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新举措陕西“丹治”二期工程建设再上新台阶
2015-01-27陕西省水土保持局
陕西省水土保持局
(陕西 西安 710004)
实施新举措陕西“丹治”二期工程建设再上新台阶
陕西省水土保持局
(陕西 西安 710004)
“丹治”二期工程;水土保持;措施;陕西省
陕西省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主要水源地,自“丹治”工程实施以来,大力推进了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尤其是“丹治”二期工程建设以来,项目区共治理小流域122条,新增治理面积2 430 km2,开展生态清洁小流域试点40多条,控制面源污染面积100多km2,新营造经济林果1 000多hm2,新建各类绿色产品加工厂23家、城郊型旅游点55处,年产值达12.8亿元,促进了水源区生态环境的改善,使水污染恶化趋势得到控制,水质稳定达标,社会经济稳步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了基础。介绍了工程建设中采取的各种新举措,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几点建议。
1 “丹治”二期工程新进展
陕西省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主要水源地,涉及陕南3市28县(区)和宝鸡市、西安市的太白、凤县和周至县,总面积 6.27万km2,占丹江口水库控制面积的66%;境内年均入库水量近285亿m3,占丹江口水库多年平均入库水量的70%。做好水源区水土保持工作,对于维护丹江口库区及上游生态安全、水质安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自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实施以来,在水利部、国家南水北调办等有关部委的大力支持下,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区水质、实现“一库清水送北京”为目标,大力推进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丹治”一、二期工程累计治理小流域470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万km2,新修基本农田2万多hm2,营造水保林20多万hm2、经济林10万hm2。截至目前,已完成工程总投资28.93亿元,其中中央投资18.14亿元。“丹治”工程建设促进了水源区生态环境的改善,使水污染恶化趋势得到控制,水质稳定达标,社会经济稳步发展。尤其是“丹治”二期工程建设以来,我们进一步强化领导、深化认识、创新机制、开拓进取,工程建设取得了新进展:
(1)治理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水质稳定达标。坚持以小流域为单元,实施“山、水、田、林、路、村”综合治理,构建“上拦下保,立体防御”的工程体系,小流域治理水平和工程防御标准明显提高。二期工程治理小流域122条,新增治理面积2 430 km2,林草覆盖率提高12百分点,项目区年均保土能力达到4 700万t,蓄水能力达到4.3亿m3,侵蚀强度由中度下降为轻度。据国务院南水北调办考核结果和陕西省环保、水文部门监测资料,在汉、丹江流域的10个水质监测断面中,有2个断面优于目标水质,达到Ⅰ~Ⅱ类标准,有8个断面符合达标水质。
(2)控制面源污染,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蓬勃发展。结合“丹治”工程和省内煤油气资源开采水土保持补偿费使用项目建设,在综合治理的基础上,大力开展生态清洁小流域试点,探索面源污染防治和清洁小流域治理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政策和新模式。近年来,水源区开展生态清洁小流域试点40多条,控制面源污染面积100多km2,形成了一批以控制水体污染为重点,发展绿色产业,降低农药、化肥施用量,减少农村面源污染为主要建设内容的生态清洁型示范小流域,极大地丰富了小流域综合治理内容,提高了防治水土流失和控制面源污染水平。
(3)调整产业结构,培育绿色循环经济增长点。在创办典型示范小流域、示范片和示范工程的基础上,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陕南循环发展”新思路,着力培育小流域绿色经济,使得在限制污染工业发展后,农业不减产、农民不减收。各县充分发挥水资源丰沛、光热资源丰富和绿色种植业发达的优势,大力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和产业结构,培育茶叶、核桃、板栗、柑橘等经济林果基地,发展生态旅游和城郊型农家游,提升治理效益,提高当地群众参与治理的积极性。近3年来,“丹治”项目区新营造经济林果1 000多hm2,新建各类绿色产品加工厂23家、城郊型旅游点55处,年产值达12.8亿元,项目区群众依靠绿色种植业,年人均增收600元以上。同时,各地积极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和产业开发,创办绿色企业,发展循环经济。如汉滨区在寇家沟小流域治理中,通过引入阳晨现代农业科技园项目,增加了小流域建设的资金投入,实施坡改梯79.4 hm2,工程规模大且集中连片,坡面水系和田间道路配套完善,现已大规模发展良种种植、畜禽养殖、温室大棚、苗木繁育等产业,经济效益显著。
(4)工程建设紧贴民生,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了基础。在“丹治”工程建设中,各地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陕南生态移民搬迁战略,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为生态移民创造有利条件,许多“丹治”工程区成为生态移民建设示范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样板区。如白河县的蔓营村被称为“全县水保生态第一村”,商南县富水镇任家沟村、石泉县绕峰镇双樟村、镇巴县陈家滩镇拉溪塘村都成为全县乃至全省有名的新农村建设示范村。
2 二期工程建设的新举措
为了确保南水北调中线工程调水水质,省委、省政府在制定全省经济发展战略时,提出了陕南循环经济发展的总体思路。省上先后编制了《陕西省汉、丹江水污染防治规划》《陕西省秦岭生态功能区规划》,出台了《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陕西省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陕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省政府按照部际联席会议要求,及时成立了陕西省南水北调工程办公室,并多次召开省内联席会议,研究部署和解决我省水源区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的重大问题。多年来,省委、省政府一直把南水北调中线水土保持工程作为考核省水利厅和省水保局年度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在水土保持业务工作中,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
2.1 建章立制,强化管理
根据《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我省先后制定了《陕西省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和《陕西省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工程检查验收办法》,始终坚持“抓住前典、运用两监、把好两关”的项目管理思路,推进管理工作上水平。项目区各市、县也都制定了工程建设和资金管理办法,用制度和办法规范项目建设和管理。在建设过程中,省上针对各地技术力量参差不齐的实际,不断加大督促检查和技术指导力度,组织省、市技术力量深入基层指导,解决实际问题。从2010年开始,省水保局每年都组织开展“机关百人下基层”活动,在每年秋冬治理季节后,抽调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及技术人员,深入治理一线,对工程建设进行全面技术指导和督促检查。各项目县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协调下,以水保项目为龙头,充分调动各部门的能动性、协调性,形成了“政府主导、水保搭台、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的齐抓共建格局。
2.2 注重宣传,严格执法
结合新水土保持法和《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的贯彻落实,我省始终把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放在重要位置,利用多种形式,占领有效阵地,大力宣传,广造舆论,不断增强全民水土保持和水资源保护意识。尤其是2014年以来,为了配合中线通水,省水保局和汉中、安康、商洛3市及项目区各县都制定了详细的宣传计划,在《人民政协报》举办了《为了一江清泉向北流——陕西省丹江口水库水源区水土保持纪实》专版,在《陕西日报》举办了3期宣传专版,在省级以上媒体发表新闻报道和专访30余条(篇)。项目区各县在城市周边、公路沿线和项目区树立标志牌,刷写宣传标语。略阳县还开展了水土保持有奖征文活动,在腾讯网、水利部网站、长江水利网、汉中市政府网、《陕西水利》和《陕西水土保持》等媒体上发表文章16篇。
为了有效防止新的人为水土流失,巩固治理成果,在开展治理工作的同时,不断加大对生产建设项目的监督执法力度,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最大限度地遏制新的人为水土流失现象。据初步统计,近5年来,水源区3市生产建设单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2 200多个,方案申报率达到95%,审批率达到100%,验收合格率达到50%以上,生产建设单位投入返还治理水土流失资金达到7.6亿元。
2.3 抓点示范,机制创新
为了推动“丹治”二期工程再上新台阶,不断提高治理水平,我们继续坚持“三沿”建设的思路,把重点工程向城镇周围、高速公路沿线、主要河流两岸布置,因地制宜,建设各种类型的综合治理示范点。全省涌现出一大批综合治理程度高、特色明显的示范工程,如白河县厚子河小流域十天高速公路沿线把坡改梯和茶园建设作为治理重点,汉滨区寇家沟小流域紧邻城区周边,旬阳县平定河小流域邱家坡村治理点紧邻十天高速公路,岚皋县头桥小流域沿县城周边和水源地四季河布设治理措施。这些示范点工程规模大,综合治理程度高,开发治理效益好,已经成为我省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的典型和标杆。
按照水利部的统一部署,我省把创建典型示范工程和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作为推进重点工程建设的重要举措,积极组织“丹治”工程项目县开展生态清洁小流域试点和水保科技示范园创建工作,及时总结各地开展试点建设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研究探索陕南地区开展生态清洁小流域和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建设的思路和措施。丹凤县、石泉县、略阳县在“丹治”工程治理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水保生态清洁小流域试点工作,桃花谷、大岭沟、金池院等重点小流域通过采取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和修建生物降解池等手段,有效地解决了农村生活污水排放问题,极大地美化了村容村貌,改善了群众的生活条件,成为生态清洁小流域的典范和当地新农村建设的亮点。丹凤县桃花谷、西乡县樱桃沟、汉滨区三条岭3个示范园被命名为省级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其中丹凤县桃花谷和西乡县樱桃沟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于2014年2月被水利部命名为国家级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
各县(区)不断创新机制,通过招商引资,实行大户承包治理,推广“公司+农户”的模式,引进民营资本参与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合力打造精品示范工程,逐步走出“民生水保”的新路子。陕南3市28县(区),共引进企业和大户50余家,投入民间资本3亿多元,培育示范基地17个,治理面积100多km2。民间资本参与水土保持工程,成为“丹治”二期工程建设的一大亮点。
2.4 调查研究,科技引领
为加快水源区水土保持和水质保护工作的进程,尽快建立新时期水土保持投入的新机制,我省在配合国家发改委、国务院南水北调办、财政部等部门开展生态补偿机制研究工作的同时,联合西安理工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等高校和科研单位,从2007年开始着手研究建立水源区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问题,目前该课题已取得重大进展,并通过省科技厅主持的技术鉴定;为了探求水源区水土流失治理和水质保护的对策,省水保局还与西安理工大学等单位联合开展了“陕西汉丹江水源区及渭河流域水土流失非点源污染过程与控制研究”“水土保持在南水北调中线陕西水源区的社会效应研究”等科研项目。项目区各县通过示范工程建设,探索治理新方法、新技术,并积累了调整措施配置结构、提高工程质量标准等方面的经验。洋县、勉县、商南等县(区)探索了PP织物袋生物筑坎、木桩护埂等治理技术;汉滨、旬阳、西乡等县推广空心砖筑坎,达到了既稳定田坎又透水的作用,其成本较石坎梯田明显降低。
3 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重点
我省“丹治”二期工程总体上进展顺利,成效明显,但还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水保工程治理季节性强,加之基本建设项目招投标手续较为复杂、管理部门较多等,一些县工程开工晚、进度慢、跨年度建设的现象较为普遍;二是虽然国家提高了投资标准和中央投资比例,但由于原材料和人工费用上涨过快、地方财政困难、配套资金难以落实等,建设资金缺口依然较大,受资金限制,点、面治理效果差别很大,一些县重视抓典型示范工程,重视抓水保工程措施,对面上治理及林草措施重视不够;三是机制创新和科技创新力度不够,治理水平有待提高,工程效益不够明显。
2014年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通水之年,《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十二五”规划》的实施也进入尾声。我们将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和保护一江清水为目标,进一步加大防治力度,积极开展面源污染防治,把治理水土流失和保护水质与项目区农业生产条件改善和农民增收密切结合,实现生态、经济效益的双赢。下一步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大力开展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把防治水土流失和控制农村面源污染结合起来,推进治理工作上台阶;二是继续坚持示范引导的工作方法,充分利用“丹治”工程建设机遇,在丹江口库区积极创建水土保持示范工程、精品工程;三是结合农村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新要求,积极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水源区水土流失治理和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不断提高规模效益,积极探索促进治理工作的新思路、新机制、新形式;四是认真总结治理经验,广泛宣传水土保持在保护水源、改善民生、美化环境方面的效果和作用。
4 几点建议
(1)尽快启动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十三五”规划工作。为了确保水源区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的连续性,争取主动,超前谋划后续工作,建议国家尽快安排“十三五”规划工作。结合陕西省的实际情况,在“十三五”规划中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是把陕西水源区内太白、凤县、周至县纳入治理范围。二是要提高投资标准。经过前期治理,剩余的治理任务越来越艰巨,难度也越来越大,加之材料费、人工费不断上涨,国家扶持农业的政策也在不断深化,原来的投资标准远远不能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因此在“十三五”规划时必须做充分的调查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投资标准和分类政策。三是要把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纳入规划当中,并且要加大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的比重,全面提升水源区小流域治理水平。四是把坡耕地治理作为专项纳入“十三五”规划中,切实解决坡耕地水土流失问题。
(2)落实新《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出台符合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特点的施工管理政策。2011年7月修订的《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根据水土保持项目特点,水土保持工程可直接组织受益群众或选择专业化的项目建设单位实施。水土保持工程中由受益群众投工投劳实施属于以工代赈性质的部分,经批准可不进行施工招标;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不值得的,经批准可进行邀请招标。”然而,我省项目区有关市、县纪检委、发改委、水利等部门在执行过程中,坚持按照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要求,无论工程大小必须进行招投标,以至于增加了建设成本,影响了开工时间,错失了治理季节。建议国家从政策上进一步明确符合水土保持工程特点的建设管理制度,减少中间环节,争取宝贵时间,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3)加快建立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为了保证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水质,我省对汉丹江流域“五小”企业进行了关、停、并、转,有些甚至是当地支柱产业,地方财政受到较大损失,当地群众就业和农业生产也受到严重影响。从2008年开始,中央加大了对丹江口水库水源区生态补偿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水源区生态补偿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认同,但由于没有明确资金使用范围,使得用于水源区水土保持和生态建设项目所需要的资金难以落实。建议国家加快建立水源区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的步伐,出台相应政策。同时,从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补偿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水土保持生态建设。
(责任编辑 徐素霞)
S157.2
C
1000-0941(2015)01-0010-04
2014-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