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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急难”的试点探索

2015-01-30

中国民政 2015年7期
关键词:救急救助对象

“救急难”的试点探索

为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全面推动“救急难”工作的顺利实施,民政部于2015年3月16日联合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在全国开展“救急难”综合试点工作的通知》。本刊从三个层级特选了黑龙江省、赣州市和南京市栖霞区的试点典型经验,以供参考和借鉴。

黑龙江“六个一”模式

黑龙江省把“救急难”试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重要抓手,按照典型引领、创新驱动、完善提升、突出实效的要求,经过近半年的探索实践,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其主要做法是:

1. 试点先行,统一模式。为确保“救急难”试点开好局,少走弯路,在全省试点启动前,黑龙江省民政厅在绥化市北林区先行试点,从制度建立、机制完善、资金筹措、平台建设、人员配备、工作保障等方面进行统一规范,确立了全省统一的“救急难”“六个一”工作模式。即建立一个机制。政府领导下的“救急难”综合协调机制;制定一个方案。切合实际,可操作、能持续的实施方案;搭建一个平台。依托基层经办机构,建立综合性服务平台,确保群众求助有门;开发一个系统。实现民政各部门和社会力量有效对接,保证分办、转办工作快捷高效进行的网络系统;组建一支队伍。依托各种力量落实主动发现机制的工作队伍。筹措一块资金。用于“救急难”工作的专项资金。

2. 现场推进,集中部署。在总结北林区“救急难”工作模式的基础上,黑龙江省民政厅于2014年8月份召开了全省“救急难”试点工作暨绥化市北林区现场会,确保了试点工作部署和启动一步到位。

3. 统筹资源,合力推进。试点以来,始终坚持建立大救助格局,实现各类救助资源的统筹使用,提升救助效益。特别是在县级民政部门将各职能部门、群团组织、慈善组织的救助政策、救助项目、救助资金及标准进行分类整理,按照助困、助医、助学、助老、助残、住房等类别进行汇总,明确救助项目名称、内容、适用对象、救助标准和审批程序等内容建立救助资源数据库,为民政部门分办转办和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4. 政策支持,增强后劲。一是省厅在下拨2014年临时救助补助资金时,拿出1600万元为试点地区提供“救急难”资金支持。二是省对试点地区城乡低保资金补助按照不低于地方全年资金需求总额的90%比例给予补助,以解决低保对象急难事项。三是省级财政对试点单位中的贫困县按平均15万元的标准安排工作经费。四是按照省编办、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基层社会救助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督促各试点单位按乡镇公共服务中心4人和街道社会救助服务大厅4~6人的要求落实工作人员。

赣州市整体推进 规范化管理

“救急难”工作试点开展以来,赣州市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促公平”的原则,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和保障措施,确保让突遇不测、因病因灾陷入生存困境的居民得到有效救助,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得到保障。主要做法是:

一是主动发现甄别,夯实“救急难”工作基础。(一)摸清救助对象底数。在赣州18个县(市、区)开展低保对象家庭基本信息全面调查,完善困难群体分类台账,建立分散五保户、“三无”人员、重度残疾对象、患大病家庭等易造成“急难”问题的对象数据库,掌握“救急难”对象底数。(二)构建主动发现网络。以村(居)组织为责任主体,以乡镇(街办)、驻村(社区)干部和村(居)工作人员为具体责任人,建立网格化管理机制,每月进行定期巡查,主动发现需要救助的对象。(三)发挥“三送”工作优势。结合赣州“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结对帮扶全覆盖的工作机制,对群众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事故等特殊情况,及时掌握、了解、核实,主动帮助其提出救助申请并协助落实。同时,全市各乡(镇)全面开通了“12349”社会救助热线,并与“96333”“三送”服务热线并联融通,拓宽了求助渠道,做到了早发现、早救助、早干预,提高了救助的时效性。(四)抓好精准识别。抓住全国革命老区扶贫攻坚示范区建设契机,利用精准扶贫的识别办法,对“急难”对象进行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五)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平台。初步建立了民政、工商、税务、教育、住房、人保等跨部门、多层次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机制,提高了救助对象的准确性、救助工作的公平性。

二是快速规范救助,提升“救急难”工作实效。(一)抓好平台建设。全市各乡(镇)依托便民服务中心,建立标准化的社会救助受理平台,即在乡镇(街办)按照“十个有”〔有“救急难”标志,有“社会救助受理窗口”标志,有“12349”救助热线电话,有社会救助政策服务指南(专栏),有社会救助受理工作职责,有受理工作流程图,有专职受理工作人员,有申请受理(转办)和办结登记表等材料,有求助接待室,有“救急难”试点工作宣传标语〕的标准,统一设立规范的“社会救助受理窗口”;在村(居)委会按照“六个有” 〔有社会救助协管员(专干),有发现、响应、代受理登记表,有求助热线电话号码,有开展社会救助的政策宣传栏,有低保对象公示栏,有开展“救急难”工作的宣传标语〕的标准,设立了“社会救助代办工作站”。(二)建立“首问责任制”。明确规定接到急难求助报告或申请的乡(镇)救助窗口受理人员,“12349”热线服务人员为“救急难”首问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的救助申请及时履行受理登记、调查核实、上报审批等程序,在限时办结的期限内,确保群众的求助事项得到妥善解决。(三)抓好转介服务。规范“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流程,提高救助效率。对需要其它部门办理的救助申请或急难事项需要多部门联合救助的,完善部门间分办转接流程,将工作重心放在乡镇(街办)基层一线,及时受理转办救助申请事项,实现救助申请人与相关救助部门有效对接,使转介服务落到实处。(四)抓好跟踪服务。建立健全“救急难”责任体系,明确专职受理工作人员和首问责任人的责任,首问责任人参与和掌握急难救助的全过程,及时与求助对象沟通,告知救助办理进展情况,并对办理结果进行登记存档。

三是广泛共同参与,形成“救急难”工作合力。(一)强化组织保障。市、县两级成立“救急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由民政、卫生、教育、房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23个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整合生活、医疗、教育、住房、就业、慈善等方面的救助资源,形成救助工作合力,及时研究解决开展“救急难”试点工作的重大问题,保证了试点工作的有效开展。(二)完善救助工作机构。民政系统抽调业务骨干,组建工作机构,落实工作经费。市、县、乡、村四级全面动员,县级成立“救急难”工作办公室,乡(镇)组建“救急难”受理窗口,村(居)成立工作站,工作人员实行AB岗制度,建立网格管理员和聘请协理员代办制度,全力推进“救急难” 试点工作。(三)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在主要街道、基层便民服务窗口、公园广场、村(社区)公示栏等公众场所,利用报刊等媒体,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和粉刷永久性宣传标语、粘贴宣传资料、发放“救急难”联系卡等手段,开展形式多样的“救急难”工作宣传,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急难”工作,方便群众知晓“救急难”工作。同时,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救助的有效衔接,在确保政府救助公平、公正实施的同时,充分发挥慈善救助方法灵活、形式多样、一案一策的特点,鼓励、引导、支持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爱心人士等针对急难个案开展慈善救助。

四是持续多元投入,强化“救急难”资金保障。(一)列支专项资金。2014年市本级财政安排了600万元、各县(市、区)财政安排配套资金50万元,用于“急难”对象的救助,并预备了一定数量的储备金。(二)设立公益基金。动员、引导有影响力的社会组织、企业、在外创业致富人员等设立“救急难”公益基金,在民政部门的统筹协调下有序开展“救急难”活动。鼓励乡镇(街办)在县级民政部门的指导下,自筹资金设立“救急难”公益基金,鼓励基层慈善组织募集资金设立“救急难”公益基金。(三)规范资金拨付。采取在县级民政部门设立支出账户、预拨乡镇(街办)应急周转资金的方法,实现资金快速发放。

五是健全监督体系,确保“救急难”责任到位。(一)针对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专门建立了跟踪问效机制、责任追究机制,让群众求助有门、救助及时、应救尽救。对责任人工作落实不力、相互推诿、办事拖拉懈怠等造成救助不及时、不到位,导致严重后果的部门、单位和个人给予责任追究。(二)在对救助过程,完善了申报、调查、资金使用、纠纷查处等监督管理机制,加大对影响较大或者带有苗头性的急难事项的督查督办力度,进一步防止了冲击社会道德心理底线事件发生,较好地解决了以往社会救助“碎片化”问题,提高了对困难群众的综合救助水平,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积极作用。

南京市栖霞区加强主动救助 兜牢民生底线

栖霞区位于南京市的东部。全区总面积约390平方公里,现辖9个街道办事处,68个社区居委会、49个村委会,人口约65万人,辖区内有困难群众2.3万人。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社会救助工作,坚持把“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作为社会救助“救急难”工作基本原则,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制度,全面搭建“救急难”工作平台,努力寻求社会资源的衔接配合,使困难群众“求助有门、门里有人、受助及时”,逐步建立完善“救急难”长效工作机制。

一、创新“大载体”,搭建主动救助平台。一是全力打造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整合全区9个街道村居为民服务资源,打造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开办“全科社工”服务窗口,推行“全科社工”服务模式,打通全科社工服务终端,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负责本区域范围内“救急难”工作,为救急难工作提供高效的平台。二是建立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栖霞区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研究社会救助重大事项,沟通交流工作情况,整合区各部门职责,按照“分级实施、各负其责、上下配合、相互协调”的要求,加强部门配合,注重科室联动,全面加强“救急难”工作合力。三是全面构建主动救助机制。依托村社党组织、基层干部,村居网格员及时了解、掌握辖区内居民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事故、患大重病等特殊情况,主动帮助提出救助申请并协助落实,把“主动救助,及时救助”落到实处,确保群众遇到急难问题的时候“求助有门、门里有人、救助及时”。

二、建立“大概念”,拓展社会救助外延。一是推行“民生两险”,覆盖全员,未雨绸缪。区政府先后出台了困难群众综合医疗救助、支出型贫困家庭生活救助、残疾居民社会保险和户籍居民购买民生保险一系列“综合社会救助”政策,救助面已经覆盖到全区户籍65万居民。截止到2014年12月底,全区已完成支出型贫困家庭生活救助60余人次,发放救助资金15万元,困难群众综合医疗救助200余人次,发放救助资金100万多元。民生保险理赔400多人次,理赔资金128万元,切实保障好急难对象的基本生活,增强了困难群众抵抗风险的能力。二是完善“核对机制”,科学施救,确保公平。在建立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的基础上,努力加强与社会救助联度会议成员单位及慈善组织的信息共享,及时了解掌握专项救助和慈善救助开展情况,为主动发现“急难”对象、准确判断“急难”情形提供依据。三是建立“申诉机制”,透明运作,树立公信。建立完善申请救助对象利益诉求“向谁说、谁来办”诉求表达和解决机制,明确申请救助对象的利益诉求由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受理解决。同时,建立健全征求意见、社会调查、民情研判等方面制度,真诚倾听申请救助对象呼声,真实反映申请救助对象意愿,主动关心申请救助对象疾苦,积极满足申请救助对象需求。

三、整合“大数据”,确保救助公正高效。一是建立社会救助网络信息平台。各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实行社会救助“一站式”全科服务,建立社会救助网络信息平台,实行区、街道和村居三级联网,社会救助信息共享,社会救助网上公开运行,借助网格化管理手段,科学界定救助对象,明确部门、科室职责及分办、转办流程和办理时限,建立解决“急难”问题“绿色通道”,在全区形成横向互联、纵向互通的社会救助网络平台。二是建立急难对象救助信息库。整合公安、人社、卫生等各方数据,将急难对象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贫困救助、计划生育、卫生防疫、文化教育等相关数据纳入数据库进行统一管理,建立救助资源与救助需求相对应的救助信息库。三是实施社会救助网络信息平台联动。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与街道网格化指挥中心联动。中心除办理日常业务外,还能受理群众投诉,并通过与指挥中心联网派单,进行跟踪整改和办理反馈。通过与中心的并网,借助数字化救助对象信息库,查询户籍申请救助对象的基本情况,享受救助等情况,避免重复救助、多头救助情况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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