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履行现状及对策研究
2015-01-26李春梅
李春梅
(长春光华学院,吉林 长春 130033)
社会责任是否应该由企业承担这个话题已经被争论了80 余年,直到今天,这个话题还在不断被人拿出来进行讨论,然而研究的重点已经不是该不该承担责任,而是讨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履行的政策。与其他企业不同,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履行离不开由证券市场提供的环境。为了研究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履行现状及对策,本文重点针对吉林省上市公司进行分析。
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缺陷
一直以来,很多上市公司都想通过改革企业内部制度对社会责任履行制度进行整改,然而都没有什么成效。通过长时间研究,终于发现从外部机制入手会更容易推进社会责任履行。上市公司属于开放性的公司,这种性质为社会责任外部履行制度提供了良好的基础。外部机制的运行主要依靠市场进行,为了使上市公司在决策时更多的考虑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他们可以通过市场机制对其进行监管,确保公司决策不会偏离其利益。而市场机制则离不开信息的处理,因此为了使市场机制能够正常运行,上市公司应该披露正确、充分的信息。目前,大部分企业的信息都有一定的不对称性,这为公司履行社会责任造成一定阻碍,因此,我们需要通过信息披露制度消弱这种不对称性。很多西方国家的社会责任履行程度较强绝对离不开信息披露制度的支持。
然而,直到今天,我们还没有健全的信息披露制度,上市公司仅仅是依靠3 个文件对其进行规制,其中包括:《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承担工作暨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的通知》、《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分别是由上海交易所、深圳交易所以及国资委发布。在吉林省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中,这些文件一直占着比较高的比重,但是其中还有一些问题需要解决:第一,上市公司在披露社会责任信息时大都处于被动状态,很少有公司主动去披露信息,据不完全统计,在2011年,吉林省自愿发布信息的概率仅为31.2%;第二,上市公司在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中过于注重编制,对于可行性关注较低。上市公司在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报告中经常套用固话,导致内容过于同化,而针对公司自身并没有提出具有其特色的可行性方案;第三,信息可信度偏低,很多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方案都没有经过国家专门认证。
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改善
吉林省上市公司在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制度中所面临的问题与其自身制度不健全有很大关系,为了更好的健全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制度,我们需要进行一系列措施。
(一)将强制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主体范围进行扩大
由西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制度来看,仅仅是一些大型的企业才会发布社会责任报告,这主要是因为:一,借由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来向群众传递承担社会责任信念只有具备资本优势的大型企业才能够成功,才能在群众面前大大美好企业形象,而对中小型企业来说,社会信息的披露需要较高成本,基于成本因素的考虑,它们往往会选择信息的隐蔽;二,在吉林省的经济中,大型企业具有很高的地位,群众关注度较高,号召力大,而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可以更好的满足群众对信息的需求。
(二)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进行统一化
由于社会的发展,上市公司在编写社会责任报告时既可以借鉴国际标准,又可以借鉴国内标准,因此,我们可以参考的依据各式各样。然而,样式的多样性带来的不仅仅是优势,还有一些缺陷存在其中。国际标准报告应用范围最广,然而行业性不明显,不具备实用性。只有将国际标准结合吉林省自身情况编制相应的报告,才是对吉林省上市公司最好的政策。
(三)编制上市公司责任认证标准
在吉林省,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的履行以及树立履行社会责任意识都离不开相关机制的约束。但是,现在吉林省的大部分上市公司在审计方面仅仅是侧重财政的收支,对社会责任履行制度的审计并没有相关政策,这样对公司的监管会造成很大损伤。目前,全球都在实施社会责任的履行运动,在此活动影响下,吉林省出口型的上市公司为了获得订单就必须通过社会责任的认证以及审计。很多国外的国家对进出口企业制定了相关的“社会责任门槛”,以此对上市公司的采购进行审计。为了符合国际环境,吉林省应该制定符合自身情况的社会责任认证标准,并以此作为上市公司认证以及审计的唯一根据。同时,吉林省还应该对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审计制定相关制度,从而对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履行起到监管作用。
三、“绿色证券”制度
由西方发达国家社会责任履行状况可以看出,处于环保领域中的上市公司所面临的问题最多,很多国家在找寻社会责任履行突破口时都是从环境保护领域下手,从而形成了一种新的制度,那就是“绿色证券”制度。最先提出并应用“绿色证券”制度的是美国,其次,日本、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家也开始尝试这种绿色化的证券市场环境。在这种绿色化的大环境下,吉林省上市公司也慢慢形成了“绿色证券”机制,其中包括:第一,对公司上市进行环保核查。对吉林省的公司上市进行环保核查是一种预防措施,这样做可以从源头上对上市公司非环保融资及上市进行遏制。其主要内容有:企业在申请上市或者上市公司在申请融资之前需要向环保部门提供相关资料进行核查,只有通过环保核查资格的企业或上市公司才能拿到资本市场的“门券”。第二,对上市公司的环境绩效进行评估。环境绩效评估是由相关的环保部门按照一定标注对上市公司进行考核的一种制度。
自从吉林省规定“绿色证券”制度之后,省内很多会造成重度环境污染或者会大量消耗资源的企业都得到了有效的遏制,从而使群众和证券投资者的利益得到保证。在国家环境日益恶化的今天,能够更好的保护环境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而很多大型的上市公司在运行过程中总会对环境进行些许破坏,而“绿色证券”制度的出现大大改善了这种情况,使吉林省增长经济的基础上更好的保护了我们的环境。同时,经过实践验证,“绿色证券”制度能够拉动吉林省上市公司快速发展。
四、结语
为了更好的推进社会发展,作为社会一份子的上市公司也要更好地承担社会责任,而如何履行社会责任就成为了一个比较重要的话题。因此,对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履行机制进行研究会给实现社会责任履行带来不小的影响。通过对其研究,不仅可以加强上市公司自身主动履行社会责任,还可以通过上市公司的影响,将社会责任意识传递给广大群众,从而使社会责任履行成为一种全民运动。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履行机构不应该是一种单一行为,我们可以将大部分精力放于外部机制推进中,同时以内部机制进行辅助,只有这种复合型的机制才能更好地推进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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