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鲜乳违禁物质专项整治措施初探
2015-01-23彭康荣云南省鹤庆县动物卫生监督所671500张政椿云南省鹤庆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671500
彭康荣(云南省鹤庆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671500)张政椿(云南省鹤庆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671500)
生鲜乳违禁物质专项整治措施初探
彭康荣(云南省鹤庆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671500)张政椿(云南省鹤庆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671500)
生鲜乳违禁物质包括:黄曲霉毒素、三聚氰胺、抗生素等,这些物质对人体健康有害。乳业是鹤庆县畜牧业的重要发展产业,近年来奶牛养殖数量、产奶量持续稳定增长,生鲜乳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加强生鲜乳违禁物质专项整治,整顿和规范生鲜乳生产经营秩序,实行生鲜乳质量安全全程监管任重道远,笔者结合工作实践提出生鲜乳违禁物质专项整治措施,供同仁参考。
1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要求,成立生鲜乳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领导组和工作组,负责辖区内生鲜乳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各业务单位和工作人员认真履职尽责。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主要做好生鲜乳收购、运输环节的监督管理和相关法规的宣传培训,县畜牧站负责指导奶农按照《畜牧法》、《生鲜乳生产技术规程(试行)》建立生产记录等养殖档案,做好奶牛健康养殖宣传培训和指导奶农健康养殖,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生鲜乳、兽药饲料的抽样监测等工作,为专项整治提供技术支撑。
2 建全完善监督工作制度
根据《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加强日常检查和隐患排查,强化不定期巡查和督导检查,建立常态化监督工作制度,不断提高监管水平。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重处罚,及时消除各类质量安全隐患。对辖区内生鲜乳收购站、机挤站、运输车辆准运证进行100%监督检查,依法打击无照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在生鲜乳生产、收购、贮存、运输和销售环节中非法添加违禁物质;规范生鲜乳收购许可证和运输车辆准运证审核发放程序;监督生鲜乳收购站和机挤站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相关工作记录,建立生鲜乳质量安全可追溯制;组织实施生鲜乳质量抽检和监督执法工作,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隐患排查监测行动,建立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3 强化培训宣传
加强畜牧兽医执法人员的奶业法律法规、政策和专业知识培训,提高执法队伍素质,严格执法。积极做好奶牛养殖场(户)宣传培训工作,做到规模养殖场入户培训宣传率达100%,进一步提高奶农科学饲养水平,重点是法律法规宣传、假劣兽药饲料识别、饲草饲料储存、健康养殖技术和黄曲霉毒素危害等,让广大奶农明白黄曲霉毒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危害,取得奶农的支持和信任,自觉参与到质量安全工作中。并对奶农饲草饲料进行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立即停止饲喂发霉的稻草、包谷、酒糟,加强对用品用具及食槽的清洁卫生工作,确保乳品质量。对因质量问题拒收生鲜乳的奶农,要做好思想工作,防止造成群众性事件。
4 加强兽药饲料监督管理
依法依规对辖区内的兽药饲料经营企业100%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工作中重点是奶牛浓缩料、全价料、颗粒料,要求经营企业与生产企业签订质量协议,增强质量意识、安全意识,提高饲料在经营环节中的质量把控,保证饲料质量安全。
5 落实乳品加工收购企业的责任
根据《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的要求,落实乳品加工收购企业履行乳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保证生鲜乳在生产收购环节的质量安全,对不合格的乳品坚决拒收。并指导农户开展健康养殖,科学养殖,奶农是生鲜乳质量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应对所生产的生鲜乳安全质量负责。生鲜乳收购站要处理好企业与奶农的利益关系,按照《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质量管理,合理确定生鲜乳收购价格,做到优质优价,充分调动奶牛养殖的积极性,积极引导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促进奶业持续健康发展。
6 密切协作沟通
积极开展调研,及时向上级畜牧部门反馈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加强与卫生、质监、公安、工商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强化信息沟通,依据相关规定和程序将生鲜乳违禁物质监测、查处情况及时通报有关部门或在媒体上公开,密切关注国内外生鲜乳质量安全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到早知道、早预防,力争不发生生鲜乳质量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