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贯彻群众路线 建设法治中国

2015-01-26余华

四川党的建设 2014年10期
关键词:法治监督群众

余华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确立为我国新时期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内容,开启了中国法治建设的新征程。群众路线是党最根本的工作路线,建设法治中国必然以群众路线为依托。贯彻群众路线,建设法治中国,既凸显了法治建设的中国特色,也对破解法治建设中的中国式难题提供了基本思路。

一切为了群众,确保党在建设法治中国过程中的领导核心作用。90多年来,中国共产党经历了从革命党向执政党的转变,党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求“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建设法治中国,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框架内活动,依照宪法和法律实施领导,实现依法执政,从而为各级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党员干部是法治中国的倡导者、实践者,是建设法治中国的中坚力量,党要善于使遵纪守法的优秀人才依照法定程序成为各级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干部,提高他们的法治意识与依法办事能力。

党对建设法治中国的领导是全方位、全过程的,但党应把工作重心放在指导立法上,努力使与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一致的政策主张通过立法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具有法律约束力。党要领导、督促立法机关,一方面要主动思考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和期待究竟是什么,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的承受能力和接受程度;另一方面要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拓展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建立健全立法论证、听证机制和公众参与的立法反馈、评估机制。

一切依靠群众,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我国大约80%以上的法律法规由行政机关执行,执法是否严格、公正,直接体现着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水平和程度。而司法机关解决社会纠纷,制裁违法犯罪行为,向来被人们视为是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贯彻群众路线,帮助人民群众积极主张、行使法律权利特别是监督权利,将是解决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有效途径。

首先,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不能将法律实施看作是一项孤立、简单的法律技术和法律操作行为,而要始终坚持党的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法律的严肃与温暖,使公平正义以人们感受得到的方式实现。其次,人民群众积极主张和行使自己的权利,在一定程度上对行政机关、司法机关起着威慑和约束的作用。再次,人民群众的监督对执法权、司法权具有直接制约的意义。党的十八大亦提出“要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就是要将执法、司法过程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不断拓展、畅通人民群众的监督渠道,建立健全举报人保密、奖励、人身安全和权利救济等制度,形成权力行使者不愿违法、不敢违法、不能违法的社会氛围,也使铤而走险的腐败分子无处可逃,及时伏法。

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教育、引导人民群众树立法律信仰。习近平指出:“要在广大干部群众中树立法律的权威,使人们充分相信法律、自觉运用法律,形成全社会对法律的信仰,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在全社会形成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社会转型,原来代表“群众”的工人、农民和各界劳动者群体,分化出少数富裕阶层和不少低收入、下岗失业的贫困群体以及其他利益群体。这些新衍生出的社会阶层,对社会财富的占有不同,其思想观念、价值倾向和利益诉求不同,对法律的想法和要求也不一样。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必须做到“从群众中来”,与人民群众打成一片,分析群众法律意识、法律信仰的根源和症结,关注最值得帮助、最有希望的重点人群,同时也要和少数持错误认识的群众交朋友,赢得他们的尊重和信任。

同时,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要顺应互联网广泛普及的社会情势,善于在与群众“交友”“聊天”中渗透法律至上、依法维权的理念,激发人民群众建设法治中国的正能量。(作者系四川师范大学政治教育学院副院长、副教授) (责编:雷怡安)

猜你喜欢

法治监督群众
送法进企“典”亮法治之路
多让群众咧嘴笑
突出“四个注重” 预算监督显实效
情牵群众美好生活新期待
反家庭暴力必须厉行法治
“群众来求助”等十六则
为群众美好生活执着追求
监督见成效 旧貌换新颜
夯实监督之基
以德促法 以法治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