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创新发展的基本途径
2015-01-29郭向军
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创新发展的基本途径
郭向军
(西安政治学院 军事法学系,西安 710068)
[摘要]正规化建设是军队建设的重要基础,加强正规化建设必须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改革创新是军队建设发展的根本动力,在信息技术引发和推动的新军事革命大潮中,深化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推动军队正规化建设向更高水平发展,关键是要进一步在军队法治建设中准确把握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创新发展信息化、多样化、国际化、协调化的新特点和适应军队信息化建设、法治化建设和跨越式发展的新要求,从加强军事法治理论研究和完善适应我军特色的依法从严治军实施路径两个方面探索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创新发展的新思路。
[关键词]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创新发展;新军事革命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284(2015)00-0000-05
[收稿日期]2015-07-21
[作者简介]李昕桐(1978-),女,讲师,博士,复旦大学博士后,从事马克思实践哲学、现象学与新现象学研究。
建设与我国国际地位相称、与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相适应的巩固国防和强大军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战略任务。当前,我国安全形势的复杂性和严峻性,要求国防建设和军队建设必须有一个更大的发展。2012年12月,军委习近平主席在广州军区调研时,强调国防和军队建设务必坚持“三个牢记”,其中之一就是要牢记“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强军之基。”[1]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紧紧围绕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着眼全面加强军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创新发展依法治军理论和实践,构建完善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提高国防和军队法治化水平。”[2]依法治军、从严治军作为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新形势下我党建军治军的基本方略,是军队建设发展进步的显著标志。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军队建设与发展的重大课题,反映了新形势下建军治军的基本规律和特征,是军队建设与改革的重要保障。正如依法治国在国家生活中发挥着普遍而深刻的作用一样,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在我国武装力量建设的各个方面,都推动着广大官兵的观念和行为向法治的方向前进,使中国军队的“软实力”得到进一步提高。新形势下,军队建设所处的内外环境、面临的时代条件和部队肩负的使命任务发生了深刻变化,随着军事斗争准备和现代化建设的深入推进,对我军正规化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从国家依法治国的大背景、新形势下军队肩负的使命任务、世界范围内军事变革的新潮流看、从军队本身科学管理的要求看,需要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进一步创新发展,逐步适应国防安全形势和军队建设的新特点、新要求,探索一条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新发展途径,为建设法治化军队、实现强军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一、新形势下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创新发展的新特点
形势决定任务,安全需求引领军事力量建设。随着我军使命与任务的不断拓展、国际军事斗争的日趋复杂和打赢信息化战争的要求,以及依法治国的全面推进,军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向更高水平发展,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创新发展呈现出以下新特点:
(一)信息化
正在迅速发展的世界军事新变革,不仅是一场深刻的军事科技革命,也是一场深刻的军队组织体制和军事管理的革命。新军事革命是我军建设发展进程中的一项全新的伟大工程,是一场从根本上改变战斗力增长方式的深刻变革。军队法治建设和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建设是新军事革命的必备条件和法治保障。[3]随着中国特色军事革命的不断深入,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地位日益凸显,其内容、结构、要求等也随着形势的发展而发生深刻变化。中国特色军事革命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坚定不移地把信息化作为军队建设发展的方向,在推进军队现代化的进程中加强军队正规化建设。因此,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创新发展呈现出“信息化”特征。
(二)多样化
新时期我国面临的生存安全问题与发展安全问题、传统安全威胁和非传统安全威胁相互交织,要求国防和军队建设有一个大的发展。我军要适应国家发展战略和军队战略新要求,着眼强军目标的实现,贯彻积极防御的军事战略方针,加强军事战略指导,高度关注海洋、太空、网络空间安全,积极运筹和平时期军事力量运用,不断拓展和深化军事斗争准备,提高以打赢信息化条件下局部战争能力为核心的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能力。应对非传统安全威胁,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是新形势下我军的重要职能之一。非战争军事行动与战争军事行动相比,受法律约束更强,受制因素更多。因此,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创新发展呈现“多样化”特征。
(三)国际化
随着军事高科技的不断发展,高科技战争不断挑战战争法的各种规则,但并不能摆脱战争法,战争全然不受法律约束的野蛮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作为对这种挑战的回应,战争法越来越注重对高科技战争的制约。国际法和战争法不仅是规范战争行为的法律,而且是赢得战争的法律武器。随着国际法的不断发展,配合军事行动开展法律斗争越来越成为现代信息化战争的一个重要特征。中国军队始终是维护世界和平的坚定力量,在国际政治和安全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国际军事斗争和合作的进行以及“法律战”的提出,与国际军事法治理论和实践相互接轨,运用国际法和武装冲突法解决国际纠纷和争议,增加军事透明和军事互信,共同维护世界和平,是中国军队未来发展的主要方向。因此,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创新发展呈现出“国际化”特征。
(四)协调化
法治是人类社会政治文明的重要标志,也是一个国家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一个现代化的国家必然是法治国家,建设法治国家和法治社会,是人类的共同追求和长期实践。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逐步深入,我国法治化建设成就显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如期形成,公民各项权利的保障和实现得到进一步重视;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加强,执法方式、执法理念有了重大转变;司法活动更加注重高效公正地化解矛盾,解决纠纷。公众的法治意识直接决定和影响着军人的法治观念,官兵民主、法治、崇尚科学等观念的逐步确立,不仅对军队法治建设提出了新要求,也推动了军队法治建设的加快发展。一支现代化的军队必然是法治化军队。军队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作为全面依法治国总体部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依法治国方略在军事领域的必然要求,是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的重要保障。逐步适应全面依法治国的总要求,与依法治国战略保持协调发展,加快推进国防和军队正规化建设,实现军队治理的法治状态,共同实现强军强国梦的宏伟目标是我军当前建设的主要任务。因此,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创新发展呈现出“协调化”特征。
二、新形势下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创新发展的新要求
在推进中国特色军事革命、维护国家安全的过程中,我们要高度重视军队法治建设,自觉按照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要求,把军队建设逐步纳入法治化轨道。新军事革命对我军军队法治建设和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提出了新的要求,不仅需要我们勇于改革创新,同时也需要包括军队法治建设在内的各项工作与之协调发展,为新军事变革提供法律保障,促进新军事革命在法治化的轨道上健康发展。
(一)适应军队信息化建设的新要求
进入信息时代,信息技术以前所未有的广度和深度影响着世界范围内的军事活动,极大地改变着以往的战争形态和作战样式,对国家安全和我军的各项建设都提出了新的挑战。但是,信息时代仍是以人为中心的,人仍然是战争胜负的决定性因素,以规范人在军事活动中各种行为的制度建设成为信息化战争中与武器装备信息化建设同样重要的工作。随着信息化军队建设步伐的加快,我军的力量构成发生了很大变化,武器装备不断更新,科技含量明显提升,部队管理和建设的难度不断增大,科技含量明显增加,对军兵种及人与武器间的协同、规范、统一,对部队的组织性、计划性、准确性和纪律性等,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以依法治军、从严治军为核心的军队法治建设,在信息化战争制度建设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因此,必须坚定不移地把信息化作为军队现代化建设发展的方向,推动信息化建设加速发展。如何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指导我军在信息化条件下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当前军队法治建设面临的一个崭新课题,迫切需要我们进行创新性研究,提出具有根本性的对策和方法。
(二)适应军队法治化建设的新要求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现代国家法治统一逐渐成为鲜明的时代特征,现代社会的一大进步就是法治,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日益凸显。随着现代社会法与法治价值的确立,军队法治逐渐成为国家法治的一个特殊子系统。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必然要求建立法治国家,必然要求建立法治军队[3]。军队法治化和国家法治化之间应当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国家法治化是军队法治化发展的方向,为军队法治化创造了有利的条件;军队法治化是国家法治化的重要内容,其不断完善和发展又丰富了国家法治化的内容。军队法治化的实现有赖于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创新发展,同时也对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提出了新的要求,也就是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必须放在国家依法治国的大环境下进行,突出富国和强军的统一,既要与国家法治建设相衔接,更要突出军队特色和新形势下我军使命任务拓展的要求,切实提高我军适应未来军事挑战的战斗力。
(三)适应军队跨越式发展的新要求
从20世纪70—80年代开始,世界军事领域出现了以信息为主的战争形态取代传统技能型和机械化作战形态的变革。面对这场变革,实现从机械化军事形态向信息化军事形态的跨越式发展成为中国特色军事革命的核心。当前新军事革命的主旋律是由工业时代的机械化军事形态向信息化军事形态的跨越式发展,即首先把工业时代的机械化武器装备体系发展成为信息时代的信息化武器装备体系,最终把工业时代的机械化军队建设成为信息时代的信息化军队,使我军实现从工业时代到信息时代的“跨越”。现在,我军已由过去的单一兵种发展到诸军兵种合成的军队,诸军兵种的合成训练、作战,要求参与其中的每一位指战员都要树立高度的法治观念,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坚决服从统一的指挥,才能保证部队合得拢、展得开、打得赢,否则就很难形成战斗力。所以,适应我军未来联合作战的需要,必须及时加强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理论的创新研究,跟上我军跨越式发展的步伐,积极探索信息化联合作战中贯彻落实依法治军治军的新理论和新方法,成为当前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创新发展的首要问题。
三、新形势下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创新发展的基本途径
创新发展是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灵魂和动力,只有不断创新,才能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实现我军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目标。新形势下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必须积极探索、不断创新,保持军队法治建设发展的良好态势,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不断加强。
(一)加强军事法治理论研究,积极跟上世界新军事革命的发展步伐
先进的军事理论是军队建设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是战争的重要制胜因素,军事理论创新是军事实践创新的前提和基础。理论是行动的先导,没有先进的理论来指导,军事实践就会失去前进的目标和方向。理论研究是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首要环节,只有理论研究的蓬勃发展,才会有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累累硕果。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理论是对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实践及其发展规律的系统完整的认识。当前,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既需要科学完备的军事法规体系,更需要贯彻落实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意识、知识、精神和程序等作为观念形态的文化价值体系的支持。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必须在反映实践活动规律的理论的指引下才能真正发挥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讲,理论是实践的重要基础和动力,必须加强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理论研究,充分发挥理论指导实践的重要作用。世界新军事变革中武器变化带来的兵力结构和军队组织模式的改变,说到底是人与武器结合方式的改变,其变革的核心在于战斗力的迅速跃升。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理论研究必须适应新军事变革的需要,立足当前、着眼发展、抓住关键,对具有前瞻性、导向性的深层次理论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和探索,为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实践提供及时有效的理论指导。所以,当前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理论研究要深入探索信息化条件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中建军治军的特点和规律,着力解决当前影响和制约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重难点问题,推动军队正规化建设向更高水平发展;要紧紧围绕军队中心任务谋划推进,做到军事斗争准备推进到哪里,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理论就跟进服务到哪里,同时针对非战争军事行动日益成为军队经常性实践活动的实际,深入探索遂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中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特点规律。要把新形势下维护部队安全稳定和提高军队战斗力作为理论研究的基本着眼点,积极探索我军在世界新军事变革中,在跨越式发展过程中如何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基本规律,为指导实践奠定良好的理论基础,提供可行的制度保障。
(二)不断探索实践,逐步完善适应我军特色的依法从严治军实施路径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为我们指明了军队法治建设的主要方向。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我军治军方式的一场深刻变革,是涉及国防和军队建设全局的系统工程,军队各级党委机关应加大统揽力度,坚持全面筹划、全面指导、全面检查评估,把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各个组成部分通盘考虑,根据实际情况,全面系统地确定目标、标准、方法、途径等,达到整体推进、协调发展的效果。
1.加快军事立法步伐,健全军事法规制度体系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健全适应现代军队建设和作战要求的军事法规制度体系。军事法规制度是军队建设和部队行动的基本依据,是官兵行为的基本准则。目前应以强军目标审视和引领军事立法,适应世界新军事革命的要求,不断健全完善具有我军特色的军事法律体系,提高军事立法的针对性、系统性、可操作性。具体来说:围绕立足军事斗争准备和信息化战争,深入推进军队组织形态现代化,完善体制编制的具体立法,使军队的编成结构更加合理;构建中国特色现代军事力量体系,促进军队战斗力的生成;高度关注海洋、太空、网络空间、信息安全立法,积极运筹和平时期军事力量的运用,不断拓展和深化军事斗争准备立法,提高以打赢信息化条件下局部战争能力为核心的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能力;坚持走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路子,坚持富国和强军相统一,加强军民融合式发展战略规划、体制机制建设和法规建设,努力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格局;完善以能打胜仗为核心的军事法规体系建设,加强作战立法,加快作战纲要、作战条令、战斗条例的作战法规建设步伐;加强训练立法,把实践中好的训练经验上升到法律层面;加强保障立法,解决好“责、权、利”的划分,充分调动各种力量服务作战需要。
2.完善制度机制建设,增强法规制度执行力
制度机制是实施军事法律法规的重要保障。法规制度是部队建设经验和规律的科学总结,是部队建设在法治轨道上有效运行的保障。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最终要体现在法规制度的严格落实上。法规制度的价值和生命力在于执行,执行的核心在于严格。因此,必须坚持从严治军铁律,加大军事法规执行力度。一方面,要将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基本精神和要求制度化、机制化、规范化,把基本的方针和治军理论落实到军队建设具体的行为规范和要求中;另一方面,要推进军队领导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法治化,建立健全保障法规制度落实的相关机制建设,如立法决策机制、执法监督长效机制、科学评估机制、执行问责追究机制、考核验收机制等等,坚决克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切实依靠体制机制提高法规制度执行力,使厉行法治、严肃军纪成为治军铁律。
3.健全军队法治工作体制,服务保障军队法治建设
军队法治工作体制,是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重要组织保证。应当以国家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改革军事司法体制机制,完善统一领导的军事审判、检察制度,强化军事司法监督,保障军人合法权益,防范打击违法犯罪;建立完善领导机关军事法制工作机构,建立军事法律顾问制度,科学设置各级军事法制工作机构体制编制,为部队重大决策和军事行动提供法律咨询保障。军队司法机构作为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主要力量,在协助党委领导依法决策、促进机关和部队依法开展工作、培养官兵守法护法意识方面,应模范遵守法律、严格执行法律、自觉维护法律。各级军队法制工作机构要重视做好服务基层、服务官兵的工作,贯彻以人为本要求,通过搞好教育预防、开展综合治理、加强执法监督、提供法律帮助、化解矛盾纠纷等工作,有力促进基层全面建设,为国家和军队法治建设发挥重要作用。
4.强化法治理念法治素养,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
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基础是知法学法守法用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强化官兵的法治理念和法治素养,所以,必须把相关军事法律法规作为军队各级领导干部任前培训和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提高他们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能力。军委习主席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4]。同样,军队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方面也肩负着重要责任。因此,军队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具体来讲,要坚决贯彻执行军队的条令条例和各项军事法律规章制度,依法行使权利,依法管理教育部队,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各项事务,营造“党委依法决策、机关依法指导、部队依法建设、官兵依法履职”的良好法治氛围,塑造法治的权威和公信力,推动部队建设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全面发展。
法治是大国崛起必由之路,也是强军兴军战略抉择,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建设强大军队的铁律。新形势下,我们要更加深刻理解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重大意义与时代价值,更加深刻认识到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素质是确保建设一支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人民军队的必然选择,是夯实依法治军、从严治军这一强军之基,是不断推动国防和军队建设科学发展的重要前提。我们要抓住这一难得的历史机遇,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牢固树立使命意识和责任意识,深化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加强法治在军队建设中的规范、调节和服务保障作用,稳步推进部队全面建设迈上新台阶,以强军目标的实现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重要的安全保障。
[参考文献]
[1]习近平谈治国理政[M].北京:外文出不社,2014:219.
[2]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37.
[3]《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辅导读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27.
[4]习近平.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J].求是,2015,(1):3.
〔责任编辑:常延廷〕
基金成果传播
[基金项目]201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青年基金项目“施密茨的新现象学情境理论研究”(14YJC72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