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党建带团建,激发活力促发展
2015-01-30郑文学
文 / 郑文学
创新党建带团建,激发活力促发展
文 / 郑文学
2012年10月,湖南省工商局携手团省委共同推进全省非公团建工作,以省个私协会为依托,成立共青团湖南省非公经济组织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省非公团工委),具体负责对各市、州非公经济组织团建工作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和管理。近两年来,全省工商系统立足湖南实际,以“党建带团建”,统筹规划,强化指导,努力推进非公团建,工作有了长足进步。
主要做法如下:
一是坚持把非公团建与中心工作部署相结合,实现同推进。
加强非公经济组织团建工作,必须把握方向,明确目标。我局和团省委根据湖南非公经济发展的实际,根据省委对团的建设工作的要求,确定了两个“全覆盖”的工作目标,即2015年9月之前,实现全省工商系统和个私协会非公团建组织“全覆盖”、实现符合建团条件的非公经济组织团组织“全覆盖”。围绕这一目标任务,我局充分发挥工商体制的优势,将非公团建与中心工作统筹进行安排,在组织领导、人员配备培训、经费保障、方案制定、督查考核、宣传表彰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工作措施,迅速打开了工作新局面。
二是坚持把非公团建与非公党建相结合,实现双驱动。省工商局坚持非公党建和团建协调发展、同步推进的方针,加强非公企业“党建带团建”工作。在组织领导、督查考核、统计申报等方面,实现了党建团建同研究、同部署、同加强、同推进,形成党的建设与团组织建设优势互补、共建互促、合力推进的党群共建良好局面。全省各级个私协会充分借鉴非公党建工作所积累的经验,按照非公党建工作的组织体系和工作格局建立团的组织,开展团的工作,坚持“党的基层组织覆盖到哪里,团的工作就推进到哪里”,在全省非公党组织中先行开展团建工作,以其示范带动作用,引导个私协会会员单位、龙头企业自觉建团。
三是坚持把非公团建与工商业务工作相结合,实现两促进。
全省各级工商部门充分发挥对企业登记、交易、竞争、退出进行全程监管的优势,把行政监管、行政指导与团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丰富了团建工作手段,提高了团建工作效果。在年检业务系统、企业年度报告系统中要求企业同步申报非公党建、团建相关数据。各级工商部门依托经济户口、年检验照、日常巡查等工作平台,充分发挥个私监管的力量,摸清个体私营经济组织中团员分布状况,收集和整理本级团建工作数据,建立工作台账,为推进个私团建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同时,以非公团建为平台,结合非公经济培育工作,及时传递工商监管服务信息,深入了解企业需求,掌握企业动态,激发非公经济的活力,挖掘非公经济的潜力,着力引导其诚信、守法经营,有效促进了市场经济秩序的好转。
四是坚持把非公团建与服务企业相结合,实现齐发展。
各级非公团工委依托工商部门,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引导带动各级非公经济团组织,积极参加共青团的品牌活动和专题活动,深入开展“达标创优”活动,不断提升团组织活力。同时,以服务企业为主线,找准团建工作与推动发展的切入点,带领和动员广大青年团员争当“青年岗位能手”,积极为企业发展献计献策,积极参与企业技术革新,主动承担急难险重任务,热心社会公益慈善事业,在企业生产经营中发挥积极作用,形成了青年成长成才与企业、社会共同发展的良好格局。
(作者系湖南省工商局个私协会秘书长、省非公团工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