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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法实施的目标任务与保障体系

2015-01-30吴汉东

知识产权 2015年4期
关键词:专利法专利知识产权

吴汉东

专利法实施的目标任务与保障体系

吴汉东

专利法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在经济发展新常态和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背景下,实施专利法的战略任务应实现从数量增长向质量提升的转变,聚焦专利技术转化,推进我国产业创新。专利法的未来实施在于完善保障体系,包括法治保障、政策协同和文化基础三个方面。

专利法实施 目标和任务 保障体系

纪念中国专利法实施30周年

编者按:3月25日,值中国专利法实施30周年之际,由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学术顾问委员会主办的“纪念中国专利法实施30周年座谈会”在京举行。研究会理事会成员、学术顾问委员会委员以及企业、大学、科研单位、中介机构的代表共80余人参加会议。会上,专家学者围绕中国专利法实施30年来取得的成就、存在的问题和未来的走向畅所欲言,各抒己见。现将座谈会上部分发言予以刊登,以飨读者。

对于中国而言,专利法的颁布和实施,是在全社会进行的一场制度创新实践:它是适应、保障、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制度安排,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政策支持,是保障我国经济安全和科技发展主动权的法律举措。通过三十年的制度实践,中国专利创造能力不断提升,专利产业规模迅速成长,专利法治环境基本形成,全社会专利总体水平取得长足进步。中国在创新型国家建设中充分发挥了专利法的“正能量”,向世界讲述了专利大国成长的“中国故事”。

一、专利法的生命力在于实施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即在于法律规范在社会生活中的具体执行和演绎。法律实施作为实现立法目的和法律作用的重要前提,是静态法律规范落实于动态社会实践的生命力所现。我国专利法颁布于1984年,并于1985年实施,其法律生命力不仅彰显于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等专利法治实施活动之领域,还贯穿于我国专利创造、管理、运用和保护等知识产权战略发展之过程。三十年来,我国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国际水平的专利法治环境;渐趋达到了专利创造和运用的产业发展要求;基本营造了重视专利保护和公共服务的良好社会氛围。我国专利领域的这些具体成就,无不得益于我国专利法及相关配套法律法规的制定、增补、修改和实施。

专利法的实施,是落实专利制度、激励科技创新的重要前提。法律的实施有助于法律目的和法律价值的实现,是立法意义和效果在法律实际运行中的延续。专利法的实施,旨在将专利法鼓励发明创造的法律行为模式转变为社会生活中的专利创造活动。具体而言,专利法的实施将为发明人的专利申请、授权和保护提供有效而便捷的程序性和实体性规定,进而充分发挥专利法激励创新的积极作用。

专利法的实施,是促进专利运用和产业发展的关键支撑。法律实施的功能不仅在于实现法律的价值和作用,还在于对法律效果的有效反馈。专利法作为保障产业发展之法,能够将专利法实施的现实效果及时有效地反馈到专利立法的层面,有效推动专利法的不断修订和完善,以合理回应我国创新产业发展的诉求和规模,进而加快推动我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有效实施。三十年来,我国专利创造能力显著提升,专利运用效果不断增强,有效支撑了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和升级,为我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专利法的实施,还是营造良好专利保护氛围的必要举措。专利法实施以来的三十年,既是我国专利执法和司法保护水平不断提高的重要发展期,也是我国提高专利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的重要机遇期。我国专利保护和公共服务氛围的良好养成,凝结着我国在专利领域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的法律实施成效。一是加强对专利权的保护,一直贯穿于我国专利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和实施过程之中,并表现为专利审判水平的不断提高,尤其是专门知识产权法院的设立和运行;二是近年来,全国专利行政执法机关不断加强自身的执法能力建设,积极组织实施了“雷雨”、“天网”、“护航”等专项治理活动,取得了良好的专利执法效果;三是专利法的有效实施还表现在专利普法力度和法律服务意识的不断加强,为营造专利保护和运用的良好社会氛围提供了有效的环境支持。

二、专利法实施的目标在于创新发展

专利法从其制度功能来说,旨在激励和保护科技发明,引导和促进产业创新。《专利法》2008年修正案将立法宗旨概称为“提高创新能力”、“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体现了专利法作为“创新之法”和“产业之法”的基本功能。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阶段的评估结果显示,其确立的五年近期目标已基本实现,其成就在专利领域表现十分显著:一是专利创造能力快速提高。从2011年到2014年,我国发明专利申请量已连续四年居世界首位;截至2014年12月底,中国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19.6万件,国内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4.87件,超额完成了“十二五”规划确定3.3件的目标任务。二是专利产出结构不断优化。在专利产出方面先后实现五个重大突破:1996年,企业专利申请量首次超过大学和科研机构专利申请量;2003年,国内主体发明专利申请量首次超过国外主体申请量;2004年,发明专利申请受理量首次超过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受理量;2009年,国内主体发明专利授权量首次超过国外主体在华发明专利授权量;2011年,国内主体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首次超过国外主体在华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以上表明,中国专利创造主体结构、发明申请人结构、专利类型结构、专利授权结构、有效发明专利数量结构取得了突破性的进步。三是研发投入持续增加。2012年,全社会研发投入达到10298.4亿元,占GDP的比重为1.98%,达到中等发达国家研发投入水平。据科技部统计,2014年研发投入近13, 400亿元,占GDP比重约2.1%。

三十年来,特别是《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颁布以来,专利法实施的成绩显著,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专利创造数量规模可观,但质量水平不高。核心技术、关键技术的专利获取,是检验科技创新水平的重要标准。在部分高新技术领域,我国专利创造能力与国外相比还有明显差距。据汤森路透提供的《2012年度创新报告》的数据分析,中国尽管在专利数量方面位居首位,但在诸如计算机、汽车、生物技术、医疗设备、化妆品等领域的专利数量方面并未占据多少席位。据统计,亚太地区12个重要技术领域的十大专利权人,中国企业仅占23%,而日本企业高达60%。二是国内发明专利增长明显,但国外发明专利申请量薄弱。在创新型国家的评价体系中,在美国、欧盟、日本获取专利的数量,是显示创新成果质量水平的重要指标。目前,中国主体在国外申请发明专利的数量相对于国内申请所占比例非常之小,在欧洲专利局、日本特许厅、美国专利商标局获取发明专利权的三方专利拥有量至今未突破1000件;三是专利获取能力尚可,但专利运用能力不足。专利技术的商品化、市场化和产业化是衡量专利运用能力的重要尺度。据统计,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率仅为10%左右,远低于发达国家40%的水平;科学进步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为51.7%,虽高于发展中国家33%的平均水平,但与发达国家80%的贡献率有很大差距。就衡量专利运用与市场化水平关键指标的专利维持时间而言,中国主体的国内专利平均维持年限为5.7年,外国的专利平均维持年限是8.9年,在有效发明专利中,维持年限10年以上的,中国主体仅8.5%,而外国权利人达到26.1%。

总之,在经济发展新常态和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背景下,实施专利法、服务创新发展的战略任务,应实现从数量增长向质量提升的转变,聚焦专利技术转化,推进我国产业创新。

三、专利法的未来实施在于完善保障体系

相对其他法律而言,专利法更多地承载促进科技进步、推动国家创新发展的功能和使命。专利法实施的本身即是以制度创新推动科技创新的社会实践,为此,我们应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市场环境和文化环境。在国家治理现代化和法治化的战略布局中,专利环境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专利法治体系建设涉及到制度安排与制度行为、体制机制改革与思想观念变革等各个方面。专利法治既是法治国家建设之构成,亦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之必要,以上述战略目标为指引,我们必须构建专利法实施的保障体系。

(一)专利法实施的法治保障

法治保障是指专利法自身的完善和有效执行,涉及到专利立法、专利行政执法和专利司法三个方面。我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已经从立法阶段进入了“释法”阶段和“适法”阶段,专利立法的任务就是增补和修改。未来修正案涉及的主要问题是:加大专利权保护力度,建立对恶意侵权行为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完善专利诉讼举证责任制度;加大对严重侵犯公共利益的专利侵权行为的执法和惩处力度;完善促进专利实施与运用的法律规范。专利法实施的重心在于保护发明创造专利权。公正高效的专利司法和灵活有力的专利行政执法,是保护专利权的主要手段,是专利法实施活动的主要内容。专利权保护体系建设的重要任务,就是促进专利行政执法与司法的有效衔接和相互协调,降低专利维权成本,提高专利执法效率。同时,建立和完善仲裁机构和调解机构,发挥其解决专利纠纷的“准司法”和“自治”作用。总之,专利法治是以司法为主导、行政执法为基干、仲裁和调解为补充的现代治理系统。

(二)专利法实施的政策协同

专利政策与专利法律构成了现代专利制度的完整内容。专利法的有效实施,特别是“提高创新能力”、“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立法目标的实现,离不开相关公共政策提供的制度支撑、协助和保障。概括来说,专利政策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专利关联政策,涉及科技成果专利化的促进政策、专利技术产业化的促进政策和专利技术市场化的促进政策。通过产权化、产业化和市场化的专利政策,解决专利技术的产权运用和利益实现问题。二是专利支持政策,涉及财政政策、税收政策、金融政策等。通过上述经济政策,促进专利技术转化实施,扶持专利技术产业成长,为“创新之法”和“产业之法”的法治功能实现提供政策保障。

(三)专利法实施的文化基础

专利文化首先是一种以法治信仰为核心的法治文化。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法治理想对于专利法治运行具有重要作用。全社会的法治意识是法治的思想源泉。可以认为,专利法治运行和法治秩序的形成,需要人民的自觉遵守,而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同时,专利文化也是一种以激励和保护创新为核心的知识产权文化。专利文化的实质是知识产权的价值取向和心理认同,表现为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模式。加强专利文化建设,提高民众专利文化素养,可以为专利法的有效实施提供广泛而坚实的思想基础。

专利法不仅是立法文件上背书的法律,而且还是具有鲜活生命力和执行力的法律,它通过有效实施而成为我们创新行动中的法律、知识生活中的法律和民众心中铭记的法律。

①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情况的报告,http://www.npc.gov.cn/npc/ xinwen/2014-06/23/content_11867906.htm.

② 田力普:《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有效支撑创新驱动发展——写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颁布5周年之际》,http://www.sipo. gov.cn/dfzz/ningbo/ywdt/zxxw/201308/t20130830_815450.htm.

③ 《二○一二年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中英文)》,http://www.nipso.cn/UploadFiles/二○一二年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中英文).pdf.

④ 《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13年)》,http://rm fyb.chinacourt.org/paper/images/2014-04/26/03/2014042603_pdf.pdf.

The vitality of Patent Law lies in implementation. In the context of the new normality of econom ic development and the construction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power, the strategic task of Patent Law implementation w ill be quality improvement rather than grow th in the number, and focus on conversion of patent technology and promote China's industrial innovation. The key of Patent Law implementation in the future is to perfect security system, including nomocracy security, policy coordination and cultural foundations.

Patent Law implementation; objective and task; security system

吴汉东,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原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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