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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强化版权保护促进媒体融合发展

2015-01-30本刊评论员

中国出版 2015年3期
关键词:版权保护传统媒体专项

│本刊评论员│

以强化版权保护促进媒体融合发展

│本刊评论员│

1月14日,国家版权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在北京召开了“剑网2014”专项行动总结会。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在会上充分肯定了“剑网2014”专项行动取得的显著成效。自去年6月“剑网2014”专项行动启动以来,各地版权行政执法部门、互联网信息主管部门、电信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积极配合、齐抓共管,全面深入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各项工作,专项行动有力打击了互联网上的侵权盗版现象,网络传播作品的版权秩序更加规范,互联网版权产业环境更加健康,赢得了社会各界广泛认可和支持,取得了预期的成果。

从2005年开始,我国已经连续10年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工作,“剑网2014”专项行动是第10次专项行动。与以往的专项行动相比,在当前媒体生态由于互联网的广泛应用而发生革命性变革的背景下,“剑网2014”专项行动将打击部分网站未经授权大量转载传统媒体作品、严重侵害权利人合法权益的侵权行为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在“剑网2014”专项行动期间,各地版权行政执法部门共查处案件440起,移送司法机关66起,罚款352万余元,关闭网站750家,查办了上海“射手网”侵犯影视作品著作权案、一点网聚公司非法转载文字作品案等重大网络侵权盗版案件,在社会上引起巨大反响,有效震慑了侵权盗版违法犯罪分子。通过集中强化对网络侵权盗版行为的打击力度,规范了网络转载行为,推动了传统媒体与网络媒体建立合作机制,引导权利人采取多种渠道进行维权等方式,有效改善了网络版权保护环境,促进了互联网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当前,随着科学技术应用的不断扩大和深化,新的传播媒介不断涌现,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已经成为传媒产业的必然选择。在新兴媒体与传统媒体加速融合发展的时代环境下,开展剑网专项行动能够有效地打击网络侵权盗版行为,对于规范网络使用作品秩序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进而促进构建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合作共赢发展的产业生态环境。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的融合发展,是两者在内容、渠道和平台等方面的深度融合,这对于版权保护提出了新的要求。不同于传统媒体时代,在以网络为代表的新兴媒体时代,传统媒体提供内容资源,新兴媒体利用技术优势将内容资源高效地传播给读者。在这个过程中,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紧密合作,从而相比单一的传统媒体更为高效地体现新闻信息价值。这一变革催生了新的传媒服务形态,对传统的传媒生态也构成了巨大冲击,因为内容生产者和内容传播者的角色已经产生了某种程度的分离。在这一背景下,如何全面科学地界定两者的利益分配模式,必然直接影响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的切身利益,影响两者融合发展的进程,影响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未来发展的前景。而完善版权保护就是构建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利益分配模式的内在要求。以强化版权保护为着力点,实质上是对网络时代传播价值链上各个主体利益的全面维护,目的在于促进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永续发展,这也是依法治国理念在传媒领域发展的体现。新的时代背景使版权保护面临更为复杂的形势,赋予版权保护更加深刻的内涵,我们要在促进传统媒体健康发展与促进新兴媒体创新之间取得恰当的平衡。一方面,如果片面地强调鼓励新兴媒体创新发展,忽视对传统媒体利益的有效保护,将会对媒体的内容生产造成致命打击,使得新兴媒体的创新失去来源与支撑;另一方面,如果过分强调对传统媒体的版权保护,对新兴媒体的创新支持不够,甚至限制新兴媒体的创新,也就从一定程度上扼杀了传统媒体的未来。因此,在新媒体时代,做好版权保护工作还需要版权行政管理部门恰当地处理好保护与创新的关系。

面对日新月异的时代环境,我们要以“剑网2014”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果为新的起点,不断强化和完善版权保护工作,使版权保护成为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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