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与质检队伍建设的思考
2015-01-23李根红云南省大理州永平县动物卫生监督所672600李华云南省大理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671000
李根红(云南省大理州永平县动物卫生监督所672600) 李华(云南省大理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671000)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与质检队伍建设的思考
李根红(云南省大理州永平县动物卫生监督所672600) 李华(云南省大理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671000)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与质检体系队伍建设是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的主要组成部分和技术支撑,是政府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承担着为政府提供技术决策,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的重要职能,在提高农产品质量与安全水平方面发挥着关键和核心作用。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与质检体系队伍建设,对确保农产品消费安全、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与国际接轨,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和增强我国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在进出口贸易等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1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
1.1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1.1.1 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
在省、州农业行政执法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县级农业行政主管和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全县农业科技人员的培训,让他们进一步认识、领会、理解、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充分利用乡村、村组会议,集市贸易等时间进行宣传讲解,让广大农产品消费者充分了解认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并利用法律法规来保障自己的消费权益;让广大农产品生产者自觉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不再被污染不符合生产标准的环境中生产农产品,在生产农产品生产环节中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正确使用农药、兽药、畜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禁止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同时禁止销售有毒有害物质残留超标的农产品。
1.1.2 加强监管
省、州农业行政执法主管部门要经常定时不定时下基层一线指导、督促、检查县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严正处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县乡农业行政执法主管和职能部门应加强对辖区内农产品生产企业、团体、个人加强管理,实行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负责制,把责任分解到每一个监管人员身上,让人人负责,齐抓共管确保农产品安全生产。同时要求农产品生产企业、团体、个人自觉不自觉详细记录生产、销售台帐等工作;监管人员要严格按照工作要求,仔细检查,并认真做好现场勘验记录和监管记录,对发现问题要严格查处,并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确保问题农产品可溯源。
1.1.3 成立“飞行”督查队
为严厉打击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个人)在生产和销售农产品过程中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各县市要立即成立或完善“农产品”安全督查队,对辖区内存在可疑或问题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个人)进行随机即时的“飞行”督查,让不法分子远处藏身,确保一方农产品安全。
1.1.4 强化执法
对生产经营问题农产品的企业(个人),一经查实,严格按《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对态度恶劣、屡教不改的或构成犯罪上交司法机关处理。
1.1.5 加强督查
省、州农业行政执法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县乡镇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的监管,对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滥用职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人员,伪造检测结果,出具检测结果不实等的相关责任机构(个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处理,决不手软。
1.2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
检测技术人员要严格依法履行工作的职能职责,严禁滥用职权,检测中严格按照国标进行检测,对检测结果负责,严禁伪造检测结果,出据假证,严禁向产品产地排放或倾倒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对违反规定不按国标检测或出假证或污染环境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2 农产品质检体系队伍建设
为解决“农田到餐桌”的全程质量安全问题,到目前大理州十二县市已基本上建立了农产品安全检测站,但很多县(市)由于缺乏技术人员,缺乏工作经费,无法开展工作,有待进一步解决。而州级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检测科、检测室的部分仪器老化无法使用,工作经费不足,任务重,少数人员知识陈旧等。
2.1 乡镇农产品质检队伍建设
乡镇农产品质检队伍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本辖区内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个人)的平时监管,法律法规宣传,业务工作上报和协助上级业务部门检测样品的抽取等。针对其本职工作职责,乡镇级要设立4~6名专门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人员,人员要求热爱本职工作,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中专以上学历。
2.2 县级农产品质量检测队伍建设
县级农产品质检队伍的主要职责本辖区内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个人)的法律法规宣传,平时监管,“飞行”检查,检测样品的抽取,农产品质量初检,指导和督促乡镇工作,业务工作上报和协助上级业务部门工作等。针对其本职工作职责,县级要设立15~20名专门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人员,人员要求热爱本职工作,工作责任心强,诚实可信,身体健康,专科以上学历。
2.3 州级农产品质量检测队伍建设
州级农产品质检队伍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本辖区内农产品质量检测,承担着为政府提供技术决策,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的重要职能等。针对其本职工作职责,州级要设立30~40名专门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的人员,人员要求热爱本职工作,工作责任心强,诚实可信,业务精湛,上进心强,身体健康,本科以上学历。
2.4 加强培训
农产品质量检测是一项新技术含量高,技术不断更新,且责任大,任务重,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社会秩序的工作。要求工作人员要不断加强自学和参加培训来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提供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可依性和权威性。因此建议州级农产品检测机构每年派每位职工到国家级、省级单位参加两次以上业务技术培训,县、乡镇负责农产品监管的单位每年要选派本单位职工2名以上参加省州举办的业务技术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