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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组织纪律性

2015-01-30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 2015年1期
关键词:组织纪律纪律党员干部

陈 彪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山西 太原 030006)

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组织纪律性

陈 彪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山西 太原 030006)

组织纪律是全体党员和各级党组织在组织观念、组织制度、组织行为等方面必须遵守的规矩。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来自外部和内部的因素对党的组织纪律形成了冲击,集中表现在违规发展党员、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不力、党内非组织的活动三个方面。增强组织纪律性,要从严开展纪律教育,严肃党的政治生活,严格执行组织制度,严格执行党的纪律。

党员干部;组织纪律性;纪律教育;组织制度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讲,历史使命越光荣,奋斗目标越宏伟,执政环境越复杂,我们就越要增强忧患意识,越要从严治党,做到“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使我们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但党的执政地位和领导地位不是自然而然就能长期保持下去的,不管党、不抓党就有可能出问题甚至出大问题,结果不只是党的事业不能成功,还有亡党亡国的危险。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从战略全局的高度看待管党治党的必要性。管党治党是需要办法的,办法就是总书记讲的“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就是靠严明纪律”。

一、当前组织纪律性不足的主要表现

从概念上来看,组织性与纪律性两者是有差异的。组织性侧重强调党员要有大局意识和组织观念;纪律性则侧重强调要有纪律意识和服从观念,特别是要服从党中央的领导,这有利于全党步调一致,统一行动。组织性与纪律性又是有关联的。组织纪律性合二为一反映的是党员与组织之间的关系,即组织需要什么样的成员,成员如何努力成为组织所希望的结果。

从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的消息来看,党员干部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一)党员的发展存在违规现象

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首先体现为发展党员的先进性,解决好入口关才能保证先进性。违规发展党员不仅有损于党的形象,而且破坏了党员发展的正当程序。我们党的组织发展有一整套严格的程序,这是从建党之初就确定的,它包括对入党积极分子的选拔、培养、教育、考察,对申请人的审查,预备党员的接收,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等工作,缺少任何一个环节都会让党员发展这样一个严肃的事情留下瑕疵。特别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中,我们经常会看到,一方面是党员队伍的老化,另一方面则是党员发展的家族化,党员的发展不能被视为党的长远事业,反作为拉帮结派的人力资本,忠个人,舍组织,搞人身依附;靠熟人,靠关系,潜规则流行。

(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得不到忠实贯彻

违反民主集中制的行为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党员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二是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就决定了重大事项。这两种行为对党组织的伤害都是很大的,挑战了组织的权威性,破坏了党组织的团结统一,从而造成了经济、政治等方面的重大损失。例如在重大事项的决定中,干部的重要任免、调动和奖惩就必须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必须遵循既定的程序原则决定,但实际上往往是一把手决定。在中央巡视组自2013年以来的巡视中,“带病提拔”成为出现频率很高的一个词,意味着当前干部的选拔仍然是个值得关注的大问题。“带病提拔”反映的是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不能很好贯彻的现实。干部的选拔主要看的是上级主要领导的个人偏好,领导看上哪个人,就算是群众和党员干部有意见,也会最终得到提拔。这种干部选拔的方式只能造成对领导个人负责而对组织不负责的局面。

(三)党内非组织的活动时有发生

中央巡视组在向河北省反馈中首次出现抵制“山头主义”的字眼,个别领导干部搞团团伙伙,并与企业老板结成利益纽带的现象值得关注。这种现象在其他一些地区也不同程度存在。王岐山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会上的讲话中强调:“党内决不允许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利益输送。”党内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或宗派主义、山头主义会严重破坏党的团结统一,削弱党的战斗力。窝案串案的层出不穷,系统性、塌方式的腐败是党内非组织活动的必然结果。

二、导致组织纪律性不强的原因分析

(一)对组织纪律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

组织纪律解决的是整体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大问题,没有每一个组织成员的共同努力就没有组织最终的影响力。从共产党建党之初,组织纪律性就被提升到事关政党先进性的高度。在俄国社会民主党召开的第二次代表大会期间,当讨论入党条件时,列宁同马尔托夫展开了一场激烈的争论,争论的焦点是必须“参加党的一个组织”还是“经常亲自协助党”就可以。问题的核心是党应该是一个组织涣散的党还是有严格纪律的党。事实证明严格的纪律对提高党员的质量,提升组织的影响力起到了关键的作用。当前,全党遵守组织纪律的情况总体上是好的。但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个人独立性、自主性、民主意识、平等意识、权利意识的提高,个人对组织的归属感和依赖度开始降低,而组织对相当多数普通党员的约束力、影响力却大大降低,组织的地位、作用在各个层次、各个领域也发生了明显的变化。

(二)对社会不良习俗影响党内规则的后果估计不足

中央政治局第十六次集体学习提及组织纪律性时有一个判断:社会风气的不良影响导致党内生活政治性和原则下降,自由主义、好人主义思想有所蔓延。党风政风民风是有关联的一个整体,党风好,就能带动政风民风得到改善。但如果社会上的不良风气进入党内,影响的将不仅是党风,更破坏了整个社会的风气。当前,“圈子文化”是需要警惕的现象。圈子文化的核心是权力崇拜。这个圈子的形成不是取决于领导干部的个人能力和学识水平,而是领导干部手中所拥有公共权力的大小和多少。圈子文化的本质是利益同盟。也许圈内之人想法不同,但目的都是为了获得好处。

习近平强调,不能把党组织等同于领导干部个人,对党尽忠不是对领导干部个人尽忠,党内不能搞人身依附关系。干部都是党的干部,不是哪个人的家臣。有的案件一查处就是一串人,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形成了事实上的人身依附关系。周永康腐败案、山西腐败案件非常典型。圈子文化凌驾于我们的组织纪律之上,为圈子成员不惜破坏法纪谋取利益时有发生,牺牲的却是国家利益、人民利益。圈子文化还让人对错不分,是非不分,讲宗派、看亲疏。因此,“圈子文化”严重威胁党的团结和统一,严重威胁党组织的战斗力,严重威胁立党为公的宗旨,严重损害党组织和政府的公信力,影响极其恶劣。

(三)对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惩戒力度不够

制度不仅要上墙,还要上心。制度的落实比制定制度更加重要。现实生活中,该有的制度都在那里摆放,但就是没有运转起来。有的领导干部有规不守,有章不循,没有责任意识,没有敬畏之心,没有底线理念。有的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疏于管理,重业务轻党建,不清楚只有思想上入党才是真正入党。有的党组织不按程序按期换届,不少党员干部缺乏严肃、认真、正常的组织生活经历。这些现象的共性就是把组织纪律抛在了脑后。如果听之任之,组织纪律不发挥应有的惩戒作用,就会产生“破窗效应”,类似于经济学中所讲的“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它会导致越来越多的党员干部丧失党员意识,丧失组织荣誉感,丧失积极性。组织纪律是我们的制度,制度的价值就是要有执行力。我们历来反对腐败,可为什么没能有效遏止?也许有人归结为官员们的道德水平下降。但我们忽视了道德本身也是由一系列不成文的制度构成,道德水平的下降其实意味着道德作为制度安排,它的约束力下降了。因此,我们要高度重视组织纪律的执行力问题。

三、增强全党组织纪律性的路径

全党如何在新形势下加强组织纪律性,是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和解决的重大课题。今天我们看到的党的组织纪律和政治纪律方面存在的种种问题,同革命战争年代不同,它已不是一个简单的党规党纪的问题,而是比原来复杂很多的大问题,它往往同人的思想认识有关系,同个人或小团体的利益相关联,因此,我们一定要把它当作一个系统工程来对待。

(一)要从严开展纪律教育

列宁在《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左派”幼稚病》一文中,提出了维持、检验和加强无产阶级政党纪律的三个条件,其中第一条就是无产阶级先锋队的觉悟〔1〕。所谓觉悟指的是无产阶级政党的纪律是建立在广大党员的自觉性和对革命事业的无限忠诚的基础上的,党员的觉悟越高,党员的组织纪律性就越强,党性与组织纪律性是一致的。因此,纪律性既是强制的,又是自觉的。

我们的纪律教育首先要让党员干部增强党性。所谓增强党性就是要时刻提醒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要培养和树立一种归属感和忠诚度,不能身在曹营心在汉,这才是一个共产党员应有的形象;还要牢固树立自己的组织观念,时刻提醒自己是组织的一员,要从内心深处相信组织、关键时刻服从组织,不能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其次,我们的纪律教育还应该让党员干部牢记组织纪律的内容。有关党的组织纪律的内容在《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中有明确规定。党规党法是我们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依据,如果党员干部连最基本的内容都不清楚,那就谈不上遵守组织纪律。

(二)要严肃党的政治生活

有什么样的党内政治生活,就会有什么样的党风政风。如果人人可以为所欲为、胡言乱语,匪气、霸气替代了党风、法纪,党员人数再多也没多大意义。如果利益集团、团伙帮派大行其道,政党就会沦为“私人俱乐部”。应该说,历史上我们党是有着良好的党内生活传统的。邓小平当年讲过一句话:“有很多同志都怀念过去我们的党内生活。既然怀念,就说明大家还记得,那就恢复起来吧。”〔2〕

很多人担心政治生活会造成党内生活的枯燥、刻板、没有个性,其实我们党的政治生活是注重党性与个性的统一的。毛泽东在1945年党的七大结论中说:“不能设想每个人不能发展,而社会有发展,同样不能设想我们党有党性,而每个党员没有个性,都是木头,一百二十万党员就是一百二十万块木头。这里我记起了龚自珍写的两句诗:‘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在我们党内,我想这样讲:‘我劝马列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3〕毛泽东同志的这段话为我们正确认识党内生活的作用做了形象的表达。

(三)要严格执行组织制度

组织制度的作用是在动态运行中才可以体现它的价值。党的组织纪律以民主集中制为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对组织制度的任何怀疑和破坏都会从根本上动摇组织的根基。毛泽东本人就是严格执行组织制度的榜样。他在中华苏维埃政权时期曾被剥夺党内和军内的领导权,怎么看待这个处理结果,是坚持自己的观点,还是服从组织的决定呢?毛泽东一方面服从了中央的决定,另一方面在保留个人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党内正常渠道反映自己的意见,最终正确意见在遵义会议上被采纳,维护了党内团结。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巡视组开展了四轮巡视,巡视中发现,由于权力过于集中而又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一把手”频频涉及违纪违法。按照党章的规定,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许多人事任免明明是书记的意图,但最后表现出的却是组织的意图,确实经过了集体研究的程序,认认真真走了过场,程序的严肃性被视为儿戏,最终个人责任却让集体承担。因此,探索民主集中制的科学执行机制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重大课题。

(四)要严格执行党的纪律

严格执纪是严明组织纪律的重要保证。各级党组织是管党治党的主体,敢抓敢管是分内职责,不应该有丝毫的犹豫和顾虑。对民主集中制贯彻不力、非组织活动等突出问题,该批评就批评,该教育就教育,该处理就处理。没有责任的追究,就失去了纪律的惩戒作用。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从事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章》等党内法规的要求,纪委要聚焦主业,专司监督、执纪、问责,重点要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的情况进行监督,要检查和处理违反党章等其他党内法规的情况,要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监督工作的情况,要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等。执行党的纪律,各级纪委责无旁贷,必须把监督主体的责任扛起来。

〔1〕列宁.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左派”幼稚病〔M〕.北京:人民出版社,1949:15.

〔2〕邓小平文选: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307.

〔3〕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毛泽东在七大的报告和讲话集〔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5:224.

责任编辑 文 丁

D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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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1203(2015)01-0030-03

2014-12-15

陈彪(1977-),男,山西太谷人,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部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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