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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民生工程富民 促水利改革兴渝

2015-01-27

中国水利 2015年24期
关键词:抗旱防汛重庆市

“十二五”以来,重庆市科学管水,依法治水,不断深化水利改革,大力发展民生水利,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促进水利可持续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水资源保障,在抵御洪涝旱灾害,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城乡基本供水需求,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以及改善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工程建设抢抓机遇成效显著。“十二五”期间,全市完成各类水利投资1 010亿元,超规划投资25%,是“十一五”期间完成投资的2.63倍,年均投入达200亿元,防洪、供水、节水工程体系进一步完善。重点推进了四大工程建设:一是安全水利。治理重点山洪沟15条,全面完成1 721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提高了防洪保安能力。二是资源水利。开县鲤鱼塘、大足区玉滩2座大型水库投入使用,新建18座中型水库、5座小(1)型水库、18座小(2)型水库、11处引提水工程,新增供水能力14.45亿m3;大足区玉滩水库枢纽工程获得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这是全国水利工程建设唯一一个获得“鲁班奖”。三是生态水利。全面开展148条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综合治理河道长度1 113 km,新增堤防护岸1 543 km;全面投产40处水电新农村电气化项目,9座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建成投运,增效扩容476座电站全面完成,新增农村中小水电装机145万kW,解决小水电代燃料户4.03万户,有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 353 km2,改善了水生态环境。四是民生水利。建成农村饮水安全供水工程14 588处,解决1 080万人农村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建成城市供水工程84处,新增供水规模170万m3/d,新建、延伸供水管道1 500 km,城镇供水保证率达到95%,提高了保障能力。实施万州、小江、渝北东等7个大型灌区、21个中型灌区建设,新增有效灌溉面积140万亩(1亩=1/15 hm2,下同),改善灌溉面积210万亩、高效节水面积45万亩,灌溉水利用系数达0.478,提高了农业抗旱能力。新建80 834口山平塘、3 103口蓄水池、608处小泵站,新建改造渠(管)道2 123 km,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加大对水库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后期扶持直接补助受益人口达18.53万人,水库农村移民人均收入达8 145元,比2010年增加了2 875元,年均增长率达到13.6%。水利扶贫工作加快推进,分类施策,落实差异化投入新政策。农村饮水工程由424元/人提高到729元/人最高补助标准,供水和农业排灌电价均由0.54元/kWh下调到0.336元/kWh;小水电上网电价由0.26元/kWh提高至0.295~0.33元/kWh;水源保障工程,按总投资80%补助;中小河流治理,按规划项目总投资的90%补助;农发水土保持项目、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分别按总投资100%、94%补助。

防汛抗旱保障能力显著提升。一是建立健全全市防汛抗旱责任体系。建立市—区(县)—乡镇—村社四级防汛抗旱指挥体系。制定和完善了区级防汛抗旱等应急抢险预案,初步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预案体系,着力提高预案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二是监测预报体系更加完善。建成水文站点5 535个,实现200 km2以上河流全覆盖,均能实现洪水预警预报目标;建成148条河流预警预报软件系统、38个山洪灾害县级预警平台、重庆市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嘉陵江洪水推演系统、水利信息综合地理信息平台,为防汛抗旱指挥的科学性、有效性、及时性提供有效支撑。三是防汛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出台《重庆市防汛抗旱督查实施细则(试行)》《重庆市水情预警发布实施办法(试行)》《重庆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修订及管理制度》等10个规章制度,促进了防汛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四是应急抢险队伍建设和跨省联合防洪调度能力不断加强。武警水电部队入驻重庆,武警水电十一支队被纳入重庆市抗洪抢险应急救援队伍序列,为全市抗洪抢险队伍体系增加一支专业化应急救援生力年。建成防汛抢险队国家级3支、市级1支、区县级38支,抢险队人员达3 400人。成功开展全市洪涝灾害综合应急演练、军地山洪灾害防御联合应急演练、水文应急测报演练、警地抗旱应急演练等近10次,增强了全民防汛意识和专业队伍防汛抢险技能。2015年7月,为迎战渠江、嘉陵江入汛以来最大洪峰,确保重庆市主要江河不超警戒水位,保障合川区和主城区防洪安全,重庆市防指加强了与长江防总和四川等省市防汛部门协调联系,科学防范,全力做好控制性水利工程跨省多库联合调度工作,确保了两江最大洪水顺利通过重庆市,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五是夯实防汛抗旱管理基础。编制主城区防洪规划和12条河流、1个县洪水风险图,完成3条1 000 km2以上河流洪水防御方案编制。全市防汛抗旱物资达1.62亿元。

水利改革创新稳步推进。一是建立水利投入长效机制。出台了《重庆市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延长征收年限至2020年,征收范围扩大为从除地方教育附加、教育费附加、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外的其他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中提取3%;地方政府安排的其他资金由一项增加为两项:即市级从中央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中每年定额提取5 300万元和从统筹城乡专项资金中每年定额提取5 000万元;将“有重点防洪任务和水资源严重短缺的区县从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中划出不少于15%的资金”扩大为“有重点防洪和水源工程建设任务的区县从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中划出15%的资金”。加大水利金融支持,2012年与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市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水利改革发展金融服务的意见》,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重庆市分行和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市分行签订了信用总额达600亿元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截至目前,发放水利贷款余额200亿元。广泛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水利建设,观景口重大水利工程纳入国家第一批社会资本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试点项目,2015年已开工建设;首个PPP项目(彭水县凤升水库项目)2015年已全面开工。二是水价改革纵深推进。完成300座水库供水原水水价核定工作;出台了《重庆市农村集中供水价格管理指导意见》;开展了潼南县、忠县等7个区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农村水电上网价格从0.26元调整到0.295~0.305元;水利规费取得新突破,出台了水资源费调整的文件,从中央征收的三峡电站水资源费中争取到地方分成部分的83.33%,每年约1.23亿元;全市累计征收水资源费8.61亿元;砂石资源费由1元/t提高到平均6.6元/t,累计征收约8.3亿元;累计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1.98亿元。三是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开县、璧山区2个国家级试点县全面完成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并通过市级验收,涪陵、梁平、云阳、武隆等4个试点区县基本完成试点任务。38个区县基本完成辖区内2个村农村水利资产量化确权试点。截至目前,全市除渝中区外的38个区县全面完成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和验收任务,共设置机构725个,定编3 098人,覆盖全市935个乡镇;成立农民用水户协会937个;招聘村级水管员5 632人,招募水利服务志愿者1 456人,为水利工程管理提供了机构人员保障。

水利管理不断完善。一是安全监管。2011年完成市、区(县)水利安全管理机构队伍建设,实施安全专项整治,开展联合执法,出动执法人员5 127次,巡航检查3 419小时,行政处罚采砂船13艘,水利安全工作连续5年被评为全市安全生产考核先进单位,连续4年实现“双零”目标。二是质量监管。2013年建立完成市、区(县)两级水利稽察机构队伍建设,形成覆盖全市的水利质量管理,稽察项目203个,纠正项目建设管理存在的问题1 030个。三是完善水利工程管理。建立起分级管理制度,中型及小(1)型水库由工程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管理,小(2)型水库由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乡镇实施管理,全市共建水利工程管理单位1 303个,职工5 675人,璧山区同心水库、万州区新田水库成功创建国家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填补了西南地区空白。四是信息化管理。加快推进信息化管理,推进水资源监控系统、防汛抗旱指挥系统、重点工程安全监管信息系统、水利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系统建设。实施重要水利工程重点部位24小时在线监控,15座大中型水库施工现场实现全景监控,连续3年全市水利实现建设零事故、零死亡的“双零”目标。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步伐加快。一是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实施。市、区(县)出台《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完成“三条红线”考核控制指标分解,完成2014年度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建立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负总责的考核机制。完成国家和市级水资源监控能力项目建设,完成856套取水在线计量设施和62处万亩以上灌区取水计量设施安装,严格取水许可管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2014年用水总量下降至80.4亿m3,比2010年86.4亿元下降8.6%。二是节水型社会建设成效显著。南川、永川、铜梁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通过水利部中期验收,铜梁县荣获水利部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示范称号。2014年万元GDP用水量下降至56 m3,比2010年下降48.6%,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71 m3,比2010年下降45.4%。三是水生态文明建设有序推进。永川、梁平、璧山3个区(县)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建设实施方案获市政府审批。已评选出11处国家水利风景区、21处市级水利风景区。全面取缔300多座饮用水水源水库肥水养鱼、32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排污口,实施近200处水源地水资源涵养及水生态修复工程,水源地水质得到有效保护。建成市—区(县)—乡3级水环境监测体系,对142个全国重要水功能区实施全面监测,2014年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96%,超过目标值11个百分点。

依法治水初显成效。一是健全水法规体系。全面完成《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重庆市水资源管理条例》《重庆市河道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加快推进村镇供水条例制定,并将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水文条例、农村小水电管理条例纳入立法规划。二是制定标准政策。编制并印发了《重庆市水利建筑工程概算定额》《重庆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程序及方法》《重庆市水文监测设施建设项目工程质量评定规程》《重庆市水土保持工程监理技术手册》等行业指导性标准或技术文件近20项。三是简政放权。进一步精简、下放市级水行政项目,市级水行政审批项目保留12项,其中行政许可10项,非许可类审批2项,减少比例达55%以上。四是规范清理行政权力。经过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办公厅组织的多轮清理,上报市政府的权力清单由143项减少为52项,其中行政处罚39项,行政征收2项,行政强制3项,其他权力8项,减少比例达58%。五是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十二五”期间共受理191件水事违法案件,上交市财政罚没款337万元,有效维护了良好水事秩序。

“十三五”时期,重庆将按照中央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围绕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强化部市合作,突出水利扶贫,抓好民生水利和改革发展两大任务。加快建设重点水源、饮水安全、防洪减灾、农田灌溉、水生态、管理能力等六大工程,基本解决工程性缺水、城镇防洪保安、农村饮水安全、山平塘整治、农村水电改造、水管理薄弱等六大问题,持续提升渠系配套节水、山洪灾害防御、河库生态治理水平,基本建成水资源配置和高效利用、防洪抗旱减灾、水资源保护和河库健康等四大体系,为“科学发展、富民兴渝”提供水利支撑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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