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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曲县生猪屠宰检疫监管整治工作的调查

2015-01-23张林海甘肃省舟曲县动物卫生监督所746300

中国畜禽种业 2015年11期
关键词:肉品屠宰场无害化

张林海(甘肃省舟曲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746300)

舟曲县生猪屠宰检疫监管整治工作的调查

张林海(甘肃省舟曲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746300)

1 总体情况

1.1 舟曲县屠宰场检疫现状

舟曲县定点屠宰场自2015年2月份启动运转至今,在收购屠宰生猪,转发猪胴体以及藏贮猪肉产品,车辆消毒,无害化处理和猪肉“瘦肉精”抽样检测等环节,动监所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甘肃省家畜屠宰管理办法》有关法律法规,完善动物卫生监管体系,对生猪从入场屠宰申报登记,隔离待宰巡查,屠宰同步检疫,肉品“瘦肉精”抽样检测,到产品出场流向,出具检疫合格证明,以及本县域内生猪屠宰产品销售情况,市场价格波动信息等一系列经营环节,实行严格追踪监督管理;开展部门间协调配合,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肉品质量安全。

1.2 屠宰检疫现状

舟曲县县动监所包括乡镇分所在内,现有官方兽医65名,分所19个,各分所官方兽医2名,乡镇没有设立生猪定点屠宰场,群众自宰生猪自己食用,各分所也就没有进行定点屠宰和集中检疫。主要开展动物免疫,出栏运输的产地检疫监督和无害化处理,消毒等工作。县动监所仅在县城市场固定区域每日实施到点检疫。目前,舟曲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在畜禽屠宰环节安排官方兽医12名,其中4名进驻舟曲县定点屠宰场从事屠宰检疫监管工作,8名在市场进行巡查监管工作,负责市场活畜禽交易督查检疫和新鲜猪肉,冷鲜肉品的查物验证工作。

1.3 舟曲县定点屠宰场启动前的现状

由于舟曲县境内没有一处生猪定点屠宰场,乡镇群众采取自养自宰自食的生活方式,在舟曲县滨河市场县城屠宰检疫仍然属于市场到点集中检疫。原生猪屠宰从业人员有10人,其中屠宰年限20年的2人,10年以上的4人,年屠宰量多者1700头,少者160头,平均每人年屠宰量600头,这10人中,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持证率百分之百。多年来,县动监所对辖区内生猪屠宰户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和监督巡查,核实具体条件,及时进行了换证,领证工作,使辖区内所有动物产品生产,屠宰加工依法持证上岗,依法经营,合法经营,并与所有经营户签订了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和动物健康保证书。目前,由于舟曲县定点屠宰场的启用,经营屠宰生猪行业的屠宰行为均已整顿,遏止停业。

1.4 定点屠宰场启用前存在的问题

(1)畜禽定点屠宰场虽已竣工,但由于多方原因没有启用,给屠宰检疫监管工作增加了难度,增大了屠宰检疫监管漏洞,给畜产品质量安全埋下了隐患,多次建议县政府等有关部门尽快启用舟曲县定点屠宰场。

(2)定点屠宰场正常运转后,市场屠宰行业私屠滥宰行为必须严禁严打,采取一刀切的方式方法,依法取缔。杜绝市场无证无标无检疫标识的动物及其产品进入市场。

(3)建议设立定点畜禽交易市场,严防在市场或交通要道乱摆乱放,加强动物卫生环境管理。

(4)规划市场,设立肉品专卖市场或专卖区域,严防蔬菜、调料、米面等生活必需品与活畜禽等混杂经营行为,杜绝其他物品在肉品销售区设摊摆点。

(5)定点定岗,定人定时,提前搞好肉品入市前和收市后的环境卫生工作和定期消毒工作。

(6)成立一支执法督察队伍,内设农产品速测仪器,检测药物残留,定期或不定期的巡查市场畜禽屠宰经营的合法情况。做到检疫者持证经营,健康经营,增加官方兽医自检自查的自律能力检疫监督工作执法水平。

2 屠宰环节采取的主要工作措施

(1)督促屠宰场落实质量安全承诺制,严格规范生猪进场登记,待宰巡查,肉品品质检验,“瘦肉精”自检,无害化处理,如实记录屠宰生猪来源、数量、屠宰日期、检疫检验证号、销售去向和病害猪无害化处理情况。

(2)加大监督抽检,排查力度,按基数提高抽检比例,对确证含有“瘦肉精”的涉案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3)严厉打击屠宰违法行为,开展拉网式普查,做到有案必查,查必到底,加大案件信息公开力度,充分发挥司法震慑作用。

(4)加强屠宰行业管理,落实责任,严把入场查验,待宰巡查,同步检疫,宰后处理,无害化处理监督和“瘦肉精”抽检,及时查处群众反映的肉品质量安全问题。

3 效果对比

从整体来评价,定点屠宰场的启动与以往有着本质的不同。

3.1 建场前情况

从事原始生猪屠宰行业的私人企业有10人之多,所宰生猪的质量安全存在较大隐患。

(1)生猪来源不明。

(2)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3)无肉品检疫标识。

(4)动物防疫耳标号不全。

(5)没有实施动物检疫申报。

(6)没有运输车辆和消毒登记。

(7)无害化处理工作严重缺失。

(8)对存在争议的肉品或已进行了分割处理的肉品质量安全仅凭眼观鉴别,官方兽医很难精准检疫判定。

(9)无任何检测仪器和实验室设备。

(10)市场混乱,各处设摊摆点,每一个摊点就是一个污染源,影响市容,一旦发生传染病,防疫消毒面宽量大,局面收势较为严重。

(11)执法监督与屠宰肉贩打游击战,执法力度不强,有松软现象。

3.2 启用运转生猪定点屠宰场后的变化

动监所通过电视,宣传单和流动宣传车对县城及周边乡镇集贸市场进行大量的宣传工作,在醒目位置悬挂横幅标语,大张旗鼓地宣传定点屠宰场的开张以及保证肉品质量安全的深远意义。在各乡村社设立动物检疫申报点,鼓励群众监督举报私屠滥宰的不法行为和随意抛弃动物尸体及运输动物不进行申报检疫的违法行为,及时张贴公布举报电话,打击并取缔了私屠滥宰黑窝点,有力的推动了生猪定点屠宰场顺利启动,使肉品质量有了保障,并得到广大市民的拥护和放心。

(1)定点屠宰场运转后,私屠滥宰行为彻底杜绝,检疫人员不再进行游击执法,而是进驻屠宰场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减轻了检疫工作的执法监督环节工作量。

(2)生猪入场前货主申报检疫,检疫人员查物验证,物证相符方可入场。

(3)具有可靠的动物来源,检疫合格证为依据。

(4)具有动物防疫标识耳标号,运输车辆号,消毒药物浓度和方法。

(5)具有可靠动物检疫出证单位和官方兽医签名,以及运输有效期和出证时间。

(6)具有随货通行的“瘦肉精”检测报告单。

(7)在屠宰场待宰间进行宰前巡查,发现有异常动物,随即在隔离间进行隔离观察,通过确诊急宰或进行无害化处理。

(8)进行屠宰许可制度,屠宰环境卫生清扫,消毒管理制度。

(9)动物屠宰同步检疫制度,摘除“三腺”。

(10)无害化处理登记及处理制度,耳标收集销毁登记。

(11)具有肉品检疫验讫印章标志,有效期和出证时间符合规定。

(12)出具肉品“瘦肉精”抽样检测报告,有抽检和被抽检单位签字盖章。

(13)屠宰场出场的肉品去向明确。

(14)群众对肉品质量安全信心上升,私屠行为已失去生存空间,定点屠宰场为广大市民所接受所欢迎。

(15)执法监督者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威慑性不断提高,迈入有条有序正规化发展道路。

4 屠宰场存在的问题和需要整改的问题

(1)屠宰场虽为县政府认可的唯一定点屠宰场,具备日屠宰500头生猪的流水线设备,具有法人代表,但屠宰许可证迟迟没有办理齐全。需要尽快具齐各种相关资料,取得屠宰许可证。

(2)不能因为人员变动,人员缺乏或工资待遇等原因,频频更换人员,甚至造成空缺,影响屠宰场经营的不完善。

(3)无害化处理设施需要尽快安装启用,不能因此不健全影响同步检疫进度。

(4)屠宰场内不能同期饲养其他动物,只能允许待宰生猪的存在,如像鸡、羊、狗、火鸡不允许散养。

(5)屠宰场出场的动物产品必须是持有检疫合格证明的产品,不合格的产品不能暗自出场,须进行无害化处理。

(6)没有屠宰的活体生猪不能出场。

(7)屠宰场屠宰设备的日屠宰量明显与本县周边肉品需求量不符,有供大于求的感觉,与市场实际需求生猪每日50头相差过大,因此设备投入成本过高,设备启动耗资大。

(8)屠宰场屠宰的生猪,头和蹄部的被毛脱毛不理想,不太干净,批发肉品的客户意见大,埋怨多。

5 屠宰场面临的困境

舟曲县人民群众自古肉食品多以大肉为主,对生猪肉品既熟悉又挑剔。猪肉销售有旺淡季之分,每年10月份至来年2月为旺季,3~9月份为淡季。旺季日宰40~50头,每头100千克,操作技工5名;淡季是屠宰场业务萧条的时期,平均日宰10头左右,操作技工2名,有时一周内停宰,原因有以下几种。

(1)市场需求量锐减,宰多积压多。

(2)屠宰生猪价格比县外肉价高,如四川省广元、绵阳等市调运来的冷鲜肉品比舟曲县境内要低3~5角,因此肉品经销商多喜欢采购批发冷鲜肉,而对屠宰的生猪肉品受到冲击。

(3)本县境内养殖场饲养的生猪,饲养周期长,成本高,膘情普遍偏肥,瘦肉率较低,客户问津少。

(4)屠宰场在淡季屠宰成本会增大。因为屠宰一头生猪需要烧沸一槽水,而屠宰10头同样要烧沸一槽水。

6 屠宰场可持续发展的空间

(1)完善场内员工的各项管理制度,分工明确。

(2)完善场内屠宰设施,如焚烧炉。

(3)有相配套的操作技术工人。

(4)既有一定量的外调冷鲜肉,又有本场屠宰的新鲜肉,相铺相成,各需所求。

7 针对屠宰场的意见建议

(1)屠宰场如果长时间不屠宰,只外调冷鲜肉维持生计,只起到“贩肉中转站”的作用。因为合法经营的任何人都可从外调购冷鲜肉,屠宰场就失去了其存在的意义了。因此屠宰场始终还是以“屠宰”为生,在屠宰旺季自不必说,单就屠宰淡季而言,应该以“屠宰”为主,以外调冷鲜肉为辅,以冷鲜肉弥补屠宰过程中存在的不足,满足市场不同的需求。

(2)屠宰场与县城周边养殖场建立生猪肉品供销协议,屠宰场负责屠宰,获取屠宰费,解决养殖场生猪受市场价格的影响难于出栏,饲养成本增高的苦恼。由屠宰场把屠宰好的胴体代为养殖场户批发推销,或由养殖户自行销售猪胴体,这样两为其便,虽然获取的利润略低了点,但与养殖场积压饲养,饲料成本过大,猪体膘情过肥比起来,还是划算一点。

(3)屠宰场在淡季单一经营屠宰猪肉或冷鲜肉,由于两者数量都不能过多过大,可能会导致某一时间段市场肉品的不足,引起市场经营者不满意。因为经营者都有“拉客源”的念头,一旦顾客被别人“抢走”,他就会闹情绪,甚至再次兴起“私屠”的念头,而这恰是我们不赞同的,是打击的对象。

(4)屠宰场在淡季可持续发展下去,最主要的首先要从市场贸易环节私屠行为下手,发现一处就处理一处,不能仅以“罚款”为手段,而应在罚款、查封扣押肉品的同时,捣毁私屠窝点,拆除屠宰场所,没收屠宰器具和违法所得。这样给私屠者从成本上以严厉打击,使其在短期内难以轻易恢复私屠条件,从而遏止了私屠滥宰的猖狂行为。其次需要市场检疫监督单位,如食品药品局、工商局等加大配合力度和打击力度,不给不法分子留有可乘之机,从而保证定点屠宰场实现定点屠宰集中检疫正常运作。

8 屠宰场下一步工作计划和安排

严把两道关口,动监所成立驻场检疫组和市场督查组,两组人员互通信息,相辅相成。

(1)屠宰场驻场检疫人员严格把关,促进了养殖场动物防疫进度和重视程度,因为养殖场饲养的生猪在出栏前,必须有饲养记录、免疫档案、兽药饲料记录、免疫标识登记和取得产地检疫合格证方可流通,才能进入屠宰场。屠宰肉品在检疫合格后准予出场,不合格的产品必须做无害化处理。

(2)仅有驻场兽医把关监督管理是远远不够的,需要市场巡查监督人员加大市场监管,彻底杜绝不法分子私屠滥宰行为,发现一处,严查一处。在市场肉品销售区开展定时定期检查与循环巡查相结合,重点与分散督办结合,不给私屠者留有任何滋生的土壤,使其迫于执法压力攻势从心理思想上主动放弃违法行为。这样既保证了人民群众食肉安全,又可使广大消费者乐意经营屠宰场的肉品,做到驻场检疫与市场巡查监督相互配合,相互协作;肉品检疫者与人民群众互相监督,如发现异常情况随时举报,随时处理,相互促进,监督单位绝不允许渎职行为和不作为的事情发生,共同促进舟曲县定点屠宰场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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