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者应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
2015-01-30靳宏标
靳宏标
社会工作者应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
靳宏标
培育一支高素质的社会工作者队伍是社会力量有效参与社会管理服务、优化社会治理体系、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保障。作为社会治理的主体之一,社会工作者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应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
认同社会工作专业理念。理念决定行为,行为决定结果。对专业理念的认同是做好专业服务的前提。一是认同社会工作价值观。社会工作的价值体现在为民服务,是以帮助他人、服务他人和传递社会正能量为梦想的实践活动,社会工作者必须认同并真心践行这一理念。二是认同社会工作专业伦理。社会工作本质上属于道德实践,社会工作者在服务过程中,必须以案主的合法利益为出发点,充分体现诚实守信、公平公正的道德观,兑现对案主作出的承诺。三是认同社会工作对构建和谐社会的作用。社会管理与社会服务是社会治理的两大主题。社会工作者应深刻领会社会工作对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性,增强做好专业服务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推进服务进程的能力。社会工作是一门务实工作,社会工作者必须具备很强的务实能力。一要能够建立良好的专业关系。社会工作者要详细了解案主的来源、案主的类型、案主面临的困境、求助的过程、内心的期待,主动介绍自己的执业经历以及“扶弱济贫”“助人自助”的专业理念,缩短自己与案主之间的心理距离,建立良好的专业关系。二要能够促使案主建立自信。社会工作者应始终围绕“助人自助”的专业理念,不排斥、不歧视、守信义、多倾听、非评判,通过危机的化解,有效地解除案主内心的恐慌;通过现实问题的解决,有效地缓解案主的生活压力;通过真诚的关怀与平等的交往,有效地减轻案主的自卑感与疏离感,使案主自觉地参与到问题的解决过程中来,帮助其恢复自尊和建立自信。三要能够正确地评估并修正服务方案。社会工作者应适时监测服务进度和案主的改变程度,发现服务过程中存在的偏差,不断改进工作的方法和技巧,以更好地适应案主的需求。
整合社会资源的能力。社会工作的直接(工具性)目标是帮助案主化解危机、破解难题、走出困境,要实现这一目标,社会工作者必须熟悉和掌握各种社会资源。一要熟知可用的政策资源。熟知社会政策包括社会救助法规与政策、社区建设法规与政策等诸多方面的内容,是社会工作者做好社会工作的理论保障。二要熟知可用的物质资源。提供物质帮助是做好社会工作的物质保障。社会工作者应熟知可供利用的行政资源和民间资源,熟知协调行政资源和民间资源的途径和方式方法。三要熟知可用的人力资源。社会工作需要诸多力量的通力合作和密切配合。社会工作者必须熟知能够随时调用的具备专业特长的人力资源,用包容心和同理心同化案主,用心理学和社会学等知识充实案主,用法规、政策和谋生技巧武装案主,从而使案主提高自理的能力。
运用法律法规的能力。在法治中国的背景下,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越来越强,法律诉求越来越多,对社会工作者依法服务能力提出了前所未有的要求。一要有良好的法律知识素养。社会工作者应围绕案主的多元化服务需求,在横向上拓宽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在纵向上加深对法律知识的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知识素养。二要有正确适用法律法规的能力。能够将法律知识与案主特定诉求有机结合是社会工作者依法服务的关键。在服务实践中,社会工作者应善思考、多取经、勤总结,不断提高自己运用法律法规的能力。三要有为案主解难的正义感。公平正义是社会工作的灵魂。作为挽救服务对象的社会工作者,一定要秉持公平正义,充分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开展服务,将服务对象的损失和伤害降至最低。
解决疑难问题的能力。疑难问题,是一块难啃的硬骨头。社会工作者在解决疑难问题时,应注重方式方法。一是能够果断处置突发事件。社会工作者在处置突发事件时,要因时度势、机智果断、争分夺秒,快速启动应急预案,将突发事件的危害性和破坏性降至最低。二是能够提前预测热点事件。社会工作者应善于捕捉细微的、零碎的信息,能够明察秋毫、见微知著、整合信息、透视本质,提前预测可能的热点问题,从而为有效应对赢取时间。三是能够灵活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社会工作者在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时,应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实事求是、不留后患”的原则,灵活应对,合理处置。
(作者系江西省上饶市民政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