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贸区建立的制度创新及模式推广
2015-01-26韩巧慧
韩巧慧
(湖南大学金融与统计学院,湖南 长沙 410079)
一、引言
2013年8月22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经国务院批准正式设立。上海自贸区的设立,是新一届政府在中国经济“新常态”下寻求转型升级、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战略选择。上海自贸区是在我国经济进入增速换挡期、转型阵痛期和改革攻坚期“三期叠加”的背景下成立的,肩负着探索我国对外开放的新路径和新模式,实现以开放促发展、促改革、促创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服务全中国的发展[1]的历史使命。上海自贸区的建立推动了一系列的制度创新,带来了自贸区内贸易便利化、金融自由化、投资开放化。上海自贸区的“试验区”属性,使得其作为先行者在自身抓住机遇大力发展上海市经济的同时,能够探索出新时期中国改革开放的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为全国经济步入“新开放时代”做出新的贡献。
二、三管齐下:上海自贸区带来的制度创新
(一)投资创新推动开放程度进一步加大
上海自贸区实行的多项制度创新都使得投资领域的开放程度大大加深。首先是建立了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所谓负面清单,即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在负面清单模式下,外商禁止投资负面清单上的项目,但对于负面清单以外的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企业合同章程审批全部改为备案管理,而在此前,我国对外商投资的管理,遵循的是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制定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相当于一份正面清单。从正面清单向负面清单的转变,体现了我国对外资管理更大程度的放开,这种“准入前国民待遇”和“法无禁即可为”模式,大大提高了企业批准设立的时间效率和成功率,能够极大的刺激外资进入,扩大开放程度,为经济发展带来新动力。二是改革境外投资管理制度,实行境外投资备案管理。上海自贸区管理委员会对注册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地方企业实施的本市权限内的境外投资一般项目,实行备案制管理,自贸区管委会在5个工作日内向备案申请人出具自贸试验区境外投资项目备案意见,备案申请人可凭备案意见,向商务、外汇管理、海关、税务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项目备案机构则相应加强境外投资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备案制的建立实现了更加高效快捷的的外商投资服务体系,为进一步探索既能大力吸引外资,提高境外投资便利化程度,又能实现对外资有效监管,防止恶意资本流入及对我国资本冲击的投资服务体系提供参考。三是服务业扩大开放,出台了服务业六大领域18个行业的23项开放措施,实现了投资领域的大开放,体现了国家以上海自贸区为试验区以寻找扩大开放和深化改革最优路径的决心。
(二)贸易创新实现自贸模式与监管制度齐头并进
1.贸易模式创新。自贸区贸易模式的各项创新推进了上海自贸区进出境货物通关便利化,推动了自贸区的贸易发展。实施加工贸易工单式核销模式,实现对经海关注册登记的试验区内企业(以下简称“区内企业”)项号级底账通关、信息化系统料号级底账核销;实施境外入区货物“先进区、后报关”作业模式,区内企业可凭进境货物的舱单等信息先简要申报以入关,再在规定时限内办理正式申报;实施货物流转“自行运输”作业模式。一系列的模式创新都在为自贸区贸易便利化服务,为自贸区贸易的稳步国际化发展打下基础。
2.监管制度创新。一是建立“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新型海关监管模式,一线放开,简化了进出境备案清单和通关手续,提高了通过效率,而二线管住,则使得在提高自贸区通关效率的同时,能够有效防控风险,保证海关各项业务安全高效运行。二是实行电子围网监管,探索建立统一的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关信息化监管系统,实现企业运营信息与海关监管系统对接,确保监管高效快捷。三是优化货物分类监管,利用信息化系统不同模块,建立自由贸易试验区企业多种账册管理体系,满足区内企业保税加工、保税物流和保税服务等多元化的业务发展需求,实现分类监管。四是试行海关企业注册登记纳入企业准入“单一窗口”,实现企业在网上平台一次性注册登记,既使得参与国际贸易和运输的各方方便完成相关手续,又便于海关监管部门有效监管。
(三)金融创新显现百花齐放新亮点
1.深化金融开放。上海自贸区鼓励金融创新,并为金融创新创造了良好宽松的金融开放条件。深化外汇管理改革,遵循“成熟一项、推出一项”原则,扩大对外开放;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展业三原则”基础上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放开小额外币存款利率上限,风险严控下的资本项目的开放,一系列金融制度的放开,加大了对自贸区建设的金融支持,为自贸区的金融创新提供了宽松适宜的环境。
2.金融监管制度创新为金融开放保驾护航。不加监管的无限制的金融开放是不明智且十分危险的,缺乏适当监管的金融自由化往往存在着严重的金融危机,因此,在自贸区实行各项政策实现更大程度的金融开放的同时,各项金融监管制度的创新为金融开放保驾护航。一是围绕自由贸易账户,实行自贸区分账核算业务风险审慎合格评估工作机制,有效防范跨境风险;二是针对试验区银行业建立相对独立的统计和检测体系,定期从试验区业务和机构与两个维度收集数据和监管信息,同时要求经营试验区业务的上海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针对试验区业务做好事前和持续的风险自评估;三是建立自贸区金融机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工作机制,维护自贸试验区平稳健康发展;四是建立事中事后监管体系,促进自贸区金融业创新和稳健发展。
三、上海自贸区创新模式推广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已行至深水区,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以培育我国面向全球的竞争新优势,构建与各国合作发展的新平台,实现中国经济的成功升级,成为了新时期党和国家的重要任务。上海自贸区的建立有其先行先试的试验意义,形成一个可复制可推广的新型开放经济的经验,以推广至全国范围,帮助“新常态”下中国经济实现成功转型升级。根据以上分析的上海自贸区制度创新,可探索出一条从沿海辐射至内陆的“一带多”推广模式。
(一)利用“溢出效应”实现“一带多”模式推广
上海自贸区的设立对周边城市的发展具有“溢出效应”。首先,上海自贸区的各项制度创新能为周边城市带来示范作用,周边城市通过引进运行良好,成效显著的创新型制度,可以共享上海自贸区的制度优势,以推动该地区经济的转型和升级。如上文所述的投资、贸易、金融、监管等一系列的制度创新,均提高了贸易效率,促进了金融创新,自贸区的创新税收服务——办税一网通,及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刺激了区内企业的强势发展,借鉴自贸区的制度创新,有利于当地经济利用政策及制度优势,为经济发展营造宽松适宜的环境,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其次,自贸区的发展能推动周边城市外向型经济的升级。在上海建立自贸区,使得其周边城市能够利用地理优势,降低信息成本,大大降低当地企业进入国际市场以获得国外要素及合作机会的难度,推动外向型经济的顺利升级。同时,利用区域间的分工协作,推动自贸区与周边企业的产业关联和功能互补,建立以产业链为基础的联动机制,利用自贸区的各项优势,实现上下游企业的互相拉动,推进周边地区改革,通过产业链与自贸区企业相通,联动实现向更高层次外向型经济发展。如进出口企业云集的无锡,其进出口规模大,业务经验成熟,无锡与上海交通便利,物流成本低,其可利用该地理优势,将上海自贸区的制度创新、政策优惠与自身优势相结合,拓展海外市场,进一步扩大国际贸易规模,深化改革。
“一带多”模式,就是首先建立一个自贸区,如上海自贸区,通过上海自贸区对周边地区的“溢出效应”,在这些地区逐渐吸收消化自贸区创新所带来的附加影响,经济逐步成熟,“边看边学”,直至能够承受进一步深化开放改革所带来的冲击时,将自贸区的创新模式复制至周边地区,由上海自贸区的成熟经验及有效风险防控和监管制度带领,实现自贸区模式的区域复制。
(二)稳步推进:完成自贸区模式由沿海向内陆的全面推广
由于中国地区间差距大,要把所有的试验都放在上海自贸区先行先试是不现实的[8],因此,应稳步推进多个自贸区的发展。自贸区的试验之所以首先选择在上海开展,是因为,上海作为中国第一大城市,是中国举足轻重的经济重地,其地理位置优越,地处沿海地区,港口发达,便于国际贸易的发展,经济基础良好,是中国大陆的经济、金融、贸易和航运中心,因此,要实现“一带多”模式在全国范围内的推广,在自贸区建立的选择上,应该先从沿海地区开始,逐步辐射至内陆。以福建为例,福建正准备申报厦门、平潭和福州联合自贸区,把福州的软硬件环境,厦门的经济规模以及平潭的政策优势整合在一起[9],更好的与台湾进行对接交流,发挥对台贸易优势,落实海西开放性政策。台湾整体经济规模有限,需要依靠大陆,而福建经济发展具有巨大潜力,通过建立福建自贸区,扩大福建对外开放程度,深化改革,有利于闽台互补,促进两岸经济共同发展。而福建自贸区又可作为新一轮“一带多”模式的中心,将自贸区的新型开放模式复制至周边地区,带动东南地区整体经济的转型升级与发展。
将自贸区设在沿海地段,邻近海港或航空港,稳步推进多个自贸区的建立,并根据各自地区优势不同定位不同的功能,形成多个“一带多”模式推广圈,完成沿海向内陆的全国性推广。
四、结语
上海自贸区的建立是我国改革开放30年进入攻坚期后全面深化改革,寻求经济转型升级方式的重大战略。自贸区的建立,是一种制度创新,是党和国家领导人寻求新时期深化改革路径的探索,而非简单的政策洼池。未来经济的发展方向必定是逐步加大开放,上海自贸区的先行先试为寻找合适的开放程度指明了方向,由此催生的各种监管制度的创新,更有利于新型改革开放在全国范围的逐步实施,而从沿海辐射至内陆的“一带多”模式,也许正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有效路径。
[1]王海梅.上海自贸区对周边城市的影响及对策[A].常州大学学报,2014,(3).
[2]韦浩,刘莉莉,郑必军,刘艳.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与发展[J].党政论坛,2014,(8).
[3]华顿.“放开一线,管住二线”——上海自贸区解析[J].上海经济,2013,(8).
[4]王道军.上海自贸区建立的基础与制度创新[J].开放导报,2013,(10).
[5]邵玫.上海自贸区的先行意义[J].沪港经济,2013,(8).
[6]武剑.中国(上海)自贸区金融改革展望[J].新金融,2013,(11).
[7]王春丽.上海自贸区影响下的福建对外开放政策取向[J].学术评论,2014,(4).
[8]陈爱贞,刘志彪.自贸区:中国开放型经济“第二季”[J].学术月刊,2014,(1).
[9]孙金诚.福建布海西自贸区“大棋局”[N].人民政协报,2014-3-22(006).
[10]张皑梅.中国资本项目渐进开放中金融风险防范对策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2008.
[11]张程红.资本项目开放与货币政策目标规则的选择——基于面板VAR模型的实证研究[D].浙江大学.2014.
[12]李浩,胡永刚,马知遥.国际贸易与中国的实际经济周期——基于封闭与开放经济的RBC模型比较分析[J].经济研究,2007,(5).
[13]林毅夫.经济仍需投资拉动[J].资本市场,2014,(10).
[14]林毅夫.谈经济增长方式转型[J].科学发展,2014,(2).
[15]包群,许和连,赖明勇.贸易开放度与经济增长理论及中国的经验研究[J].世界经济,20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