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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参与社会治理:理论依据和实践路径*

2015-01-30陈世华

中国出版 2015年8期
关键词:利用微公众主体

□文│陈世华

微博参与社会治理:理论依据和实践路径*

□文│陈世华

微博是联系多元治理主体的桥梁和纽带,微博参与社会治理是治理理论和实践发展的必然。微博能促进治理主体多元化、治理结构网络化、治理手段多样化、治理效率优化。政府利用微博监测环境、公开政务、听取民意、引导舆情;公众利用微博提高素质,实现民意表达和政治参与; NGO利用微博培育自身、联系官民、参与治理;企事业单位利用微博获知动态、优势推动。微博参与社会治理要坚持积极主动、分工协作、真实理性、权威公正等基本原则。

微博 社会治理 理论依据 官民共治

更新社会治理理念,完善社会治理体制,创新社会治理方法,提高社会治理水平,是世界各国面临的共同课题,更是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紧迫任务。[1]高度媒介化是现代社会的一大特色,社会问题出现和治理都与信息传播紧密相关,尤其是近年来备受青睐的微博更是展现出巨大的影响力,给当前的社会治理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和机遇。2010年年底《人民日报》刊文《微博给力社会治理》,充分肯定了微博参与社会治理的职能。2011年微博成为继新闻媒体之后的中国互联第二大舆情源。中国微博纵深发展,政务微博崭露头角、微博公益彰显力量、微博反腐群情激昂,微博实名举步维艰,微博景观繁花似锦却也乱象丛生。微博日益展现出强烈的参与社会治理的潜能,逐渐改变着传统的社会治理理念和治理模式。公安微博、微博两会、微博打拐等已经从理念走向实效,科学利用微博正在成为社会治理一个重要手段。但微博参与社会治理的潜力并没有被充分挖掘,大量微博研究探讨的是微博营销的技巧和策略,而微博参与社会治理的功能和路径却少有提及。本文在追寻微博参与社会治理的理论依据的基础上,探索微博促进社会治理的路径和模型,并提炼微博参与社会治理的原则和规范,希望对微博实践有所启发。

一、微博参与社会治理的理论依据

治理理论乃是当代政治学领域里的显学。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西方社会的治理危机推动了治理范式变革和转型,从传统社会的统治和管制到近代社会的管理和行政,再到当代社会的治理已经成为共识。而在当代的治理理论中,从政府治理,走向参与治理、合作治理,协同治理,再到公共治理,最后实现善治是普遍的趋势。善治是社会治理的最终目标和最佳形态,善治要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公民个人等诸行为者,建立平等合作的伙伴关系,通过对话、商谈的良性互动,对社会组织和社会生活进行规范和管理,最终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2]善治是一种多元、民主、合作的治理模式,对话、互动、参与、开放、平等是善治的基本特征,善治要求各个治理主体之间积极有效地沟通、协商和合作,这就需要信息的自由平等便捷的流通。著名政治学者俞可平就建议“利用新的科技手段进行社会治理的创新。”

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四位一体”的社会治理结构,而这些治理主体之间的沟通和协作需要一个高效便捷的桥梁。微博的交互、即时、海量、共享、易得、便捷等特征,无疑是最佳的沟通平台,是实现社会治理的重要工具。微博可以成为联系各个主体的桥梁和纽带,能够实现政党、政府、NGO和公众等各个治理主体之间的互动与合作,正好契合善治对协作、沟通、共享的基本要求,所以微博无疑是社会治理创新的最佳工具,利用微博参与社会治理是治理理论和实践发展的必然要求。

二、微博参与社会治理的基本特征

利用微博参与社会治理,推动社会主义善治和良治,有助于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的社会治理体系,为世界治理实践增加中国视野,推动新型治理理论在新媒体时代里的发展,让微博参与社会治理是治理理论和实践发展的必然要求。微博参治的研究还能推动微博研究的发展,让政治学、管理学和传播学实现联姻,为相关学科引入新的研究视野,促进学科的与时俱进。

1.治理主体多元化

善治是一种多中心合作和协同治理,要求发挥多元治理主体的潜能,广泛吸收社会群体和公众参与社会治理。但是,长期以来,各个治理主体之间一直缺乏一个高效便捷的沟通和合作平台,导致了合作治理收效甚微。微博诞生后,微博的自由、互动、即时、开放等特性,为政府之外的其他治理主体提供了参与社会治理的工具,使政府之外的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公众真正成为治理主体。以微博为纽带,所有利益相关者,如政党、政府、企业、事业单位、民间组织、社会公众等治理主体通过微博建立合作关系,进行广泛、深入的协商和沟通,实现单一中心治理向多元参与治理的路径转换。[3]在微博公益中,社会精英在微博上发起,媒体迅速跟进报道和转发,政府提供相关政策支持,企业提供资金赞助,民间组织志愿执行,公众转发并捐款捐物,有效地解决了社会问题,帮助了弱势群体。

2.治理结构网络化

传统的一元治理体系下,治理结构像一个金字塔,而政府处于金字塔的顶端,治理实践是从上到下的单向的发号施令。而以微博为平台的多中心治理结构是网络型的。以微博为纽带,政府、民间组织、企业、公民都镶嵌在微博网络中,没有单一的中心,每个中心就是网络上的一个节点,每个节点都以自己为中心进行信息的交流循环,打破了层级性,发挥了自己独特的角色。微博使人与人、人与组织、组织与组织的交流与沟通更加便捷,微博的平等、交互的信息交流打破了官僚制的封闭,真正把所有人和组织融合进网络世界,[4]使治理结构更加扁平化和分散化,影响更加广泛,治理更加有效。在微博打拐中,微博上每一条有价值的信息,不管是政府发出的法令、还是社会精英的倡议、还是公众的一张“随时拍”都引起了广泛关注,成为微博焦点,推进了治理实践。

3.治理手段多样化

传统的治理方式主要依赖官方的权威,依靠法治法规、行政命令等方式处理社会问题,治理手段单一。微博出现后,治理方式更加多样。微博提供了理想的协商环境,将利害相关的治理主体凝聚起来,让政府、民间组织、公众、企事业单位积极协同,共同协商解决公共问题。问题发生前,微博可以提供及时预警;发生后及时信息沟通,发布权威消息,破除谣言,共同合作解决社会问题。在公共事件和公共问题中,微博充分展现出了传播信息、搭建平台、建构舆论、动员行动的功能,治理主体利用微博呈现了多样化的治理手段。例如微博打拐中网友积极转发,央视等传统媒体跟进报道,网友的行动与公安部门、媒体、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等社会力量结合在一起,引起了广泛关注和救助,迅速形成舆论焦点,使“微博打拐”成为一场“全民战争”,[5]有效地治理了拐卖儿童问题。

4.治理效率优化

在传统媒体时代,舆情监测难、速度慢、信息资源匮乏,决策慢,影响力小,导致了治理效率低下。而善治要求治理主体第一时间了解社会动向,做出最及时的判断和行动。在微博时代,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由于微博的自由、即时性、开放性等特征,使得任何机构和人都可以在任何的时间和地点直接快速地利用微博发布相关信息和意见,微博聚合了各种媒介传播方式,最大限度地提高了信息传播的速度,降低了治理的成本,打破了治理实践的烦琐程序和时间障碍,提升了治理的效率。在交警微博中,交警和司机第一时间利用手机将交通状况发布在微博上,方便他人行车,有效治理了交通拥堵的问题。

三、微博参与社会治理的实施路径

微博在蓬勃发展的同时,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异化。微博由于门槛较低、自由度较高、信息发布便捷,带有一定的情绪化和非理性。治理多元主体应该清晰明确权力与责任,在参与实践中保持理性,做到微博言论的有理有据,借助微博依法、高效、有序参与社会治理,有关部门可以建立奖惩并举的微博参治制度,规范微博的理性行为。

1. 党政机关利用微博主导社会治理

党政机关是社会治理的主导者,要利用微博占据社会治理的主动权和领导权。政府要加强微博辅助社会治理的机制和体制建设,使微博成为政府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改善治理方式的重要手段。

环境监测和听取民意。及时监测环境是社会治理的前提,微博已经成为公众表达自己的呼声和意愿的重要平台。微博即时、交互、海量、快捷等特征,能够及时反映社会问题和社会成员的态度和情绪,形成微博舆情,帮助政府及时了解社会问题和公众诉求。政府应将微博视为了解民情、汇聚民智、化解民怨的阵地,建立长效的微博民意监测和预警制度,及时分析汇总微博信息,监测社会动态,汲取民间智慧,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问政于民,实现科学预警,占据主动。比如政府可以监测微博上的腐败举报,发现苗头,及时处理,推进反腐工作。

政务公开和提供服务。善治需要公开透明的服务型政府,要求政府及时将政务信息告知公众,并为公民提供各种方便和服务,以便公民能够有效地参与社会治理。传统政府分工细致、等级森严,解决问题耗时耗力。微博传播迅速,影响广泛,为政务公开提供了便捷、高效的网络平台。政府要建立科学规范的微博信息公开机制,建立“微博办公室”,各个职能部门配置专人在微博上协同工作,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常识,与网民交流,及时有效地解决网民的问题。微博的开放性,还可以让微博政务起到示范作用,供他人借鉴,激发公众参与社会建设的热情,切实提高办公效率,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比如政府可以利用公安微博,及时发布群体性事件的真相,平息谣言,占据主动。

引导舆论和接受监督。政府应该充分发挥微博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利用微博及时发布客观、准确、权威的信息。在社会危机中,政府要通过微博普及常识、揭示真相、澄清流言,引导微博舆论,掌握舆论主导权。微博公开、快速是反腐倡廉的新手段,政府要自觉把自身工作置于公众的视野之内,自觉接受公众监督,督促政府依法执政、执政为民,建立阳光政府、服务政府。

2.公众利用微博参与社会治理

公民参与社会治理是善治的基本特征,微博的草根性、互动性、开放性为保障公众的 “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创造了条件。而这“新四权”正是和谐社会治理的基础。

提高公民素质和满足知情权。微博便捷、交互、低廉和易得,加速了信息和知识的自由传播,大大降低了公众获取信息和知识的成本,打破了知识垄断,能与教育机构和新闻媒体形成互补,通过点滴知识的渗透和积累提高公民素质,提升公众参与社会治理的意识和能力,推动公民更加理性、自觉地参与社会共同治理。公民可以利用微博获知信息和知识,提升自身素质,为参与社会治理奠定基础。公众可以关注一些专业微博,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做一个理智的现代公民。

民意表达和政治参与。社会治理依赖多元利益的充分表达。微博廉价、易得、快捷、互动、即时等优势,为公众与政府搭建了双向沟通的桥梁,让公众获得了平等的话语权,成为公众表达民意、参与政治的高效渠道。公众应该利用微博与政府频繁互动,表达诉求、献计献策,促进政府决策的正确制定和实施,为社会治理贡献力量。在“微博两会”中,公众可以利用微博发布自己的“提案”,吸引媒体关注,供代表参考。

监督权力。社会治理离不开权力的分化和制衡。微博由于匿名等特征,能够激发网民社会正义感,发挥“草根”围观的舆论监督作用,已经成为制衡和监督权力的重要力量。公众可以利用微博监督社会治理的整个过程,推动社会治理的公开化、法治化和科学化,全程监督权力的运行机制,保障社会治理目标的实现,加快社会问题的调查、处理和解决。

3. NGO利用微博助力社会治理

NGO是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在社会治理网络结构中不可或缺。在治理转型和政府职能转变的浪潮中,原来由政府包办的部分社会治理任务,需要有更高效的民间组织来承担。NGO由于其权威性和公益性,更具有公信力和说服力。当前社会转型诱发了一些新的风险和矛盾,培育NGO,利用微博参与社会治理,完善社会治理结构,就显得尤为迫切。

微博为NGO的培育和壮大提供了新的网络平台。微博上交叉互动的传播网络能使志同道合的热心公众形成利益集体,共享知识和信息,更加主动地参与社会治理。NGO应该利用微博广泛快捷等优势,培育社会公共意识,强化社会公益、志愿精神,利用微博的影响力,吸引关注,加强多渠道融资,推动自身发展。比如微博公益活动“免费午餐”就利用了微博获得了大量捐助,吸引了大批志愿者参与。

利用微博联系公民和政府。NGO是沟通政府与公众之间的纽带,而微博则使这种沟通更为便捷。NGO大多是某个领域内的权威,对下,可以利用微博对公民进行培训和再教育,提高其素质和参与能力;对上,NGO通过微博关注和讨论公共事务,汇总不同利益集团的声音和意愿,为政府的决策提供辅助和参考。在公众和政府发生不信任和冲突的时候,NGO可以利用自身资源和权威性,疏导民情,化解矛盾、凝聚人心。在环保公益活动中,环保组织就利用微博了解环境问题,并向政府反映情况,提供专业解决方案,有助于环境保护和治理。

微博是NGO参与社会治理的工具。政府往往没有足够手段及时化解各种社会矛盾,这就需要NGO挺身而出,在特定领域内贡献自己的力量。NGO具有社会倡议和社会动员的“天赋”,其言论更具权威性和影响力,更容易获得公民的信任和认同,可以利用微博为公众提供专业领域内的权威言论,消解公众疑虑,同时以专业视野为政治决策提供参考,并监督和参与社会治理决策制定和实施过程。比如红十字会可以利用微博在政府和公众之间搭建桥梁,既帮助政府解决社会救助问题,又可以满足弱势群体最迫切的需求,提升了底层民众幸福指数。

4.企事业单位辅助社会治理

企事业单位往往实力强大、资源丰富,在社会治理中举足轻重。微博的舆论领袖大多是拥有巨大影响力的各行各业的典型代表,他们拥有大量的粉丝,应该利用自身的影响力和号召力等优势资源,通过微博发表意见和建议,将社会问题推到全国公众的面前,引发公众的持续关注,进入官方公共议程,推动社会问题解决。媒体就是典型代表,由于现代媒体有着长期积累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在社会治理中,广播电视、报纸的持续报道,能够影响亿万观众,企事业单位和精英利用微博获知社会动态,提出对策和建议,进行广泛扩散,加速了社会问题的解决和治理。在赈灾中,企事业单位就利用微博公布捐赠信息,获知灾民需求,成为灾难善后的主要力量。

四、结语

微博正在深刻改变社会治理的结构和模式,政党、政府、社会组织和民众等治理主体要更新治理观念,充分认识微博的意义和特色,提升自身素养,以开放的心态接触微博,以娴熟的技巧运作微博,利用微博创新社会治理模式,建立微博参与社会治理的长效机制,实现政党、政府、NGO、企事业单位和公众等各个社会治理主体之间的协商合作,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作者单位:南昌大学新闻与传播学系)

*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公共治理域下的微博参与社会治理研究”(12YJC860005),国家社科基金规划项目“实践与规制:我国网络反腐研究”(13BXW034)阶段性成果

[1]陈福今.推进社会治理创新 提高社会治理水平[N].人民日报,2005-11-25

[2]陈家刚.从社会管理走向社会治理[N].学习时报,2012-10-22

[3]王洛忠,刘金发.从“运动型”治理到“可持续型”治理 [J].未来与发展,2007(5)

[4]王志刚.多中心治理理论的起源、发展与演变[J].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S2)

[5]吴明高.借力移动微博 创新社会管理[N].光明日报,2011-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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