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研究的思路与公安文化的分类和使命
2015-01-29沈秋伟
文/沈秋伟
文化研究的思路与公安文化的分类和使命
文/沈秋伟
要研究公安文化,首先必须对“文化”有所认识。公安文化是实践性很强的行业文化,科学分类是厘清建设思路的前提;公安文化建设承载着抓好公安队伍建设、促进公安工作的现实目标,必须明确其特有的功能与使命。本文基于上述考虑,就文化研究的思路、公安文化的分类和公安文化的使命作一阐述。
一、文化研究的思路
在“文化”的定义上,人类遭遇了很大的困惑,无论是借用经典逻辑,还是借用模糊逻辑,人类对于文化的范围很难界定。
(一)经典逻辑的失效。经典逻辑坚持所有事物(陈述)都可以用二元项(0或1,黑或白,是或否)来表达 。①“文化”没有对立的概念,我们很难说一样东西是“文化”,而另一样东西不是“文化”。不能像“精神”对“物质”,“阴”对“阳”,“黑暗”对“光明”那样找到自己的对手。一个没有对立面的概念总是很难界定的。有人说科学是文化的对立面。这显然是错误的,科学恰恰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有人说,文化的对立面是反文化。这显然也是站不住脚的,所谓正反不过是立场问题,所谓反文化其实也是文化。也有人说,广义的文化是指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中物质创造和精神创造及其成果的总和,而狭义的文化是指人类的精神创造及其成果。其实,所谓精神创造又要回到广义概念上去。飞机是物质,但难道我们可以说飞机不是人类的精神创造?这样,所谓狭义的概念,又循环回复到广义的概念之中。
(二)模糊逻辑同样失效。那么,我们是否可以用模糊逻辑的方法来研究文化呢?答案是“不能”。因为,模糊逻辑是处理部分真实概念的布尔逻辑扩展,用真实度替代了布尔真值。这些陈述表示实际上接近于日常人们的问题和语意陈述,因为“真实”和结果在多数时候是部分(非二元)的或不精确的(不准确的、不清晰的、模糊的)②。我们对具体的人可以说某某文化程度高,某某文化程度低。但我们对文化研究的对象,都应当是明确的,完全真实或者完全不存在,换句话说,“这项内容被完全研究或者完全不研究”。一个研究宗教的学者是一个完全的学者,一个研究石器文化的学者也是一个完全的学者,我们无法说研究宗教是高尚的,而研究石器是低俗的,我们也无法说考古学比宗教学相对来说“不文化一些”。也就是说,我们不能应用模糊逻辑中的“灰度”来划定不同文化品种的“文化程度”。
(三)寻找一个新的思路。没有办法,我们需要从物质与精神的二元逻辑里挣脱出来,又不能用真实度的概念来对文化进行程度的标记。那么,是否可以通过研究实数与虚数的方法来研究文化?像林清泉《灵魂学手记》③里所用的方法一样来看待文化呢?按照林氏的观点,每一种都在实数轴X和虚数轴Y所构成的坐标中占有自己的位置(a,bi),越接近实数轴,越近于纯粹的物质形态,而越接近于虚数轴,则越接近于高级生命的形态。一块未经人类社会观照的石头,它完全处在实数轴上;而人的灵魂、我们心目中的神明则完全处在虚数轴上。草比石头稍微多一点虚数值,却比虫子更近于横坐标;人比猴子更迫近于虚数轴,却无法达到神明的地步(完全位于虚数轴上)。当a>b时,生命的形态更接近于物质,而当a<b时,则更接近于灵魂。从原点出发的45度线是分水岭,人类在这条直线附近徘徊,傻瓜位于此线以下,而哲人则一定明显位于此线以上。
循着这个思路,我们对文化就有了一个恰如其分的把握,纯粹自然界的物质是与文化无关的。但一块石头只要被人类的目光所观照,浸淫过人类精神,则这块石头便与文化挂起钩来了,只不过这块石头还处在接近于文化的低级状态。而当人类社会通过打磨、雕琢,再用审美眼光提炼出的一份赞美之词,则其更近于灵魂的形态。我们对于文化,既不能用二律背反的经典逻辑来研究,也不能用模糊逻辑或者称弗晰集合的办法来研究,必须应用阴阳学说、《灵魂学手记》中所用的笛卡尔坐标系来分析和把握。文化是一个广谱的概念,我们研究文化,必须进入一个崭新的认识天地。
二、公安文化的分类
关于文化的分类,学者们从不同的角度作不同的划分,有三分法、二分法、四分法等。即便是三分法,也有不同的三分法。有的把文化划分为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和心理文化三个方面,而有的则把文化分为信息文化、行为文化和成就文化,等等。
我国的一些专家学者对公安文化建设提出了不少真知灼见。如程安辉、曹礼海提出开展公安文化建设要正确处理好历史与现实的辩证关系、宏观与微观的辩证关系、民警个体与公安队伍群体的辩证关系。曹礼海还发表专著《公安文化建设的45个细节》④,提出用PDCA(Plan、Do、Check、Action)循环来系统指导公安文化构建的观点。
在学习消化专家理论的基础上,笔者作了些思考,觉得公安文化很难用行为、管理、精神三个层面来全部涵盖,因为按照这个分类,我们的武器警械、硬件设施、生态卫生等内容无法进入研究的视线,从而会导致对公安文化资源的疏忽。我们警务工作所依赖的一切精神与物质都是公安文化的组成部分,笔者借用《灵魂学手记》的思路,把公安文化初步划分成:公安器物文化、公安行为与管理文化、公安制度文化、公安文学艺术、公安价值体系五个类别,它们依次从偏向于横轴X(纯粹的就是荒石,与文化无关)向偏向纵轴Y(纯粹的就是神明)转移。
(一)公安器物文化。包括警营建筑、生态环境、内部设置、武器警械、后勤装备、警用科技、警用服饰以及各类附着于警用器物上的特有标志。我们在这方面的研究是不够的,走了不少弯路。最典型的就是那件著名的、被淘汰的99式“深灰色衬衣”。我国有200万人民警察,还不包括非公安类的警察,深入研究公安器物文化,哪怕从经济学的角度也是非常必要的。
(二)公安行为与管理文化。包括公安执法、执勤、管理社会、服务群众,也包括警察礼仪、警察公共关系以及公安内部的组织管理行为。如果把管理也作为一种行为,那么其实就是公安行为文化。笔者认为,公安行为文化研究最缺乏的是对于行为细节及其有效性、合法性的研究,譬如枪支使用有效性、合法性的研究,而且在管理上我们也常常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也许会有人说,枪支使用是一个法律问题,而不是文化问题。笔者不这样看,一方面,我们研究行为文化离不开对行为的研究,包括法律行为;另一方面,法律本身就是文化的一部分。
(三)公安制度文化。制度文化是人类为了自身生存、社会发展的需要而主动创制出来的有组织的规范体系。公安制度文化就是公安机关为了顺利完成公安使命而创制出来的关于公安组织体制、运作法律、纪律条令、行为规范等的总和。由于公安机关特有的性质,公安制度文化与社会其他组织有明显的不同,要求更加严整,纪律更加苛刻。最典型的就是2003年以后执行的“五条禁令”,这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所特有的“紧箍咒”。所以,研究公安文化,公安制度文化是非常重要的内容。
(四)公安文学艺术。我国的公安警察队伍,相当于欧洲一个中小国家的人口。在这样一支队伍里,各种艺术门类都有相应的承载人才,也都有一定的需求市场。什么是公安文学艺术呢?笔者认为从两个方面可以来界定公安文学艺术。一是题材反映的是以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生活、工作、学习有关的各类文学艺术,无论其创作主体是否具有公安身份。二是公安民警创作的各类文学艺术作品,无论是否直接反映了公安生活。对于第二点可能会引起争论,但如果把公安民警创作的非公安题材类作品排除在公安文艺之外,那么湖州公安铜管乐队演奏类似于《卡门组曲》这样的艺术活动就无法进入公安文艺的范畴。从实践的角度看,吸纳比排除更科学。
(五)公安价值体系。价值体系包括核心价值体系和非核心价值体系,价值体系是意识形态的反映,核心价值是意识形态的集中反映,是文化的灵魂。公安核心价值体系是公安文化的灵魂,公安部目前对其表述为“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曾经也表述为“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等。所有这些的意思均大同小异,笔者个人更倾向于采用传统意义上的“四个忠于”作为人民警察的核心价值观和道德观。除了核心价值体系外,人民警察还有非核心价值观。笔者认为核心价值体系之外的价值体系是社会一般价值体系,对于一个具体的人民警察来说,就是一般的社会民众所遵循的主流价值观。公安价值体系对于公安文化来说是最接近于Y轴的那一部分,而其中的核心价值观则更具有灵魂的意义。
三、公安文化建设的使命
文化的使命必然表现为文化的功能。文化有哪些功能呢?文化有意识形态、传递文明、社会教化、塑造民族精神等功能,公安文化当然也不例外。通过学习上级要求和专家学者的理论,结合自身基层工作实践,笔者认为公安文化建设的使命包含了两个方面,一个是内部使命,另一个是外部使命。在这个前提下我们要注重研究通过完成内部使命来实现外部使命的机制。
(一)公安文化建设的内部使命。公安文化建设的内部使命归根结底是引导和激励广大民警“开心工作,幸福生活”,具体来说,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渗沥心灵。朱光潜在他的《诗论》中,讲到诗人的灵性妙悟的功能时说:“沉静中的回味是诗人的渗沥手续,灵心妙悟是诗人的渗沥器。”不仅是诗歌,一切文化形态都具有不同程度的渗沥功能。我们公安民警整天与形形色色的社会现象相伴随,在正与邪的长期较量中,处在心理应激状态的时间很长,因而,内心更需要沉静中的调养。强化我们内在文化功力是一种非常好的办法,而且在一定意义上是无可替代的,用文化来武装、保卫、调理、渗沥我们的心灵,使我们更加坚强,更加清醒,更加健康。借用朱光潜先生的话,公安文化是我们公安民警的渗沥器。
二是提升素质。市场化经济带来的消费主义、享乐主义、实用功利色彩、拜金主义风尚和感官化欲望化潮流,给整个精神文化生态带来恶劣影响。公安民警身处其中,难免受其影响。文化常常在不经意间,提供着是非、善恶、真伪、好坏的判断标准;在不知不觉中,塑造着不一样的人格、不一样的精神、不一样的风骨、不一样的血脉。公安文化建设的任务之一就是要通过文化的影响力,引导广大人民警察自觉坚持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文“化”人,以高尚的情操陶冶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以生命的情感启迪人,以高雅的品位引导人,以对利己和拜金的轻蔑使人脱离庸俗,以对奉献和勤奋的赞颂使人走向崇高。
三是凝聚警心。“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要“用文化引领前进方向、凝聚奋斗力量”。文化之所以具有凝聚功能,关键是文化能够表达共同的价值观、理想追求、精神气质,文化就是通过表达来实现凝聚人心的作用的。公安机关担当着特殊的政治和社会责任,需要用共同的价值观和理想来凝聚警心,用浩然正气来塑造警魂,用高雅的艺术魅力吸引民警,用成功的作品来建立公安文化自信,从而更好地完成艰巨的公安任务。
(二)公安文化建设的外部使命。笔者认为,公安文化的外部使命总的来说就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平安和谐”,概括地讲,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提升执法公信力以维护法治正义。公信力是指在社会公共生活中,公共权力面对时间差序、公众交往以及利益交换所表现出的一种公平、正义、效率、人道、民主、责任的信任力。公信力既是一种社会系统信任,同时也是公共权威的真实表达。执法公信力说白了就是人民对于执法机关执法行为的认可度。我们要用公正、规范、高效的执法来建立社会对法治的信任,用严整的警容仪表、严格的纪律作风来赢得群众对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认可,用一丝不苟的程序规则和执法全过程的阳光透明来确保执法公信。这是公安机关立于不败之地的根基。公安文化的一大使命就是要发挥关注、批评、监督、引导的作用,让我们的全体民警像关心我们的眼睛一样关心我们的执法公信力建设。
二是强化治安控制力以保护人民安全。打击犯罪、保护人民是法律交给公安机关最基本的任务。对违法犯罪的控制力、对社会秩序的控制力是公安机关的核心能力,也是保护人民的前提。加强公安文化建设,一个非常重要的使命就是通过弘扬正气,唤醒广大民警的英雄主义情怀,以人民的期盼为念,为人民的利益而战,在打击防范控制上下功夫,不断强化治安控制力,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地享受到平安安全。
三是增强队伍亲和力以促进社会凝聚。改善民生、保障民安、维护民权,是公安机关服务职能的重要体现。公安机关服务功能的增强,会在很大程度上转化为社会凝聚力。凝聚力是维系社会生存的最基本的力量,对于一个社会、一个国家、一个组织作用巨大,能把分散的个人力量聚合为整体组织的力量和社会的力量,并产生出远远超出个人和小组织力量总和的巨大力量;凝聚力有巨大的稳定功能,它使社会成员团结一致,减少和消除分裂和冲突,从而使组织成为稳定的结构;凝聚力还可能产生出巨大的动力。
(三)内部使命转化为完成外部使命的力量。公安文化的内部使命能否达成直接影响和制约了外部使命的实现程度?两者之间,前者是前提、是条件、是基础,后者是前者的表现与检验。要达成外部使命,首先要练好内功,在渗沥心灵、提升素质、凝聚警心上下功夫。但是,练好了内功并不等于直接地、自动地转化成外部的成效。公安机关要把内部使命转化成为完成外部使命的动力,还必须加强组织与管理,包括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的民主化、警务资源配置的科学化、体制机制的现代化,否则再好的内功也会受到极大的制约,而难以发挥出应有的效能。因此,对于一级公安组织在加强公安文化建设方面,应当把握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制订公安文化建设规划;二是要强化对公安文化建设的组织领导;三是要选拔优秀公安文化人才;四是要大力普及公安文化活动;五是要落实公安文化建设相关保障。
(本文作者系浙江省长兴县公安局局长)
注释:
①爱尔兰考克大学的数学家布尔在19世纪中叶首次定义了逻辑的代数系统。布尔逻辑只使用两个值0和1。
②1965年,美国数学家查德首先提出了弗晰集合的概念,把只取0和1二值的普通集合概念拓展为在[0,1]区间取无穷多值的模糊集合概念。
③林清泉:《灵魂学手记》,甘肃科技出版社1999年版。
④曹礼海:《公安文化建设的45个细节》,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