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实践
2015-01-27梁必升
梁必升
(彭阳县水务局,宁夏 彭阳 756500)
彭阳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实践
梁必升
(彭阳县水务局,宁夏 彭阳 756500)
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彭阳县
自2012年6月彭阳县被宁夏回族自治区列为全区第二批开展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以来,按照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县域实际,通过两年的努力,彭阳县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体系基本健全,监督管理能力明显增强,监督管理水平显著提高。介绍了主要做法和存在的问题。
1 基本情况
彭阳县土地总面积2 528.65 km2,其中水土流失面积达2 129 km2,占84%。多年来,彭阳县全面贯彻实施水土保持法,坚持以小流域为单元推进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积极探索水土保持由小流域治理向区域综合治理推进的新途径,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全县累计治理小流域106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 418 km2,建成水土保持骨干坝47座、中小型淤地坝97座、小型水保工程 2.2万座,水土流失治理程度由建县初的11.1%提高到66.6%,全县水土流失综合防御体系初步形成,农业基础地位进一步增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2013年3月,彭阳县被水利部命名为“国家级水土保持生态文明示范县”。自2012年6月彭阳县被自治区确定为全区第二批开展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以来,按照自治区的要求和固原市的安排部署,结合县委、县政府提出的“生态、宜居、富裕、诚信、和谐”建设目标和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实际,扎实有效地开展了“五完善、五到位、五规范、五健全”和进一步提高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率、实施率、验收率“三率”工作,通过两年的不懈努力,水土保持法规体系、监督管理体系和技术服务体系基本健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明显增强,监督管理水平显著提高,并于2014年6月通过了自治区组织的验收。
2 主要做法
2.1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督管理工作责任
自被列入全区第二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以来,县政府及时成立了以副县长为组长,发改、农牧、林业、国土、安监、交通、财政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水土保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县水务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县政府把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作为专项考核内容,每年要求县水务局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站与各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人员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进行严格监督管理和量化考核。县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站对辖区内生产建设单位的水土流失防治工作进行不定期巡回检查,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人员每月底向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站汇报工作开展情况,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站每季度末向县水务局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年底水务局向县政府和上级水土保持部门总结上报全年的工作开展情况。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中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氛围。
2.2 加强宣传工作,大力宣传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性
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需要全社会各行各业的理解和支持。为克服重治理轻预防和只开发不治理的错误认识,做到群防群治,提高干群的水保意识和法制观念,多年来,彭阳县把宣传水土保持法律法规作为预防监督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常抓不懈。①依托王洼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的“彭阳县青少年水土保持科普教育基地”“彭阳县民族宗教界水土保持宣传教育基地”,让中小学校的师生和民族宗教界人士参观学习,开展水土保持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家庭,举办水土保持知识竞赛等,向广大群众、中小学生宣传水土保持知识。②发挥媒体作用,广泛进行宣传。借助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通过宣传车、横幅、传单、标语、街头咨询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等宣传活动。③坚持常规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开展水土保持法规宣传。彭阳县采取一般与重点相结合,常规宣传和突击宣传相结合的方法,力求深入浅出。在宣传对象上,坚持面向领导、面向生产建设单位、面向群众、面向中小学生,讲求广泛性;将水土保持法宣传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的集中宣传和平时的常规宣传紧密结合,宣传不间断,突出深度与广度;在宣传对象上,不留空当,突出广泛性和普遍性。
2.3 加强执法培训,建立素质过硬的执法队伍
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决定着水土保持监督执法的工作水平和质量,为此每年初组织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人员集中培训学习一周时间,并积极选配业务骨干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活动。通过开展学习培训活动,使每个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人员熟悉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掌握监督执法工作程序,具备进一步开展工作的能力,建立一支整体素质过硬的水土保持监督执法队伍。
2.4 规范执法行为,增强热情服务意识
在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中,执法人员在工作岗位上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开展执法活动,杜绝吃拿卡要和徇私舞弊现象,杜绝行政不作为和滥作为现象。凡被举报或发现违纪者,严肃追究责任,并清出执法队伍。同时大力转变执法观念和工作作风,改过去等待生产建设单位办理各类许可为上门服务、主动监督的工作方式,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人员深入到各乡镇、各流域和各个生产建设工程现场,积极开展服务工作,办理各类许可手续并指导各乡镇和各生产建设单位开展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3 建设成效
3.1 水土保持配套法规体系得到了完善
为了增强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可操作性,规范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行为,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先后制定和出台了《彭阳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彭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彭阳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彭阳县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批管理规定》《彭阳县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管理规定》《彭阳县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办法》《彭阳县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了水土保持配套法规体系。
3.2 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建设进一步加强
自2012年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开展以来,按照全面实现机构、人员、办公场所、工作经费、取证设备装备“五到位”的要求,做了大量的工作。一是成立了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管理机构,确定了预防监督执法人员6名;二是在县级财政比较困难的情况下,积极筹措资金配备专用执法车1辆、电脑3台、打印机3台、GPS仪1部、数码照相机1台等。水土保持机构及人员设置和职责不断得到完善,办公设备和执法装备不断改善。同时,为了提高执法队伍监督管理能力和增强执法人员素质,还选派6人参加了区水利厅举办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培训班,19人参加了县法制办举办的执法岗位培训班,3人参加了区水利厅水土保持局举办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培训教育。随着机构的进一步完善,队伍素质的逐步提升,执法装备、办公条件的改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履行职责的能力得到了快速提升,监督管理成效明显。
3.3 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
根据自治区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彭阳县水务局下大力气规范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实现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监督检查、设施验收、规费征收、案件查处工作“五规范”,以能力建设为契机,进一步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把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审批、验收、监督管理及水保规费征收纳入了规范化轨道。通过彭阳县政府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作为彭阳县开发建设项目立项核准的前置条件,要求发改、建环、农牧、国土、交通、林业等部门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把好准入关,从源头上预防水土流失,凡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不得办理环评、用地审批、采矿许可、移民搬迁、项目立项审批或核准备案等相关手续,生产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开工建设。
3.4 进一步健全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制度
根据水土保持法、自治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文件和彭阳实际情况,修订完善、建立健全了《彭阳县重大水土流失事件通报督办制度》《彭阳县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制度》《彭阳县水务局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彭阳县水务局水土保持廉政服务制度》《彭阳县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公示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使这些配套规章制度更加符合彭阳县实际,更具可操作性。
3.5 完善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数据库
在原有基础上继续排查,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全县范围内的生产建设项目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排查,补充了各类在建和新建生产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并归类、登记、建档,具体内容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审批情况、水土保持工程监理监测工作开展情况、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水土保持工程进展和投资完成情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水土保持补偿费收缴情况、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情况等。
4 存在问题
彭阳县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①预防保护的理念还没有牢固树立起来。从总体上看,“预防为主”的水土保持工作方针还没有真正普遍被各级领导所认识和接受,不正常的行政干预依然存在。特别是近几年随着各类生产建设项目数量的剧增,城镇化建设逐步实施之后,城镇水土流失防治工作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和关注。②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工作有待加强。随着新水土保持法的施行,各类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率进一步提高,但实施率较低,有的单位和企业虽然编制了水土保持方案,并通过了水行政部门的审批,却没有实施,水土保持预防监督部门要加大检查力度,促使其落实。③执法体系建设还不能很好地适应形势发展要求。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现象还普遍存在,预防监督机构还不是编委正式批准的行政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少、经费缺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预防监督工作的开展,从总体上看监督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也亟待提高,还不能很好地适应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深入开展的需要。④监测体系建设急待加强。监测体系建设起步晚,经费不足,人员少,任务重,大量的工作急需做,有的工作还不能按期完成。
(责任编辑 孙占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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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941(2015)01-0008-03
梁必升(1964—),男,宁夏固原市人,工程师,从事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
2014-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