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信息观点

2015-01-31

浙江国土资源 2015年8期

信息观点

INFORMRTION NETWORK

国土资源部:履职尽责维护能源粮食生态安全

7月30日,国土资源部就贯彻落实《国家安全法》向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发出通知。通知指出,《国家安全法》明确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信息、生态、资源等国家安全重点领域,国土资源部是“生态安全”政策研究的牵头单位之一。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围绕“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职责定位的履行,切实做好贯彻落实的各项工作。通知阐述了《国家安全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列举了其主要内容。《国家安全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三十条就资源能源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等作出了明确规定。通知指出,这是我国首次将其纳入国家安全体系,具有十分重大的历史和现实意义。就严守耕地保护和资源生态红线、保障国家资源安全,通知强调,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毫不动摇地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切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要做好土地调查监测,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基础数据支撑。要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加大矿产资源特别是战略性能源的勘探开发力度。要强化战略储备,用好国内国外两种资源。要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大力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要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妥善处置突发地质灾害事件。就科学规范并发挥好土地和矿产资源市场作用、保障国家经济安全,通知要求,要加强对土地和矿产资源市场的规范和监测调控,避免其波动影响相关市场稳定。要推进土地和矿产资源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努力构建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秩序。要加强土地市场监测调控,发挥好相关调控政策工具作用,防止地价大起大落,维护房地产市场稳定。要加强矿业权市场建设,引导发挥好矿业权市场自身的调节作用。就维护国土资源领域的群众权益、保障国家社会安全,通知要求,要把“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作为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进一步规范土地征收、宅基地管理、矿业权整合等涉及群众重大财产权的行为。要加快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整合、制度建设各项工作。要切实规范国土资源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和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通知还就行政决策程序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完善公民权益救济制度、畅通救济和举报渠道等提出了要求。就加强国土资源信息安全建设、保障国家信息安全,通知就大力加强网络和信息保障体系建设、加快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建设、推动各项调查数据整合利用、健全完善“国土云”等信息平台建设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将有章可循

国土资源部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实物地质资料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深入推进实物地质资料管理改革,完善制度,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促进生态文明建设。《通知》强调,实物地质资料是地质工作取得的第一手资料,是人类的共同财富,在地质找矿、探索地球奥秘、国土空间开发、优化城镇布局以及地质环境保护等方面具有广泛的利用价值,依法管理实物地质资料是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重要任务。《通知》明确,实物地质资料管理遵循“统一标准,分类筛选”“严格规范,分级管理”“因地制宜,分散保管”“完善机制,强化服务”等原则。《通知》还对实物地质资料管理的主要任务做了明确规定。一是强化技术支撑,合理分类筛选。馆藏机构成立实物地质资料分类筛选专家委员会,按照《分类要求》,根据实物地质资料反映内容的重要性、典型性、代表性等,对实物地质资料进行合理分类、严格筛选。二是加强汇交监管,推进分级管理。国家出资开展的地质工作,在下达项目任务书时应明确实物地质资料汇交要求,凡欠交实物地质资料的,不得通过项目成果验收或结题,有关汇交人不得再承担新的地质工作项目;社会出资开展的地质工作,出资人不具备汇交和保管实物地质资料的技术力量时,应在合同中明确由地质工作承担单位有偿代为履行汇交义务。三是健全机构设施,提高保管能力。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落实实物地质资料管理职能,应建专门的省级实物地质资料馆藏机构或在现有地质资料馆藏机构中设立实物地质资料科室,保障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工作需要的人员和经费。四是科学论证,规范处置。实物地质资料馆藏机构、保管单位及汇交人应在科学的论证后,按照《实物地质资料保管要求(试行)》的规定,妥善保管实物地质资料。五是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实物地质资料服务要以需求为导向,开发各类基于信息化的实物地质资料服务产品,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

安徽:助力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

安徽省国土资源厅近日出台措施,从多方面推动安徽省大别山革命老区(以下简称“老区”)振兴发展规划的落实。为老区基础设施建设做好用地保障。加快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铁路、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暂时确有土地占补平衡困难的,允许地方政府先以承诺方式予以落实,在项目竣工前完成占补平衡任务;畅通用地审批通道,有序推进金寨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在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加大支持和指导力度,解决改革难题。探索老区生态文明建设机制。建立健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长效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和要求,完善经济责任机制,加快推进保证金制度实施、监测体系的建立和历史遗留问题治理等工作;坚持矿产资源规划准入管理,本着生态保护优先原则,明确各类限制区、禁止区的管理要求和准入条件,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破坏生态环境的矿产开发项目一律不纳入矿产资源规划。同时,统筹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项目不得安排用地计划,全面启动领导干部任期耕地保护责任离任审计,坚决纠正耕地保护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和中低产田改造,规范耕地质量监测评价体系。促进老区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强化矿产资源规划分区管理,促进矿产资源的整装勘查和整体开采,实现规模开发和集约利用;以矿产资源综合利用重大工程为平台,开展低品位、共伴生、难选冶矿的综合利用,提升综合利用水平;开展城乡用地结构调整,合理增加城镇建设用地,开展农村空闲、闲置和低效用地整治,促进土地利用方式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山东:31个地勘项目面向全国招标承担单位

日前,山东省国土资源厅首次采取面向全国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了31个省级地质勘查项目的承担单位。为做好此次招标工作,山东厅在广泛征求省地勘、煤田、冶勘等系统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建立了由66个项目组成的地勘项目库,并按照“集思广益、突击重点、注重需求、择优入库”的原则,最终确定31个项目在全国进行公开招标。其中,区域地质矿产调查项目12个,区域物化探调查项目3个,水工环调查项目8个,地学科研项目8个。招标前,山东厅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山东厅官网等媒体,发布来自全国各地符合投标要求的44家投标单位的195个投标文件,其中省内单位32家,省外单位12家。来自省内外的25名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最终优选确定了31个项目的中标单位,总中标金额为6095.3万元。据了解,山东省近年来对地质勘查项目立项工作进行了改革,今年提出了省内项目优选和全国公开招标两种立项方式。公开招标由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共同组织专家论证确定项目,委托招标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公开招标确定承担单位。

广东:六措施助力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的战略部署,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近日出台6项措施,力保珠海、佛山、中山、江门、阳江、肇庆六市和顺德区“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产业带项目建设用地需求。广东厅强调,规划预留用地空间。相关市县在今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中,要预留先进装备制造业项目用地空间,对目前尚未确定选址的先进装备制造业项目,可将其列入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的占用多划基本农田项目清单;优先保障用地指标。实际投资额10亿元以上的先进装备制造业项目,由省市共同安排土地利用计划指标。落户产业转移园的先进装备制造业,优先使用产业园专项指标。广东厅规定,允许以承诺方式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对暂时不能实现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占水浇地补水浇地的先进装备制造业项目,在用地预审和报批时,允许由市、县两级政府和建设用地单位出具书面承诺,保证完成补充耕地提质改造,确保项目及时落地;同步办理使用林地、征地社保和用地报批手续。用地申报可先行提供地级以上市、县(市、区)林业部门和社会保障部门正在办理相关手续的证明,相关手续办理完成后补交省国土资源厅,作为用地报批材料一并上报省政府批准。广东厅强调,加快办理用地手续。对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先进装备制造业项目用地报批件,省厅将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预审意见,5个工作日内完成厅内用地报批会审,并将需补正的材料一次性告知,10个工作日内完成用地报批审查并转报省政府。

上海:推出信息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近期,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出台了《规划国土资源系统信息化建设2015年-2017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明确了未来3年信息化建设的目标、重点和步骤。该《行动计划》明确,坚持“制度+科技”的总体要求,以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服务公众水平为主线,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空间地理信息集成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促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智慧化的新理念和新方式,深入开展管理变革和服务创新,为不动产统一登记需求、深化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网上政务大厅建设、智慧城市发展提供技术支撑。该行动计划包括8项建设内容。一是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深入推进“智慧城市”建设,进一步完善地理信息数据库,充分了解城市的各项设施状况,用更直观的信息、可视化方式表达所有事物的位置特征。同时,进一步研究地理国情内容与指标的内涵,完善地理国情监测的技术体系,为地理国情监测的常态化和地理市情的深化工作做好技术储备。二是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数据库。利用遥感、GIS、二三维可视化等技术,实现对不动产图形数据、属性数据、业务数字档案的有效关联和查询、统计、分析、输出、信息展示等。三是地质环境信息数据库。推进各类地质环境信息资源的集成和整合,研究建立涵盖全市地质环境监测及保护、地质灾害防治的信息数据库,为地质环境保护提供信息支撑,为城市基础建设、公共安全管理和应急响应部署提供决策支持。四是城乡发展战略数据库(SDD)。结合上海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推进SDD建设,重点关注城市内涵式发展、集约用地、低碳环保、绩效能耗、科研创新、市民感受等方面数据。五是优化公众服务系统。结合上海“网上政务大厅”建设和局外网改版工作,推动信息惠民,进一步便捷网上办事、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进一步深化公众参与。六是探索决策咨询系统。以构建城市运行体征指标体系为核心,定量分析运行现状,研判发展态势,为城市建设智慧化管理和精细化决策提供支撑。七是推广在线监察系统。坚持“制度+科技”的总体要求,以信息化手段防控廉政风险。八是信息安全支撑。梳理现有规范,构建体系完整的信息采集、处理、储存、维护、应用和服务管理规程,确保各个环节规范有序、安全可控。九是法律法规支撑。在推进信息项目建设的同时,积极努力开展信息立法和行业信息标准制订。

甘肃:建国土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

从今年起,甘肃省国土资源行政执法人员多了一项新任务,即“谁执法谁普法”,实行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前不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学法用法守法工作的意见》,要求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根据这一意见,今后,甘肃省国土资源执法人员执法过程中将同时担任普法者的角色。据介绍,实行这一制度,旨在引导国土资源执法人员行使执法权时履行职责和义务,满足公众了解法律知识的愿望,培养公众法治理念。和传统普法模式相比,“谁执法谁普法”模式不仅能有效降低普法成本,而且能使普法活动更具针对性。传统的普法模式是单向性、灌输式的知识传播,普法主体与对象缺乏有针对性的交流,因此效果不尽如人意。“谁执法谁普法”则属于双向性、参与式的知识互动,执法的过程也是普法的过程,以及转变理念、规范执法行为的过程。从以往的执法办案转向释法说理,有助于及时消解和回应公众的困惑与疑问,同时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重庆:37个区县完成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

日前从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获悉,截至7月31日,全市37个区、县(自治县)已完成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占全市38个区、县(自治县)的97%,工作进度居全国前列。为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工作,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市编办印发《关于区县(自治县)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作出部署。《意见》明确,9个主城区由各相关部门承担的土地登记(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等不动产登记职责,统一整合到市国土房管局。目前,9个主城区已全部完成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为使29个远郊区、县(自治县)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尽快到位,《意见》印发后,市国土房管局成立3个督导小组,分别由一位副局长和权籍处、干部人事处负责人担任组长,采取远程和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专题督导,指导各远郊区、县(自治县)研究发文。目前,29个远郊区、县(自治县)中,已有17个区县单独印发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文件,10个区县在政府印发的部门“三定方案”中明确了不动产登记职责,1个区召开会议研究明确了不动产登记职责。在内设行政机构方面,重庆市完成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的28个远郊区、县(自治县)中,已有17个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权籍管理科室加挂牌子,其中8个加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9个加挂不动产登记科牌子;有2个调整设立不动产登记科;有3个不单独内设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不动产登记职责纳入权籍管理科室;有6个正在进一步完善内设机构。据悉,重庆市完成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的28个远郊区、县(自治县)中,15个已设立不动产登记经办机构,为本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管理的事业单位,占比过半。其中,11个命名为不动产登记中心,3个命名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1个命名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山西: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立法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总量不断加大,因房屋拆迁引发的利益冲突和社会矛盾日益突出。为解决这一问题,山西省将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立法。7月27日,《山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草案)》提交山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初次审议。据了解,国务院已于2011年1月颁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成为房屋征收的主体,不再作为中立的第三方。国务院《条例》中还有“三项授权”和“五项制度”需进一步落实和细化。“三项授权”是: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住房保障优先、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确定、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补偿三方面的具体办法。“五项制度”包括:征收补偿方案论证制度、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强制执行制度、被征收人住房保障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山西省的条例(草案)主要在适用范围和职责划分、征收规划计划及程序、补偿内容及补偿方式、房地产价格评估以及各类主体的法律责任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如:关于补偿内容及方式,条例(草案)专门用一章23条作出规定,明确了补偿内容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关于评估机构的确定和管理,条例草案也单列一章,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等。为了明确法律责任,条例草案还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的,由房屋征收部门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广西:深入推进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能力建设

近年来,广西不断建立完善地质灾专业监测网络和群测群防网络,利用航空、卫星遥感、导航定位、信息化等领域先进技术,推进监测预警平台的综合运用与集成开发,建立健全多要素、高密度、集成化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近5年来,广西通过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及群测群防监测成功预报避险136起地质灾害,避免了8530人伤亡。一是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基本建成。目前全区9680处地质灾害监测点、5339处地质灾害易发村均落实了监测责任人,形成县、乡、村三级和广西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相联系的群测群防和专业队伍监测相结合的监测预警预报网络系统。对重要地质灾害点全部编制了防灾预案,发放了避险明白卡和防治工作明白卡,让群众进一步了解灾害基本情况、诱发因素、注意事项、预警信号、撤离路线、安置地点、联系电话、自救互救方法,增强了干部群众的识灾、辨灾和防灾能力,形成地质灾害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二是地质灾害自动监测预警站点建设不断加强。为了提高预警预报能力,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从2010年起,投入3000多万元在区内12个市52个县(市、区)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布设了300多个地质灾害自动监测站,安装了304个雨量监测点、348个土壤含水率自动监测点、122个表面位移监测点、29个野外视频图像监测点、6个次声监测点和6个泥位监测点,并且研发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广西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分析系统”,该系统是目前全国首个覆盖全省(区)的地质灾害自动监测预警平台。另外,还在全区130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上埋设安装了由民营企业研究开发并生产的不稳定斜坡变形报警仪,从技术手段上提升了对重要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点的防控能力。三是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体系不断完善。近年来,广西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不断加强与自治区气象局、自治区水文水资源局的交流合作,进一步完善机制,实现了气象、水文数据信息的互联互通。“十二五”期间(统计截至2015年6月30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联合自治区气象台、自治区水文水资源局通过电视、手机短信共向公众发布地质灾害预警预报673天次,其中橙色预警26天次、黄色预警224天次,蓝色预警天423次,共开展地质灾害防范视频会商会60多次。全区14个市也分别在辖区范围开展了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