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城县动物防疫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15-01-25冯学刚龙玉姣
冯学刚 陈 宏 龙玉姣
(甘肃省庆城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甘肃庆城 745100)
庆城县动物防疫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冯学刚 陈 宏 龙玉姣
(甘肃省庆城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甘肃庆城 745100)
动物防疫工作事关养殖业健康发展,事关公共卫生和人类的健康,所以,要加强动物防疫队伍建设,健全动物防疫体系,制定动物疫病防控规划,按计划组织开展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是政府领导及动物防疫工作者应尽的责任。近年来,庆城作为养殖产业大县,部分养殖户盲目地从外地大量购羊,羊只数量大幅度增加,加之一些养殖业主片面追求短期效益,不重视动物防疫,造成动物疫病发生流行,给全县养殖业带来了严重危害,经济损失巨大。笔者在调查中分析了动物防疫存在的问题,并就如何妥善解决问题,确保动物防疫工作有效开展提出了建议。
1 动物防疫工作概况
庆城县是一个养殖大县,该县共有15个乡镇2个办事处,目前,全县存栏猪3.52万头、牛2.87万头、羊25.5万只、禽21.7万只;有规模养殖场72个,其中,猪场16个、牛场3个、羊场50个、鸡场2个、鹿场1个。养猪11 147头,牛295头,羊16 439只,鸡17 600只。虽然全县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动物疫病防控方针,加大了动物疫病防控力度,疫情形势总体呈现平稳态势。但是,由于动物调运和交易频繁,动物疫病防控情况发生了显著变化,当前该县动物疫病防控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防控形势依然严峻,防控任务十分艰巨。
2 存在的问题
2.1 双轨责任制未落实到位
近几年来,农业部提出了动物防疫工作要严格落实行政、业务部门双轨目标管理责任制,按照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动物防疫工作。但是从实际工作情况来看,个别乡镇主要领导对动物防疫工作不重视,安排到位,措施不力;业务部门开展技术指导,单轨运行,导致免疫密度不达标,留下疫情隐患。
2.2 《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宣传不到位
《动物防疫法》颁布以来,兽医部门虽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进行了深入学习和广泛宣传,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宣传的广度和深度还远远不够,广大养殖户对《动物防疫法》的内容了解还不多,再加之部分养殖户对动物防疫工作认识不够,有重养轻防或轻防重治的思想;还有个农户对病死动物尸体随意丢弃甚至出卖,传染源不能得到有效控制,增加了动物防疫工作的难度。
2.3 基层动物防疫队伍不稳定
一是村级防疫人员老龄化。目前,全县153个行政村有村防疫员159名,50岁以上占一半以上,整体年龄偏大;大部分人员都是小学文化程度,业务素质不高,工作缺乏责任心;二是村级防疫人员报酬偏低,每个防疫每年只2 000多元补助,导致防疫人员变
化较快,长期固定不下来,技术培训工作脱节,对防疫工作造成很大影响,导致基层防疫队伍极不稳定。
2.4 缺乏有效专业技术培训
近几年来,由于专业技术方面的培训较少,给基层兽医站招考录用大学生58名,虽然文化水平较高,但还不能适应基层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对当前动物疫病防控知识了解甚少,遇到问题时束手无策,无法有效解决。
2.5 乡镇兽医站无动物防疫工作经费
基层兽医站为县兽医局派出机构,县政府没能把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无工作开展经费,致使日常办公、水电等费用筹措困难,严重影响了动物防疫工作的开展。
笔者在深入调查后,发现目前动物防疫工作中存在上述5方面的问题,严重影响动物防疫工作的开展,如何有效解决这些问题,是确保动物防疫工作有效开展的重要保证。
3 对策建议
3.1 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动物防疫工作,深入贯彻“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防治方针,按照“政府保免疫密度,业务部门保免疫质量”的要求,坚持“主要领导为动物防疫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的工作制度,确保双规同步运行,做到人员、措施、督查和责任“四到位”。
3.2 加大宣传力度
采取集中举办培训班、到场(户)开展技术指导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促进广大养殖农户参与意识,由被动防疫转变为主动防疫,减少动物发病死亡。
3.3 加快基层人员知识更新
针对动物防疫队伍人员多、年龄偏大、正规教育偏少、知识老化现状,每年定期举办动物疫病防控技能培训班3起以上;另外,对取得高中级职称的人员要加以重用,鼓励他们发挥所长,实行带班制。以此,加快基层人员知识的更新,提高整体素质,以适应新形势动物防疫工作要求。
3.4 落实基层工作经费
为适应目前养殖业快速发展的需要,多渠道集资金,一是积极争取上级专项经费的投入,改善基层办公条件,配置防疫设备,提高基层防疫能力;二增加村级防疫员报酬,使每个村防疫员年报酬达到8 000元;三是政府部门应切实负起政府职责,将动物防疫经费、监测经费和基层站办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且足额发放到位,以确保动物防疫工作的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