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湿地资源的保护性利用
2015-01-23赵阳
赵阳
湿地是地球生态环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与森林、海洋共同构成极其重要的三大自然生态系统,具有涵养水源,净化水质,调蓄洪水,控制土壤侵蚀,促淤造陆,美化环境,调节气候和保护海岸等巨大的生态功能。同时,湿地并具有陆地生态系统和水生生态系统的特点,与人类的生存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密切相关,不仅能提供大量食物、原料和水资源,而且在维持生态平衡、保持生物多样性和珍稀物种资源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一、生态系统功能
1.专家把湿地誉为“地球之肾”,其理由是湿地具有降解污染和净化水质作用。许多自然湿地生长的湿地植物、微生物通过物理过滤、生物吸收和化学合成与分解等把人类排入湖泊、河流等湿地的有毒有害物质降解和转化为无毒无害甚至有益的物质。湿地因为在降解污染和净化水质方面具有强大功能,所以被誉为“地球之肾”。
2.说湿地是“生物超市”、“物种基因库”的原因是湿地保护了生物和遗传多样性。湿地蕴藏着丰富的动植物资源,湿地植被具有种类多,生物多样性丰富的特点,许多自然湿地为水生动物、水生植物、多种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特别是水禽提供了必须的栖息、迁徙、越冬和繁殖场所。据初步统计,全国湿地中有高等植物2276 种,野生动物2000多种,湿地中的鸟类约占全国已知鸟类总数的1/3,湿地鱼类1040种,占全国已知鱼类的1/3。沼泽中还有许多珍稀、濒危的动物和植物(国家林业局,2001)。对物种保存和保护物种多样性发挥着重要作用。对维持野生物种种群的存续,筛选和改良具有商品价值的物种,均具有重要意义。湿地是物种最丰富的地区。如以湿地植物密度表示生物多样性的丰富程度,则湿地植物密度为0.0056种/km2,是我国植物密度0.0028种/km2的2倍(吕宪国等,2004)。
3.湿地是名副其实的“天然水库”,就是因为湿地在蓄水、调节河川径流、补给地下水和维持区域水平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是蓄水防洪的天然“海绵”。湿地植被还可以抵御海浪、台风和风暴的冲击力,防止对海岸的侵蚀。湿地给人们的第一印象就是多水。一部分水积存在湿地地表,还有大量的水储存在植物体内、土壤的泥炭层和草根层中,因此人们把湿地称之为“天然蓄水池”或“生物蓄水库”。
沼泽湿地土壤具有特殊的水文物理性质,土壤中草根层和泥炭层孔隙度达72%~93%,饱和持水量达 500~10000g/kg,甚至更高,每公顷沼泽湿地可蓄存2000~15000m3水量。
湖泊、沼泽湿地能够暂时蓄纳洪水,尔后缓慢泄出,从而减轻洪水威胁。湿地作为一种长期存在、有着丰富水资源的自然生态系统,往往与区域地下水含水层有直接水文联系,当湿地水位低于周围陆地潜水面时,就会产生地下水入流,如果湿地的水位高于周围潜水面,地下水就会流出
湿地。
4.湿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家园,因为早在远古时代,人类就逐水而居,依赖湿地从事生产生活活动,孕育了光辉灿烂的古代文明。即使是在发达的工业化社会,人类仍然离不开湿地。湿地为人类提供食物来源、工业原料、药材、燃料等多种产品,还能够提供旅游、航运等服务。湿地还为无数文人、墨客提供了创作灵感和艺术素材,湿地也是許多传统文化和宗教的圣地。
湿地为人类提供了集聚场所、娱乐场所、科研和教育场所,湿地具有自然观光、旅游、娱乐等美学方面的功能和巨大的景观价值。长期以来,由于湿地特有的资源优势和环境优势,一直以来是人类居住的理想场所,是人类社会文明和进步的发祥地。中国有许多重要的旅游风景区都分布在湿地地区,壮观秀丽的自然景色使其成为生态旅游和疗养的胜地。城市中的水体在美化环境、为居民提供休憩空间方面有着重要的社会效益。有些湿地还保留了具有宝贵历史价值的文化遗址,是历史文化研究的重要场所。湿地丰富的野生动植物和遗传基因等为教育和科学研究提供对象和实验基地。湿地保留的过去和现在的生物、地理等方面演化进程的信息,具有十分重要和独特的价值。
二、内蒙古自治区湿地资源现状
湿地既然如此重要,那么湿地生态系统的资源现状又是如何呢?客观地说从我国总体情况来看,自然湿地数量减少、质量下降的趋势仍在继续,湿地生态系统面临着严重的威胁。内蒙古自治区湿地生态系统维护现状也是如此,自治区湿地资源丰富,总面积42450.48平方千米,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3.7%,列全国湿地资源第三位。在全区四大湿地类型中,河流湿地面积46.37万公顷,湖泊湿地面积56.62万公顷,沼泽湿地面积484.89万公顷,人工湿地面积13.18万公顷。
据现有资料分析,目前内蒙古自治区已有147.6万公顷湿地纳入湿地保护体系,占全区湿地总面积的24.6%,部分重点湿地实施了国家湿地保护工程和湿地保护补助项目。但是,全区湿地也面临河流、湖泊湿地沼泽化严重,湿地受到污染、过度捕捞、围垦以及基建占用威胁程度加大等严峻形势。
三、 内蒙古自治区湿地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利
内蒙古自治区湿地资源的保护已经迫在眉睫。目前,当务之急的是切实加强对湿地保护工作的领导。湿地保护是一项涉及范围很广的系统工程,各级政府要从法规制度、政策措施、资金投入、管理体系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这一工作的领导,搞好湿地保护管理工作。广泛宣传湿地的生态功能与保护湿地的重要意义,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保护湿地的意识,共同促进自治区湿地保护事业的健康发展。
湿地的保护性利用,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生态系统工程,应遵循自然规律,根据自治区湿地功能类型,因地制宜进行综合开发,把经济活动与可更新的自然资源之间联系起来。同时,还应把治理、保护和利用紧密结合起来,本着“谁开发谁保护、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健全对自然资源开发的法制管理,加强环境保护教育,切实维护好湿地生态环境,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1.湿地恢复与重建
由于湿地资源遭到破坏性开发,致使许多湿地生态系统丧失其固有的结构与功能。因此,要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不同区域湿地资源的保护现状,采取生物技术、工程技术和综合措施,如恢复植被、控制水土流失、清淤扩湿和控制污染等措施,减缓人为因素造成的湿地退化,尽可能地恢复与重建已被破坏的湿地生态系统,使湿地重新发挥其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本着统筹规划、突出重点、以点带面的原则,建立湿地恢复与重建示范工程。
2.恢复植被,防止水土流失
植被可以防止雨水对土壤冲刷和侵蚀,植物根系可直接固结土壤、盘结泥沙、防止水土流失,保护河流、湖泊、水库不致淤塞,减缓洪水泛滥。此外,植被对湖泊的演变、沼泽的形成也有一定的影响。
提高植被覆盖率是水土保持、生态重建与植被恢复的关键措施。根据自治区各地不同的生态条件按照生态与经济相结和的原则,规划防护、水源涵养、用材、经济、薪炭等不同乔灌林种,以植树造林、飞播造林与封山(沙)育林(草)相结合的方式增加植被覆盖率,加强水土保持。根据自治区东西部区域差异明显的特点,分别进行荒漠化草原、典型草原等类型的草场改良,建立以林牧结合、农牧结合为主的立体林业和立体农业。
3.改造栖息地
由于许多湿地生物物种的生境遭到破坏,其生境破碎化和岛屿化现象较为严重,应采取有力措施进行生态环境改造工程,以维护湿地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野生生物的生存、繁衍条件。着力打造空气清新、水质优美、可供多种生物栖息的优良生态环境,改善湿地现有容貌,提升湿地品质,增强湿地内涵。如控制水库圈养面积, 保护水草资源;建立水禽水草保护区, 确保珍稀水禽安全越冬等。
4.防治污染
内蒙古自治区湿地的水污染较为严重,对湿地环境构成较大威胁。因此,一方面要采取预防措施,完善环境立法和加大执法力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那些严重污染环境的单位,坚决实行关闭、合并、停产、转型、搬迁。如乌梁素海遭受农灌退水污染和生活污水排放,是形成乌梁素海水体富营养化的重要原因。日积月累,乌梁素海自然环境不堪重负的历史再不能重演;再如腾格里沙漠聚集着众多的化工企业,这些企业不断的向沙漠排污、处理污水,导致污水池里充满了乌黑的化学废水,到处充满着刺鼻的气味。必须下大力气来化解这些環境问题和污染隐患;进一步加强环境监察执法,加大对重点污染案件的查处力度。对已查实的污染问题,必须要采取强硬措施和手段进行处理,特别是对一些污染问题严重、社会影响大的典型案件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建立水土流失和水土保持的动态监测机制,随时掌握动态,调整措施,切实做好水土流失治理的宏观控制工作。建立“测水灌溉”制度,对流域内要严格禁止排放有毒有害有机物和重金属、农药等污染物。必须保护灌溉水质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在农业用水季节,实行“灌时监测、测水用水”的制度,使超过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的水不得灌溉农田,以保护耕地质量。
另一方面要采取积极的治理措施,对已受到污染的湿地,实施综合治理。许多水生植物能够在其组织中富集重金属,从而参与金属解毒过程,如芦苇已被成功地用来处理污水;通过技术革新、种植业调整,改变依靠化肥、农药和除草剂来增加农业收入的状况,以减轻农业水源对湿地的污染。
5.加快湿地保护区建设
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是保护湿地资源的最有效途径,要加大湿地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力度,根据自治区湿地资源状况,尽快分区建立一批湿地保护区。对其中面积较大、物种较为丰富的湿地要抓紧划建国家级、自治区和盟市级湿地保护区。对已建立的湿地保护区应提高保护水平,积极创造条件申报国家级自然湿地保护区和争取列入国际重要湿地。
除此而外,还应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不具备条件划建自然保护区的,也要因地制宜,采取建立湿地保护小区、各种类型湿地公园、湿地多用途管理区或划定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等多种形式加强保护管理”。自治区已有很多地方在兴建湿地公园,为湿地的动植物重建湿地生境。由于可以从旅游活动中获益,湿地公园的建设大大提高了地方政府和投资者保护城市及其周边湿地的积极性。
6.进一步完善政策法规
政策和法制体系是有效保护湿地和实现湿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关键。建立行之有效的湿地管理的经济政策体系对保护自治区湿地和促进湿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根据湿地资源保护的实际需要,建立湿地保护区和合理利用示范试验区,使湿地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以及湿地独特的生态系统受到有效保护;建立起完善的湿地自然保护区网络体系和管理机制;使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具备完善的保护和管理设施,有效保护中国湿地生物多样性。
通过调查、评价和专家论证,科学评估内蒙古自治区湿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潜力,确定每类湿地可承受的最大开发利用限度,确定可优先利用的重要经济类型的湿地资源、划定利用类别、确定湿地合理利用开发强度及方法,对湿地资源的开发利用作出相应规划;试行天然湿地资源开发许可制度。
选择不同类型湿地,因地制宜进行合理利用示范区建设,开展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优化模式的试验示范,提供资源有效利用的途径、优化利用模式、应用技术和管理技术,为不同生态类型的湿地合理利用提供可资借鉴、推广的示范模式。
建立完善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的技术推广管理机制和组织体系,广泛开展湿地保护、湿地资源合理利用、湿地综合管理等方面的技术推广与交流。
积极拓宽湿地保护资金投入渠道。积极争取中央对自治区湿地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的投入,各级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也要尽其所能地增加对湿地资源保护和湿地自然保护区建设的投入。推进湿地旅游资源合理利用的健康发展,同时,还要广泛吸纳社会资金,争取国际组织援助,强化湿地保护区建设。
(本文作者单位系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