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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职业教育杂谈之九农村职业教育功能定位的历史回顾与反思

2015-01-31毛伟霞

职教论坛 2015年25期
关键词:技术学校业余技术推广

□毛伟霞

农村职业教育杂谈之九农村职业教育功能定位的历史回顾与反思

□毛伟霞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职业教育被赋予了很多不应有的职能,之所以出现这样的问题,是因为混淆了适龄人口学历教育与农民教育的区别,导致了农村职业学校从改革开放伊始就进入了狭隘的办学空间,延误了农村职业学校对市场经济适应的黄金时期,错失了最佳发展阶段。所以,农村职业教育的基本职责首先是做好面向适龄人口的国民学历教育,为各行各业提供各级各类人才,然后才能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做些其他的工作。

农村职业教育;农民教育;扫盲运动;三教统筹

新中国建立以后,如何解决三农问题一直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头等大事,毫无疑问这与我国当时庞大的农村人口是密不可分的,同时,在城乡二元体制下,农村又是一个封闭的空间,除了农业生产之外,就是农副产品生产问题,也就是说,农村生产与工业化几乎没有什么关系,农民也与城市化和工业化无关,他们被二元体制排斥在我国工业化的大门之外。农民如果个个都是优秀的技术性劳动者那将对农业生产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这似乎成为了农村教育的一个基本框架设想。在改革开放伊始,从农村教育发展的轨迹看,似乎也没有改变这一基本构想,由此而出现的是,对农村教育、农村职业教育赋予了太多的功能,农村教育与农业生产相结合、农村职业教育与农村生产相结合的教育理念一直充斥在政府文件和学者的文章中,似乎只要搞好了农村职业教育,我国的三农问题就会迎刃而解。在为这个目标奋斗的过程中对农村教育、农村职业教育产生了什么影响,实施的结果又如何,这就是本篇文章要讨论的话题。

要了解农村职业教育功能的赋予,还需要从农民教育谈起,这就有必要对新中国建立以后的农民教育进程做一简单的回顾。

1949年新中国建立后,各行各业生产得到了很快的恢复和发展,但面临的一个现实却成为新政权亟待解决的问题,那就是我国5.5亿人口中80%以上都是文盲,尤其是农村地区文盲数量更多。所以,在1949年11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举行成立典礼时,同时就设立了识字运动委员会。随后的12月5日,教育部就下发了《关于开展1949年冬学工作的指示》,从此拉开了我国扫盲运动的序幕。1951年2月28日,教育部又发出《关于冬学转为常年农民业余学校的指示》,全国开始广泛建立农民业余学校(民校),当时的农民业余学校大体可分为三类:一类是以学习文化为主,同时学习政治和技术,学员大部分是高小或初中毕业回乡青年,青年学员居多。参加这类学校学习的人最多,占农民业余学校总人数的90%以上。另一类是只学习政治的业余学校,还有一类是只学习技术的业余学校。随着农民文化程度的提高,有些农民业余学校办有初中班,加学农村应用文、打算盘、写毛笔字,并设技术课学习农业科学技术和生产经验。还举办农业技术、畜牧兽医、会计、农机、卫生保健等专业训练班,随后几年,全国农民扫盲运动大面积开展。同样受大跃进的影响,扫盲也在1958年进入了大跃进时代,1958年11月,人民日报的一篇《全民办学,满园花开》的文章甚至称,全国已有1799个县市单位基本上扫除了青壮年文盲,占全国2257个县市单位总和的79.7%;全国己有17个基本无盲省 (实际上到2000年我国才宣布基本扫除文盲)。所以,1959年5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在农村中继续扫除文盲和巩固发展业余教育的通知》,这个《通知》也是农村扫盲运动的一个转折点,《通知》提出,农民业余教育要注意贯彻政治、文化、技术相结合的原则,农民业余学校要教政治和文化,还要教生产技术,使教育直接地或间接地为生产建设服务,从单纯的扫盲开始向农民技术教育转变。1960年4月2日,中共中央批转教育部党组3月4日提交的 《关于最近四个月来农村扫盲、业余教育情况和今后工作方针任务的报告》,《报告》对于1960年~1967年农民业余教育发展规划为:力争在二三年内,在农村青壮年中基本上完成扫除文盲的任务,使青壮年中的非文盲达到90%以上。从1960年起,力争在三四年内,在40岁以下的青壮年中,基本上普及业余初等教育。40岁以上的人有条件又愿意参加学习的,也欢迎进入业余初等学校学习。力争在第三个五年计划期间,在40岁以下有条件的青壮年中基本上普及业余初级中等教育(包括初中和初级技术学校),并且要求培养出大量的初级技术人才。大力发展业余中等专业学校(包括高中),积极培养农村所需要的中级技术人才;积极发展业余高等教育,举办业余专科学校,培养高级技术人才。

由于大跃进运动对农业生产带来了很大的消极影响,严重影响了农业生产,所以,在1961年2月中共中央批转的中央文教小组《关于一九六一年和今后一个时期文化教育工作安排的报告》中要求:“农业中学应该改为业余学校,或者利用农闲季节一年学习三个月到五个月,其余的时间回生产队劳动。”也就是说,在大跃进过程中产生的面向适龄人口的农业中学(农业中学的产生与发展在本组文章第一篇有详细的介绍)也消失了。1962年12月,教育部根据同年9月中国共产党八届十中全会通过的《关于进一步巩固人民公社集体经济,发展农业生产的决定》的精神,发出了《关于农村业余教育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开展农村业余教育工作,应该从各地的具体情况出发,紧密地同当前农业生产、技术改革和群众的学习要求相结合。”

1965年12月7日,教育部下发了《关于今冬明春开展农村业余教育工作的几点意见》,《意见》与以往不同,把技术教育放到了扫盲工作的前面,说明对农民教育的重心有所改变。《意见》指出,为了适应农村开展科学实验、传播先进生产经验、建设稳产高产田的需要,必须积极开展技术教育。技术教育的内容,要结合当地生产需要,用什么学什么,急用先学,学了就用,并且要尽可能地把技术学习同当地搞试验田、样板田、种子田结合起来,同冬季总结生产经验结合起来,以促进生产的发展。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发展业余初等和中等技术学校(班)或组织青年参加中等技术函授学习,有计划地为农村培养各种技术人才。根据生产的需要,配合农林、科协等部门举办各种短期技术训练班,培养农村当前迫切需要的会计、电工、兽医、卫生保健等人员。同时,通过业余学校的技术课和举办技术讲座等形式,普遍宣传一般的农业科学技术常识,请老农传授耕作经验,并且帮助他们加以总结提高。在开展业余技术教育中,要注意充分发挥老农、劳动模范、技术人员和知识青年的积极作用。这也是贯彻1963年5月7日毛泽东在中央政治局杭州会议上提出的开展“阶级斗争、生产斗争、科学实验三大革命运动”方针的体现。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农民教育基本停止。

粉碎“四人帮”之后,1978年4月22日,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对文化大革命中的教育进行了拨乱反正。同年11月6日,国务院颁发了《关于扫除文盲的指示》,1979年9月28日,中共中央十一届四中全会正式通过《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决定》对农民教育提出了具体要求:各地要尽快制定规划,着手轮训县、社、队干部,培养当前农村急需的农机手、农业技术员和财会人员,在今后几年内做到所有干部基本上轮训一遍,使各社、队都有足够数量的合格的农机手、农业技术员和财会人员。

1979年11月28日至12月11日,教育部、农业部、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联合在天津市召开了第二次全国农民教育工作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局)分管农民教育的厅(局)长、处长,农业厅(局)教育处长,团委宣教部和贫协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议提出农民教育当前的主要任务是:继续抓紧扫除文盲,大力发展业余初等教育,积极举办业余初中,广泛开展农业科学技术教育,经常向农民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整顿“五·七”大学。这次会议使农民教育开始由扫盲为重点转到大力发展农业初等、中等文化技术教育的新阶段,特别强调各种形式的农民职业技术教育。

1980年5月9日山西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批准,《山西省农民业余文化技术学校暂行规程》,《规程》规定,农民业余文化技术学校(简称民校)的任务是扫除青、壮年中的文盲,对社员群众进行文化基础知识和农业技术教育,不断提高农民的政治、文化、科学技术水平。1980年10月20日至28日,教育部在山东济南召开了全国农民教育座谈会。会议提出要广泛开展农业技术教育,农业技术教育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办季节性学习班、组,主要向农民普及农业技术知识,干啥学啥。另一类是常年性的业余技术班、组,和有条件的社队办脱产、半脱产的农民技术学校,对农民进行比较系统的专业技术教育。会后,12月11日,教育部印发了《全国农民教育座谈会纪要》。1982年6月9日,教育部颁发了《县办农民技术学校暂行办法》,《办法》规定,农民技术学校是属于农业(包括林、牧、副、渔、工等)中等专业教育性质的学校,其任务是为农村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培养具有相当于中等农业科学技术水平的人才。农民技术学校以县(市、区)为单位设置,也可以招收邻近县的学员,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一个县为主,邻近二三个县联合举办。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由学校发给毕业证书。学生毕业后,由哪里来仍回哪里去,国家不管工作分配。入学前是社、队管理干部或技术员、教师的,毕业后原则上回原岗位工作。这也标志着,农民教育的技术教育由业余教育向正规教育的转变。

为了更好地推动农民教育的发展,1985年9 月17日至23日,国家教育委员会成人教育司在四川省成都市召开了十二省市农民职业技术教育座谈会。会议认为,要把乡镇农民文化技术学校(成人教育中心)办成开放型学校。一是学校要面向乡镇各个行业各类人才的需求,不仅培养农业技术方面的人才,还要培养加工、运输、建筑、服务业以及政法、财经、文艺等各类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二是乡镇必须依托包括教育、农牧渔业、财经、企业管理、文化等部门办学。三是办学要与广大的村、户学科学、用科学相联系,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相联系,做到一个基地,多种功能,既是人才的培训中心,又是技术推广中心和文化活动中心。为了规范乡 (镇)农民文化技术学校办学,1987年10月30日,国家教育委员会、农牧渔业部、财政部在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颁发了《乡(镇)农民文化技术学校暂行规定》,《规定》指出,乡(镇)农民文化技术学校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对青壮年农民,特别是对在乡知识青年广泛开展实用技术、经营管理知识的培训,有计划地进行初级技术教育;有条件的地方可进行中级技术教育,对农村基层干部、技术人员、乡(镇)企业职工进行岗位培训;对需要接受初等、中等文化教育的农村青壮年进行必需的基础教育补课;同时,还应对农民进行时事政策教育、法制教育、人口教育,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文化、体育和生活教育,并对企业和专业户办学起中心示范作用。有条件的乡(镇)农民文化技术学校还可以承担一定比例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的短期职业技术培训任务,把成人教育与学校基础教育有机地衔接起来。[1]

198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强和改革农村学校教育若干问题的通知》,《通知》提出,“各地要根据本地区的实际需要与可能,统筹规划,有步骤地增加一批农业高中和其他职业学校。除在普通高中增设职业技术课,开办职业技术班,把一部分普通高中改办为农业中学或其他职业学校外,还要根据可能,新办一些各类职业学校。”这个文件的出台标志着农村农业中学再一次广泛建立。当然,在当时严格的二元体制下,《通知》还强调:“农村学校的任务,主要是提高新一代学生和广大农村劳动者的文化科学水平,促进农村社会主义建设。一定要适应广大农民发展生产,劳动致富,渴望人才的要求;一定要引导广大学生热爱农村,热爱劳动,学好知识和本领。”

所以,在这样的背景下,农村地区新建职业学校与农民技术学校在功能、培养目标方面就没有了区别,因此,在1983年以后,按照农民技术学校的标准来办新建立的农村职业学校就成为了历史必然,赋予农村职业学校更多功能也就不难理解了。

1986年末,国家教委开始在河北省太行山区的阳原县和完县(今顺平县)进行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实验。1987年6月,国务院批转了《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改革和发展成人教育的决定》,《决定》提出:“对农村基层干部、专业技术人员、乡镇企业职工,要有计划地开展岗位培训;对青壮年农民要根据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进行周期短、见效快的实用技术培训,并同科学实验、推广技术结合起来。要把初、高中毕业的在乡知识青年作为培训重点。”为了探索改革和发展农村教育的途径,1987年2月27日至28日,国家教委和河北省政府联合在河北涿州市召开农村教育改革实验区工作会议,国家教委与河北省人民政府共同决定在阳原、完县、青龙三县建立“河北省农村教育改革实验区”,标志着我国农村教育改革实验工作启动。1988年国家教委结合实验区经验,广泛证求意见,提出了“燎原计划”,并向国务院提呈了《关于组织实施“燎原计划”的请示》。1988年8月29日至9月1日,国家教委在河北南宫市召开“燎原计划”实施工作会议。会议部署了国家教委为推动农村教育为当地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实施“燎原计划”的工作。1988年9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批复国家教委《关于组织实施“燎原计划”的请示》,原则上批准国家教委实施“燎原计划”的总体设想。11月13日,国家教委印发《关于组织实施“燎原计划”的请示》和国务院的批复,“燎原计划”正式启动。“燎原计划”的主要任务是,在做好普及义务教育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农村各级各类学校智力、技术的相对优势,积极开展与当地建设密切结合的实用技术和管理知识的教育,培养大批新型的农村建设者;并积极配合农业与科技等部门,开展以推广当地适用技术为主的试验示范、技术培训、信息服务等多种形式的活动,促进农业的发展。通过“燎原计划”的实施,切实建立一批真正依靠教育、科技促进农业发展,使农民致富的乡镇。

在这样的背景下,农村职业教育的河北模式出现了。1988年,河北省教委萌生了建立县级综合职业技术学校的构想,即通过整合国有职业教育办学资源、集中投入各方面财政性经费的办法,将原来县域内分散办学的各类公办职业学校集中在一起,建成一所规模较大、设施较好的综合性职业学校。这一构想得到获鹿县委、县政府的认同和支持。自1989年初开始,不到一年时间,获鹿县把原来利用财政性经费投资但却分散办学的农业中学、职业中学、农民中专、技工学校、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卫生学校等10所学校集中到了一个新的校址上,初步建成了拥有10个专业,7个实验场所,20个教学班,在校生1000多名,占地580亩,建筑面积10000多平方米的获鹿县综合职业技术学校(后改名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原国家教委和河北省主要领导人一致认为这是改革农村职业教育,促进经济开发,帮助当地脱贫的“教促富,富促教”的良性循环路子[2]。鹿泉职教中心的办学模式被作为典型陆续在河北省和全国广为宣传和推广,这也是不少农村地区职业学校又叫某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的原因。

国家教委与河北省联合进行的农村教育综合改革的经验体现在1990年7月9日印发的 《全国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工作指导纲要 (试行)》。《纲要》指出,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实验要端正教育思想,改革管理体制,调整教育结构,改进教育内容和方法;坚持三教(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统筹,实行农科教统筹结合;逐步建立适应农村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教育体制,逐步形成教育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相互促进、良性循环的机制;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使教育在农村社会主义建设中发挥较大作用。第一次在文件中明确提出了以三教统筹发展农村教育。《纲要》要求,每个实验县首先要办好一所起骨干和示范作用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坚持人才培养、科技试验、技术推广、生产示范和经营服务密切结合,发挥上挂(挂靠高校、科研所等拥有较高技术的单位)、横联(与农业、科技等部门和单位密切配合)、下辐射(向乡、村、农户传播致富信息、推广实用技术)的作用。农村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招收初中生(及同等学力,适当放宽年龄),学制二至三年,既可招收应届毕业生,也可招收已从业的工人农民。要重点办好乡镇农民文化技术学校,积极发展村农民技术文化学校或利用现有村小办学。县办的农民中专要充分发挥骨干作用,既可招收农民也可招收初中应届毕业生。农村成人学校要与普通中小学、职业技术学校互相沟通、配合或联合。从此,农村职业学校被赋予了一个无所不能、无所不含的职能。

1991年10月《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再次明确提出,在广大农村地区,要积极推进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实施“燎原计划”,实行农科教结合,统筹规划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采取更加灵活的方式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并将广泛开展短期职业技术培训作为90年代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主要任务之一。

以此为标志,原来农民教育的职能需要由新型的农村职业学校来完成了,也以此为标志,河北模式在全国开始了大面积推广。

但是,这样的功能定位从整个社会来说产生了不小的错位。因为,从社会分工来说,农民的技术教育问题、农业技术的推广问题是农业有关部门的事情。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推行和人民公社的解体,农业部门在全国逐步建立了“五级一员一户”的农技推广体系(即在中央、省、市、县、乡层层设立推广机构,村设农民技术员和科技示范户)。1979年,农林部在全国29个县试办县级农业技术推广中心。[3]1982年,农牧渔业部组建了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将植保局、种子局分别转为全国植物保护总站、全国种子管理总站,并于1986年组建了全国土壤肥料总站,我国现代农技推广体系雏形基本形成。为了保障落实基层农技推广工作,1983年,农牧渔业部颁发了《农业技术推广条例》(试行),《条例》指出,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总站、省(市、自治区)、省辖市(自治州、盟、地区)农业技术推广站是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管理和指导机构,属同级农业行政部门领导。为了加快农牧渔业科研成果、先进技术的普及推广和应用,促进农牧渔业丰收,1987年,农牧渔业部、财政部发布《农牧渔业“丰收计划”暂行实施办法》,在项目管理上指出,由农牧渔业部和财政部共同组成“丰收计划”指导小组,并在农牧渔业部内设立“丰收计划”办公室,办理具体工作。到了90年代,我国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基本形成,其标志是《农业技术推广法》的出台。1993年颁布(2012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明确指出,国务院农业、林业、水利等部门作为农业技术推广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全国范围内有关的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农业技术推广,实行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与农业科研单位、有关学校、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群众性科技组织、农民技术人员等相结合的推广体系。自此,在法律层面上确定了完整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就一个县来说,就有农经委、农业局、林业局、畜牧水产局等部门,在乡镇还有七站八所等农业推广机构。无论是80年代的《农业技术推广条例》还是90年代的 《农业技术推广法》没有一个地方提到农村职业教育,即使提到的学校,更多的是指农业管理部门自己的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从中央到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县、乡形成了五级办学体系,专门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即使后来在全国实施的“绿色证书工程”、“跨世纪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新型农民创业培植工程”、“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程”和“农业远程培训工程”等也都是由农业部门负责实施和管理。所以,对农村职业学校赋予太多的功能,试图通过农村职业学校发挥上挂(挂靠高校、科研所等拥有较高技术的单位)、横联(与农业、科技等部门和单位密切配合)、下辐射(向乡、村、农户传播致富信息、推广实用技术)的作用不但产生了职能错位,也是不现实的,因为农村职业学校没有这个能力,也不可能有这个能力。

从另一件事情看,农业生产的技术推广也没有赋予农村职业教育,上世纪80年代开始,在农村广泛实施星火计划,星火计划的主要任务是:以推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全面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目标,加强农村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大力普及科学知识,营造有利于农村科技发展的良好环境。围绕农副产品加工、农村资源综合利用和农村特色产业等领域,集成配套并推广一批先进适用技术,大幅度提高我国农村生产力水平。但其实施和管理归属于科技部门,各级政府科技行政主管部门都建立了星火计划管理机构并有专人负责日常工作。

那么,农村职业教育的基本责任是什么,我们不妨看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育法》明确指出:“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教育工作,统筹规划、协调管理全国的教育事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工作。”也就是说,农村职业学校属于国民学历教育,它的基本任务首先是完成适龄人口的教育。所以,农村职业教育的基本职责首先是做好国民学历教育序列的学校教育,为各行各业提供各级各类人才,即使是职业教育,也只能提供具有良好的文化知识、专业基础知识和较强学习能力的基础性人才,这是农村职业教育的基本职责。

农村职业教育功能的无限扩大混淆了适龄人口学历教育与农民教育的区别,使农村职业教育从改革开放伊始就进入了狭隘的办学空间,延误了农村职业学校对市场经济适应的黄金时期,错失了最佳发展阶段。同时,无论是从农村教育过去发展的历史看,还是就目前情况看,作为县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来说,能做好基础教育工作就已经相当不容易了,目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的办学质量、学生辍学等问题依然严重,所以,县一级教育部门首先需要做好基础教育工作,然后才能考虑其他的事情。

[1]申家龙.新中国职业教育发展历程[M].西安:西安地图出版社,2006:159-180.

[2]张志增,翟帆.县级职教中心峥嵘二十年[N],中国教育报,2012-1-7(3).

[3]夏敬源.中国农业技术推广改革发展30年回顾与展望[J].中国农村经济,2009(1).

责任编辑肖称萍

毛伟霞(1980-),女,河北任县人,河南科技学院职业技术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农村职业教育。

河南科技学院2013年重大科研项目“县域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研究”,主持人:申家龙。

G710

A

1001-7518(2015)25-006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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