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身先律
2015-01-30桂余才
桂余才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 “三严三实”的思想论述,严以自律是其中重要内容要求。作为新时期党的民政干部,只有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才能确保忠诚、干净、担当,成为党和人民放心的民政干部。
坚定信念,筑好“压舱石”
船要行稳离不开“压舱石”,人行于世心底也要有“压舱石”。对党员干部来说,“压舱石”就是坚定的理想信念。民政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福祉和社会稳定,民政干部必须自觉在坚定理想信念上提高自律。
首先,在加强理论学习中汲取营养。具备扎实的理论功底和较高的理论水平,是坚定理想信念的根基。最根本的是要紧紧围绕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系统全面地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保持高度一致。其次,在严格党内生活中锻炼提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员干部只有在严格的党内生活中反复锻炼,才能坚强党性、百炼成钢。”每名党员要心怀庄严、带着敬重、全身心投入地过好党组织生活,时常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再次,在对照正反典型中感悟警醒。“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一方面,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向焦裕禄、沈浩、邹碧华及民政劳模和先进典型学习,在“思齐”中把他们的崇高精神和优良品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另一方面,还要以违法违纪的反面典型为镜,在“自省”中深刻吸取他们丧失理想自毁人生的惨痛教训,从而筑好理想信念“压舱石”,确保人生航船始终正确前行。
心存敬畏,常念“紧箍咒”
“紧箍咒”是一种约束,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面对组织的重托、人民的信任和社会上各种不良诱惑,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应该始终在心存敬畏中念好“紧箍咒”,确保思想不决口,道德不出格,行为不失范。
一要念好敬畏人民的“紧箍咒”。为民是民政的本质属性,民政工作根植人民、服务人民,民政干部是“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人民公仆。在新时期,党员干部只有牢记习总书记“心中有民”的教导,牢固确立群众观点,始终站稳群众立场,自觉增进对群众的感情,殚精竭虑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甘做人民“孺子牛”,才能真正赢得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二要念好敬畏权力的“紧箍咒”。习近平同志在《之江新语》中告诫党员干部,权力是个神圣的东西,必须珍惜权力、管好权力、慎用权力。纵观腐败落马的“老虎”和“苍蝇”,无不是失去了对权力的敬畏,遭到应有的惩罚。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牢记权力是人民给的,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坚决防止权力的任性。三要念好敬畏法纪的“紧箍咒”。民政工作服务群体特殊,一旦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社会影响极坏。党员干部应该时常对照党纪法规检点自己的行为,坚持凡是法规制度明确要求的,就不折不扣落实;凡是上级明令禁止的,就坚决听令守规,心中高悬法纪的明镜,手中紧握法纪的戒尺,始终保持勤政廉政的本色。
敢于担当,勇作“追梦人”
严以自律,不仅要求党员干部守好政治和廉洁的“底线”,还要求有立足本职、敢于担当的境界。民政工作使命光荣、任重道远,各级民政干部要做一个敢于有梦、勇于追梦、勤于圆梦的人。
一要强化担当之责。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随着各种约束的收紧,为官不为的现象有所滋长。对此,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岗位就是责任,干部就要担当,“为官避事平生耻”。民政工作承载着时代的发展、国家的重托和人民的期盼,党员干部必须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政绩观,胸怀“功成不必在我”和“一张蓝图绘到底”的境界,发扬“钉钉子”精神,坚定履行好民政的职责与使命。二要提高担当之能。责重山岳,能者方可当之。当前,民政工作已进入加快转型升级、实现创新发展的关键时期,这就需要各级干部认真研究建设现代民政所面临的新任务、新要求,在不断学习、不断实践、不断总结中,增强本领、提高能力,努力以新方法解决新问题,以新思路谋求新发展,以新眼光把握新机遇,实现民政发展新跨越。三要磨砺担当之勇。敢于担当需要一种舍我其谁的魄力,一种奋发有为的作风。在全面深化改革推进民政事业发展的过程中,面对一些重点、难点和关键点问题,党员干部都要敢于迎难而上,敢于挺身而出,敢于承担责任,以“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勇气,以不干好就不罢休的雄心壮志,多做惠民利民的好事实事,不断为民政事业的科学发展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