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临床用血存在问题与对策
2015-01-26贾桂丛胡义亭刘建辉
◆贾桂丛 胡义亭 刘建辉
责任编辑:吴小红
近5年的调查数据显示,河北省临床用血需求量每年以10%~15%的速度递增,全省316 家二级和三级综合医院红细胞不合理率达16.9%,血浆不合理率达50.8%[1]。血液安全及合理用血问题成为关注焦点,加强临床用血管理刻不容缓。
1 存在问题
1.1 过度输血
我国红细胞输注临床指南没有随机对照试验结果作支撑,红细胞输注时机和输注量更多依赖医师临床经验[2],导致临床医师为规避风险责任盲目而保守的将血红蛋白维持在100 g/L,造成同种异体红细胞过度输注,增加了医疗安全隐患。
1.2 自体输血技术发展滞后
自体输血具有可以避免异体输血传播疾病、缓解血液供需矛盾等优点,是确保血液安全的有效方法。2014年河北省临床用血督导检查发现,全省开展自体输血的医院仅13 家,占全省具有输血资格医疗机构的4.11%,与医疗技术发展极不匹配。
1.3 监管机制不完善
全省现行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管理办法虽对用血准入、储血点设置等进行了规定,但缺少用血协议签订时效性的内容,加上卫生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缺乏有力监督,11 个市级临床用血质控中心均成立时间较短,管理制度尚不健全,各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也在陆续成立中,没有发挥实际效能。临床用血标准亟待更新完善,临床用血监督体系亟待健全。
1.4 重视程度不够
2014年河北省临床用血督导检查显示,296 所医疗机构均不同程度地存在临床用血管理粗放及用血服务能力弱、水平低等问题。如临床用血组织机构不健全;第一责任人及职能部门不明确;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组成不合理;合理用血未纳入医疗质量管理目标等。究其原因:一是管理层对临床用血工作重视不够,工作职责履行不到位,缺乏执行力;二是全省无偿献血保障工作开展较好,临床血源较充足;三是医疗机构为追求经济效益,以用血量和经济收入作为输血科(血库)的考核指标,无形中造成过度用血。
2 对策
2.1 加强行政监督
2.1.1 建立有效可靠的输血服务策略 各级卫生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应协调、号召三级医院与二级医院建立协商合作的输血服务框架,制定输血服务策略,设计评估输血状况需要指标,评判每家医院的输血情况。省级卫生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应尽快制定统一的《临床输血指南》[1],规范医疗机构临床输血工作,确保输血服务策略成功实施。
2.1.2 建立医疗机构临床用血评价体系 卫生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应建立全省医疗机构临床用血评价体系[3],将用血管理纳入考核指标,运用数据平台等信息化手段,分析检查评审结果。首先,建立全省输血安全管理数据库,覆盖每个地区、每家医疗机构,全面分析全省临床用血情况,为制定对策、改善血液安全提供数据。其次,各市卫生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各医疗机构应基于自身情况,定义监控指标,评价改善自身血液安全进展,逐年向省级卫生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递交血液安全进展报告[4]。最后,省级卫生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应将全省临床用血安全情况在网上公示,发挥大众监督力量。
2.1.3 加强政策引导,理顺监管机制 全方位的政策导向,是提高临床科学合理用血水平的基础。完善的标准将极大地促进临床用血事业向规范化发展。省级卫生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应尽快出台促进合理用血的支持政策,完善临床合理用血标准,开展医疗机构输血科建设评估,强化临床用血准入,加强用血过程的监督管理,约束不合理用血行为,充分发挥管理部门的主导作用。同时,还应加强用血监督管理体系建设,充实基层监督管理力量,提高管理人员执法能力。
2.1.4 建立约谈制度,加强责任管理 对于临床用血严重不合理或临床用血管理不作为的医疗机构,卫生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应采取约谈主管领导等问责措施,将合理用血和用血量增减纳入领导工作业绩考核,使院领导与科室责任人共同承担管理责任,提高领导重视,形成职责明确的临床用血管理机制。
2.2 提升领导执行能力
制度落实取决于领导重视程度。提高领导层的重视程度,是提升执行力、有效发挥监督控制作用的重要举措。多年的血液保护经验提示,凡是有领导重视的医院,血液管理和血液保护做得就较好。成都心血管病医院2005年的心脏手术不输血率为3%,2006年制定血红蛋白≤80g/L 的输血指征,使不输血率上升至50%[5]。阜外心血管病医院自2009年建立血液管理体系以来,使成人心脏手术输血率由2008年 的70.5% 降至2010年的 47.5%,血浆输注率从65.8%降至41.2%,自体输血率从30.3% 升 至65.2%,两年共节约红细胞121 35U、血浆1 526 800 mL,手术死亡率由1.2% 降 至0.6%,获得了很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6]。提升执行力的重要手段就是领导充分授权。各医疗机构应赋予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适当的业务职能,充分发挥其作用,保证临床用血管理制度执行。
2.3 大力推广《华西输注红细胞评分》标准
河北省各医院临床科室中,以妇产科和外科红细胞合理率最低,不合理率为20.1%~34.7%,其中“少量血”输注比例占69.1%[1]。采用《华西输注红细胞评分》标准,通过评分方法实现个体化输血策略,将极大地遏制外科、妇科过度用血,实现围手术期红细胞输注个体化医疗策略。与我国现行临床输血指南比较,《华西输注红细胞评分》标准依据维持正常心输出量所需肾上腺素用量、维持脉搏氧饱和度≥95%所需吸入气氧浓度以及体温等可简单监测的指标,结合患者是否有心绞痛以及发生情况等进行评分,将评分作为Hb 在6g/L~10g/L 之间患者红细胞输注的指征,指导输血方案。该评分对患者与机体供氧/耗氧平衡相关病情进行了半定量化分级,通过收集3年间600 名患者的数据,初步研究表明,华西医院用血量2013年较2010年下降20%,内科输血指征为60g/L 左右,外科患者输血指征70g/L 以下输血者占50%[2]。建议三级医院首先试行《华西输注红细胞评分》标准,逐步确定安全有效的个体化输血策略,逐步向二级医院推广,以解决血液供不应求但常有滥用的问题。
2.4 落实有效的干预措施
2.4.1 开展培训,转变输血观念 依托“京津冀供血合作框架协议”,在临床用血管理、科研与教学、培训等方面,与北京、天津开展紧密合作,建立区域内输血高层次专业人才信息库,鼓励高层次人才参与三地输血技术咨询、科研与教学等工作。根据不同地区以及三级医院与二级医院之间的差异,制定继续教育培训目标,有计划、分层次、分等级开展培训工作。
2.4.2 采取措施,引导合理用血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规定,禁止将用血量与医务人员绩效挂钩[7]。各医疗机构可将临床用血合理率、用血量增减、节约用血新技术开展等指标化,与奖金挂钩[8],纳入临床科室和输血科核算,引导科学用血。
2.4.3 加强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是推进临床用血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各级卫生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应按照属地管理和权责统一原则,不断完善检查监督机制,下移执法工作重心,定期检查三级医院,不定期抽查二级医院,并将检查结果排名和公布,推进排名与医疗机构年终考核和等级评审挂钩。
2.4.4 大力推广自体输血技术 推广自体输血技术是贯彻合理用血新理念,实现科学化合理用血的最有效措施。省级卫生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应出台激励与约束政策,将自体输血纳入医疗保险目录,扩大自体输血在基本医保服务项目中的支付范围,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各级卫生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年终考核,使自体输血技术在较短时间内得以推广应用。
[1]贾桂丛.河北省临床用血合理性调查分析[J].中国社会医学杂志,2015,32(3):219-220.
[2]廖 刃.围手术期血液管理 由限制性输血走向个体化输血[J].中华医学杂志,2014,94(7):481-482.
[3]孟庆宝.临床输血管理若干问题及解决策略[J].中国输血杂志,2010,23(9):734-736.
[4]朱永明.WHO 安全输血相关决议[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3.
[5]邓硕曾,夏克何,李小兵.限制性输血在心脏手术中节约效益与安全的评估[J].临床麻醉学杂志,2009,25(5):454-455.
[6]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心血管医院输血科.提高医疗质量减少手术用血[N].中国医学论坛报,2011-04-14(A11).
[7]卫生部.卫生部令2012[第85 号]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S].2012.
[8]刘 红,姚 健,临床用血全程质控实践与探讨[J].中国卫生质量管理,2014,21(1):9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