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基层畜牧兽医中心站工作重点的分析
2015-01-24刘志
刘 志
(山西省大同市南郊区水泊寺畜牧兽医中心站,山西大同 037009)
新时期基层畜牧兽医中心站工作重点的分析
刘 志
(山西省大同市南郊区水泊寺畜牧兽医中心站,山西大同 037009)
在新的历史时期,政府大力扶持养殖业的条件下,基层畜牧兽医中心站作为行业最基层的服务机构,其也面临着历史挑战,必需抓好动物防疫、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为畜牧业健康持续发展提供基础服务。
大同市南郊区水泊寺畜牧兽医中心站位于大同市南郊区畜牧重点发展区域,是经区委、区政府批准由水泊寺乡、新旺乡畜牧兽医中心站合并组建而成,服务两个乡(新旺、水泊寺)38个行政村,奶牛养殖园区3个,畜禽养殖重点户达285户,畜禽存栏:大牲畜4 860头,其中,奶牛2 430头,猪11 640头,羊14 330只,鸡127 000万羽。为了适应雁门关生态畜牧经济区建设的需要,进一步提升基层站服务功能,不断完善和增强为养殖业服务能力。
1 做好疫病防控的基础工作
1.1 推行防控目标责任制
区、乡两级签订防治重大动物疫病行政目标责任书和技术目标责任书,实行防疫技术人员包村、包畜的“双包”责任制,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成员单位分片包点责任制,并且落实乡镇领导、中心站防疫员和村级防疫员责任挂牌公示制,使辖区防疫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1.2 做好村级防疫员队伍建设
每个行政村必须设立一名村级防疫员。村级防疫员在畜牧兽医中心站技术人员的指导下,逐步开展畜禽强制免疫注射、养殖动态统计等工作,按照工作量大小,计量发放工作补助,充分调动村级防疫员的工作积极性,发挥防疫主力军的作用。
1.3 行使好动物疫病监测职能
在重点养殖村庄设置流行病学调查点,持续监视动物养殖、免疫、流通、屠宰等环节的风险因素变化情况,定期对猪、牛、羊、鸡等重大动物疫病开展抗体监测、疫病诊断等,加强与区动物疫病控制中心联络和沟通,及时了解人畜共患病流行情况,全面掌握动物疫病发生规律,科学判断动物疫病流行趋势,系统评估动物疫病防控效果,不断提升主要动物疫病防控水平;
1.4 抓实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
按照散养户春秋集中免疫、月月补针、补栏补免和规模养殖场常年程序免疫的制度,确保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确保无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在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同时,要认真做好猪瘟、布病、结核病、鸡新城疫、狂犬病等其他疫病的防控,减轻对畜牧业的危害,保障辖区畜牧业健康稳定发展。
2 做好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2.1 强化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和市场监管工作
产地检疫环节,实行到点、到场、到户现场检疫制度;屠宰检疫环节,严格执行24 h驻场值班制度,规范开展入场检疫、待宰检疫,对检出的病害动物和动物产品实行无害化处理,坚决杜绝病害动物和动物产品进入流通环节;对调入动物及其产品,严格查验其检疫证明和其他相关手续,对手续不齐全的和来自疫区的,一律禁止进入,依法处理;对农贸市场、超市、冷库等经营单位进行严格监督,凭检疫证明、验讫印章和检疫标志购进、销售、贮藏各类动物产品,建立购销台账,确保产地检疫、屠宰检疫、上市畜产品监管、对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及其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等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2.2 保障乳品质量安全
强化生鲜乳生产、收购、运输环节和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及畜禽养殖场户监管工作。指导养殖场(户)使用合格的饲料、兽药,并规范养殖记录,严格落实兽药、饲料生产、经营环节备案登记准入制度和生鲜乳收购站质量安全承诺制,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督,开展技术服务和指导,确保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各项监管措施落到实处。
2.3 做好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进一步提高执法工作水平,按照“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原则,依法打击不执行国家强制免疫政策、逃避或抗拒检疫,运输、加工、经营病死畜禽及其产品,以及生产、经营、使用禁用兽药和在生鲜乳中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及时立案查处,一查到底,依法严处,维护畜牧业生产正常秩序和社会稳定,切实保障全区畜产品质量安全。
2.4 做好畜产品安全网格化平台建设工作
按照市、区食安办、食监办要求,进一步完善履责计划、监管流程、执法流程,按照“六定”(即定网格、定环节、定责任、定岗位、定人员、定措施)要求,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落实监管措施,确保辖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格化体系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无缝隙、全覆盖。
2.5 强化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工作
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法》的要求对养殖场等内外环境、生产布局、配套设施设备进行全面审查,是否达到环评要求,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办理动物防疫条件行政许可,把动物养殖防疫条件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总之,几年来我中心站致力于养殖业生产发展服务,在抓好安全防疫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综合服务工作。中心站本着“立足防疫,强化服务,促进发展”的原则,围绕牧业增效,农民增收,健康发展总目标,坚持“预防为主、防检结合”的防疫方针,全面实施防疫、检疫、治疗、繁改、推广等工作基础上,不断尝试改革,开创基层畜牧兽医中心站服务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