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因技术应用中的伦理问题思考
2015-01-27丁美超房龙梅苏天照
丁美超,房龙梅,宁 超,苏天照*
(1 山西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山西 太原 030001,993362852@qq.com;2 山西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山西 太原 030001)
关于基因技术应用中的伦理问题思考
丁美超1,房龙梅2,宁 超1,苏天照1*
(1 山西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山西 太原 030001,993362852@qq.com;2 山西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山西 太原 030001)
论述了基因技术的发展前景及其自身存在的一系列基因技术隐患、生态风险、基因安全及基因决定论问题,并提出了基因技术面临的伦理道德问题、社会问题,主要有:基因疗法实施困难,基因检测有待评估,基因资源收集难,基因技术专利化,基因技术商业化,基因检测仓促医疗化。在此基础上,提出如下措施:建立独立的伦理审查机制和完善的法律体系;在重大技术决策中重视公众参与;普及生命伦理教育,树立正确的科技观念,以期促进基因技术的良性发展。
基因技术;生命伦理;伦理道德;基因伦理
基因工程又称DNA重组技术,它是按照预先设计的蓝图,用人工方法在体外或体内把不同生物细胞中的脱氧核糖核酸分子进行切割、拼接与重新组合,再转移进操作的生命体,以达到改变生物性状,甚至创造新的生命类型的目的。[1]正如贝尔纳·斯蒂格勒所揭示的:当代技术既是人类自身的力量,也是人类自我毁灭的力量。[2]基因技术之双重维度也难逃这一科技悖论,它赋予人类创造和设计生命样态的能力和空间,却也动摇了人类伦理道德的根基。
1 希望与风险并存的基因技术
1.1 基因技术的发展前景
基因是物质生命运行的代码和基石,是人类最基本的遗传物质。基因技术将隐形的DNA幻化成组织、器官甚至完整的个体,翻开人类生物科学研究史上的新篇章。基因技术不仅以前所未有的高度和深度揭示了生命的本质,也充分体现了DNA作为生命“共同语言”的特性。基因技术生动地描述了遗传与变异、生命本质与进化以及疾病的发生发展,为控制疾病和提高生命质量开辟了新的途径,成为生物科学界不可阻挡的技术。
1.2 基因技术自身存在的问题
现代高技术社会同时是一个高风险社会,[3]基因技术自身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四个方面:①尚未确定的基因技术隐患:将未完全勘破的基因技术应用于遗传信息的分析与医疗实践,并妄图在破译人体全部基因遗传密码的基础上以人工选择代替生命最优先进化成果的自然选择的做法是不可取的。基因技术在我国尚处于发展阶段,很多科学问题还没有得到真正的阐明,如外源基因在通过基因枪或者病毒载体导入到目标生物体后,并不能精确定位基因的位置。虽然转入的基因可以表达相关性状,并实现稳定的遗传,但其实质还是一个“黑箱”。因为基因片段的组合完全可能在瞬间产生新的基因,我们却并不知道或者很难预测它除了能够产生我们所希望看到的效果之外,还会产生什么“非预期效应”,埋下未知的科学隐患。恰与之相反,生命的多态性是进行性自然选择的过程,若执意按照人类的思维抉择,必将带来不可逆的危害。②生态风险:基因技术可以驾驭生命遗传、繁殖的整个过程,在分子水平上对人类遗传物质进行操纵、修饰和“创造”。这种行为斩断了整体有机的生命链条,导致生物多样性的丧失,抑或对非目标物种造成损害,进而扰乱自然进化的次序,引发严重的生态浩劫,甚至基因污染。据联合国粮农组织分析75个国家数据所进行的研究发现,被转基因污染的产品案例呈剧增趋势。③基因安全:“Pusztai事件”将转基因食物的安全性问题推向一个高峰。转基因食品是指利用基因工程技术在物种基因组中嵌入了外源基因的食品,包括转基因植物食品、转基因动物食品和转基因微生物食品。转基因作为一种新兴的生物技术手段,它的不成熟和不确定性,必然使得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转基因食物是否含有毒素、引起新的过敏反应、出现基因漂散或逃逸及导致有害的沉默基因恢复活性并重新表达等仍是基因界的未知数。④基因决定论:人类所有的疾病都是基因病吗?人的智力好坏决定于基因?人类基因是否有优劣之分?健康长寿与否基因的作用有几分?基因是否受环境因素的制约?
2 基因技术面临的伦理问题
2.1 伦理道德问题
2.1.1 基因疗法实施困难。
基因疗法通过基因转移技术将外源基因插入病人适当的受体细胞中,使外源基因在体内表达人为制造的产物来治疗某种疾病。基因治疗有体细胞基因治疗和生殖细胞基因治疗两种方法,治疗目的也有医学目的与非医学目的之分。德国著名哲学家奥特弗利德·赫费指出:“科研越现代化,就越深入地进到物质的基石之中,越深入地渗透到生命的基因中,就越严重地出现道德的可错性”。[4]非医学目的的生殖细胞基因疗法就是通过基因生殖技术手段去阻断、剔除携带疾病的基因而获得“健康”后代,或者按照父母的意愿去增强新生后代的某种性状(基因增强)。尊严就是“拥有自由意志的主体不被别的拥有自由意志的主体所主宰”,[5]而这种披沙拣金的行为恰恰碰上伦理道德的锋芒。它不仅“严重危及到人的本质及其相关的人道、人性本身”,[6]还可能减少人类基因的多样性,干扰自然进化进程,产生灭绝的风险。
2.1.2 基因检测有待评估。
基因检测是针对某些可能与基因有关的疾病进行检测,分析其特定的基因状况,以确定疾病的性质和治疗方略。“基因科学与技术发展带给人类最甜蜜的希望,也带给人类最隐秘的恐惧。”[7]如今的基因检测为人类预知一些遗传性疾病提供了可能,也使人类置身于高度的遗传风险和伦理道德风波中。例如对于基因检测发现带病基因胎儿和胚胎的处理,是秉着道德的态度,任其自然发展,还是做出“科学”果断的决策,终止生命,目前仍是莫衷一是;众所周知的应聘佛山市公务员的三名考生,接受基因检测时被发现携带地中海贫血基因而被拒之门外的案例,置其是否发病不谈,于伦理道德角度,无形中剥夺了他们的就业机会,使其提前尝试了未来苦果的滋味;由于基因的可遗传性,使得基因检测不仅关系到本人的生命与健康,也关系到家庭成员的隐私公开与泄露,给人类带来了预知的负担和心理压力,这是不合伦理的。
2.2 社会问题
2.2.1 基因资源收集难。
①足够的基因资源是基因技术得以迅速发展的基础,而从哪里收集和如何收集基因成为两大绊脚石。当今先进的基因技术被应用在发达国家的科技领域,“就地取材”顺其自然。事实上像中国一样的发展中国家具有人口众多和人种复杂的特点,更应该是研究基因的“风水宝地”,然而有限的技术却使得丰富的资源不能得以充分利用。②基因知情同意与自主权在人类基因技术应用中十分重要。《纽伦堡法典》强调人类受试者的同意是绝对必要的,是符合伦理要求的。但若医生一味的告知,给知情者带来压力和痛苦的同时却又表现出医学的束手无策,与社会伦理是相违背的,并且无形中影响了基因资源的收集。
2.2.2 基因技术专利化。
基因技术面临的重要社会伦理问题就是应不应当申请专利。沃森认为基因专利化将成为生物科学研究的一种非理智的障碍,他明确地指出世界各国必须认识到人类基因是属于全世界人民的,而不是属于哪个国家;2000年3月克林顿宣布基因序列不能申请专利;美国发生的嘉拿芬基因之争等,可见现实中将基因专利化可能酿成悲剧。这就要求我们在基因专利与伦理规范之间谋求一个平衡点,实现互惠。
2.2.3 基因技术商业化。
在人类追求“医学能消除由于某种自然限制而对人所造成的负担,或成为满足人类需求的手段”[8]节奏下,基因技术以铁的规律向前推进着。基因专利给制药公司带来不可思议的巨额利润,截至目前,据估算要完整地测一次自己是否携带已知的遗传病基因,光是专利费就达4600万美元。基因治疗与检测过程中高花费与低效率的矛盾也日渐突出,或许不久的未来,我们也要放弃基因疗法可以治愈所有疾病的幻想了。[9]
2.2.4 基因检测仓促医疗化。
当前很多疾病,特别是肿瘤,一经确诊往往是中晚期。而通过基因技术取被检测者的一滴血,利用基因芯片中健康检测卡对被检测者身体细胞分化的基因芯片检测,得知身体所含有的各种疾病易感基因及肿瘤易感基因和耐药性等,从而使人们能及时了解自己的基因信息,预知一生当中易患哪种疾病,并提供预防建议。但是在一个逐步医疗化的社会中,这项技术依然未能得到苟同。疾病的发生是一个复杂的交互过程,不是某些基因不彰就会使整体健康受损。问题在于,这项检测服务尚未起到任何预防疾病的作用,反而把生病的标签贴在接受检测的健康人身上,使诊断没有界限,健康没有标准,加速了医疗化的进程,更增加了国家医疗保障的经济负担。
3 促进基因技术良性发展的建议
生命伦理学的使命不是为生命科学技术的发展设置障碍,而是在理论上为其寻找合理性根据;不是为生命科学技术的研究设立禁区,而是为生命科学技术的应用确立善的目的和手段。[10]面对基因技术,我们不能固守传统观念,应当洞悉时变,寻找应对良策。
3.1 建立独立的伦理审查机制和完善的法律体系
科学技术的每一次跃迁和突破,都离不开伦理道德和法制的规范引导。创建基因时代的伦理规范和法律制度,掌控基因技术的发展方向,才能扬长避短。在基因治疗方面,我国应当明确划出“允许”与“不允许”的界限,允许以研究和治疗为目的克隆胚胎存在,但严格禁止有损于人类尊严的盲目的生殖性克隆技术及生物基因技术的军事用途;在基因检测方面,落实隐私权的保护,对DNA样品匿名编码,这样就既提供了临床统计学数据资料,又保护了隐私,为人类创造一个互利平等的基因时代。
另外,国际社会应当通过公平正义的立法途径,以人类的利益为出发点,确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伦理新秩序,抨击基因殖民行为,确保基因时代资源共享,使基因技术真正的成为科技瑰宝,实现人类、自然、社会的和谐共生。
3.2 在重大技术决策中重视公众参与
公共舆论是大多数人表达自己思想的一种方式,普及科技新知识,使公众树立正确的基因伦理观念以及生态观念,利用舆论的监督与评价功能,达到正本清源的效果。
3.3 普及生命伦理教育,树立正确的科技观念
其一,在面临生物技术突破“临界点”的关键时刻,必须秉承生命伦理四大原则——尊重自主、行善、不伤害和公正,意识到大规模地利用生物技术可能会带来的生态威胁,从而形成新的生态伦理道德观念和生命价值观念,为基因时代的到来筑起一道坚固的思想屏风,也为人类的权益、安全和福祉提供文化支柱。
其二,加强基因技术实践者的责任意识。基因技术的研究者是其发展方向的掌舵人,若科技研究人员本着为人类造福的宗旨工作,结果便是促进人类社会的进步;一旦科技工作者带有不良的研究动机,那么可能就会产生诸多不良后果。因此,只有加强科学工作者道德和价值观教育,才能保证基因技术的良性发展与应用。
[1] 赵宏韬.基因工程所引发的伦理问题探讨[D].大连:东北财经大学,2010.
[2] [法]贝尔纳·斯蒂格勒.技术与时间[M].裴程,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0:100.
[3] 陆树程,朱晨静.敬畏生命与生命价值观[J].社会科学,2008,(2):143-149.
[4] 张春美.当代基因伦理研究问题探析[J].生命科学,2012,(11):52-58.
[5] 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1:187.
[6] [德]库尔特·拜尔茨.基因伦理学[M].马怀琪,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1:126,129.
[7] [美]杰里米·里夫金.生物技术世纪——用基因重塑世界[M].付立杰,陈克勤,昌增益,译.上海: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2000.
[8] Gerald P,McKenny.To Relieve the Human Condition:Bioethics,Technology and the Body[M].Albany,NY: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1997:20.
[9] Seymour LW,Thrasher AJ.Gene therapy matures in the clinic[J].Nature Biotechnology,2012,30 (7):588-593.
[10] 高兆明,孙慕义.自由与善:克隆人伦理研究[M].南京: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184.
〔修回日期 2015-01-08〕
〔编 辑 李恩昌〕
Considerations on Ethical Issues in the Application of Gene Technology
DING Meichao1,FANG Longmei2,NING Chao1,SU Tianzhao1
(1 School of Public Health,Shaanxi Medical University,Taiyuan 030001,China,E-mail:993362852@qq.com; 2 School of Basic Medicine,Shaanxi Medical University,Taiyuan 030001,China)
In this paper,the prospects of the development of gene technology and its own a series of risk,ecology risk,safety and the problem of gene determinism,were discussed,and put forward the ethical and social problems faced by the gene technology,mainly including:the difficultyof gene therapy,genetic testing needs to further assessment,genetic resources collection being difficult,the proprietary gene technology,the commercialization of gene technology,genetic testing rushing into medical practice.On this basis,the author put forward the following measures:to establish an independent ethical review mechanism and perfect the legal system;attaches great importance to the public participation in decision-making;popularizes life ethics education,set up correct concept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in order to promote the benign development of gene technology.
Gene Technology;Bioethics;Ethics;Gene Ethics
R-052
A
1001-8565(2015)02-0187-03
2014-10-28〕
* 通讯作者,E-mail:2402441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