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川探索推动旅游资源保护建设与开发体制改革
2015-01-31
中国机构编制 2015年3期
近年来,云南省大理州剑川县针对旅游资源保护管理体制不顺、执法职能发挥不好等问题,整合资源、调整职能、理顺机制,强化综合执法。一是整合机构。撤销县旅游局(剑川县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和沙溪寺登街景区管理委员会,整合设置剑川县旅游资源保护建设管理委员会,并将原县旅游局、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属4个事业单位一并划转由县旅游资源保护建设管理委员会管理,将石宝山景区内原由县文广局管理的县石宝山文物保护所和县住建局管理的石宝山风景管理所整体划入。二是整合职能。对原分属县住建局和文广局的古城镇村保护建设管理职能、文化资源保护管理职能调整由县旅游资源保护建设管理委员会履行。将县住建局、文广局、林业局等部门的负责人兼任旅游委的兼职副主任,实行交叉任职,建立双岗双责机制,构建“大市场、大监管”工作格局。三是整合队伍。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整体划转到县旅游资源保护建设管理委员会,设置综合执法大队,下设片区中队,采取委托执法方式,实施旅游综合执法查处。将县环保局下属的重点旅游景区生态环境监察中队,县食药监局下属的稽查大队沙溪中队、马登中队,县文广局下属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分别派驻到县旅游资源保护建设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大队,强化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