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河流健康 建设绿色珠江全面推进流域水利改革发展
2015-01-27
“十二五”以来,随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出台以及中央水利工作会议和党的十八大召开,国家加大了水利投资力度,珠江水利事业迎来了重大发展机遇。珠江委围绕“维护河流健康、建设绿色珠江”总体目标,不断深化流域治水思路,完善防洪减灾体系,加快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推进依法治水管水,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为珠江流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一、治水思路不断深化提升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全面深化改革、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等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并将水利放在生态文明建设的突出位置,提出新的明确要求。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珠江委以新时期治水思路为引领,立足实际,从治江理念、战略格局和机制措施上着力加强顶层设计和整体谋划,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水利建设和流域管理的各方面和全过程。
在分析珠江特点和总结多年治江实践的基础上,珠江委研究提出了《绿色珠江建设战略规划》。作为珠江流域水生态文明建设的顶层设计,规划从绿色理念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提出流域治理、保护、开发的总体布局,着力构建“绿源、绿廊、绿网、绿景”四大战略格局,最终实现“山清水秀、人水和谐、生机盎然”的绿色珠江愿景,努力将珠江打造成水生态文明建设流域典范。
二、防洪减灾抗旱调水成效显著
“十二五”期间,珠江防总与各省(自治区)继续推进主要江河、重点防洪城市、中小河流等防洪工程建设,加强防洪非工程措施,防灾减灾成效显著。2011—2014年流域洪涝灾害年均损失率约0.52%,低于1.2%的规划目标;干旱灾害年均损失约0.17%,低于1.1%的规划目标。
面对强台风、洪涝灾害、严重干旱等水旱灾害交替发生的严峻形势,在国家防总、水利部的正确指挥下,珠江防总与各省(自治区)沉着应对、精心组织,成功防御了超强台风“威马逊”和强台风“莲花”等袭击,有效抵御了2013年8月北江大洪水及2015年历史罕见的西江冬汛,应对了2010年西南秋冬春连旱,将洪水、台风、干旱灾害损失降到最低。从2005年起珠江委连续11次成功组织实施珠江枯水期水量统一调度,通过科学、精细调度上游来水压制咸潮,有效保障了澳门、珠海等地1 500多万居民的饮水安全。在预案体系方面,珠江防总制定了涵盖西江、北江、东江等河流,贯穿汛期、枯水期的防汛抗旱调度预案体系,推进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和调度。流域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及山洪灾害防治稳步推进,完成了645条中小河流近6 100 km河道治理任务,河段防洪能力和水生态环境状况得到显著改善,建成山洪灾害监测站16 951个,完成了规划内5 742座各类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三、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取得突破
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是国家规划建设的172项重大水利工程之一。在水利部领导下,在广西、广东两省(自治区)及澳门特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珠江委举全委之力,大力推进前期工作,仅可行性研究阶段就完成了55份专题报告,形成了600多万字成果,召开了120多次工作协调、咨询及审查会议。通过不懈努力,2014年10月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获国务院批准,2015年5月水利部批复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工程全面开工建设。大藤峡工程开工以来,珠江委和大藤峡公司认真贯彻落实水利部加快推进水利工程建设的一系列部署,精心组织,健全项目法人治理结构,稳步推进征地移民,积极推进工程建设。截至2015年11月底,进场专用公路已全线贯通,船闸开挖准备工程已累计完成土石方开挖544万m3,左岸厂坝工程中一期导流工程子堰填筑已全部完成,围堰子堰达到设计高程。在国务院确定的172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中,珠江流域占24项,总投资约1 950亿元,截至2015年年底已开工13项。
四、水资源利用效率大幅度提高
“十二五”以来,流域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水资源效率指标明显提高,用水总量得到有效控制。2011—2014年珠江片用水总量分别为878亿m3、865亿m3、859亿m3、886亿m3,均未超过珠江片用水总量921.2亿m3的规划控制目标。珠江片万元GDP用水量由2010年的168 m3降到2014年的88 m3,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由2010年的81 m3降到2014年的44 m3,实现了万元GDP用水量降低到140 m3以下,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到65 m3以下的规划目标。
按照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要求,珠江委组织完成珠江流域2015年、2020年和2030年用水总量指标、用水效率和流域水功能区水质目标分解工作,加快推进主要河流水量分配工作。严格水资源论证审查和取水审批,对用水总量接近或者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禁止或限制审批新建取水项目。玉林、北海、深圳、东莞、广州、茂名、海口等国家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进展顺利,为南方丰水地区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提供了有益的探索经验。积极推进以大型骨干水源工程、重点中型水库、引水提水与调水工程为核心的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提高了珠江三角洲城市群、北部湾经济区以及滇东南、黔中、粤东、粤西等缺水地区的供水安全保障程度。
五、水资源保护和水生态建设成效显著
“十二五”以来,流域着力强化水资源高效利用与节约保护,加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力度,开展河道水环境整治工程,不断加大以河涌整治为重点的城市水环境治理力度,通过控污减排等多种措施,流域水资源得到有效保护,重要河流及城市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不断推进。2014年珠江片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约为81%,超过规划控制指标77%的要求。精心组织完成了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第一批、第二批共15个城市试点实施方案的审查,推进流域水生态文明建设有序开展。
流域先后实施了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和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体系建设等工程,“十二五”期间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4 600 km2,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体系和水保服务体系逐渐完善,开发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经过多年实践探索,珠江委总结编制了《岩溶地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规范》,珠江流域的水土保持与石漠化治理基本形成了一套以水为主线、以抢救土地资源为目标、以坡耕地整治为重点、以小型水利水保工程为手段的行之有效的治理方案。珠江上中游水土流失和石漠化得到有效治理,生态系统显著改善,为上中游水生态改善和修复创造了条件。
六、流域水利服务与管理能力不断增强
一是完善流域规划体系。《珠江流域防洪规划》《珠江流域水资源综合规划》《珠江河口综合治理规划》等一批规划通过国务院批准,珠江水资源保护规划以及南盘江、北盘江、韩江等7条重要干支流综合规划的编制工作基本完成,逐步形成了由流域水资源战略规划、综合规划和专业专项规划为一体的流域水利规划体系,为流域依法治水科学管水提供了科学支撑。二是加快推进水行政许可审批改革。积极推进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排污口设置、洪水影响评价、涉河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查等行政许可项目分类合并实施,通过采取一个窗口对外、规范许可审批流程、限定办理时间节点、实行受理单制度、规范文书格式、完善配套制度、细化审查标准等措施,有效推进了珠江委行政审批的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三是创新协作机制。珠江委充分发挥“泛珠三角”区域水利发展协作机制及“黔桂跨省(自治区)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平台作用,成功应对了广西龙江镉污染事件、广西贺江水污染事件等多起突发水污染事件。根据目前取得的工作经验和成效,珠江委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着力推进滇黔桂粤四省(自治区)合作平台建设,共同致力于加强珠江流域西江沿线水资源保护,加大水污染的防治力度。四是加强能力建设。开工建设了一批省界及重要断面水文测站,完成了跨国界、省界和珠江出海口以及中西部水文测报空白区站网布设,水文水资源站网的测报能力及流域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流域科研基础能力得到较大提升,里水科学试验基地等科研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珠江压咸补淡关键技术与实践、珠江河口复杂动力过程及复合模拟技术研究等多项成果获省部级奖项,并得到了积极推广应用。
七、展望“十三五”,加快构建流域水安全保障体系
“十三五”时期是珠江流域片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加快、经济结构调整、东部地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中西部经济崛起、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做好新时期珠江治理开发和管理保护各项工作,事关流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全局,任务艰巨,责任重大。珠江委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加快构建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流域水安全保障体系。
一是不断丰富完善新时期流域治水思路。紧紧围绕我国与东盟自贸区建设、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等重大战略部署,科学谋划珠江流域顶层设计,抓紧编制完善珠江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
二是全面提升流域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坚持“堤库结合、以泄为主、泄蓄兼施”的防洪方针,全力做好大藤峡工程建设,加快推进洋溪等防洪控制性枢纽工程建设,加强重点保护区及城市江海堤防建设,进一步完善流域防洪工程体系及非工程措施。
三是着力打造流域水生态文明建设典范。深入推进流域重点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建设,加强重要生态保护区、水源涵养区、江河源头区保护,积极开展南北盘江、高原湖泊等生态脆弱河湖生态治理和修复,构建绿色源区、清水廊道及生态水网。
四是全面推进流域依法治水管水。严格河湖管理,加强河道及河口管理,不断强化水利规划对涉水行为的约束作用。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三条红线”的刚性约束,建立流域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继续加大流域综合执法力度,强化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
五是继续提升流域综合管理能力。加快推进《珠江水量调度条例》立法进程,建立水量调度长效机制。健全完善流域议事决策和执行机制,推动建立滇黔桂粤四省(自治区)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协同推进东江、九洲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加强跨省河流生态补偿机制研究,积极推进流域水生态监测与河流健康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