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晋陕豫金三角地区黄河湿地保护中的区域合作方式
2015-01-27车永锋
车永锋
(三门峡环保局 河南三门峡 472000)
晋陕豫黄河金三角黄河湿地沿黄河成狭长带分布,建设的自然保护区有河南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三门峡段)、山西运城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陕西黄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近年城市沿黄河发展成为潮流,黄河湿地面临的情况更加复杂。
1 晋陕豫黄河金三角黄河湿地现状
1.1 自然湿地面积不断减少
晋陕豫黄河金三角黄河湿地处内陆,周边人口较多,人与湿地争地现象较为严重,旅游、餐饮、房地产开发等现象比较普遍,天然湿地面积急剧减少。
1.2 湿地资源不合理利用
黄河湿地的核心区域中,宾馆与饭店随处可见,旅游区、房地产项目以湿地为依托,盲目开发建设。一些铁路、高速公路由于战略需要,经常性穿越已经保护的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此外由于湿地保护法律的滞后,部分黄河湿地和滩地被当地村民开发为农家乐、跑马场等,污水、油烟、噪声的排放,严重影响湿地生态环境功能的发挥。
1.3 黄河水量减少且污染加重
由于全球变暖、植被破坏、灌溉方式落后、流域人口增长、黄河沿岸工业和城市用水量不断增加等因素导致黄河水量不断减少,断流次数及时间增多,且黄河中游区域内有上百条季节性河流和长年性河流汇入黄河,两岸一些企业、居民区把废水直接或通过支流排入黄河,造成严重的水质污染,破坏了湿地水环境。
1.4 晋陕豫黄河金三角黄河湿地保护力度不一致
三门峡、运城、渭南建立河南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三门峡段)、山西运城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陕西黄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临汾市黄河湿地尚未建立自然保护区。三门峡市根据湿地鸟类保护的需要,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白天鹅及栖息地保护的决定》,将三门峡黄河湿地绝大部分,纳入白天鹅栖息地进行保护。
2 目前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金三角黄河湿地管理目前是属地管理,由临汾、运城、渭南、三门峡林业部门主管,部分下设湿地管理处或公园景区管理处。
2.1 缺乏统一合作和协调机制
金三角地区以各自的利益作为自身发展战略,虽然合作有进展,但很难做到真正的合作。各地政府还是按照自身发展的内在逻辑和实际需要,而不是从黄河金三角整个区域发展形态的内在要求出发来展开联合。
2.2 属地管理影响管理效率
目前的湿地管理被人为地按行政地域分而治之。以三门峡库区湿地为例,黄河南湿地属三门峡管理,黄河北湿地属运城管理,两地各自为战,各自负责所管辖的领域。互相之间沟通及交流较少,“分工不合作”成为了湿地合作的巨大障碍。
2.3 多部门管理影响保护效果
目前我国湿地管理体制为湿地资源分部门管理,林业部门主管,水利、国土等部门依据职责范围管理相关资源,导致了各个部门多关注于开发资源,而忽略湿地生态系统的保护。如:水资源和砂石资源的管理权限归水利部门,湿地保护主管部门无法制止某些不合法的挖砂行为,从而造成了对湿地生态系统的不可逆的破坏。
由于影响湿地环境的因素是区域性,保护黄河湿地的规划及保护措施应具有统一性,开展湿地管理合作机制探索,有利于更好保护湿地环境
3 区域合作方式探讨
3.1 组建跨行政区域的湿地管理机构
在这个方面,天津滨海新区模式值得借鉴。2006年,天津滨海新区有3个行政区和9个功能区。随着开发开放的逐步推进,行政体制与现实发展之间产生了诸多矛盾和问题。表现在:内部行政效率低,规划缺乏统一协调;功能区和行政区相对独立,各自为政,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复建设和无序竞争;资源不能得到合理有效配置,土地、资金、人才流动不畅。2009年国务院撤三个行政区,设立天津市滨海新区。因行政架构统一、分工明确、精简高效的特点,有限解决了以上的诸多问题。
这个模式实施起来难度较大,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分属3省4市,建立跨区域的跨行政区域的湿地管理机构,一般需高级的行政机关进行协调,协调难度大,可以作为最终目标。
3.2 建立区域间合作的组织网络
3.2.1 建立跨地区合作的规划与协调委员会
由各地湿地保护具有决策权的官员成立委员会,从区域发展的高度确定一个整体的规划框架,整合资源优势,对湿地保护进行前瞻性研究,对重大问题进行磋商,对跨区域项目实施进行督促。
3.2.2 构建区域联席会议制度
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就合作的整体方向和框架进行协商,增强区域湿地保护合作。各区域湿地保护部门共同对区域内的一些事务进行沟通协商,及时解决存在的一些矛盾,有助于区域政府间加强合作意识,真正融入到区域合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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