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占魁 赵周贤 孙存良:保护人民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
2015-01-30马占魁,赵周贤,孙存良
中国司法 2015年5期
马占魁 赵周贤 孙存良:保护人民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
法律是国家制定和认可的行为规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要通过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通过宪法和法律的有效实施,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人民的人格尊严和各方面权益。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是人民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法治建设必须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有效防范化解管控影响社会安定的问题,特别是要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涉黑犯罪、邪教和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强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影响安全生产、损害生态环境、破坏网络安全等重点问题治理,努力建设平安中国。同时,要依法处理和化解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最大限度减少社会纠纷对人民群众造成的伤害和损失,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权益。法治建设保护人民,还要防止公共权力对人民安全的侵犯。公共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如果运用得当就会保护人民,给人民带来福祉;如果过度使用,缺乏监督制约,就可能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侵犯,甚至带来灾难。这就要加强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推进权力清单制度,合理划分权力的边界,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保障公民的权利不受公共权力的侵犯。
(国防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马占魁、赵周贤、孙存良如是说,《光明日报》,201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