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失与培育: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规则意识
2015-01-29黄谋琛
黄谋琛
(中共江西省委党校 哲学教研部,江西 南昌 330003)
缺失与培育: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规则意识
黄谋琛
(中共江西省委党校 哲学教研部,江西 南昌 330003)
中国现代化以时空压缩、问题复杂和风险多样为特征。在此进程中,我国公民规则意识有所增强,但有些人规则意识淡薄甚至缺失,表现在:经常不守规则,无监管不守规则,对己不利不守规则,更有甚者,根本就不把规则当回事,诸如中国式过马路、枉法裁判和办事找关系。有鉴于此,要增强规则意识,让人们认同接受规则,让遵守规则成为自己的需要和责任。
中国现代化进程;规则意识;增强规则意识措施
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首要的基本观点,离开实践抽象地奢谈理论毫无意义。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在民族战争中的地位》说:“洋八股必须废止,空洞抽象的调头必须少唱,教条主义必须休息,而代之以新鲜活泼的、为中国老百姓所喜闻乐见的中国作风和中国气派。”[1]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讲到:“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自己思维的此岸性。关于思维——离开实践的思维——的现实性或非现实性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2]他还说:“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或自我改变的一致,只能被看作是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3]共性和个性的辩证关系原理是矛盾问题的精髓。我们探讨社会规则的基础性和普遍性的东西,落脚点和归宿就是中国,就是为了解决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社会规则问题。那么,中国现代化进程怎样,规则意识存在什么问题,有何良策?这些现实问题接踵而至。
一、中国现代化进程及规则意识的增强
“现代化”,源于西方,英语为modernization。尽管“现代化”的定义五花八门,但在这里是一种文明形式,是“成为现代的”的意思。我们认为现代化从工业革命开始,因为15、16世纪西欧系列事件只是资本主义孕育和发展的阶段性现象。“现代化”这一术语的流行是在20世纪60年代以后的社会科学研究当中。
(一)现代化带来规则的变革
现代化理论是社会发展理论的重要成果之一——尽管60年代末、70年代初受到“依附论”、“世界体系论”等对立理论的挑战,但之后重新活跃。因此,运用现代化理论分析中国现代化进程具有重要意义。现代化理论包括现代化的一般理论、现代化的各方面和现代化的比较研究。现代化的比较研究对中国现代化具有借鉴意义。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版序言写道:“工业较发达的国家向工业较不发达的国家所显示的,只是后者未来的景象。”[4]就西方国家的现代化之路来看,一般都花了好几百年。
1.第一次工业革命及规则变革。工业化是现代化的重要基础,虽然工业化并不意味着现代化的全部,但是,离开工业化谈论现代化,简直是空中楼阁。历史地看,英国是工业革命的发源地。英国使用煤铁,奠定物质技术基础,以钮科姆发明和瓦特改进蒸汽机为标志,首先出现于工场手工业最为发达的棉纺织业。工业化从西欧各国包括英、法、荷兰、比利时、挪威、瑞典、丹麦、意大利等,扩散至海外殖民地诸如美、加、澳洲、新西兰等。第一次工业革命,从18世纪60年代算起,到19世纪中叶结束,持续近100年。工业革命和政治革命,共同推进社会整体变革,不仅引起生产的巨大发展,而且引发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工业革命不仅是海外领地被欧化的主要原因,也是欧洲庞大的殖民地结构在亚洲和非洲得以建立的主要原因。”[5]
2.第二次工业革命及规则体系的重建。第二次工业革命是从1860年到1914年。科技突飞猛进,主要表现在发电机和内燃机的发明、电力的广泛应用和新交通工具的创制、新通讯手段的发明。第二次工业革命以电力的广泛应用为显著特点。规模生产和社会分工达到精致的程度。科技地位日益强大,改良铁路,发明汽车,出现飞机,使用无线电报、无线电和电视,都与科技密切相关。英国工业革命随后波及法德意等欧洲国家。有的国家实现现代化花了两三百年甚至更长时间。1884年7月,世界第一部工伤保险诞生于德国,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工业革命必然引起法律、道德、礼仪、习俗等众多规则体系的创建重构。
当然,现代化不是一个静止概念。经济全球化浪潮滚滚,全球市场配置、资本流通和贸易自由化,催生国内规则、区域规则和全球规则,推进全球治理体系和国际机制的嬗变。全球生产力的迅猛发展,必然引起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变革。现代化带来规则意识的彻底变革。
(二)中国双重转型呼唤规则意识
中国现代化可谓步履维艰,一波三折。自强运动(也称洋务运动)算是萌芽,但是,一般认为,真正开始是新中国诞生之后。那时建立的比较完整的、独立的工业体系,为我们现在推进现代化奠定了较为坚实的基础。从1949年至1956年是过渡时期。从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到本世纪中叶实现现代化,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即使从1949年算起,到本世纪中叶,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建国一百年”,我国实现现代化,由此开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时代。
1.“双重”转型。中国现代化其实是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的过程。尽管有学者提出两次现代化的主张,即:从农业社会转向工业社会,从工业社会转向信息社会。但是,社会现代化应该从社会的整体意义上去理解,从整个社会类型变化及社会转型的意义上去理解,其基本定位不是别的,正是从传统社会转向现代社会。[6]因此,中国现代化不是历时态意义的两次现代化,而是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和信息社会的共时态转变,最终实现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美国社会学家阿尔温·托夫勒描绘的“第三次浪潮”将“惊人地显示出潜在的具有希望的前景。”[7]
2.化解防范风险亟需强化规则意识。我国要在一百年的时间走完西方国家花了几百年时间才实现的现代化路程,其艰巨性和复杂性是不言而喻的。这不仅是因为时间短暂,而且我国起点低,说“一穷二白”、白手起家也毫不夸张,还因为我国人口众多,各地情况千差万别,发展不均衡。大工业生产要建立严密的操作流,信息经济要求保障信息安全,网络社会要防范网络攻击。市场经济渴望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和自由贸易规则。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核心价值观,也倒逼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国现代化由此呈现时空压缩、问题复杂、风险多样的特征。就风险而言,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8]从外部环境来看,传统和非传统安全因素交织,台湾问题、南海问题、东海问题、藏南问题都是潜在和现实的风险,我国还面临西方国家经济、金融、科技、文化长期占据优势的压力和国际竞争风险,尤其美国这个世界唯一的超级大国,还在推行霸权主义、强权政治和新干涉主义。2015年10月,美国等12国谈判代表达成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共识,与跨大西洋伙伴关系协定(TTIP)遥相呼应,以北美自贸协定为基础,合成一体两翼——妄图塑造美国的21世纪全球经济格局。如果风险未能有效解决和防范,那么,风险扩散叠加将难以避免,长期的风险在短期内集聚压缩,从而变成系统性风险,所谓牵一发而动全身。
二、规则意识淡薄的表现及原因
规则意识就是把规则当作行为准绳的、出自内心的意识。社会失范,无非是规则缺失和规则形同虚设。无论是规则缺失、规则摆设,还是搞潜规则,说到底,是传统人伦关系还在禁锢人的头脑。因此,我们说社会规则问题是个重大课题。从现实看,社会各领域的问题都与规则相关联。不可否认,我国在强化社会规则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与过去相比,我国公民的规则意识有所增强,如竞争意识、责任意识、权利意识、法律意识等。但一些人的现代规则意识淡薄,这个问题不容忽视。年龄遍及老中青,涵盖各行业。乱扔垃圾,随地吐痰;公共场所大喊大叫,上车不排队,拥挤不堪,蜂拥而上,争抢座位,对老幼不让座;制假售假,骚扰异姓;越轨行为,网络骗婚,官员嫖娼,不胜枚举。国人境外旅游也是大喊大叫,不守当地规定,不排队,不讲秩序等等。从总体看,一些发达国家民众的规则意识比较强。瑞士人讲规则可谓举世公认,怎么过马路,垃圾怎么分类,怎么讲文明秩序,一清二楚。日本人守规矩随处可见:尽管没有“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这些多余的标语,但地上一干二净,人们有废弃物也放入垃圾箱,即使没有垃圾箱,也暂且放入包内。至于乘坐地铁或公交,哪怕是高峰时期,也不是蜂拥而入、混乱不堪,而是排队等候,井然有序。德国也是如此。即使没有交警在场,哪怕是深夜,人们包括司机也是看红绿灯行事。至于酒驾更是严格禁止。德国人不仅守秩序,而且讲诚信。对比上述一些国家强烈的规则意识,我国国民规则意识淡薄,反差鲜明。
(一)规则意识淡薄的表征
1.经常不守规则。有的人考试舞弊,论文抄袭;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对老弱病残孕视而不见,拒不让座;假期旅游时总是有人骑在烈士头上拍照留念,一些文物古迹被刷漆涂上名字;逛动物园时信手用食物喂养动物,不管食物是否适合动物;等等。
2.没有监管,就不守规则。表现在,老师叮嘱作业不能抄袭,事实上,很多学生下载拷贝复制粘贴凑成一篇作业上交老师,老师难于监管,有时很难发现。十字路口没有交警和电子眼的时候,不少行人和司机闯红灯。即使有电子警察,司机将车牌遮住,或把车牌摘下,如此,电子警察也难以尽收眼底。执法部门组织完成综合执法活动,一些人避过风声依然外甥打灯笼——照舅(旧),卷土重来,制假售假,短斤少两,以次充好,地沟油、毒奶粉、苏丹红等,让人防不胜防。
3.对己不利,就不守规则。有人经常利用规则制约别人,就是不约束自己。一旦遵守规则造成自己利益受损或者对己不利时,便将规则抛掷脑后。例如,在十字路口恰遇红灯亮起,如果遵守规则便要等到绿灯,这是无聊、漫长而焦躁的等待。于是,有的人趁着黄灯一冲而过。有的人看到购票队伍很长,试图找理由插队。这些无非是想为自己带来便利,而遵守规则显然耗费时间,需要耐心。还有的领导私设小金库,搞账外账,因为倘若落实收支两条线,就没有资金可供自己“灵活机动”。有的执法人员罚款拒开票据,原因在于如果开票据,就要将罚款上缴国库,有些执法人员就会提出开票据多罚款,不开票据少罚款,最终将罚款据为己有。
4.对规则置若罔闻。更有甚者,根本就不把规则当回事。这里谈谈中国式过马路、枉法裁判和办事找关系。
中国式过马路,可谓有中国特色。凑足一帮人横穿马路,对红绿灯熟视无睹。绿灯信号亮时,拉一帮人过马路无可厚非、天经地义。糟糕的是红灯信号亮时,凑足一撮人,照过不误。还有的是不走斑马线、走在变换车道路标上,不走天桥和地下通道。不仅行人如此,车辆驾驶员也是对红灯“照闯不误”,有的是遮住车牌号。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车更不在话下了。显然,红灯信号在这些人心目中不起作用。这些人分布甚广。尽管个中原因是多方面的,有规划欠妥、心态浮躁、监管不力等,但规则意识无疑是其中的重要一点。
据报道,一位人大代表往法院进行法律、工作监督,然而,法院工作人员拒绝监督,还把人大代表证给搜走了。法院是审判机关,本来就要对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工作,接受监督。但是,如今拒绝人大代表监督。有的法官也不把法律放在眼里——徇私枉法、枉法裁判、徇私舞弊、违法判决、违反程序。引人注目的上海法官嫖妓,法官作为公职人员,将《公务员法》、《法官法》、职业道德抛掷脑后。司法是最后一道正义防线。司法腐败突破的不只是最后一道防线,而且是威胁司法公信力和法治国家的确立。
办事找关系。中国人办事可谓独特,他们首先考虑的几乎不是规则,而是熟人。有熟人,好办事;没熟人,难办事。不是熟人,可能会“公事公办”,甚至找借口百般刁难。如果自由裁量权大,更是对己不利。是熟人,自然为你着想,但也要请客送礼。不是熟人,那就想办法变成熟人,找人套近左右逢源拉上关系。如果接受送礼,表明事情可办,心里踏实;如果不接,辗转反侧,夜不能寐。不管是去办事的,还是工作人员,时时刻刻想着关系,就是没想到规则。出了问题、遇到麻烦更是如此,找熟人协调,找关系疏通。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的社会关系,不像团体中的分子,大家立在一个平面上,而是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9]网传的“我爸是李刚”、“我爸是县长、村长”,还有冒充领导亲戚诈骗,等等,就是生动写照。这些事实表明,在转型社会,注重人伦关系和权力本位的历史传统仍然作祟。
(二)规则意识淡薄的原因
造成规则困境的原因是多线的,既有人自身的原因,也有社会原因;社会原因既有历史的——人治传统的路径依赖依然作祟;也有现实的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在内的社会客体原因。具体而言:规则意识淡薄的原因,包括历史、现实、文化素质等因素,是各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例如,违反交规可能因为处罚太轻,也可能没有养成遵守交规的习惯,还可能是人的文化素质不够,等等。
三、增强现代规则意识的着力点
涂尔干在《社会分工论》第一版序言中说:“如果我们的兴趣只停留在思辨层次上,那么这种研究就会不值一文。”[10]规则意识淡薄,严重妨碍现代化进程,而人们的规则意识反映社会的文明进步。“当国家同时确保以下两者时,法的规范性就具有有效性:一方面,国家确保对这种规范的平均的遵守,必要时用制裁来强迫遵守,另一方面,国家保障这种规范的合法产生的建制条件,从而随时都可能出于对法律的尊重而遵守法律。”[11]《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要求:“强化规则意识”。我们说增强规则意识,当然是现代规则意识——这表明了历史潮流。离开现代这个限定词将毫无意义,可以说是倒退。那么,当下如何培养和增强规则意识?
(一)认同、接受规则
要增强规则意识,先要认同接受规则,通过教育将规则内化于心。心理学认为,个体的认知规律包括知、情、意。因此,规则认可、接受要遵循个体心理规律,包含规则认知、规则信仰和规则遵从。
1.强化规则认知。规则认知就是个体认识、理解和评价规则。如果不认识规则,脑子里根本没有一条规则,又怎么遵守和施行呢?行动的时候自然就是我行我素。第一,只有认识了规则,才能付诸实践。虽然认识规则不等于遵守规则,但不认识规则是难以执行规则的,换言之,认识规则是遵守执行规则的必要前提,但不是必然逻辑。我们经常说学习相关规定,如法律就是这个道理。我们不仅要认识规则,还要理解。毛泽东说:“感觉到了的东西,我们不能立刻理解它,只有理解了的东西才更深刻地感觉它。”[12]第二,要善于评价规则。尽管评价规则似乎是更高深的学问,不过,评价规则确实比理解更进一步。作为人,一个理性人,一般是具有起码的是非、善恶、美丑的观念。第三,要认识社会规则的重要性。社会规则对人的行为具有约束功能,包括对个体的劝说、评判、自由和对群体的团结、正义、导向,对社会具有秩序维护功能,包括整合、协调、控制和防护。很明显,只有了解社会规则的内容和重要性,人们才可能更加积极主动地遵守规则,而不是被动消极地遵守规则。近日颁布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要求对干部加强党纪、法律、道德、国史党史的教育,这从一定程度上说,也是认知规则。
2.培养规则信仰。规则信仰就是个体对规则的尊敬、畏惧和相信。对规则的心理体验、感受,诸如喜欢和讨厌、赞成和反对、信仰和漠视等,其实就是规则情感。而我们说的规则情感,就是要对规则怀有敬畏之心。默顿认为:“只有理想化的模式得到强烈的情感才能得到支持,纪律才能发挥作用,而这种情感包含了对职责的献身精神、对个人权威和个人能力有限性的清楚认识,以及有条不紊的日常工作表现。”[13]
敬畏规则。行为模式只有得到强烈的情感支持,才能形成。德国哲学家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说:“有两件事情我愈是思考愈是神奇,心中也愈是充满敬畏,那就是我头顶上的星空与我内心的道德律令。”其实,何止是道德?包括法律在内的所有社会规则,只要是正义良善的,我们都应该怀有敬畏之心。如果有人对社会规则不当回事,把规则任意踩在脚下,人人效尤,则规则的应有功能必然无从发挥——这叫规则失灵或者规则失效。看了《西游记》的人都知道,如果齐天大圣孙悟空没有“紧箍咒”,岂不是和尚打伞——无发(法)无天。如此何以完成西天取经的使命?我们常说,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管理者,要依照规则尤其是法律行事,时刻牢记达摩克利斯之剑高悬头顶,率先垂范,谨慎用权;被管理者,也要遵纪守法,做文明公民。
按规则办事。规则意志就是个体对规则施行的计划、打算、意图等。既然制订了规则,而且是经过自己认可同意的,那么,就要将规则落实到每个适应的个体身上。遵守规则就是将规则贯穿于学习、生活、交往和工作,贯穿到行为和社会关系中。不管是规则制定者还是参与制定者,都要按照规则行动,特别是在碰到触犯自己利益的时候,也能用规则来解决问题,而不是将规则晾在一边。列宁曾引用一句谚语:几何公理触犯人们的利益,也会遭到反驳的。当规则落实到自己头上影响自身利益时,是不是也坚决按照规则办事呢?特别是领导干部是否有这种坚定的决心和意志,就是一种考验。我们要有意识地运用规则约束自己的行为,而不是恣意妄为。如果领导干部恣意妄为,不守规则,那么,规则就会逐渐沦为摆设,规则权威也就无从谈起。
3.养成守规习惯。长期的规则教育使得人们认识理解规则,而规则认可为养成守规习惯提供基础,习惯又是认可规则的深化。我们不仅要认可接受规则,还要养成遵守规则的习惯,把外在的规则转化为内在的习惯。良好的习惯,好比存在于神经系统的一种资本,资本不断增值,利息也与日俱增。比如,一个人经过礼仪教育,知道修身,注意克己,而每个人都自动遵守规矩,是发自内心,而不是外在的监督,这是理想的礼治。当然,讲究礼仪的习惯,开始也需要监督和强制,也可能潜移默化。莎士比亚认为:“道德是远胜于富贵的资产,它可以使一个凡人成为不朽的神明。”其实,整个社会规则体系,只要符合社会发展规律和人民利益,都应该遵守,成为习惯。第一,要对儿童进行习惯教育。习惯化,由不断强化引起的内在化。经常重复的行为类型,可以通过强化、巩固而形成习惯。例如,军队中的训练,特别是对新兵的训练,要培养他们在强敌的攻击面前做出所希望的响应(如镇静、无畏、勇敢、顽强等等)。[14]陶行知曾说过:“凡人生所需之重要习惯、倾向、态度,多半可以在六岁以前培养成功。换句话说,六岁以前是人格陶冶最重要的时期。”[15]我们要将儿童行为稳定化,将规则植根于内心深处,运用到实际生活中去,不断强化,形成习惯。第二,让小孩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从身边做起。习惯是无意识的结果,习惯成自然。小孩遇到某种陌生场景及时给予指导鼓励,多次重复,行为、言语、礼仪、交往习惯逐步生成。只有如此,才能提高幸福指数,创造美好生活。
(二)让遵守规则变成自己的责任和需要
尽管某些情况下,遵守规则可能对自身利益受损,但从本质上看,不是要我遵守规则,而是我要遵守规则。马克思、恩格斯指出:“真正的社会联系并不是由反思产生的,它是由于有了个人的需要和利己主义才出现的”。[16]
1.遵守规则是我的需要。为什么是我的需要呢?按照民主程序制订的良善的规则,是经过大家同意认可的,理应信守承诺,否则,自食其言。再说,有人违背规则,必然打破秩序功能,侵犯他人的正当利益。当别人也这样做的时候,最终也会侵犯自己的利益。有人不遵守共同的消防规则,那么,“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对于政党而言,党员自觉遵守规则,有利于加强团结,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近日,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对于以德治党、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导向功能。因此,我们说,遵守规则是适应范围内的每个人的内在需要。
2.遵守规则是我的责任。这样,我们就须有责任意识,即遵守规则是我的本分之事,而不是“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媒体报道:外国人在中国长城捡垃圾,国人觉得不可思议。人们在天安门广场乱扔垃圾,随地吐口香糖,着实让保洁工人疲惫不堪。这就是爱护环境讲卫生的规则成了外国人的责任和需要,而我们则是不关我的事。当有人违反经过大家同意的规则时,那么,违规之人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受到处理。这是规则构成方式的应有之义。违规者为之付出代价,适应规则的每一个人就不敢以身试规。如果还不奏效,那就要提高违规成本,加大处罚力度。近日,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开出党员干部“负面清单”,为强化党员干部规则意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提供保证。处罚和代价使违规者吃一堑长一智,让人们逐步认识到:遵守规则是自己的需要和责任,人人都该遵守规则。
[1]毛泽东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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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许如江
D 63-31
A
1671-2994(2015)05-0151-05
2015-08-21
黄谋琛(1975-),男,江西兴国人,中共江西省委党校哲学教研部讲师,哲学博士。研究方向:社会发展理论与社会发展战略。
*本文系中共江西省委党校、江西行政学院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题课题《国家治理现代化视阈中的规则意识研究》(15ZX07)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