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首双星”说的是谁
——史湘云的前世今生考辨
2015-01-30刘艳玲
刘艳玲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社会科学研究中心,山东 淄博 255130)
“白首双星”说的是谁
——史湘云的前世今生考辨
刘艳玲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社会科学研究中心,山东 淄博 255130)
《红楼梦》第三十一回回目“因麒麟伏白首双星”暗示了白头偕老的姻缘。“白首双星”的男女主角既不是贾母和张道士,也不是史湘云和卫若兰。从成书的角度考察,这一回目本是初稿中的回目,作者在修订的过程中没有来得及对它进行修改,它所预示的其实是史湘云与贾宝玉白头偕老的结局。
金麒麟;白首双星;史湘云;卫若兰;贾宝玉;考辨
《红楼梦》第三十一回,回目曰“撕扇子作千金一笑,因麒麟伏白首双星”。这里的“麒麟”,自然指的是史湘云和贾宝玉都有的饰物金麒麟;“伏”的意思,是预示,伏下。但具有关键意义的“白首双星”一词所指如何,研究者却解读不一,看法分歧严重。在此,我们从《红楼梦》的文本内容和成书过程出发,对“白首双星”一事略述管窥之见。
一、“白首双星”与“阴阳”
有研究者征引古代典籍,试图对“因麒麟伏白首双星”中的“白首双星”作出合情合理的解释。朱彤引《焦林大斗记》云:“天河之西,有星煌煌,与参俱出,谓之‘牵牛’;天河之东,有星微微,在氐之下,谓之‘织女’。世谓之‘双星’。”他又结合民间传说和历代诗作,认为“双星”一词在中国古代文学语境中是一个专用名词,指牵牛、织女二星。按这样的解释,“白首双星”暗伏的是史湘云和她的丈夫婚后因某种变故而离异,就像天上的牵牛、织女二星一样,虽然活在世上,却无法破镜重圆,只能抱白头之叹。[1]
吴少平不同意这种解释。他认为,以牛女二星比喻夫妇,本身就包含天各一方、终生分离的意思。若曹雪芹原意如此,又何须在“双星”之前冠以“白首”二字?既然在其前冠以“白首”,则“白首双星”已构成一个词组,“星”意谓民间年高寿长的“老寿星”。《红楼梦》中刘姥姥首次见贾母,便说过“请老寿星安”的话。倘若夫妇同为“老寿星”,岂不就是“白首双星”?故“白首双星”之义,与仅称“双星”的牵牛、织女二星判然有别,应指白头偕老的夫妇。[2]此外,常枫也以杜甫诗《奉酬薛十二丈判官见赠》为证,解释此处“双星”所取的只是“夫妇”之意,所指并非牛女二星。[3]
汉语语词的一大特点是多义现象普遍存在。除了词义组合所表现的意义之外,还有一部分意义是由语境来补充确定的。因此,对“白首双星”一词,只有联系其具体的语言环境才能正确理解、识读它的确切含义,而不至于出现望文生义之偏颇。
“因麒麟伏白首双星”意关第三十一回下半回湘云论阴阳一段文字。湘云与丫鬟翠缕论阴阳,其文如行云流水,活泼轻快,又富含哲思,意蕴悠长。其内容可分为三个层次:一是宇宙万物“天地间都赋阴阳二气所生”,阴阳“不过是个气,器物赋了成形”。二是宇宙万物皆分阴阳,“大东西有阴阳”,“蚊子、虼蚤、蠓虫儿、花儿、草儿、瓦片儿、砖头儿也有阴阳”;万物变化“都是阴阳顺逆多少”,阴与阳相反又复相成,共存一体,“比如那一个树叶儿还分阴阳呢,那边向上朝阳的便是阳,这边背阴覆下的便是阴”,“‘阴’‘阳’两个字还只是一字,阳尽了就成阴,阴尽了就成阳”。以上为湘云论阴阳的前两个层次。有研究者认为,曹雪芹借湘云之口所表达的对世间万物的基本看法,源于北宋理学家张载的气一元论。张载说:“一物两体,气也。一,故神(自注:两在故不测);二,故化(自注:推行于一),此天之所以参也。”“若阴阳之气,则循环迭至,聚散相荡,升降相求,絪緼相操,盖相兼相制,欲一之而不能。”(《正蒙·参两》)“张载认为气是一,其中有两,即阴阳;阴阳两者相感相荡,阴阳的变化即气的变化”[4],正是阴阳二气的运动变化构成了一个完整的、均衡的世界。
曹雪芹借湘云之口表达了自己的宇宙观之后,便由远及近,由翠缕引导读者将视线落在了湘云的金麒麟上——
翠缕又点头笑了,还要拿几件东西问,因想不起个什么来,猛低头就看见湘云宫绦上系的金麒麟,便提起来笑道:“姑娘,这个难道也有阴阳?”湘云道:“走兽飞禽,雄为阳,雌为阴;牝为阴,牡为阳。怎么没有呢!”翠缕道:“这是公的,到底是母的呢?”湘云道:“这连我也不知道。”翠缕道:“这也罢了,怎么东西都有阴阳,咱们人倒没有阴阳呢?”湘云照脸啐了一口道:“下流东西,好生走罢。越问越问出好的来了!”翠缕笑道:“这有什么不告诉我的呢?我也知道了,不用难我。”湘云笑道:“你知道什么?”翠缕道:“姑娘是阳,我就是阴。”说着,湘云拿手帕子握着嘴,呵呵的笑起来。翠缕道:“说是了,就笑的这样了。”湘云道:“很是,很是。”翠缕道:“人规矩主子为阳,奴才为阴。我连这个大道理也不懂得?”湘云笑道:“你很懂得。”[5](P426)
这样,便出现了湘云论阴阳的第三个层次,由麒麟引出飞禽走兽的雌雄牝牡,又落脚于人的阴阳上。关于人的阴阳,湘云和翠缕有不同的理解,湘云所想是人的自然属性,女为阴,男为阳,故对翠缕的问题笑而不答。而此时的曹雪芹却把董仲舒的“阳尊阴卑”论给了翠缕,让她在自己和湘云之间分出了阴阳,以为很懂得湘云所言人的阴阳:“人规矩主子为阳,奴才为阴。我连这个大道理也不懂得?”湘云因此而呵呵大笑,读者自然也会忍俊不禁,曹雪芹在这里实在是幽了一默。
此时此刻,二人并不知湘云所佩的金麒麟为阴为阳。然而——
一面说,一面走,刚到蔷薇架下,湘云道:“你瞧那是谁掉的首饰,金晃晃在那里。”翠缕听了,忙赶上拾在手里攥着,笑道:“可分出阴阳来了。”说着,先拿史湘云的麒麟瞧。湘云要他拣的瞧,翠缕只管不放手,笑道:“是件宝贝,姑娘瞧不得。这是从那里来的?好奇怪!我从来在这里没见有人有这个。”湘云道:“拿来我看。”翠缕将手一撒,笑道:“请看。”湘云举目一验,却是文彩辉煌的一个金麒麟,比自己佩的又大又有文彩。湘云伸手擎在掌上,只是默默不语。[5](P426-427)
翠缕捡拾的麒麟文彩辉煌,比湘云所佩又大又有文彩,这两只麒麟无疑是一雌一雄、一阴一阳的一对。正因为如此,翠缕才说“可分出阴阳来了”。翠缕所言的阴阳仍然停留在她所理解的物之阴阳上,而湘云则不同。她把雄麒麟擎在掌上,默默不语之间,她已经由物及人,想到了人的阴阳,以及与阴阳密切相关的儿女之情、姻缘配对问题。倘若不是如此,紧接着宝玉出现的时候,依照湘云的性格及她与宝玉的关系,她一定是兴奋地把麒麟拿给宝玉看,而不是将它藏了起来。
在谈及《红楼梦》的回目时,俞平伯先生尝言:“即以回目言之,笔墨寥寥每含深意,其暗示读者正如画龙点睛破壁飞去也,岂仅综括事实已耶?”[6](P727)的确如此,“因麒麟伏白首双星”的回目综括了湘云论阴阳的事实,指明了因金麒麟而伏有后来的姻缘;而“白首双星”则是画龙点睛之笔,它向读者提出了一个预示,这姻缘是白头偕老的姻缘。倘是织女牵牛不得相见的姻缘,正如吴少平所言,“双星”之前又何须冠以“白首”二字?特别重要的是,如果“白首双星”指的是“盈盈一水间,脉脉不得语”的姻缘,那么曹雪芹在湘云论阴阳一番言谈中所表达的阴与阳相反亦相成,共存于一体,阴阳二气运动变化构成完整均衡的世界等观点也就失去了其存在的意义。
如果说“因麒麟伏白首双星”暗示了白头偕老的姻缘,那么它又包孕了一个怎样的故事?故事中的“双星”指的是谁?
迄今为止,研究者的双星人选主要有三对:贾母与张道士,史湘云与卫若兰,史湘云与贾宝玉。
笔者认同最后一种说法。
二、贾母与张道士
早在五十年代初期,俞平伯先生在《八十回后的红楼梦》一文中谈到湘云的结局时,说第三十一回回目“因麒麟伏白首双星”有两个暗示:一是因金麒麟而伏有姻缘,二是白头偕老的姻缘。[7](P122)在文后的注释中他又说:
第三十一回之目后来我受他人底启示,方得到一个新解释,虽然我也不知道是不是。现在姑且写下,供读者参考。依他说,此回系暗示贾母与张道士之隐事,事在前而不在后。所谓“白首双星”即是指此两老;所谓“因”“伏”“麒麟”,即是说麒麟本是成对的,本都是史家之物,一个始终在史家,后为湘云所佩,一个则由贾母送与张道士,后入宝玉手中。因此事不可明言,故曰“伏”也。此说颇新奇,观之本书,亦似有其线索,试引如下:
张道士……是当日荣国公的替身,……他又常往两府里去的,凡夫人小姐都是见的。
张道士……说着,两眼流下泪来。贾母听了,也由不得满脸泪痕。
贾母因看见有个赤金点翠的麒麟,便伸手拿起来笑道:“这件东西好像是我看见谁家的孩子也带着一个的。”(以上均见第二十九回)
翠缕与湘云论阴阳之后,湘云瞧麒麟时,伸手擎在掌上,只默默不语,正自出神。(第三十一回)
湘云见物默默出神,史太君与张道士说话下泪,这空气似乎有些可怪,不像平常的叙述法。……
但这全是一面之词,未为定论。颉刚也说:“新解似乎有些附会,不敢一定赞成。”[7](P134)
笔者以为,在“白首双星”这个问题上,俞先生所引的线索不能说明什么,“新解”的确是穿凿附会之谈。
俞先生所引第一条线索言外之意是,贾家对男性进入内宅规矩严苛。但作为荣国公的替身,张道士却可以见贾府的夫人小姐,这样就与贾母有了发生某种隐事的可能。
贾母是贾府的“太上家长”,她阅历丰富,精通世故,睿智幽默,随意温和。尽管她早年守寡,尽管对于贾琏与鲍二家的丑事,贾母曾这样对凤姐说:“什么要紧的事!小孩子们年轻,馋嘴猫儿似的,那里保得住不这么着。从小儿世人都打这么过的。”可是,就前八十回来看,以贾母的出身,以她的明智达观,她不可能做出颠覆反叛传统之事。对凤姐所言不过是安慰话而已,过后她曾骂贾琏,“什么好下流种子!”又说,“提起这些事来,不由我不生气!我进了这门子作重孙子媳妇起,到如今我也有了重孙子媳妇了,连头带尾五十四年,凭着大惊大险千奇百怪的事,也经了些,从没经过这些事。”“这些事”不仅指贾琏偷鸡摸狗,贾赦垂涎鸳鸯,还有贾珍、贾蓉……儿孙辈的奢靡堕落让贾府这个“老祖宗”失望悲哀,却又无能为力,自己也只能在“瞬息的繁华”里及时行乐,颐养天年罢了。
这样一个洞明世事的贾母会是和张道士发生隐事的人?第五十四回,女先儿要说《凤求鸾》的故事,贾母评道:“只一见了一个清俊的男人,不管是亲是友,便想起终身大事来,父母也忘了,书礼也忘了,鬼不成鬼,贼不成贼,那一点儿是佳人?便是满腹文章,做出这些事来,也算不得是佳人了。”她又说:“既说是世宦书香大家小姐都知礼读书,连夫人都知书识礼,便是告老还家,自然这样大家人口不少,奶母丫鬟服侍小姐的人也不少,怎么这些书上,凡有这样的事,就只小姐和紧跟的一个丫鬟?你们白想想,那些人都是管什么的,可是前言不答后语?”这里史太君虽然“破”的是才子佳人的“陈腐旧套”,但我们从中也可以看出:第一,贾母眼里容不得男女私情;第二,当年作重孙子媳妇的贾母身边丫鬟不止一个两个,没有可能只带着一个丫鬟私会张道士。
第二条线索,第二十九回史太君与张道士说话下泪,不是由于白首相望,彼此伤感而流泪,而是因为他们对“国公爷”都心存思念之情。
先说张道士。张道士不是普普通通的道士,先皇呼为“大幻仙人”,今上封为“终了真人”,王公藩镇都称他为“神仙”。可张道士其人与仙风道气的“仙人”、“真人”相去甚远。他结交达官贵人,掌“道录司”印,世事洞明,人情练达,是一个一身俗气的“伪道士”。清虚观打醮是张道士在前八十回中唯一一次正面出场,从出场到退场,他的基本表情是一个“笑”字:“陪笑”“呵呵大笑”“哈哈笑”“呵呵又一大笑”……。讨人欢喜的笑脸加上其肆应之才,使他在贾母、贾珍、宝玉、凤姐面前可谓八面玲珑,收放自如。他与贾母说话下泪,首先反映的是他对国公爷当年提携的感激之情。作为国公爷的“替身”,张道士当年与国公爷走的最近,他的种种渥遇自然离不开国公爷的眷顾与褒扬。其次,这下泪也带有表演的成分——
张道士笑道:“别的倒罢,只记挂着哥儿,一向身上好?……”
……张道士忙抱住(宝玉)问了好,又向贾母笑道:“哥儿越发发福了。”
……又叹道:“我看见哥儿的这个形容身段,言谈举动,怎么就同当日国公爷一个稿子!”说着两眼流下泪来。贾母听说,也由不得满脸泪痕,说道:“正是呢,我养这些儿子孙子,也没一个像他爷爷的,就只这玉儿像他爷爷。”[5](P395-396)
第三回凤姐初见黛玉即夸赞道:“这通身的气派,竟不像老祖宗的外孙女儿,竟是个嫡亲的孙女,怨不得老祖宗天天口头心头一时不忘。”提到黛玉母亲贾敏的去世,凤姐又马上掩帕拭泪;听到贾母说“快再休提前话”,她忙转悲为喜。这里的张道士同凤姐相比,阿意取容的演技可谓不差分毫。他深知宝玉在贾母心中的地位,所以“只记挂着哥儿”,看见宝玉忙抱住问好,称赞宝玉的形容身段,重点又落在了称颂国公爷阿谀贾母的根本上,且不忘流泪以示其情“真”,待贾母满脸泪痕,自己的话语已有成效后“呵呵又一大笑”,转移话题。贾母之泪是因怀念逝去的丈夫疼爱孙子宝玉而流,张道士之泪则是因时所需,这二人哪里是为什么莫须有的隐情下泪?这“空气”怎么就“可怪”了?
再说第三条线索。别说贾母与张道士之间没有什么隐情,即便年轻时有过某些隐事,年过古稀后以他们的聪明练达,这种隐事定会深埋心中,避之唯恐不及,岂会在后辈们众目睽睽之下以麒麟暗传情愫,将旧梦翻来重温?
第四条线索,湘云见麒麟默默不语,所思必是自己的姻缘,我们在第一节里已作分析。这同样可以说明,贾母和张道士之间根本没有什么麒麟传情的隐事。
所以,“因麒麟伏白首双星”之“伏”乃伏笔之意,伏后面因麒麟而引出来的故事,而不是伏前面贾母和张道士的所谓隐事。
八十年代中期,陈贻祥对俞平伯先生所列线索加以扩充延伸,敷演成《试释“白首双星”》一文,专论“白首双星”指贾母与张道士二人。[8]陈文臆测想象的成分较多,且所论自相矛盾之处不少,并不能证明“白首双星”指的是贾母与张道士。
三、史湘云与卫若兰
关于“白首双星”指史湘云和卫若兰一说,研究者的主要证据是下面的两条脂批。
第二十六回甲戌本回后批云:
前回倪二、紫英、湘莲、玉菡四样侠文,皆得传真写照之笔,惜“卫若兰射圃”文字迷失无稿,叹叹!
庚辰本中这段批语分作两条,其下各署“丁亥夏畸笏叟”。
第三十一回己卯本、庚辰本、蒙府本之回后批:
后数十回若兰在射圃所佩之麒麟,正此麒麟也。提纲伏于此回中,所谓草蛇灰线,在千里之外。
俞平伯先生认为,第一条脂批告诉我们,卫若兰射圃文字作者已写出,是“侠文”,但已迷失。第二条专为湘云找着了宝玉的金麒麟而发,故曰“正此麒麟也”。他说:
湘云夫名若兰,也有个金麒麟,即是宝玉所失湘云拾得的那个麒麟,在射圃里佩着。我揣想起来,似乎宝玉底麒麟,辗转到了若兰底手中,或者宝玉送他的,仿佛袭人底汗巾会到了蒋琪官底腰里。所以回目上说“因”“伏”,评语说“草蛇灰线在千里之外”。[7](P166)
吴戈在《史湘云论》一文中也说:
脂砚的批语中,曾说“后数十回若兰射圃所佩之麒麟”正是宝玉所获得的麒麟,“白首伏双星”大约应在这上面,可能若兰就是湘云的“才郎”。又云:“若兰射圃”是湘莲、玉菡一样的“侠文”,可以断定若兰正是个和湘莲相近的有着英气侠骨的人物。自然,也只有这样的人品,才能配得上湘云。[9]
第一条脂批署名畸笏叟。畸笏叟应该和脂砚斋一样,极有可能是曹家的亲戚,熟悉曹家的家事,十分了解曹雪芹的创作过程,在某种程度上还参与了《红楼梦》的设计、撰写和修改工作。因此,他的批语和脂砚斋的批语都具有十分重要的史料价值。第二条脂批虽未署名,但可以看出批书者是读过“后数十回”中“若兰射圃”一段文字的。
卫若兰在前八十回文本中只出现过一次。第十四回写到秦氏出丧送殡的行列时云——
馀者锦乡伯公子韩奇,神武将军公子冯紫英,陈也俊、卫若兰等诸王孙公子。[5](P189)
所以,俞平伯、吴戈与其他研究者根据这两条脂批,以及前八十回关于卫若兰这一鳞半爪的信息,认为第三十一回回目所“伏”的“白首双星”即湘云和卫若兰是有一定道理的。
然而,倘若“白首双星”指的是湘云和卫若兰,问题则又随之而来。
一是与第五回湘云的判词、曲文相冲突。第五回湘云的判词说,“展眼吊斜晖,湘江水逝楚云飞”;曲文又说,“厮配得才貌仙郎,博得个地久天长,准折得幼年时坎坷形状。终久是云散高唐,水涸湘江”。判词与曲文皆寓示湘云将来夫妻生活短暂,婚后不久即因某种原因年轻寡居,“而且‘终久’,显然并没有再婚”。[10](P267)湘云寡居的结局,与“白首双星”显然是龃龉的。
二是按照曹雪芹创作《红楼梦》善用伏笔艺术的习惯,和宝玉交情不一般,又因麒麟与湘云结合的卫若兰,前八十回内必定有与其相关的情节,而不仅仅是在吊客名单末尾写出一个名字而已。
三是湘云与翠缕论阴阳前后,王夫人与袭人提到湘云“大喜”的话,似有画蛇添足之嫌。
第三十一回湘云与翠缕论阴阳之前,宝钗、黛玉等人回忆湘云以前淘气的趣事,王夫人说道:“只怕如今好了。前日有人家来相看,眼见有婆婆家了,还是那们着。”第三十二回一开始,湘云把拾得的金麒麟还给宝玉,袭人斟茶与湘云吃,并笑道:“大姑娘,听见前儿你大喜了。”
从情节设置来看,曹雪芹无疑是借王夫人与袭人之口宣告湘云已有婚约。若如俞平伯先生所推断的那样,事关湘云姻缘的麒麟后来由宝玉手中辗转到卫若兰手中,“仿佛袭人底汗巾会到了蒋琪官底腰里”。那么这里宣告湘云定亲岂不多余?正如周汝昌先生所说:“曹雪芹费了偌大的力气,绕了如彼其大的一个圈子,目的仅仅是为说明湘云(早已订了婚约,被人道了喜的一位待婚者)嫁与卫若兰,——曹雪芹岂不成了一个大笨伯?况且这究竟又有何意味、有何意义可言?曹雪芹的意匠笔法,确是出奇地细密和巧妙,但他何尝令人略有弄巧成拙、故意绕圈子、费无谓笔墨之感?所以我不相信就是这么简单而又浮浅的一回事情。他也不会去写‘茜香罗’的雷同文字。”[11](P780)而且,对善用伏笔的曹雪芹而言,周汝昌先生还说:“袭人道喜,湘云不答,——以后在数十回现存书中雪芹对此再无半个字的呼应,此是何理?岂能诿之于偶然?”[12](P136)
再者,黛玉、宝玉对湘云大喜消息所作出的反应也令人疑惑。
先说黛玉。王夫人说这话的时候,黛玉在场,她刚刚还追忆了前年湘云的一件趣事。可是,紧接着黛玉的言行就令人费解了。宝玉来了,黛玉说:“你哥哥得了好东西,等着你呢。”这可看作是玩笑话。等到宝玉赞湘云会说话时,她冷笑道:“他不会说话,他的金麒麟会说话。”话语里就满是由金麒麟引起的酸心醋意了。过后,她又恐宝玉湘云因金麒麟“做出那些风流佳事来”,因而悄悄来到怡红院,“见机行事,以察二人之意”。至此,我们难免疑惑,既然大家已经得知湘云“眼见有婆婆家”了,不可能再与宝玉成双配对,深爱宝玉的黛玉应该长吁一口气才对,为何坐卧不宁,竟悄悄来到怡红院探听二人动静?除非前文没有王夫人宣告湘云相亲的话,黛玉为金麒麟起疑,嫉妒与宝玉感情深厚,与自己一时瑜亮的才女湘云才顺理成章。
再说宝玉。王夫人宣告湘云相亲的事,宝玉不在场。但袭人向湘云道喜,宝玉是在场的,可他竟然没有丝毫的反应,这不免令人纳罕。要知道宝玉对女孩出嫁一向是颇为敏感、反感的。第十九回,听袭人说她的两姨妹子明年要出嫁,“宝玉听了‘出嫁’二字,不禁又嗐了两声”。第七十九回,贾赦将迎春许与孙绍祖,宝玉很是沮丧,又听得说陪四个丫头过去,又跌足叹道:“从今后这世上又少了五个清洁人了。”脂批说宝玉“素厚者惟颦云”,但听到湘云“大喜”竟然无动于衷,这实在与他的秉性大相径庭。除非没有袭人道喜之话,湘云还宝玉麒麟,送袭人戒指,与二人话家常,一切才如行云流水,顺畅自然。
既然如此,意匠笔法“出奇地细密和巧妙”的曹雪芹,为什么要设置这两处无益于情节发展,又明显与上下文不合榫的话语,特意表明湘云定亲一事呢?
如果“白首双星”指的不是湘云和卫若兰,那么脂批为何又在此回末尾郑重指明“因麒麟”“伏”的姻缘就是他们二人呢?
四、史湘云与贾宝玉
曹雪芹通过王夫人与袭人之口明确湘云已有婚约,脂批特意表明雄麒麟指向卫若兰,其指向其实是一致的,即撇清《红楼梦》早期稿本中雄麒麟的真正关联者,“白首双星”的真正男主角——贾宝玉。
说雄麒麟关联贾宝玉,“因麒麟”“伏”的是宝玉、湘云的姻缘,在叙述雌雄麒麟的相关章回中是有迹可循的。
第二十九回,贾府清虚观打醮。打醮的第一天,观中张道士就与贾母提及宝玉的婚事,后又有诸道友献礼引出金麒麟,宝玉因听说湘云有此物,“便将那麒麟忙拿起来揣在怀里”。这里提到了宝玉的婚事,紧接着宝玉得了金麒麟。
第三十一回湘云与翠缕论阴阳,论到了自己所佩戴的金麒麟,继而又拾得宝玉遗失的金麒麟。雌雄两个麒麟,分别在谈婚事论阴阳后出现,一个属湘云,一个归宝玉,这恐怕不是偶然,而是《红楼梦》早期稿本精心设计的结果,其寓意是不言自明的。
第三十二回宝玉重获麒麟,欢喜非常,湘云笑道:“幸而是这个,明儿倘或把印也丢了,难道也就罢了不成?”宝玉笑道:“倒是丢了印平常,若丢了这个,我就该死了。”可见宝玉把金麒麟视如性命,珍爱异常。
第四十九回,大家齐往芦雪广来,独不见了湘云宝玉二人。来看热闹的李婶道:“怎么一个带玉的哥儿和那一个挂金麒麟的姐儿,那样干净清秀,又不少吃的,他两个在那里商议着要吃生肉呢……”这里通过旁观者特提“带玉的哥儿”和“挂金麒麟的姐儿”,应该是对“因麒麟”“伏”宝玉、湘云姻缘的一处暗示。
然而,正如许多否定“宝湘说”的论者所言:“湘云地位逊于钗黛而与宝玉未设婚恋关系;太虚幻境中图、诗、曲并未预示与宝玉有婚恋关系;文中细节、伏笔、脂批线索并无涉及与宝玉的婚恋关系。故‘湘云归宝玉’无据。”[13]
前八十回中除以上所讲麒麟事件外,再没有其他任何细节线索涉及湘云与宝玉的婚恋关系吗?其实不然。
前八十回文本中不止一处显示湘云小时候长住贾府,与宝玉关系亲密。
第十九回,袭人向宝玉自述:“自我从小儿来了,跟着老太太,先服侍了史大姑娘几年,如今又服侍了你几年。”袭人的话在贾母那里得到了印证。第五十四回,贾母和凤姐说到袭人,贾母说:“我想着,他从小儿服侍了我一场,又服侍了云儿一场,末后给了一个魔王宝玉,亏他魔了这几年。”这里的云儿,指的是湘云而不是别人。
第二十一回,初次出场的湘云晚上在黛玉房中安歇,第二天清早,宝玉去找她们二人——
只见他姊妹两个尚卧在衾内……那史湘云却一把青丝拖于枕畔,被只齐胸,一弯雪白的膀子撂于被外,又带着两个金镯子。宝玉见了,叹道:“睡觉还是不老实!回来风吹了,又嚷肩窝疼了。”一面说,一面轻轻的替他盖上。
……湘云洗了面,翠缕便拿残水要泼,宝玉道:“站着,我趁势洗了就完了,省得又过去费事。”说着便走过来,弯腰洗了两把。紫娟递过香皂去,宝玉道:“这盆里的就不少,不用搓了。”再洗了两把,便要手巾。翠缕道:“还是这个毛病儿,多早晚才改。”
……(宝玉)见湘云已梳完了头,便走过来笑道:“好妹妹,替我梳上头罢。”湘云道:“这可不能了。”宝玉笑道:“好妹妹,你先时怎么替我梳了呢?”……自发顶至辫梢,一路四颗珍珠,下面有金坠脚。湘云一面编着,一面说道:“这珠子只三颗了,这一颗不是的。我记得是一样的,怎么少了一颗?”
……因镜台两边俱是妆奁等物,(宝玉)顺手拿起来赏玩,不觉又顺手拈了胭脂,意欲要往口边送,因又怕史湘云说。正犹豫间,湘云果在身后看见,一手掠着辫子,便伸手来“拍”的一下,从手中将胭脂打落,说道:“这不长进的毛病儿,多早晚才改过!”[5](P279-281)
宝玉批评湘云的睡态,用“还是”“又”等字眼,说明他曾经不止一次替湘云盖过被子。宝玉用湘云洗过的残水洗面,翠缕说,还是这个毛病儿。“还是”道出这曾是常事。宝玉央求湘云为自己梳头,湘云准确地说出宝玉辫子上四颗珠子有一颗是后补的,可见湘云“先时”常替宝玉梳头,以至于如此清晰地记得他辫子上的饰物。宝玉拈胭脂,“又”怕湘云说,“又”字表明湘云熟知宝玉“爱红”的癖性,亦曾不只一次打掉过宝玉手中的胭脂。
可见,湘云小时候不仅长住贾府,而且与宝玉耳鬓厮磨,两小无猜。由以上洗面梳头的细节可以看出,两人从小到大一直以来都是亲密无间。这样一种关系甚至让袭人心生不满:“姊妹们和气,也有个分寸礼节,也没个黑家白日闹的!凭人怎么劝,都是耳旁风。”脂批亦曾疑惑,第二十一回,湘云与黛玉打闹,宝玉回护湘云,“湘云见宝玉拦住门,料黛玉不能出来”,蒙本戚本双行夹批道:“写得湘云与宝玉又亲厚之极,却不见疏远黛玉,是何情思耶?”
这种“情思”难道不正是他们将来成为“白首双星”的情感基础吗?
不过,这种“情思”被否定“宝湘说”论者解释为是一种纯正的兄妹亲情。理由是,第五回《红楼梦曲》之《乐中悲》写湘云,“幸生来,英豪阔大宽宏量,从未将儿女私情略萦心上。好一似,霁月光风耀玉堂”。小说写湘云“蜂腰猿臂,鹤势螂形”,爱女扮男装,又心直口快,爱说爱笑。她与香菱“没昼没夜高谈阔论”作诗之道,要替邢岫烟打抱不平,与宝玉割腥啖膻,大嚼鹿肉,又尽兴喝酒,醉眠芍药裀,言行中也洋溢着男儿般的豪爽、乐观、旷达。湘云“襁褓中,父母叹双亡”,虽跟着叔婶生活,可处境悲惨。但是她宽慰黛玉道:“你是个明白人,何必作此形景自苦。我也和你一样,我就不似你这样心窄。”这样的湘云,“从未将儿女私情略萦心上”。所以湘云与宝玉之间,“也只有兄妹的亲情,而从无儿女之情”。[14]果真如此吗?我们看下面的例子。
第二十回,湘云初次出场,黛玉就无辜地成了她的“假想敌”——
史湘云道:“他再不放人一点儿,专挑人的不好。你自己便比世人好,也不犯着见一个打趣一个。我指出一个人来,你敢挑他,我就服你。”黛玉忙问是谁。湘云道:“你敢挑宝姐姐的短处,就算你是好的。我算不如你,他怎么不及你呢。”……湘云笑道:“这一辈子我自然比不上你。……”[5](P277)
湘云虽是拿宝钗与黛玉比,但潜意识中也拿自己和黛玉做比,“你自己便比世人好”,“我算不如你”,“这一辈子我自然比不上你”。豪爽旷达的湘云对于黛玉哪来的醋意呢?
第四十九回,湘云宝玉烤吃鹿肉,引来众人——
黛玉笑道:“那里找这一群花子去!罢了,罢了,今日芦雪广遭劫,生生被云丫头作践了。我为芦雪广一大哭!”湘云冷笑道:“你知道什么!‘是真名士自风流’,你们都是假清高,最可厌的。我们这会子腥膻大吃大嚼,回来却是锦心绣口。”[5](P665)
黛玉所言纯系玩笑话,且是“笑道”,庚辰本此话后有双行夹批:“大约此话不独代[黛]玉,观书者亦如此。”可见此话并不过分。而湘云却是“冷笑”道:“你知道什么!”对黛玉的不满可见一斑。长久以来,我们引用湘云话中 “是真名士自风流”,来说明湘云自然洒脱的名士风度,却忽略了此处她对黛玉的有失风度。
对于心心念念只记挂着黛玉的宝玉,湘云则是既气恼又回护的。第二十二回,贾母为宝钗过生日,心直口快的湘云说唱戏的小旦像黛玉,宝玉听了,忙把湘云瞅了一眼,使个眼色——
晚间,湘云更衣时,便命翠缕把衣包打开收拾,都包了起来。翠缕道:“忙什么,等去的日子再包不迟。”湘云道:“明儿一早就走。在这里作什么?——看人家的鼻子眼睛,什么意思!”宝玉听了这话,忙赶近前拉他说道:“好妹妹,你错怪了我。林妹妹是个多心的人。别人分明知道,不肯说出来,也皆因怕他恼。谁知你不防头就说了出来,他岂不恼你。我是怕你得罪了他,所以才使眼色。你这会子恼我,不但辜负了我,而且反倒委曲了我。若是别人,那怕他得罪了十个人,与我何干呢。”湘云摔手道:“你那花言巧语别哄我。我也原不如你林妹妹,别人说他,拿他取笑都使得,只我说了就有不是。我原不配说他。他是小姐主子,我是奴才丫头,得罪了他,使不得!”宝玉急的说道:“我倒是为你,反为出不是来了。我要有外心,立刻就化成灰,叫万人践踹!”湘云道:“大正月里,少信嘴胡说。这些没要紧的恶誓、散话、歪话,说给那些小性儿、行动爱恼的人、会辖治你的人听去!别叫我啐你。”说着,一径至贾母里间屋里,忿忿的躺着去了。[5](P295-296)
“看人家的鼻子眼睛,什么意思!”说明湘云非常在意宝玉对自己的态度。当听宝玉辩解说,“我是怕你得罪了他”时,“我也原不如你林妹妹”一番“比较”道出了湘云内心深处对宝玉亲近黛玉的酸心醋意。当宝玉发恶誓毒咒时,湘云说“大正月里,少信嘴胡说”,庚辰本有侧批道:“回护石兄。”湘云的气恼是因黛玉而起的,但她对宝玉则是回护的。但宝玉、黛玉的关系毕竟亲密异常,“别叫我啐你”的话,说明湘云此时对宝玉有些爱恨交织了。
如果宝湘之间只有兄妹亲情,仅因为黛玉“小性儿”“行动爱恼”,“会辖治”宝玉,湘云不至于对黛玉心生醋意,对亲近黛玉的宝玉大动肝火。对此,张爱玲解释道,湘云对于黛玉“仿佛是因为从前是她与宝玉跟着贾母住,有一种儿童妒忌新生弟妹夺宠的心理。她与宝黛的早熟刚巧相反”。[10](P264)我们从上面例证中看到湘云对黛玉的态度,恐怕并不仅仅是“妒忌新生弟妹夺宠的心理”,而分明表现了一种对宝玉恋人般的小儿女情怀。
相较于湘云对宝玉的这种微妙情感,宝玉对湘云表现得似乎是“纯正”的兄妹之情。别的不说,单看宝玉会忘情于宝钗“雪白一段酥臂”,却对湘云撂于被外的“一弯雪白的膀子”仅是担心受风着凉,就可证明他对湘云唯有一片亲情。然而,我们看上文所引第二十二回湘云气恼宝玉一段,有这样几句话:
宝玉急的说道:“我倒是为你,反为出不是来了。我要有外心,立刻就化成灰,叫万人践踹!”[5](P296)
这哪像是仅有兄妹之情的宝玉对湘云说的话?这一番表白,倒更像是宝玉对心上人黛玉诉肺腑,表衷心。《红楼梦》文心十分细密,如果宝湘之间仅仅是有兄妹之情,他不可能让宝玉说出这样一番话来。难怪庚辰本此处有双行夹批:“千古未闻之誓,恳切尽情,宝玉此刻之心为如何?”“为如何”者,即上文的“是何情思耶”。所以可以肯定的是,宝湘之间决非仅有兄妹亲情,他们之间还潜藏着某种情缘,而这种情缘是曹雪芹倾尽心血所谱写的宝黛爱情旋律之外的一个不和谐音。
五、初稿中的宝湘情事
《红楼梦》初稿中本有宝湘一段青梅竹马的情事。虽几经作者删改,但仍未尽除。王伯沆批王希廉本《红楼梦》第二十一回云:
洗脸梳辫,一字不涉黛玉,最有意。三十一回有“伏白首双星”语,虽正文改去,此犹其一鳞一爪也。[11](P791)
此为二例。
上文第三部分所论湘云的酸心醋意亦是明证,特别是第二十二回湘云气恼宝玉,宝玉真情毕现一段。
庚辰本第二十二回有回后批:
此回未成而芹逝矣。叹叹。丁亥夏,畸笏叟。
靖藏本眉批“未成”作“未补成”。据文本来看,庚辰本“未成”应是“未补成”之意。这说明曹雪芹病逝前仍在修改第二十二回,有些问题发现了,或许还未来得及完善,便“为泪尽而逝”。比如此回中湘云心直口快,得罪黛玉的那句话——
倒像林妹妹的模样儿。[5](P295)
此处“林妹妹”各脂本均同,第二十、第三十二回已经改为“林姐姐”了。看来早期稿本中宝玉湘云的年龄比黛玉大。
除却删改宝湘情事外,曹雪芹还在成稿较晚的第五回①的湘云判词和曲文中做文章。一是为湘云另配“才貌仙郎”,二是渲染其“英豪阔大”“霁月光风”的名士风度,来冲淡湘云的“儿女私情”。
“才貌仙郎”是指卫若兰。三十一回回后脂批特意指明“因麒麟”“伏”的是湘云与若兰。张爱玲曾指出:“脂批讳言改写,对早本向不认账,此处并且一再代为掩饰。”[10](P268)不仅脂批“瞒蔽”读者,曹雪芹也在三十一回和三十二回用了障眼法来“瞒蔽”读者。即先由王夫人当着众人宣告湘云“眼见有婆婆家了”,再在怡红院让袭人当着宝玉对湘云道喜:“大姑娘,听见前儿你大喜了。”脂批与作者的交代意在给读者造成一种印象,湘云已经定亲,不能嫁给宝玉,第三十一回回目与宝玉无关。今天看来,这障眼法用得适得其反,曹雪芹大概没有想到。
还有,上文引湘云气恼宝玉一段,最后一句说湘云“一径至贾母里间屋里,忿忿的躺着去了”。湘云这次来贾府,第二十一回明明交待,“湘云仍往黛玉房中安歇”,蒙本还有双行夹批特意解释湘云同黛玉一处的原因,“前文黛玉未来时,湘云、宝玉则随贾母,今湘云已去,黛玉既来,年岁渐成,宝玉各自有房,黛玉亦各自有房,故湘云自应同黛玉一处也”。这里湘云怎么又随贾母住在一起了呢?
尤其不可忽视的是,第三十二回写到湘云与袭人昔日的关系,有这样一段情节:
袭人斟了茶来与史湘云吃,一面笑道:“大姑娘,听见前儿你大喜了。”史湘云红了脸,吃茶不答。袭人道:“这会子又害臊了。你还记得十年前,咱们在西边暖阁住着,晚上你同我说的话儿?那会子不害臊,这会子怎么又害臊了?”史湘云笑道:“你还说呢。那会子咱们那么好。后来我们太太没了,我家去住了一程子,怎么就把你派了跟二哥哥,我来了,你就不象先待我了。”[5](P429)
这里说的十年前,也就是初稿中袭人作为湘云的丫鬟照顾湘云起居时发生的事。袭人说湘云十年前和她说话的时候不害臊,她究竟说的什么话呢?张爱玲解释说:
袭人提起的十年前的夜话,似乎是湘云小时候说要跟袭人同嫁一个丈夫,好永远不分开。——十年前当然是早本的时间表。按照今本,宝玉这一年才十三岁,黛玉比他小一岁,湘云又比黛玉小,十年前至多是一两岁的婴儿。[10](P243)
那么,初稿中湘云要嫁的丈夫是谁呢?自然不会是今本前八十回中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卫若兰。湘云要嫁的丈夫,应该就是与她青梅竹马一同长大的贾宝玉。湘云和宝玉在初稿中的关系并非兄妹之情,我们在上一节中已经作了论证。
问题的关键在于,与第二十九回清虚观打醮的文字性质相同,第三十一回“因麒麟伏白首双星”也应该是从初稿中移过来的文字。张爱玲发现,在《红楼梦》的初稿中,宝玉与湘云是从青梅竹马到白头偕老的,只是后来曹雪芹的创作构想发生了变化,他删去了湘云与宝玉青梅竹马的生活经历,而代之以林黛玉;与初稿的结局不同,湘云与宝玉的爱情关系也被黛玉所取代。[10](P265-268)
《红楼梦》是一部未定稿,它的许多人物和情节,直到曹雪芹去世仍处在修改之中。从曹雪芹删削未尽的文字中,我们了解初稿中存在湘云和宝玉的爱情故事;从曹雪芹尚未及修订的“因麒麟伏白首双星”这一回,我们则看到了初稿中所预示的湘云与宝玉白头偕老的结局。这一结局后来虽然被第五回有关湘云的判词和曲文所改变,但曹雪芹却既没有写出改变之后湘云的最后结局,也没有来得及改变第三十一回“因麒麟伏白首双星”所暗伏的早期预示。所以,我们认为,只有认清了《红楼梦》是一部未定稿,它一直处于作者修改之中这样一种文本性质和创作事实,才能对“白首双星”的所指做出较为切近实际的解答。
注释:
①沈治钧先生曾在《红楼梦成书研究》中论证包括第五回在内的太虚幻境神话出现较晚,笔者同意这种看法。参见沈治钧著《红楼梦成书研究》,第94—98页,中国书店,2004年版。
[1]朱彤.释“白首双星”:关于史湘云的结局[J].红楼梦学刊,1979,(1).
[2]吴少平.“因麒麟伏白首双星”解:兼论史湘云的结局及其他[J].红楼梦学刊,1994,(1).
[3]常枫.“因麒麟伏白首双星”应如何解[J].红楼梦学刊,1993,(1).
[4]朱淡文.《红楼梦》中曹雪芹哲学思想研究札记[J].上海师范大学学报,1991,(2).
[5]曹雪芹,无名氏.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校注.红楼梦[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8.
[6]俞平伯.俞平伯论红楼梦[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
[7]俞平伯.红楼梦研究[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
[8]陈贻祥.试释“白首双星”[J].贵阳师专学报,1985,(1).
[9]吴戈.史湘云论[J].延河,1957,(8).
[10]张爱玲.红楼梦魇[M].北京: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2009.
[11]周汝昌.红楼梦新证[M].北京:中华书局,2012.
[12]周汝昌.献芹集:红楼梦欣赏丛话[M].北京:中华书局,2006.
[13]徐乃为.湘云的婚恋结局与脂砚的性别身份[J].红楼梦学刊,2003,(4).
[14]李希凡.《红楼梦》史湘云论[J].临沂师范学院学报,2006,(1).
(责任编辑:李志红)
The title of the 31th chapter ofTheDreamofRedMansions, “the Unicorn Foreshadows the Two Inseparable Stars”suggests a marriage that is supposed to grow old. The hero and the heroine of it do not refer to Mother Jia and Taoist Zhang, nor Shi Xiangyun and Wei Ruolan. Studying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writing, this title is the original one in the first draft, while the author was not able to modify it in revision. Therefore, it actually indicates the original ending that Shi Xiangyun and Jia Baoyu got married and grew old together.
golden unicorn; two inseparable stars; Shi Xiangyun; Wei Ruolan; Jia Baoyu; textual research
2015-07-06
刘艳玲(1970-),女,山东淄博人,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社会科学研究中心教授,主要从事明清小说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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