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爆犬在安检中应把握的三个环节
2015-01-24陈仁旺邹健勇
陈仁旺 邹健勇
搜爆犬在安检中应把握的三个环节
陈仁旺 邹健勇
一、带犬民警与警犬作业时应注意的环节
带犬民警是犬的复杂综合刺激者,犬的作业情况最终都要由带犬民警来分析判断得出结果。在使用警犬安全检查时,带犬民警一定将犬的搜索兴奋性调节到最佳状态,这是使用搜爆犬成败的关键。搜爆犬必须要具有切实的作业能力,表现搜查仔细、兴奋、持久,反应灵敏,表示果断。
在搜索过程中,犬受到诱导或不认真作业时,不可刺激犬,可下“搜”的口令催促犬搜索。如犬仍不认真作业,可停止让其休息,重新调整兴奋性后再进行。每一次搜索都要让犬成功,以增强犬的自信心和兴奋性。注意克制自己的情绪,无论遇到何种情况都要力求保持心态平和,不冲动。在现场搜索过程中,要时刻告诫自己情绪不要冲动,情绪即将冲动时可以令警犬左侧归位,带犬民警闭目几分钟,待情绪平和后再进行搜索。若带犬民警确实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应即刻停止搜索。
在安全检查时,带犬民警要按顺序进行,对各种可能隐藏爆炸物的物体、部位等,逐一搜查并一次完成。仔细观察犬的行为表现,并由专人记录每头犬的作业情况,有条件的应录像备查。在室内、外安全检查时,对各种物件应禁止搬动、移动、翻转、倒置、打开等,以免发生意外。逆风搜索不但容易发现爆炸物,还能加快搜索速度,可缩短搜索时间和减少犬的体力消耗。如果无风,可利用特制的小风扇来产生小气流,给犬的搜索创造有利条件。尤其是犬不容易嗅到的地方,使用小风扇就显得格外重要。在有些情况下,由于爆炸物隐藏的地方或较高或远离犬,犬不能直接对着爆炸物所藏的具体地方卧下或坐下,而是在离爆炸物较远的地方朝着爆炸物品的大概方向兴奋地寻找,或对着闻到的爆炸物品在空中的漂浮气味向空中寻找,却没有卧下。对于搜爆犬的这种反应,带犬民警要视为附近有爆炸品,及时用手势或口令引导犬积极搜查,直到弄清楚为止。带犬民警要仔细观察和分析犬的作业表现,不能放过任何值得怀疑的地方。搜查中要注意死角,如沙发的后靠背、柜式空调、灭火器、卫生间水箱和洗漱池下面、窗帘、垃圾桶、花盆等容易被人忽略的地方,都应用搜爆犬仔细搜查。对一些重要场所,如主席台、首长休息室等,要反复检查,要一头犬多次检查,或多头犬多次检查,一定要做到万无一失,确保绝对安全。
二、带犬民警与民警配合时应注意的环节
安全检查要求检查人员必须要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工作要细致踏实,搜索前与其他民警要做好计划,力求预见可能出现的问题,并找出解决的办法,当出现问题时要有思想准备。要弄清楚搜索范围,根据任务的大小、完成的时间等要求,确定参加搜查的带犬民警和搜爆犬的数量,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楚,以防漏搜和重复搜索,这样才能保证搜查的可靠性,同时也能避免搜查时间的浪费和搜爆犬耐力的无谓消耗。安全检查的时间性很强,要求搜索迅速、准确。检查的时间与启用的时间越近,则安全系数越大。
其他民警不但要辅助带犬民警进行搜索,更要监督提醒带犬民警在搜索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同时在安全检查时,为了验证犬的作业能力,必要时由民警将感染有炸药气味的物品藏于现场安全的地方,放置过程可在现场搜索前、搜索中或搜索后。由民警来放置物品,目的就是为避免带犬民警本人的气味对犬产生干扰,在日常训练中可告诉也可不告诉,这是为了培养带犬民警的现场分析判断能力,但在现场搜索中,民警放置感染有炸药气味物品的位置一定要告诉带犬民警,以免出事故。
三、警犬技术与其它技术互用时应注意的环节
在安全检查时,如犬对某一物品或部位有明显反应,做出卧下或坐的表示,应立即通知排爆人员用非线性节点探测器或便携式X光机进行确认,必要时应将可疑物小心地放入排爆罐内,迅速到达专用场地引爆,绝不能擅自打开或处理。在安全检查中,由于炸药部分都已安装上了引爆装置,而引爆的方法又多种多样,如延时引爆、按压引爆、遥控引爆、声控引爆、扯拉引爆、变压引爆等,所以要求带犬民警和专业排爆员要相互配合好,如到达现场确定搜索范围后,先由排爆员先使用干扰仪器屏障信号,防止遥控引爆,再让带犬民警携犬入现场,这样可以更好地确保带民警和搜爆犬的安全。同时带犬民警也要积极地、虚心地向专业排爆员请教、学习爆炸知识,在现场搜索中,排爆人员还可随同带犬民警一同进入现场,相互配合。在刑事搜爆中,则一定要和排爆人员一同进入现场。
警犬搜爆安检和其它技术手段都不是万能的,各种搜检方式各有利弊,现场能够正确按照操作流程作业,就能发挥警犬、仪器和人工搜检的优势,互相配合,互相补充,可以大大增加安检的成功率。而在现实工作中,各种安检措施往往不能同步进行,警犬、人检、仪器各行其事。由于没有有效沟通,安检中存在许多漏洞,有时对一些安检目标存在没必要的重复搜索,却疏忽了一些重点安检区域。所以要提前熟悉场地,因受客观条件限制警犬无法进行安检时,应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处理,对不适合警犬安检的地方,协调相关部门增加仪器和人力进行安检;与其它安检部门提前沟通,制定工作方案,工作中协同作战,密切配合,明确各自安检的重点,真正做到人、犬、仪器的有效结合,切实提高安检的有效性和准确性。
(作者单位:陈仁旺,江西省公安厅刑警总队技术处,330000;
邹健勇,江西省赣州市公安局警犬基地,341000)
(编辑:颜 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