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常态下我国民营企业家的利益表达及其可能的发展
2015-01-30董明
董明
一、问题的提出
一个国家所处的客观历史进程决定了其所面临的具体问题。中国正处在国家建设的历史进程中,各个层面的制度安排都在建设或转型之中,由此,“社会转型”便成为我们讨论中国议程的基本背景。而当下,其社会转型的“新常态”则成为难以绕开的热词。作为一种必要的回应,习近平在2014年明确做出了“适应新常态”的战略判断,其核心要义至少涵括:顺应GDP增速开始下行的客观趋势,保持战略上的平常心态,转而更为注重推动市场化改革,提高经济运行的效率。这在某种程度上代表了一种全面改革的系统思维,以及并不认为中国经济会出大问题的从容心态。换言之,中国发展仍将在执政党的有效领导下,主要以市场化改革为切入点,积极但不失稳妥地逐步带动各项改革,最终实现中国社会由传统向现代的平稳转型。
据此我们大致可以判断,中国社会转型的路向将是目标不变方式变,领导不变基础变。即在整体上,“新常态”的提出并没有也不会根本改变中国社会转型的独特性与复杂性。尤其对于像中国这样从传统计划集权体制背景下转型的国家,其中社会主义的制度因素无论是作为一种历史遗产还是现实的制约条件,都会在转型中发挥重要作用,从而使这一转型包含了现代化的内容,但又不仅仅是现代化。①孙立平:《社会转型:发展社会学的新议题》,《社会学研究》,2005年第1期。历史因素之所以重要,不是因为历史上形成的制度、文化能历久弥坚保持不变,而是因为转型过程中的组织及个体行为,终究还是脱离不了历史环境造就的特定束缚和激励。“新时代的经济发展和改革,必然要在旧时代造就的历史舞台之上展开”。②Walder,A.G.,Isaacson,A.,&Lu,Q.,(2015).,After state socialism the political origins of transitional recessions.,Ame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80(2),444 -468.没有任何一项改革可以从零开始。
在这场复杂的社会转型变迁中,中国的民营企业家作为改革以来新生的经济利益群体,较大程度上成为了综合反映这种多重复杂嬗变的重要“指示器”,因而自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就已引致国内外众多学者浓厚的研究兴趣,试图循此探寻到中国发展的真实“密码”。③本文所谓的“民营企业家”是指:产生并发展于1978年中国改革开放之后,拥有一定量的私人资本或固定资产,借此从事流通经销、投资生产或提供相关增值服务等各种经营活动以赚取利润,隶属中国大陆本土范围的一个经营者群体,主要包括私人工业、贸易和服务业企业的所有者与经营者。由于中国特定的政治社会因由,无论官方还是学界,对该群体的称谓甚为繁杂,例如私营企业主、民营企业家、先富群体、商人阶层、私有业主等众多概念,但其具体所指基本相同。本文选用“民营企业家”这个称谓,但在引用或讨论相关文献时,将仍然尊重原著者的具体用法。而一旦研究者们尤其是国外学者接近他们之后,却往往发现与其惯常的预期相反,这些中国的资本家并未表现出在西方发达国家那里曾一再扮演的政治变革推动者的角色,他们“并没有迹象要采取17和18世纪早期他们的英国同道者那样的行动方式”,与此相反,“似乎对推进系统的政治改革没什么兴趣,并且还似乎寻求将其自身嵌入这一党政体制中,从而使中国共产党的统治永久化”。④[美]克里斯托弗·麦克纳利、特雷莎·怀特:《支持中国现行政治制度的社会源泉:私人资本所有者的“深度嵌入”》,《国外理论动态》,2011年第8期。美国中国问题专家Bruce J.Dickson更明确指出,中国私营企业主“还远远不是变化的推动者,而是将显示出讨好的政治现状,而不是表达反对”,企业家“更有可能与国家成为合作伙伴,而不是对手”。⑤Bruce Dickson.,Red Capitalists in China:the Party,Private Entrepreneurs,and Prospect for Political Chang.,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3,p.23.于是,“一个西方人对于全部中国历史所要问的最迫切的问题之一是,中国商人阶级为什么不能摆脱对官场的依赖,而建立一支工业的或经营企业的独立力量?”⑥[美]费正清:《美国与中国》(第四版),张理京译,世界知识出版社1999年第1版,第38页。
国内学者的研究不同程度地也对上述现象进行了某种回应。
李宝梁在其研究中观察到一种趋势:私营企业主政治愿望的表达和参政议政的热情并非随其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加而增长;相反,当经济实力达到一定程度,政治上也有所安排时,其政治要求和表现则趋于平缓,甚至出现下降趋势,李宝梁称之为“倒U型曲线”特征。⑦李宝梁:《从超经济强制到关系性合意——对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过程的一种分析》,《社会学研究》,2001年第1期。谢岳在比较的维度上总结道,在西方政治经典文献中,社会精英是民主政治发展不可或缺的进步力量。但当我们检视当代中国社会时,却发现了一个反传统的历史逻辑:诞生于威权体制内的社会精英(尤指经济精英)不但未能成为中国民主化的推动力量,相反,随着其经济财富增长,这些精英却演变为反民主的因素。社会精英与地方政治精英的结构和利益的重叠,既阻碍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又抑制了民间力量的生长,从而加剧了国家与社会的紧张关系。⑧谢岳:《市场转型、精英政治化与地方政治秩序》,《天津社会科学》,2005年第1期。
的确,在现实中,当执政党明确认定该阶层也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并继而在人大、政协、中共党组织、民主党派、社会组织乃至政府组织自身,开始更多地将他们吸纳其间,对执政党的这种做法,民营企业家们压倒性地抱以积极配合以至主动竞取的投入姿态,他们与国家之间总体上呈现为一种关系性的依附。西方国家发展的历史逻辑在这里以一种近乎颠倒的状态存在着。
对发展中国家转型过程中经济发展与政治发展并非一致的现象,主要自上世纪50年代以来,就开始为越来越多的西方学者所观察到。亨廷顿认为,在这些转型国家,其经济发展与政治发展并非同一事物的严丝合缝的组成部分。①参见[美]塞缪尔·P·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王冠华等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9年版。阿尔蒙德说:“社会经济的现代化和政治发展并不是一回事”,“推动经济与社会变革的力量并不一定造成政治发展,……而另一方面,政治发展有时也并不是在经济和社会变革的条件下发生的,而是在其他条件下促成的。”②[美]加布里埃尔·A·阿尔蒙德、小G·宾厄姆·鲍威尔:《比较政治学:体系、过程和政策》,曹沛霖等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版,第25页。
综上,那么我们究竟该如何客观理性地释读当下中国民营企业家这种“非常态”的政治行为?其特殊利益表达方式究竟何由生成?基于对中国下一步发展图景的关切,本文试图就此作一客观剖析,并对其今后可能的发展路向进行若干开放性的讨论。
二、民营企业家政治行为生成的“基质”:转型中国的“政治经济学”
作为一个群体的政治行为集体镜像生成,必然有其所共同寄身的主导性现实生态。与西方国家近代转型主题是伴随着政治参与体系扩大、自由宪政确立的民族国家形成不同,当代中国改革的方向则是总体性社会体制的逐渐弱化和解体,其基本表现是全能型国家权力的收缩、再分配经济体制的转型。③孙立平:《社会转型:发展社会学的新议题》,《社会学研究》,2005年第1期。且这一社会转型的独特之处还表现在:政体连续背景下的渐进式改革,它与苏东国家那种与政体断裂相联系的转型模式形成显著差别,从而使转型中国因此拥有了一种特殊的“政治经济学”逻辑,正是这种特殊的逻辑深刻地形塑着其所能渗透的几乎所有方面,也势必在根本上将左右本文所探讨议题的独特性与复杂性。④本节以下内容主要引鉴自:董明《新兴商人群体形成与地方社会转型——以义乌为例》,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221-229页。
(一)政治与经济的深度纠缠以至胶着,是这种独特市场转型过程的最根本特点
这里最凸显的特征:政治资本的强势地位并未随着市场转型的展开而发生实质性削弱,亦未相应地建立正式的宪政框架以划定各级政府的行为边界,政府实质上仍不同程度地拥有对社会重要资源的操控权力。由此,政治资本与经济资本实际分离的程度,远没有法律文本或政策文本所宣示的那么大。所以,转型期中国的经济问题也因此从根本上说是“政治经济学”问题而不是纯粹的经济学问题。诚如有学者指出,这里的政治家实际上已成为“政治企业家”,而中国的政治场域也便成为某种意义上的“政治市场”,是一种传统计划体制的社会机制和市场化社会机制共生的社会结构。⑤米运生、龙柏林:《试论政治企业家主导型制度变迁——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一种理论假说》,《宁夏党校学报》,2000年第5期;刘平:《新二元社会与中国社会转型研究》,《中国社会科学》,2007年第1期。
质言之,当下中国的政治与市场关系,远非成熟的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保持距离型”的政经关系,而呈现为相互纠缠牵连甚深的状态,尽管不同区域的实际纠结程度必定会存在差异性。
(二)“文件政治”的弹性空间
与上述政治与经济间“剪不断、理还乱”的纠葛相关联,中国转型的复杂性相应地还表现在地方政府行政逻辑中存在的不同程度自主运作的弹性空间,形成如吴国光所揭示的“文件政治”(Documentary Politics)特征。⑥有关“文件政治”,详见 Guoguang Wu ,Documentary Politics:Hypotheses,Process,and Case Studies,in Decision - Making in Deng’s China:Perspective from Insiders.
这通常表现为,大量的政府决策往往在党政机关内部形成并以文件的形式出现。文件有别于法律,前者可用非公开的方式发布,其语言也无需法律文本那样精确,对文件的修改或废除更不需要像法律那样经严格的程序。这样,官员就具有了解释和操作政策的较大空间,反映在现实中也就较多地表现为远非划一的软性化运作。随着转型时期地方政府自主性增强和地方利益意识的觉醒,这事实上赋予了地方政府较计划经济时期还大得多的权力与相应自主运作空间,⑦详见董明:《经济转型背景下地方政府行政逻辑的自主性辨析》,《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11年第2期。而这就为包括企业家在内的社会其他阶层成员与政府官员达成某种合意提供了可能性。一方面,政治输入环节的公众利益表达机制迄今远未完善,其他社会诸阶层尤其是企业家阶层转而直接诉诸政策执行领域,遂成为合乎逻辑的理性选择。而掌握着重要资源且拥有较充分自由裁量权的政府官员,在这种执行层面的博弈同样最符合其成本收益分析,从而形成一种供给主导型制度变迁。
对以上现况,孙立平的精辟概括是:权利低水平均衡下的非制度化生存状态,即:人们所赖以生存的制度环境缺少确定性,对社会行为主体的权利缺乏明确的界定和保障,在遭遇某种需要解决的问题或情况的时候,不是依据明确而稳定的制度安排来解决,而是依靠一次次的具体博弈,其结果,则取决于每一次具体博弈的特定状况。①孙立平:《权利失衡、两极社会与合作主义宪政体制》,《战略与管理》,2004年第1期。在国外学者那里,这也被称为低水平制度化的中国式统合主义(Chinese corporatism)。②White,Gordon,Jude Howell,and Xiaoyuan Shang,In Search of Civil Society:Market Reform and Social Change in Contemporary China,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6.
(三)分配性努力与生产性努力互济,非市场竞争与市场竞争并存
个体在追求自身利益的过程中,必须通过努力,努力的方式通常有两种:一是生产性努力,一是分配性努力。生产性努力是一种创造新财富的过程,相比之下,分配性努力则是一种将别人财富转变为自己财富的过程。在中国,主要由于政府供给主导型的制度变迁,且更伴以非制度化生存的现实,致使多数社会成员在正式体制框架内有效表达并实现自己利益的渠道并不多,从而常常只能转向体制外途径来解决。又基于中国人主要以区别于西方“个人主义”的“自我主义”为基本文化特质,③“自我主义”概念源于费孝通先生。费孝通认为,个人主义作为一种行动取向,是以平等和宪法观念为基础的。这是西方文明的产物。在中国传统文化里生成的不是个人主义,而是自我主义,即“一切价值是以‘己’作为中心的主义”。这是一种儒家文化的建构。“自我主义”的行动可归纳为三个特征:第一,自我是一个有着很大自主性的行动主体;第二,自我处于其社会关系网络的中心,无论何时何地或无论时空条件如何变化,自我永远处于关系网中心;第三,自我有着充分的经济动力或经济理性去建构和利用他的关系网络。参见:汪和建《自我行动的逻辑——理解“新传统主义”与中国单位组织的真实社会建构》,《社会》,2006年第3期。由此引致其与他人交互关系的行动即“关系理性”通常为非正式的小集团或派系行动,而不是协调一致的集体行动,即更热衷于绕开正式制度、以某种权宜性的关系行动方式去构建一种适宜的非正式制度,以相对最小成本谋求改善自己的即时处境或增进自己的利益,便成为国人谋求生存与发展的独特样式或基本取向。正是在以上诸条件的合力下,分配性努力其实已能相对容易地分享乃至占有生产性努力的成果。如此,也就诱使人们对资源或利益的争夺从市场内走到了市场外,形成非市场竞争与市场竞争并举。这里的“非市场竞争”,就是指市场主体不是通过价格与质量优势等公开公平的市场竞争手段来获取市场份额,而是与政府官员之间达成博弈合谋,获取政府管制下的稀缺资源,以此来赢得竞争优势。概言之,残缺的产权、低效的法治以及过多的政府干预,驱使人们不得不花极大精力拉关系、找靠山,通过精心编织关系庇护网这种非市场竞争方式来绕开或暂时填补无效制度环境所造成的障碍。由此也就使当年费正清的预言较大程度上仍是当下的现实,即形成了一种“非依附于官僚体制而不能生存的市场经济”。④参见[美]费正清:《美国与中国》(第四版),张理京译,世界知识出版社1999年第1版。
上述特殊“政治经济学”运行逻辑,已极为显著地塑造着国人包括民营企业家的利益诉求及其实现方式的主要特点。正像卢梭指出:“我看出一切问题在根本上都取决于政治,而且无论人们采取什么方式,任何民族永远都不外是它的政府的性质所使它成为的那种样子”。⑤[法]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5页,前言译注1。
三、当前我国民营企业家利益诉求的特殊表达及其实现
上述转型中国“政治经济学”的社会生态,客观上已经诱致民营企业家利益诉求的表达呈现出特殊面相,最突出的表征:“经营政治”成为民营企业经营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甚至不同程度地已成为企业经营的某种特殊替代,且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其经济利益的实现水平。
原本,有产者关注政治的确乃客观现象。“不管谁,拥有了社会力量就必然要求政治权力。这是政治学的最高法则,如同万有引力是物质世界的至高法则一样。”①[英]阿克顿:《自由史论》,胡传胜等译,译林出版社2006年版,第505页。而“有钱就要说话,就要拥有政治发言权”,更是一切有产者阶级的政治性格或一般特质表现。②房宁等:《西方民主的起源及相关问题》,《政治学研究》,2006年第4期。从西方近现代民主政治发展的源流看,资产阶级民主就是保护资本主义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是为实现和保障资产阶级利益、保护资本主义私有制而创设的政治制度。所以洛克最有影响的民主理念便是:“人们联合成为国家和置身于政府之下的重大的和主要的目的,是保护他们的财产。”③[英]洛克:《政府论》(下篇),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第77页。西方国家经过长达几百年的发展,其间也历经各种利益群体或阶层为捍卫并促进自身利益而开展了激烈的社会政治斗争,迄今终已形成了一整套较为规范、系统的制度体系框架,能较好地回应现代化和市场化带来的大量的、多元的新要求和新问题,为资本主义的顺利推进提供了重要的制度化保障。具体到其企业家的利益诉求传递,得以主要依据既定的正式制度化规则进行表达或博弈、而无需刻意地经营政治成为其基本面相。
现实显示,今天我国民营企业家群体的主体自觉性、权利主张意愿、政治表达热情等群体属性的确已开始凸显。④据2006年全国第七次私营企业抽样调查结果显示,私营企业主在力求经济上有所作为的同时,对政治参与也表现出了较浓的兴趣,其中有28.8%的私营企业主明确表示在“争取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方面的意愿最为迫切。来源:《2006年中国第七次私营企业抽样调查数据分析综合报告(节选)》,《中华工商时报》,2007年2月16日第10版。毕竟,政治参与是一个新的社会群体融入既有社会秩序和政治体制的关键步骤,也是其阶层社会位序确立和政治表达实现与否的重要标志。
然而,转型中国的现实却远非这般地“合逻辑”。这不仅因为与其他发展中国家一样,在现代化进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存在参与需求快速膨胀与制度化参与渠道不足的紧张关系,⑤参见[美]亨廷顿:《难以抉择:发展中国家的政治参与》,华夏出版社1988年版。而且基于前述转型中国特殊的“政治经济学”,更加之中国民营企业家群体自身从一开始还要面对独特的前置问题,致使与其经济地位相应的政治地位获得尤显艰难。
经济层面,虽然自1997年执政党的十五大已明确将他们所代表的经济形式首次正式定性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2005年还由国务院正式颁布实施了“非公经济36条”,⑥即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部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为主题的中央政府文件,因文件内容共36条,这份文件通常被简称为“非公36条”。使其在文本意义上基本获得了相应的国民待遇。但是,好政策总是被“绑架”,时至今日这些政策的真正“落地”仍有待时日,甚至对他们财富积累不信任的“原罪”追问依然是困扰他们的某种间歇性枷锁。
如果说他们在经济层面的贡献,随着市场体制的不断深化,其重要性已日趋不容置疑,然在政治层面,却因了贯穿中国两千余年里商人地位的幽暗与不确定的“胎记般”传统惯习⑦著名财经作家吴晓波在其《浩荡两千年:中国企业公元前7世纪~1869年》一书中,通过仔细爬梳中国长达两千年的历史,认为一部中国企业史就是一部政商博弈史,并且关键的是,这种博弈还很难走出中国特色的“经典困境”,这些困境构成了中国企业史的基本特征,它随着政权的更迭而反复出现。政府与工商阶层间的对立、紧张关系,贯穿于整整两千年的帝国时期,已俨然成为一种类似胎记般的传统。详见吴晓波:《浩荡两千年:中国企业公元前7世纪~1869年》,中信出版社2011年版,前言,第XV1页。以及现执政党传统意识形态影响,他们的政治地位始终难与经济地位相匹配,即使在执政党又明确提出他们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的政治定位后,在现行政治架构中,仍不能提供他们充足的政治合法性资源,其实际政治参与受到很大局限,以至已聚合成某种集体性的“身份焦虑”。
当然,作为一个企业经营群体,既为争取获得企业发展必要的政策空间,也为了能赢得与经济地位相称的政治地位,他们客观上又比现今中国任何其他社会群体都更需要政治参与。作为现实的破局之举,“经营政治”就被摆在了与其经营企业同等乃至更重要的地位。
所谓“经营政治”,就是在前述以非制度化生存为主要特征的特殊政治经济学逻辑下,为弥补现实正式制度安排的残缺,而政府官员往往又拥有为企业家所看重的多种重要资源的弹性支配空间,因此,企业家们有必要也有可能主动利用现有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空间,以此来尽力谋求构建起一种与地方政府及其官员之间紧密互动的关系,乃至形成庇护性的共生关系,从而为其企业经营活动搏取较为理想的生存与发展资源,进而谋得必要的政治地位。显见,这是一种源于企业发展的刚性内驱力,在现有可能的条件下,通过开展多途径的投资性“政治自救”以换取尽量有利的各种稀缺资源、以此反哺或服务于其企业更好发展的“经济自救”,因而表现为较凸显的功利型的经济性政治参与,①董明:《政治格局中的私营企业主阶层》,中国经济出版社2002年版,第297页。具有清晰的工具性而非价值性色彩。今天,“做企业必须懂政治”,已是中国绝大多数民营企业家的共识,进而,做有中国特色的“市场政治家”成为其追求的一种境界。所谓市场政治家,是指不仅要经营好企业,同时更需以政治家的手法把握市场。准确拿捏好政治气候与经营企业之间的关系,才能提防转轨过程中随时可能出现的“地雷”,并进而从中获得不菲利益。
在现实生活中,企业家们这种“经营政治”的策略已经在相当程度上获得了来自政府层面的回应。这主要由于,从执政者角度看,面对由改革所催生的这支相对独立于国家的经济社会力量的迅速崛起,并形成了规模可观的“自由流动资源”和“自由活动空间”,②孙立平:《“自由流动资源”与“自由活动空间”》,《探索》,1993年第1期。如何缓解他们对现存政治体系的冲击与挑战,已成为执政者亟需深入思考的重大课题。在西方式的“政治民主化”模式未被视为合宜选项的背景下,“行政吸纳政治”因而就成为重要的政治发展模式。这里,政府有意识地把社会中的精英或精英集团所代表的政治力量吸收到行政决策结构之中,实质就是执政者运用各种方式吸纳、分化或疏解新生的经济社会势力,尽量使之融入现存的政治体制中,成为体制内的政治行动者,最终达到有效控制与管理的目的,从而巩固现政权的政治合法性基础。
再加之,转型中国另一层重要的因素,即建基于压力型体制和分税制改革后的激励导向,地方政府与民间经济力量间共融利益机制已经形成并趋于强化,客观上进一步增强着两者间互动的可能及双方利益的输送。今天地方经济中民营经济的权重正不断趋强,地方财政收入已经与地方经济特别是民营经济日益紧密地联系在了一起,民营企业家群体与地方政府间已经有了清晰的“共同语言”,而当他们的实力足够大时,甚至还会出现统治集团主动“迎合”企业家的情况,不同程度地使他们对地方政府开始具有某种支配意义的“自主性”。当此情形下,企业家的利益表达也就会顺畅很多。简言之,这种改革的路径激励,较大程度上决定了政治精英与经济精英之间存在天然的亲和性。③康晓光:《论合作主义国家》,《战略与管理》,2003年第5期。
所以我们看到,作为一种妥协姿态,执政者已经在政策和制度层面不断地尝试边界突破,试图一定程度上补偿新兴经济利益群体在政治分层中的不满足感。迄今已向企业家们开辟了不少的正式制度通道,包括允许他们加入中国共产党成为正式党员;可以当选执政党各级代表大会的党代表;可成为从中央到地方各级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可以加入民主党派;可以成为从省级到地方各级工商联、青联等组织的负责人;也可以在乡村参加村级自治组织的竞选,等等。
但必须看到,与企业家们庞大的利益诉求相比,上述诸多政治参与渠道仍然供不应求,而更主要的还在于,至今这些渠道的供给几乎仍然处在执政党的有效掌控之下,执政党在其间起着决定性的主导作用,基本上是一种执政党自主的对其中精英的选择性吸纳,因而使这些“有序的政治参与”实际上更多是一种在执政党领导与监督之下的可控性参与。
正基于此,我们还难以从其现有政治参与实践中剥离出一个较为清晰、相对整合的有机利益群体,反而更多看到的是一种碎片化、自利性和非组织化政治竞争的特征。换言之,绝大多数企业家并没有清晰的群体认同,既没有愿望事实上也没有能力采取集体的政治行动。为了维护眼前自身的经济利益,他们更愿意采用个人化的策略来竞逐执政党释放的有限政治安排,并借此影响公共决策。
综上,在“行政吸纳政治”策略的推行与庇护主义结构生成很大程度上已成为当代中国实现政治控制与社会整合重要机制的背景下,市场与“政党—国家”便成为民营企业家群体政治行动的两个重要约束变量,进而决定着其政治参与的特殊方式。与西方国家的企业家们主要依凭正式的制度安排来实现各自利益、其主要精力放在市场竞争之上相区别,中国的企业家群体在同样需要参与市场竞争的同时,还必须把相当部分精力投入到非市场竞争领域。通过在政治领域的积极表现,建构与政府的特殊关系也成为其企业竞争力的一部分,甚至是更重要的部分,成为企业价值链和竞争力本身。以至有评论道:这种现状已促成了中国商业史上一个彻头彻尾的双面时代。①《震荡与重建——巨变时代的中国企业》,《南风窗》,2005年2月上。
费正清曾断言,在中国制度下,中国商人不能摆脱对官场的依赖,更不能形成一支工业的或经营企业的独立力量。在中国这部历史长剧中,他们没有占据显要的位置,而只是一个配角,因此,“中国的传统不是制造一个更好的捕鼠机,而是从官方取得捕鼠的特权。”②转引自王学泰:《探秘皇权,解读历史》,《南方周末》,2008年3月13日第D24版。
那么,在中国现已进入“新常态”的基本背景下,中国的民营企业及企业家们,有否可能真正跳出政商关系的历史循环宿命呢?
四、进一步的讨论:可能的发展路向
由上,目前中国民营企业家群体所呈现给我们的,是一个与西方发达国家那里的新兴资产阶级所曾发挥的政治变革积极推力相区别的相对模糊的政治行为角色,仍然烙有与中国社会转型“变犹未变、通犹未通”的过渡形态相应的诸多不确定性。而这种不确定性中至少隐含着以下诘问:中国民营企业家群体的政治参与有否或已在多大程度上改变了中国原有的权力架构?特别是,其今后可能的发展路向会怎样?
应该说,改变肯定有,至少已使原有的权力结构有所松动,例如,在前述的政治吸纳机构中,其组成的界别或社会来源结构比例方面已有了较明显的适应性变化,且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确实也已在行使着一定的“政治权力”——帕森斯所理解的广义的以暴力、强制、信念和认同为基础的实施力。当然,这种权力究竟达到了何种程度以及属于何种性质尚难定论。因为就目前其政治参与实践来看,他们更多还只是一个因变量而非自变量。即,企业家群体在政治参与层面的贡献及对原有权力结构的影响究竟会有多大,其主动权或者说决定因素仍在执政党手上而不在他们自身,更多地取决于执政党对其接纳的程度。③胡承槐曾明确认为:这“主要地取决于党对他们的看法和态度,党在多大程度上将他们纳入自己的执政基础范围,相应地他们也会在多大的程度上成为党执政的经济物质基础;反之,党在多大程度上将他们作为异己的对象来加以排斥,那么他们实际上也会相应地成为党执政的某种异己力量甚至是反对力量”。详见胡承槐:《政治、经济双重视角下的公有制主体地位再审视》,《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2006年第4期。
当然,本文认为,上述判断更多地仅指涉到某种阶段性事实,而作为规律性趋向,开放的市场经济会导致社会阶层的变化,社会阶层的变化则必定进一步引致政治过程的实质性变化,尽管此过程显然不可能一蹴而就。西方国家历经几百年时间才形成了经济权力、政治权力和社会权力之间的动态均衡。与之相比,中国的现代化变迁为时太短,其复杂转型尚有待渐次艰难展开。但另一方面,既然均隶属现代化“谱系”,那么它终将同样达到这三方面力量的大致均衡,是为政治社会运行的客观规律使然。
观照现实,新一届领导集体多少有别其前任的执政理念及风格已给世人留下较深刻印象。其中一个突出特点:在处理传统与现代、内政与外交等各领域重大问题时,既坚守固有原则与底线,同时在方法上则显出柔韧与包容的一面,开始展现出一种积极顺应、开放对话的主动融入姿态。这从其“适应新常态”的执政思路调整中可见一斑,因而也给本文所关注的议题以更充裕的讨论维度和想象空间。在这种执政“新常态”下,倘使我们从较积极的角度考量,负载着深重历史传统的中国式政商关系,某种程度上可能已具备朝着最终告别过往逻辑以实现良性发展的若干有利条件。
(一)就客观条件而言,大致存在两方面有别以往的新情况
一是中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在全球化背景下已经更深地融入到国际经济秩序之中,从而使中国经济发展方式呈现日趋明显的不可逆性与确定性。而近年来作为在新常态下中国统筹国际国内大局总谋划的“一带一路”战略的提出,则更彰显了中国主动设置议题与融入、敢于担当、积极作为的进取姿态。这个新情况带给企业家可能的重大变化是:其发展的回旋余地变得更大,规则的确定性相对更强,因而与执政者之间传统的相对封闭的依附关系会有所削弱。
二是互联网、全媒体时代所带来的新变化。主要表现在传统意识形态的实际掌控力下降,依凭互联网极为便捷且呈无限扩散的特点,使得企业家们更可能通过吸引公众舆论的关注与支持而开始不同程度地扭转其原先较为尴尬的群体形象。尤其是依托互联网而生的新兴民营企业,如阿里巴巴马云这样的企业及企业家,不仅正在改变中国经济版图,创造就业,提升中国的公平度,从而有效地培塑着公众对中国企业家群体的正面评价。并且,这类企业家对于政府及官员基于内部利益交换的特殊主义传统依附已经极大地消解,其与官方的谈判博弈能力显著提升,经济自主性及群体意识自觉更为清晰,由此,促使传统政商关系至少已局部地走向更趋对等的“协商制”。①2014年9月中国电商巨头阿里巴巴在美国成功上市,并成为美股史上最大规模的IPO。之后,有海外媒体评论,企业家正在改变中国面貌,并认为“如今中共需要企业家,甚于企业家需要中共”。详见桑晓霓:《企业家改变中国面貌》,英国《金融时报》2014年9月28日。马云曾高调宣布自己就是要成为既有经济格局的“搅局者”;而另有一些较有影响的企业家则选择力所能及地通过组建相关公益组织等更理性务实的方式为改造社会做出必要努力,甚至已有相对清晰的自我定位:民企有必要抛弃“边缘心态”,由边缘、反叛到与主流合作。“公民企业家”正成为中国企业家群体渐趋清晰的另一个崭新标签。②《公民企业家站在十字路口》,《南方人物周刊》,2013年第25期。
有鉴于企业家逐渐擢升的实际影响力,如今政商关系也已不再只是企业家摸索、学者研究的小众敏感话题,而开始成为能够放在聚光灯下被谈论的正式话题。一个例证,2015年3月在博鳌亚洲论坛上,举办了一个分论坛“政商关系新生态”,直击捋顺政商关系与推动结构调整之关系等热点话题。
(二)与上述客观形势的变化相呼应,反映在执政者政策层面的有利条件
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自上任以来就开始凸显其顺应人类发展趋势、借鉴世界文明成果的努力。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决议首次明确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明确提出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并特别指出,要“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而核心问题正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③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决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3年11月12日。作为对此合逻辑的进一步发展,在次年召开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明确提出:“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④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决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4年10月23日。
本文认为,这种从制度层面尤其是宏观政制层面着眼,以此逐渐破解经济基础层面的种种痼疾,包括带有沉重历史惯性的政商关系,的确有其根本意义上的客观合理性。
人类历史发展表明,企业家的作用当然重要,政府与市场关系的恰当处理也很重要,但能否真正做到各得其所却绝非任何单一因素所能决定,而毋宁说取决于“整体运动”。布罗代尔在分析资本主义经济时就指出:“资本主义势必是一种现实的社会制度,甚至是一种现实的政治制度和文明”,因此他认为“这个论点是简单而可信的:资本主义的发展和成功需要具备某些社会条件,需要比较稳定的社会秩序以及国家的中立、宽容或软弱”。⑤[法]费尔南·布罗代尔:《资本主义论丛》,顾良、张慧君译,中央编译出版社1997年版,第94、99页。简言之,任何成功的经济发展,不仅要有相宜的经济制度,更需适当的政治和法律制度。说到底,就是必须对权力设置确定的边界,推进公平、公正、开放的现代性治理。
市场的本质,其实就是一个大范围的匿名合作秩序。这一秩序中,有着各种各样的组织,政府、企业、NGO、家庭、宗教组织……它们以各自的专业贡献互为依存地共生于一个社会网络中。其中,政府作为一个特别的组织,发挥的是提供市场运行“保护服务”的“供应商”作用,建立起的是基于“服务换税收”的现代关系。就此而言,政商关系的存在是客观现象,只是常态的政商关系应是“匿名”的,即政府各种规制的设定乃是一种罗尔斯“无知之幕”下的行为。对当今中国来说,最亟需的就是逐步建立起一套为各利益群体共同认可并遵守的理性协商或博弈机制,以此真正释放每个利益主体应有的自主性与责任,而国家则从相对细碎的过多介入式管理或控制中抽身。只有把各种利益群体包括精英群体都纳入依托正式政治体制开展的各种协商或博弈过程,那么政治包容性才会越高,其所达成的共识也才越具有广泛代表性,从而,传统的特殊主义政商纽结也才有望从根本上得到疏解。这样的发展路向,不仅是通往现代国家的必由之路,同时,本文认为,这也应该是从中共新一届领导集体“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思维中所能大致推演出的基本运行图。
固然,从政策文本到真正落实无疑需假以足够时日,且其间难免还会有不同程度的变化或调整,但毕竟这是一个大国唯一的执政党直面严峻现实的正式回应,因而也是一份负责任的宣示与承诺。它不仅关乎这个国家的良性发展,同样也关乎执政党自身的地位巩固。据此我们才认为,其政策的变化脉络可以作为本节所讨论问题的主要依据。
具体到我国民营企业家今后可能的发展,应该说很大程度上仍是一个开放性的实践议题,其中有诸多因素将动态地合力决定着其每一步发展。这里既需要执政者善意的不断释放,也离不开作为最具契约意识与实践的企业家们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积极参与到立法立规的过程中,从而在中国社会转型的重大关口一寸一寸地铺设一条理性和规则的大道。对民营企业家群体而言,这符合其更长期的利益诉求;①随着国外学者对中国特殊国情的认知与认同的提升,其理性化、客观性也在提高。他们对中国企业家群体在政治层面的发展尽管观点有别,但已有相对清晰的预判。他们认为,“从更长期来看,中国的深度嵌入的私营企业主是可能成为政治经济体制内寻求变革的力量的。如果中国目前的经济增长持续下去,私人资本所有者将继续在经济和政治权利中获益。更进一步,绝大多数私营企业主需要中国市场秩序制度化,使他们的财产免于国家的剥夺。从这点来看,他们对法制有兴趣。这意味着,中国自由政治改革的种子会出现在那些能够最成功嵌入党政体制的人中。”详见[美]克里斯托弗·麦克纳利、特雷莎·怀特:《支持中国现行政治制度的社会源泉:私人资本所有者的“深度嵌入”》,《国外理论动态》,2011年第8期。而对执政者来说,这其实也不失为传统型政府对自己的一次合法性意义上的必要救赎:国家将其自身的若干权力逐渐让渡给社会,以寻求在必要的“规制”与“放权”两者之间新的平衡。这里的关键要诀则在于:在互动博弈中求均衡。
本文借用哈贝马斯曾对民主所作的“陀螺”之喻或能阐明此间意涵,即,企业家们今后可能的发展将取决于相关各方实际的行动过程。好比一个旋转的陀螺,重要的是旋转的过程,保持这个陀螺的不离场、不倒下,便是政商间可能达成均衡的必要前提。也正是这种路径,让我们透过厚重的历史依然探及了其中蕴含的现代性社会转型的一般特质,尽管其具体转型方式很可能甚至必然会表现得“非典型”,其过程会显得蹒跚从而漫长,毕竟“历史遗产”终究会在某种程度上塑造着社会后续发展的轨迹,这是“政治转型中的历史逻辑”使然。②Walder,A.,G.,,Isaacson,A.,& Lu,Q.,(2015).,After state socialism the political origins of transitional recessions.,Ame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80(2),444 -468.
卡尔·波普尔和以赛亚·伯林曾雄辩地证明,一劳永逸的社会终局方案已被证明只是一个神话。在社会事务领域,神谕哲学家的神话不攻自破,历史决定论已经破产,唯一正确的美好社会方案并不存在。就本文题旨来说,转型才刚刚开始,远未终结。“中国特色”与普遍规律之间是否存在斡旋融合的客观空间?能否由此发现一条中国式的现代化道路?这些正是我们这一代学人的基本使命:秉持认识论上的谦逊,既摒弃激进,亦无惧保守,以理性、客观与宽容的立场,关注它,跟踪它,研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