中心学校与罗蒙集团等开展了深度合作。
(四)着力搭建校企合作公共服务平台
校企信息不畅、政府资源整合不到位将制约校企合作的有效运行,而搭建公共服务平台,则有助于使校企合作由松散走向紧密,从学校单方努力走向校企双向沟通。宁波着力搭建校企合作公共服务平台:(1)成立宁波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会。该促进会于2012年9月12日正式成立。促进会以服务职业院校校企合作为直接目的,协调宁波各中高职院校的办学优势和企业的技术优势,合力培养创新型实用人才,协助企业增强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促进会会员单位基本覆盖了宁波市各大行业和各个职业院校。(2)成立“宁波校企通”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公共服务平台。“宁波校企通”平台是由市教育局主办,市人力社保局、市工商局联办,相关行业企业、院校及服务机构共同参与建设,是宁波市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的全方位、深层次合作创设的有效载体和便捷通道。它整合了宁波72家中高职院校、几十万毕业生数据、6 000多家企业信息、50多个行业协会信息以及200多家培训机构信息,可以实现企业找服务、找人才、找设备、找技术;学生找工作、找培训、找实习等对接服务,成为全国首创的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创新型平台。网站日常运营和系统维护实行7*24小时不间断运行,网站浏览量每日平均保持在2 000次以上。
(五)努力提高职业院校服务企业职工培训的能力
职业院校的人才和技术优势正是企业所看重的,提高职业院校服务企业的能力,对于促进校企双方的互惠共赢,提高合作的有效性具有重要作用。基于此,宁波非常强调职业院校服务企业的意识,其特点如下:(1)投入多,宁波市教育局在服务型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过程中投入专项经费,专门用于企业职工培训,2006-2011年间,以政府采购的方式,投入经费逾1亿元;(2)方式新,多次修改完善《关于加强职工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的实施细则》,采用政府采购的方式,公开投标7次来实施企业职工培训项目;(3)范围广,培训涉及全市制造业、服务业和农业等200多个工种; (4)质量高,完成招标培训29万人次,获得各类证书18.2人次,一批职业院校成为行业企业定点培训基地,其中宁波鄞州职教中心是宁波市电业局进网作业电工唯一的定点培训机构。
二、宁波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现存的瓶颈
近几年来,宁波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已经取得了很大进步,行业企业积极性有了一定提升,产学脱节的情况得到了显著改善,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在校企合作过程中,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和困难,制约了职业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一)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中政府“缺位”
在校企合作中,政府的支持是极为重要的一环,但目前政府仍处于“缺位”状态:(1)法律法规约束力不强。虽然宁波已经颁布了《宁波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及实施办法,但由于新近出台,宣传力度不够,推广度不高,很多企业并不了解该条例。并且,由于国家校企合作上位法的缺失,导致地方性法律法规缺乏指导力和约束力,落实困难。(2)政府主导力度不够。除了在政策上的支持外,还应该对校企合作进行协调、规划、整合和指导。但是,从目前来看,政府主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方式单一,资源整合力度不够,尚缺乏支持校企合作的具体举措,尚未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补偿机制、监督评价机制和保障机制。
(二)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中企业“缺席”
目前,校企合作关系的建立和维系主要是靠校长或学校的“关系”,停留在文本合作阶段,并未实现深度合作,企业缺乏参与合作的动力。[3]原因有:(1)很多企业存在短视行为,没有认识到校企合作是与企业发展息息相关的重要内容; (2)企业不愿承担人才培养的成本,希望直接接收合适人才;(3)在企业中开展教学活动,既要保证企业正常生产又要完成教学任务,势必会影响到企业的生产效率;(4)实习中材料、机器设备造成的损失,需要由企业买单;(5)企业需要为学生安排工作岗位,而学生毕竟不是企业组织的正式员工,增加了人员管理的工作量和复杂性;(6)企业参与培养目的是留用技术人才,培养后流失问题也是企业的顾虑之一。
(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中学校“缺能”
在校企合作中,学校服务能力仍然有限,表现在三个方面。(1)教师未跟进指导学生实习。学生通常是第三年到企业实习(2+1),此时他们的身份仍是学生,经验和能力尚显不足,需要有指导教师进行辅导和管理,但多数情况下,教师出于种种原因并没有一起进入企业,这就无法保证实习的效果。(2)学生眼高手低,流失率高。很多学生都缺乏主动学习的意识,顶岗实习的目的就是完成任务,同时理想又非常丰满,想要当老板,不肯踏实做安排给他的工作。有些企业生产时间不固定,而且在一线的生产车间,工作条件一般,学生由于不能适应、不能吃苦而最终流失掉。(3)缺少与校企合作育人模式相配套的课程体系。从教材上看,职业院校教材中的很多内容都比较落后,学校所学与企业所用存在相当大的距离,并且很多教材从国外直接引进,尚未本土化,对国内的借鉴价值并不大。从课程上看,高职院校至今尚缺乏较为完整的与校企合作育人模式相配套的课程体系和课程计划,一般情况是用学校自己的课程培养好学生后,送到企业进行实习,但是这个时候才会暴露出学校培养的内容和方式与生产实践脱离的问题,再想调整为时已晚。[3]
三、宁波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突破路径
(一)强化政府在校企合作中的推力
1.完善校企合作的政策法规。国外校企合作之所以可以顺利实施,很大程度上受益于国家政策法规的支持。政府要认识到自身在校企合作中具有的重要责任和作用,要高度重视并积极建立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政策法规。宁波市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宣传已经出台的校企合作条例和实施办法,采取各种措施提高校企合作利益相关者的重视程度并要求其严格执行。另外,国家要做好顶层设计,尽快修订完善现有政策法规,为校企合作保驾护航。
2.支持校企合作的创新方式。[4]要大力支持校企合作的创新方式,作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互动平台——校企通的建立,已经在校企合作上取得了很多突破,也得到了广大师生的广泛认同和使用。作为取得较好效果的创新方式,可以尝试进行推广,将其应用到全省乃至全国,实现资源的有序流动和优化配置,比如,在其他省市试点成立校企通分中心,把校企通整合到国家协同创新的战略中。校企通要联合资源、整合资源,特别是针对市场化比较成熟的经济组织,这些需要国家政策上的保障和推动。
(二)激励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动力
1.探索校企合作的经费激励机制。在校企合作中,通常认为对企业的奖励有两种方式,按顶岗实习的学生数进行奖励和单纯减免税收。[5]第一种方式由于进入企业实习的人数和实际能够坚持下来的人数不断变化,并且人数没有上限,材料审核会比较困难,相对而言,减免税收会比较容易操作,公平性高,但是中小型企业对税收通常没有概念。可以看出,补助、税收等奖励方式并不能从根本上激励企业参与到校企合作中来,所以在奖励的时候必须关注企业的真正需求。实际上,在校企合作中,企业最希望的就是学生能够长久的留在企业,所以政府的经费可用于留住学生、培养学生。因此,政府要建立相关的奖励和激励机制:(1)可以把资金投入到学校,由学校成立专门部门,设立一定的考核制度,将这笔资金作为对出色完成企业实践的学生的奖励;(2)要加大对学生的补贴力度,增强补贴稳定度,因为学生在工作初期经济负担通常较重,需要国家给予一定补贴,减轻学生的后顾之忧;(3)奖助要有重点,要将奖助学金发给实习实训表现较好的学生,而不是统一减免学费、发放奖助学金。统一减免学费实际上和不减免学费在某种程度上效果是一样的,当大家普遍享受优惠政策时,就起不到激励和刺激的作用。[6]
2.表彰校企合作较好的企业。除了建立校企合作经费奖励机制,荣誉奖励也是企业非常看重的,因此,可以政府名义给校企合作开展较好的企业颁发荣誉证书,颁发的证书一定要很具体,如最佳雇主企业等,这会受到企业的欢迎和重视,对企业的影响也比较大。[7]不过,不同企业会有一定差异,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企业通过参与校企合作,既收获了利益,又提高了企业的声誉,名利双收,这样企业参与的积极性才会高涨,形成校企互动的良性循环。
(三)构筑职业院校服务企业发展的能力
学生在学习阶段,不管是在学校还是企业,学校的教师都有必要一直关注着学生,教育、指导和帮助他们,直至他们顺利就业,这是教师的责任和义务。因此,在学生实习期间,教师应在前期和学生一起下企业,等学生适应企业的环境后,再进行定期回访,了解学生遇到了哪些新的问题或存在哪些困惑,关注他们的实习进度和实习感受,并给予相应的指导。除此之外,在学生实习前,教师可以先介入企业,熟悉岗位,然后将企业的具体情况带回学校,向学生宣传,可以增强学生对企业的了解和认同感。[8]
除此之外,职业院校要多方面提高自身的软实力,一方面,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培养学生吃苦耐劳等职业道德,侧重对学生学习方法的教育,授之以渔,以提高学生对企业的忠诚度,降低学生流失率,保障校企合作长效发展;另一方面,强化服务企业意识,提高服务企业的能力,企业是学生的最终归宿和落脚点,通过与企业合作和人员交流把握企业用人需求和岗位能力要求,构建与校企合作育人模式相配套的课程体系,及时对人才培养方案、专业设置和课程教材作出调整。[9]
[1]沈剑光,严新乔.健全校企合作法律保障 促进职业教育健康发展——《宁波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浅析[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9(13):19-23.
[2]殷红,米靖,卢月萍.我国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研究综述[J].职教论坛,2011(12):11-17.
[3]张志强.校企合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2(4):62-66.
[4]贺修炎.构建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的高职教育校企合作模式[J].教育理论与实践,2008(33):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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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丁金昌,童卫军,黄兆信.高职校企合作运行机制的创新[J].教育发展研究,2008(17):67-70.
[7]王文槿.关于校企合作的企业调查报告[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9(2):23-25+41.
[8]金辉.高等职业教育深化校企合作的应然路径[J].教育研究,2010(4):56-59.
[9]颜楚华,王章华,邓青云.政府主导 学校主体企业主动——构建校企合作保障机制的思考[J].中国高教研究,2011(4):80-82.
[责任编辑 曹 稳]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革研究”(项目编号:10JZD0040)作者简介:孙佳鹏,女,华东师范大学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研究所2012级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比较职业技术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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