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好“入口关”打造精准阳光的低保救助
2015-01-30殷蛟
殷 蛟
把好“入口关”打造精准阳光的低保救助
殷 蛟
低保,是国家对特别困难的社会群体给予的托底性补助,主要目的是帮助特困家庭解决基本生活问题。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少数干部在审批报送低保对象时违法违规操作,使真正需要救助的群体却得不到及时救助。这造成了低保救助的失公、低保政策的失信。为了改变这一现状,提几点浅见:
一是抓好“三级”公示。由村(居)民委员会所属村(居)民小组推荐,定期召开村(居)民代表大会进行评议,对符合条件的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对有异议的取消资格。乡镇要对低保对象进行认真审核,并在人流集中的地方进行广泛公示。县民政部门要在公示栏、局门户网站对申请低保待遇的家庭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反馈,打造阳光低保。
二是抓好核查。乡镇要对每个村(居)随机抽查一部分低保申请对象,县民政部门要对每个乡镇随机抽查一定比例的低保申请对象,组织工作人员,直接深入群众家中调查了解。通过走访邻居和部分群众,对申请人员的家庭收入、劳动能力状况、住房条件、家庭人口等基本信息进行认真核实,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确保新增低保户的各项信息准确。
三是抓好信息核对机制。加强与公安、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税务、工商等部门的联系,健全低保对象横向信息查询机制,实现信息互通互享,在源头上杜绝低保对象的个人收入和财产状况不易查实的问题;全面建成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保证低保对象的准确。
四是抓好动态管理。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在局门户网站建立局长信箱,有条件的地方,县民政部门可将举报方式延伸到乡镇、甚至村社,并将享受低保的条件一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低保申请办理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资格;对符合条件但没有纳入的,一经核实立即纳入。同时,每年要开展一次大排查,对于经济条件好转已脱贫的,取消享受资格;对于遭受灾害、因病等返贫的,纳入低保给予其最低保障,切切实实让低保发挥应有的作用。
(作者单位:四川省旺苍县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