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兽药质量监管,为食品安全保驾护航
2015-01-25
(遵义市兽药饲料监测站,贵州 遵义 563000)
抓好兽药质量监管,为食品安全保驾护航
李骥泽,田 兵,熊朝丽
(遵义市兽药饲料监测站,贵州 遵义 563000)
抓好兽药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是有效预防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主要手段之一。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及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指导下,遵义市农委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全市兽药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及能力得到进一步的提升,同时也还存在一些问题,笔者将其总结如下,以期为全面提升遵义市兽药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及水平提供参考。
1 工作措施及成效
1.1 领导重视,目标明确,责任到位
遵义市农委年初依据《2015年贵州省兽药“双查双打行动”方案》,经市农委主任办公会研究制定了《2015年遵义市兽药质量监管“双查双打”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分管副主任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从文件上明确了市农委相关部门及县级主管部门的职责分工、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工作措施及时间安排。2015年4月28日,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市农委分管副主任亲自带队到习水县就3月底兽药“双查双打行动”交叉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兽药质量安全监管存在的重大隐患进行座谈。一是要求习水县农牧局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兽药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向县政府做好汇报,争取成立相应机构,要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建立健全监管档案台账,确保责任可追;二是要按照交叉执法检查组下达的案件督办通知书要求,依法立案查处,并将查处情况以书面方式向市农委汇报。
1.2 狠抓培训,打教结合
5月7-8日,遵义市农业委员会组织全市市县两级从业人员对其兽药安全监管的技术方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培训(共培训70余人),让参训人员对如何从外包装上识别非法兽药的能力有了较大的提升,均能正确按照法定要求进行抽样。运用当前各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现有实验条件,市兽药饲料监测站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及部分可携带的设备亲临各县开展动物食槽饲料及动物产品中违禁物品检测技术培训,已对2个县(市)4名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手把手面对面的培训,其余县(区)正在或已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在整个兽药“双查双打行动”交叉执法检查过程中,始终有市、县、乡镇及相应从业主体企业人员及人民群众的参与,采用边打击边宣传边培训教育,让我们的监管主体,生产、经营及使用环节从业主体相关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接受现场培训,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其从内心深处认识到加强兽药质量安全监管、生产、经营、使用及建立健全兽药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的重要意义及其相应方法。通过“兽药双查双打”行动工作,为全市依法监管、生产、经营及使用兽药提供了坚实的技术保障;为相关从业人员提供了沟通交流相互学习、相互监督机会,进一步提升了监管部门的团队凝聚力,大大提升了对违法从业行为的震慑力。
1.3 建立健全案件督办机制
在开展兽药“双查双打行动”的启动工作时,市农委分管副主任即明确要求对在执法交叉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违法行为将以市农委或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名义下达案件督办通知书,且在执法交叉检查后的座谈会中须将所有应督办的案件进行明确,让参与人员相互监督,要确保发现的违法行为都得到依法查处。须建立监管工作台帐,确保监管工作责任可追溯。通过建立案件督办机制,极大的提升了对违法行为的查处率。
1.4 以项目为载体,为推进兽药GSP管理工作提供资金支持
从2012年起,全市积极申报《贵州省兽药监管示范县建设项目》,到目前为止,遵义县、桐梓县已完成该项目实施并通过省农委验收,赤水市、习水县、绥阳县、道真县正在按要求组织实施。通过该项目的实施,为进一步加强兽药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补充了一定资金,同时也为顺利追责留下了法律依据,在一定程度上可倒逼从业者合法从业。
1.5 强化兽药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实验室检测
今年已完成抽送检兽药样品52批,经贵州省兽药饲料监察所检测,合格19批,不合格8批,正在检测25批,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已全部移交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目前正在依法立案查处。养殖环节食槽料中违禁物品检测:市县两级监管单位已累计对111批次牛羊猪食槽料中“瘦肉精三项”(盐酸克仑特罗、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进行检测,其中沙丁胺醇有23批疑似阳性,经省兽药饲料监察所复检结果为阴性。畜牧渔业产品中兽药残留检测:市兽药饲料监测站已对52批猪肝进行了“瘦肉精”三项检测;对10批猪肉样品行了氯霉素检测。通过兽药饲料及动物产品的实验室检验检测,为正确评估全市兽药产品质量及兽药依法使用提供了科学依据。
2 存在问题
2.1 兽药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体制不全
全市部分县(区)没有明确兽药监管工作职责部门;14个县、区(市)有10个县(区)无相应机构,不能将兽药质量安全监管列入常态工作;个别地方领导对此项工作认识不够,存在质量安全侥幸心理,乡镇没有明确相应人员从事此项工作,对兽药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力度不够,经费不足,致使对无证经营兽药、经营假劣兽药、流动经营兽药和人药兽用等违法行为得不到及时有效查处,存在监管死角,使兽药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留下了极大安全隐患和潜在风险。
2.2 检验检测兽药质量的条件受限
目前市县两级均无兽药质量检验检测实验室,所有兽药样品均须送省检测,致使抽样检测覆盖面不足,存在抽样检测死角,不能科学评估兽药产品质量安全及合法用药情况,部分假劣兽药及违法用药没有得到依法打击。
2.3 考核机制不合理
当前各级部门均将兽药产品质量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检验合格率列入对下级相关部门的年度考核,致使兽药产品质量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抽样检测数据不能真实反应当前情况,严重影响执法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2.4 法律法规制度不健全
建立兽药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是切实解决相应责任无法落实问题的主要手段之一,但《兽药管理条例》中只要求要建立相应经营台账,但没有明确不按要求建立经营台帐的行为怎样处罚。
3 对策建议
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议修改完善《兽药管理条例》,切实解决如违反《兽药管理条例》条二十八条的处罚条款,同时从法规角度建立《兽药经营许可证》年度审查制度,为建立兽药经营环节质量可追溯体系及许可年审提供法律依据。2)建议建立健全相应监管及检验检测机构,为全面加强兽药质量安全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管工作提供组织保障。3)狠抓监管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兽药监管、生产、经营及使用环节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并及时对不合格产品进行依法打击,确保依法从业。优化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考核机制,全面提升监管从业机构及相应人员的主动性与积极性。为进一步防止个别地方因人情等原因而降低对非法生产、经营及使用兽药的查处打击力度,建议将兽药质量安全及兽药安全使用交叉执法检查作为一个常态化工作来抓。4)狠抓培训。加大兽药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建立兽药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重要意义,监管技术、法律依据等相关知识的宣传培训力度,确保相应从业人员及动物产品消费者都参与监督兽药质量安全工作,让非法生产及质量不可追溯的兽药没有市场,倒逼从业者依法从业。5)继续强力推进《兽药监管示范建设项目》。加快《兽药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建设项目申报步伐,力争到2018年全面完成辖区内所有县(区)都完成该项目申报并通过省农委验收。
2015-08-10)
贵州省兽药监管示范县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