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市场:依法整治刻不容缓
2015-01-30梁枝文设计
文/梁枝文 设计/王 静
旅游市场:依法整治刻不容缓
文/梁枝文 设计/王 静
自《旅游法》颁布实施已一年有余。在《旅游法》及八项规定的约束和影响之下,中国旅游市场有了一番新气象,然而仍有一些乱象屡禁不止、大有卷土重来之势。
“零负团费”变身、非法一日游悄然“抬头”、无资质旅行社猖獗、不文明行为时有发生……旅游市场乱象,亟待相关部门及景区重拳整治。
徐明
云南旅游局副局长
“零负团费”悄然变身,卷土重来
“朋友圈”点赞获赠云南免费旅游券,游玩时发现行程和自费项目被大做文章;存款收益获赠低价港澳游,旅行社通过购物回点,带顾客到非指定购物点买假货、赚回扣。云南包机游的价格由正常区间内的2000元/人骤降至1100元/人,甚至700元/人……
《旅游法》公布半年有余,打击最为严厉的“零负团费”悄然抬头,与社交网络平台、客户优惠活动“绑定”卷土重来。一些异地接团社依赖二次、三次获利,填补第一次“零团费”所造成的空缺。
云南旅游局副局长徐明:“一个便宜三个爱”,一些消费者图便宜的从众心理,造成正规品牌社“涨价”的错觉。进而,品牌社也不得不跟进低价以保持客源。在《旅游法》实施初期,对“零负团费”的管控严格有效。然而,这套管理体制依旧不明确。违规的出头鸟一旦被疏漏,缺口一旦被突破,其他旅行社就会跟进,长此以往必将扰乱市场秩序,严重影响同类产品的合理竞争。
赵波
四川旅游局副局长
非法“一日游”忽悠消费者,挤兑“正规军”
峨眉山、九寨沟包来回车费、餐费及导游费,上车即走。乐山一日游中,四个小时仅去了乐山大佛一个景点,其余时间在大巴上干等。黑导游称“顺路”,将游客带至自己家中推销茶叶、香烟及劣质纪念品……
调研“十一”黄金周时发现,各大热门景区仍随处可见黑导游“拉客”的身影。这些“一日游”并无正规资质,导游也不具备执业证件,且不与游客签订相关合同,游客实际游玩时间往往只有半天甚至更短,“黑导游”在游客入团后想方设法赚取自费门票、购物回扣等。
四川旅游局副局长赵波:非法“一日游”是旅游市场的一块顽疾,不仅“忽悠”了大批游客,也挤走了不少“正规军”。可以想见的是,其泛滥成灾绝非一日之寒,背后是严重的监管缺位和巨大的市场缺口。期盼相关部门加大行业监管执法力度,同时,也期盼正规旅行社适度增加“一日游”项目回应市场需求,双管齐下,才能使盘踞市场多年的“杂牌军”销声匿迹。
陈清亮
陕西旅游局副局长
无资质“夫妻店”接手出境游
伴随着消费水平日益提高、旅游品质需求逐日增大,出境游热潮涌动。由此滋生出一些街边小、散、弱的旅游门市店,它们号称接收出境游客。据了解,我国出境社交纳的保证金为140万元,国内社则为30万元。在陕西,符合这样出境社资质的旅行社约有40家,然而事实上,陕西1000多家旅行社都打出了出境游的旗号,其中不乏三两员工组成的旅游“小作坊”。它们是否具有这项资质?接出境游客的权利由谁授权?不具备资质的“夫妻店”,如何保障游客安全?
陕西旅游局副局长陈清亮:2010年国家旅游局下发的《关于试行旅行社委托代理招徕旅游者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称,不具备出境旅游业务资质的旅行社作为代理社,接受组团旅行社的委托,代理招徕出境旅游者。然而,减政放权,放开市场,究竟是避免品牌垄断市场,还是让小企业“傍大款”?“做医疗的不可能卖石油”,无数个难以把控的代理社将滋生大量的矛盾。一旦发生侵权事件,不要急于责备消费者是否睁大眼睛看清经营场所的授权书,而要责问管理部门是否身体力行地跟进市场变化。
吴文学
国家旅游局副局长
不文明行为“罚也罚不住”
尽管《旅游法》中对不文明旅游行为有明文规定,但放眼望去,各大景区在旅游旺季依旧“伤痕累累”。西双版纳花丛草地被大量游客践踏,数千株郁金香受损。广西北海游客与搁浅海豚合影,加速了海豚的死亡。“十一”黄金周期间,洪谷寺塔墙壁上被密密麻麻画上了“到此一游”。太平洋岛国帕劳度假潜水捞到“中华”烟盒……不少景区管理人员无奈地表示,不文明的游客实在不少,“罚也罚不住”。
国家旅游局副局长吴文学:《旅游法》明确了游客不文明行为,列出了处罚标准,但还是乱象丛生,西部地区尤为严重。对此,国家旅游局召开西部片区会议,明晰旅游监管职责。这次会议呈现出5个特点:①紧贴西部促发展;②分类指导有步骤;③客观分析有判断;④治理有方抓重点;⑤引导倡议有共识。虽然这些规定已经颁布实施,但终究还得靠我们国民身体力行,杜绝随手扔垃圾、虐待动物、乱写乱画等行为。若要彻底改变不文明旅游现象,在主管部门、旅行社、景区加大引导和监督力度的同时,提升国民文明出行、文明旅游的意识,才能从根本上根除旅游乱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