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
2015-01-30
数字
16 万人
根据民政部发布的统计公报,截至2014年底,全国持证社会工作者共计16.0万人,其中:社会工作师3.9万余人,助理社会工作师12.0余万人。
4404.1 亿元
截至2014年底,全国社会服务事业费支出4404.1亿元,比上年增长3.0%,占国家财政支出比重为2.9%。中央财政共向各地转移支付社会服务事业费2150.0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占社会服务事业费比重为47.8%。社会服务事业基本建设施工项目14001个,全年完成投资总额282.2亿元。
94110 个
截至2014年底,全国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94110个,其中:养老服务机构33043个,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18927个,互助型的养老设施40357个,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1783个;各类养老床位577.8万张,比上年增长17.0%(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27.2张,比上年增长11.5%)。
254 个
截至2014年底,全国民政部门管理的智障与精神疾病服务机构共有254个,拥有床位8.0万张,比上年增长8.1%。其中社会福利医院(精神病院)156个,床位数4.9万张,比上年增长8.9%,年末收留抚养各类人员4.0万人;复退军人精神病院98个,床位数3.1万张,比上年增长6.9%,年末收留抚养各类人员2.5万人。
890 个
截至2014年底,全国共有儿童收留抚养救助服务机构890个,拥有床位10.8万张,年末收养各类人员5.9万人。其中儿童福利机构545个,床位9.6万张,比上年增长10.3%;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345个,床位1.2万张,全年救助生活无着流浪未成年人17.0万人次。
2622 个
截至2014年底,全国共有其他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机构2622个,床位17.0万张。其中救助管理站1949个,床位9.9万张,全年救助生活无着流动人员351.7万人次;安置农场13个;军供站327个,床位3.7万张;其他收留抚养机构333个,床位3.3万张,年末收留抚养各类人员1.6万人。
52.5 万人
截至2014年底,全国共有孤儿52.5万人,其中集中供养孤儿9.4万人,社会散居孤儿43.2万人。2014年全国办理收养登记22772件,其中:内地居民收养登记19694件,港澳台华侨收养登记191件,外国人收养登记2887件。
474.6 万人次
2014年,全年累计医疗补助优抚对象474.6万人次,人均补助水平661.8元,各级财政共支出优抚医疗补助资金31.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