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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向和责任意识不可淡薄

2015-01-30本刊编辑部

中国地市报人 2015年9期
关键词:责任意识传统媒体导向

□本刊编辑部

导向和责任意识不可淡薄

□本刊编辑部

2014年8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成为媒体融合发展的一块坐标石。时至今日,融合发展这一年来,媒体做了什么,用户感受有什么变化,下一步要做些什么?日前,《人民日报》新媒体版连续两期推出“媒体融合1周年观察”,反映媒体融合发展带来的内容之变、制度之变、观念之变。媒体融合一年,政策引领,产品井喷,创新发力,贴近用户,跨界合作,亮点多多。我们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能够如此方便快捷地获取信息。我们甚至不用打开报纸、电视或电脑,就可以随时随地直接在手机上用A PP看新闻了。

欣慰之余,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在融合之路上,还存在一些有待解决的问题。一个较为突出的问题,就是一些媒体在探索融合之道的过程中,存在导向意识和责任意识日渐淡薄的趋势,需要引起我们的重视。

在媒体融合发展中,传统媒体纷纷开辟自己的新媒体渠道,传统媒体官方层面纷纷建立了微信公众号,自建移动客户端。微博、微信已经不再是简单的社交工具,而是成为媒体竞争的主战场、意见领袖发声的主平台和网民获取信息的主渠道。为了尽可能地向受众和用户贴近,满足受众的多元化个性需求,增强对用户的服务功能,主流媒体推出的新闻产品更加注重通俗性、实用性和趣味性,有效提升了新闻产品的最终送达率和接受度。

与此同时,我们也不难发现一些不和谐的音符。

标题故弄玄虚、耸人听闻,甚至低俗恶搞,让人感觉庸俗不堪。这在有些新闻尤其是社会新闻、娱乐新闻中已经屡见不鲜。在快速传播的各类新闻信息中,这是当下最为常见的一种缺乏责任意识和导向意识的做法。这种微信时代的“标题党”,其结果是降低了主流媒体的品位,折损主流媒体公信力,使庸俗的审美观在无形中泛滥,也终将失去那些有品位的受众和用户。

在社会公共事件的报道中,有的媒体利用社会公众对于新闻事件的高关注度,故意玩噱头。有的断章取义,有的未经核实,甚至不惜扭曲新闻事实。这种不负责任的报道,往往在受众对新闻事实真相不明的时候,经过快速的、大面积的转发,最容易刺激受众情绪,误导社会舆论,甚至引发难以想象的不良后果。而在这样的时刻,作为主流媒体,恰恰是最需要我们及时发出主流声音,正确引导舆论,维护社会稳定,担当社会责任的时候。

“大房”、“二房”,“正房”、“偏房”,不知道从何时开始,这些词汇居然出现在房产楼盘的推送广告之中。一些商业广告创意中的价值导向出现偏差,与我们大力培育和弘扬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去甚远,这显然不是我们作为主流媒体应有的作为。

凡此种种,不一而足。

要避免上述现象的发生,除了致力培养人才,提升人才素质之外,还有一点不可忽视的就是,培养并强化媒体从业人员的导向意识和责任意识。

当然,这些问题也并非因为媒体融合才开始出现的。但是,媒体融合发展是一场深刻的变革,作为从传统媒体走过来的从业人员,在致力探索媒体融合发展的路途上,我们任重而道远。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强调,“着力打造一批形态多样、手段先进、具有竞争力的新型主流媒体”,“要一手抓融合,一手抓管理,确保融合发展沿着正确方向推进。”

作为主流媒体,在媒体融合发展中,导向意识和责任意识不能淡薄。要始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肩负起应有的社会责任,承担起主流内容制作的角色。只有把传统媒体最好的内容制作能力、舆论引导能力,与新媒体平台有机整合起来,才能实现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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