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2015-01-30陈寿灿
序
伦理学以道德为研究对象,但这绝不意味着伦理学只研究关于道德的理论而不涉及其他。事实上,当伦理学家们说“伦理学以道德为研究对象”时,伦理学家们所要表达的意思是:其一,伦理学以道德为唯一的研究对象,这是使得伦理学区别于其他所有学科的独有规定性;其二,伦理学研究道德的全部内容,既包括关于道德的理论,也包括生活的道德实践,在这里,伦理学从来都是一个与道德生活实践有着高度同一性的概念;其三,道德是“人”的道德,只有“人”及其活动才具有道德属性。故伦理研究从来就是人对自身及自身活动的“自研究”,是人对自身生活的自主反思与建构。正因为这样,伦理理念就不只是从“人应该做什么”“人何以为人”这些命题中引申出伦理、道德规范,而更要将这些命题与“专业的伦理学问题”“现实的伦理生活”结合起来探究,以“伦理学”的方式把握“存在”,以助益人们正视现实道德生活的丰富性、多样性、复杂性以及新的挑战性,尝试以哲学·伦理学的方式理解、回应、解释并重塑我们的道德观念和行为方式。
当下,我们所面临的道德事实是:在某种意义上,道德生活世界已然呈现出前所未有的碎片化困局。阿伦特的“传统的断裂”“权威的丧失”与“超越的不可能”等对现代社会的预言已经成为显明的现实,这不能不引起人们的反思。毫无疑问,这一现实也提出了当代伦理学研究的基本方向与使命,即伦理学研究应当至少解决以下三个基本问题:其一,如何使人类在价值的多元中避免走向虚无主义;其二,如何探索共同体之中人的“好生活”;其三,如何在文化兴国、建设浙江文化强省与道德高地等实务中有所担纲。
浙江历史悠久,钟灵毓秀,伦理思想丰硕。汉代的王充引领了当时的批判性思想,并在某种意义上开创了浙江文化“重现世、致功用”的学风。有宋一代,浙江伦理思想逐渐成为江南最具盛势之力量,朱熹、陈亮、叶适等人的思想交相辉映,他们每个人都在承启的意义上建构了自己的伦理思想,在中国伦理学思想史上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更为重要的是,他们在各自思想的建构中的交互激昂更是铸就了中国伦理思想史上最灿烂的文化景观。明以降至近代,浙江伦理思想不仅光耀中华,更是引领了有明以来中国社会启蒙、改革与救亡的先声:王阳明、黄宗羲、章学诚、龚自珍等都在自身伦理思想的建构中化身为浙江学术与中国实践的先行者。我们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在传统中国文化史中,浙江伦理学始终是中国传统伦理思想的主流力量之一。然而,新中国成立以来,浙江伦理学的发展却明显缺失了那种独有的锐利与魅力,与其在经济发展、法治建设等领域的强势相比,浙江伦理学的发展呈极不协调的后发态势。当代意义上的浙江伦理学的发展则要追溯至20世纪70年代末,这一发展伴随着反思“文革”和改革开放的进程而展开。不容否认的是,在30余年的发展中,浙江伦理学研究面向伦理实践,关注伦理思想的传承、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市场经济中的道德问题等,在元伦理学、伦理思想史和应用伦理学方面均获得了理论突破。然而,就全国范围来看,浙江伦理学界的话语仍相对较弱,特别是与北京、上海、江苏、湖南等伦理强省(市)相比,浙江伦理学界在学科建设、伦理研究、实践参与等方面尚有太多欠缺。如何在研究队伍建设,学术研究的视野、内容、方法等方面致力革新,以及如何实现伦理研究自身的化茧的同时实现伦理研究与本土经济、文化建设的互促互进已经成为浙江伦理学研究者所面临的重大而急迫的理论与实践任务。这一任务当然不是任何某一个人或任何某一个团体能在短时期内可以完成的,它需要浙江伦理学界的长期的共同努力。值得振奋的是:在全国伦理学界前辈们的关怀与支持下,浙江伦理学人正振作精神,勉力前行,且果累枝头。
基于是,浙江省伦理学会拟自2013年起,每年推出一部《浙江伦理学论坛》,其初衷者有三:第一,以文字记录浙江伦理学的发展。在记录中呈现、反思伦理学者、学术、学科与时代之间的关联,旨在努力实现思想传播、理论创新与伦理践行的融合,以一个开放式的结构呈现浙江伦理学研究近况。主要围绕伦理学基础理论研究、中西伦理思想史研究、应用伦理学前沿、社会热点问题探析、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与浙江实践、伦理学与大学生德育、研究生论坛、新著简介、浙江伦理学研究年度综述、浙江伦理学名家访谈、浙江伦理学研究团队推介等设计、规划论坛主题,并不断探索浙江伦理学研究的新问题、新动向,完善论坛的内容,增强学术的丰富性。第二,构建一个学术交流的平台。《浙江伦理学论坛》拟动态呈现浙江伦理学研究的发展状况,本集作品多为浙江伦理学青年才俊之作,并不代表浙江伦理学的全部学者与实际水准,作品集中更多地是旨在展现当代浙江伦理学人的伦理思考,并借名家访谈、浙江伦理学年度综述、学术团体推介等各类栏目增进浙江伦理学研究者间的相互了解;论坛的深层初衷实乃期待学人能在动态呈现中把握既有研究的不足,在批评与反思中确立新的研究方向与方法的逻辑起点。第三,助力浙江文化强省、道德高地建设。理论研究固然当执守其自身的逻辑进路与学术品格,但这一理论同时也意味着理论研究须能为现实提供合理解释和有效解决的思路借鉴与决策参考。在这个意义上,浙江伦理研究者的作为则在于为浙江经济、文化发展中出现的道德问题做合理解释,并为其有效解决提供决策参考,同时,亦须为现实道德建设提供理论支撑与方向指导。
是为序。
陈寿灿
2015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