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冲突视角下的网络群体性事件分析
2015-01-23郝其宏
郝其宏
文化冲突视角下的网络群体性事件分析
郝其宏
与当今中国的快速变迁相适应,社会文化形态也呈现出多元并存、冲突融合的复杂图景。当冲突通过特定案例在网络上集中加以表达和呈现时,就生成了网络群体性事件。网络群体性事件中的文化冲突类型主要有:大众文化和主流文化的冲突,狭隘民族主义和理性民族主义的冲突,善与恶的冲突,利益追求和道德追求的冲突。网络管理者应加以引领,策略包括:坚守核心价值,引领网络文化的方向;合理引导舆论,防范网络文化冲突的扩展;加强法制建设,规范网络文化冲突的言论。网民应通过道德自律进行理性表达,通过文化自觉吸收、融合异质文化,通过网络公共领域形成文化共识。
网络群体性事件;文化冲突;文化形态;应对策略
当代中国的社会转型内容庞杂、涉及领域广泛,原本以历时态依次更替的农业文明、工业文明和后工业文明,现在以一种共时态方式存在,信息文明凸显。与社会的快速变迁相适应,文化形态也呈现出多元文化并存对立、冲突融合的复杂图景。当某些冲突通过特定的案例以意见汇聚的方式在网络呈现时,就生成了网络群体性事件。网络上各种文化流派之间的对立冲突,既是各种利益矛盾的反映,也是对矛盾冲突不同认识的体现,需要加以准确识别和科学应对。
一、网络群体性事件中的文化冲突形态
文化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文化指“人类在处理自身与世界关系中所采取的精神活动与实践活动的方式及其所创造出来的物质和精神成果的总和”[1](P2)。狭义的文化专注于精神领域,包括意识形态、价值理念、道德情操、思维方式、传统习俗、风土人情等。文化一旦生成就具有较强的稳定性,这种稳定性是维持文化存在、延续的前提。而作为社会活动成果的文化必然是不断发展的。“文化作为一种充满生气的力量,在被不断更新改造,即使不被政府更新,也会被构成社会的成千上万分散的个体之间相互作用所更新。”[2](P77)这样,社会变迁就赋予文化超越自身的一种本能,引导其打破旧有形式而产生新的形式,形成了新旧文化之间的冲突和更替。
信息传播的“把关人”理论表明:传统媒介由于代表着一定群体的利益,向受众传送的信息都经过了不同程度的筛选、过滤和加工,很多信息由于不符合特定规则而无法进入传播的渠道。“信息总是沿着含有门区的某些渠道流动,在那里或是根据公正无私的规定,或是根据‘守门人’的个人意见,对信息是否被允许进入渠道或继续在渠道里流动做出决定。”[3](P1280)而在新媒体时代,网络作为信息交流平台是一个开放的系统,任何用户都可以自由地传输和交换信息,开放的网络为普通民众的权利表达和信息获取提供了便利,也成为文化交流和冲突的新平台。概括而言,网络群体性事件中的文化冲突类型主要有:
(一)大众文化和主流文化的冲突
文化是精神产品,致力于解决人类生存的高级需求,即精神提升和美的建构,亦即人类如何实现自身价值、发掘自身潜力、实现对人性的终极关怀。主流文化以国家权力为支撑,表达正统的意识形态,反映着国家的根本意志、文化取向和价值观。主流文化代表的是一个社会中占支配地位的群体的利益,其价值观是特定时期占统治地位的文化,也就决定了它必然具有政治性,倾向于维护既存的社会秩序与权力结构。大众文化指兴起于当代都市的、与大工业密切相关的以现代传媒为介质的大批量生产产品的文化形态。作为一种相对独立的文化类型,大众文化是市场经济的产物,由消费意识形态所筹划,采取时尚化方式运作,具有面向大众性、娱乐消遣性、传播媒介化、制作市场化等特征。
大众文化与主流文化相比属于次文化或亚文化的形态,虽然存在着一定程度上的可通约性,但在主导价值取向和人文精神的深层滋养上却有着重大的差异和冲突。主流文化以崇高性为指向,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致力于形成一种奋发向上的社会理想和社会风气。大众文化则拒绝统一性、整体化和普遍化安排,偏爱差异性、多元性、碎片化和复杂性,致力于对崇高性的消解、理想的消散、信念的弱化。当二者的冲突通过网络空间加以呈现时,就容易生成“潘冬子参赛记”、“绿坝风波”、“五道杠少年”等网络群体性事件。在网民激烈争议的背后,体现的是主流文化和大众文化的冲突,是高尚取向和娱乐取向两种不同价值观念之间的冲突。
改革开放以前,主流文化在国内一统天下,大众文化几乎没有生存空间。最近20多年来,大众文化在国内得到了快速发展。这是因为: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为大众文化发展提供了稳定的经济基础,并为外来文化资源输入提供了便利;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政治建设为大众文化生存提供了宽松的空间;不断发展的现代传播技术和日益丰富的大众传媒系统提供了雄厚的技术基础和传播手段;社会教育的普及提高、民众文化素质的改善为大众文化发展提供了受众基础。
大众文化的精神内核是后现代主义,“体现的是晚期资本主义的文化逻辑,它和各种终结的感觉、和某种彻底断裂的假设相关”[4](P211)。具体表现为:消解、去中心、非同一性、多元论、解“元话语”、解“元叙事”,对崇高感、悲剧感、使命感、责任感的怀疑和疏离,用世俗的文化游戏替代主流文化中那些引以为豪的神圣的东西,用价值颠倒、视点位移、规范瓦解、种类混淆等手段消解一切恒定的常规、秩序,用反讽和玩笑来揭示对既成世界的解释的人为性和虚假性。
(二)狭隘民族主义和理性民族主义的冲突
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共同心理特征的稳定共同体。民族主义是以民族共同体为依托而产生的一种强烈的民族意识和情感,是唤起本民族一致对外行动的最具感召力的符号象征。汉斯·科恩认为:“民族主义首先而且最重要的应被认为是一种思想状态……在这种状态中,体现了个人对民族国家的高度忠诚。”[5](P1011)民族主义“既有促进民族自给自足、推动民族经济文化发展的正面效应,也有发展到狭隘民族主义乃至种族主义的负面效应;既有推动各民族平等参与国际事务的积极面,也有导致民族纷争战乱的消极面”[6]。民族主义可以分为狭隘民族主义和理性民族主义两种:狭隘民族主义主要表现为唯我族独尊,忽视或敌视其他民族,认定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在狭隘民族主义的字典里,“能够征服的,绝不王化;能够掠夺的,绝不开发;能够诅咒的,绝不对话;能够仇视的,绝不宽容。最动人的口号是打倒,最简单的指控是汉奸。”[7]理性民族主义则以平等、宽容、多元为特征,强调民族平等与和解共生。
20世纪90年代初,狭隘民族主义在中国开始出现。1993年,北京申奥失败和“银河号事件”①“银河号”是一艘中国远洋运输总公司所属中东航线上的一艘集装箱班轮。1993年7月7日,“银河号”从天津新港出发,途经上海、香港、新加坡、雅加达,驶往中东。7月23日,美国声称握有确凿证据,该轮载有可以制造化学武器的硫二甘醇和亚硫酰氯,运往伊朗的阿巴斯港,派出军舰在印度洋的国际公海海域上截停并扣留该舰长达三周之久。在美国的压力下,中国同意在第三方的参与下进行检查。9月4日,检查完毕,没有发现任何化学武器。事后中方曾要求美方赔偿,但最终不了了之。这个事件在网上引起强烈反响。许多网民认为,中国政府在处理此事上表现出的软弱和退让令人失望。,掀起了国内狭隘民族主义的第一波热潮。接着,《中国可以说不》、《妖魔化中国的背后》、《全球化阴影下的中国之路》等著作相继出版并热销。狭隘民族主义的出现,有着多方面的深层原因:一是历史原因。自1840年起,中国多次遭受列强的欺凌,中华民族在付出了极其惨重的代价之后才获得了民族独立。这一屈辱史给国人造成了极大的心理创伤和心理阴影,众多民众希望中国能够强硬起来,用武力洗刷近代的耻辱,恢复汉唐时代的辉煌。二是现实原因。在经历多年的高速增长后,整体国力的不断增强导致民众要求国家取消“韬光养晦”政策,主动出击,在重大国际问题中拥有更多的发言权。三是外部原因。随着中国的崛起,与其他国家的矛盾也不断出现,一些问题开始激化,成为狭隘民族主义者排外行动的直接诱因。其中既有传统强国对中国崛起抱有的警惕和敌意,也有一些发展中国家对中国在国际竞争中的不满,还有一些周边国家对领土和领海的不当诉求。
由于狭隘民族主义的言论贴着“爱国”标签,具有很强的蛊惑性和煽动性,加上新媒体的匿名、即时、便捷、开放等功能,二者的结合能够大大提高传播效果,使得此类事件成为网络群体性事件的一个重要类型。近年来比较知名的事件有:“反对日本入常网络签名”、“钓鱼岛事件”、“黄岩岛事件”、“奥运火炬事件”、“中越南海争端”、“家乐福事件”等,其中“钓鱼岛事件”和“家乐福事件”从言语论争转变为实际行动,从虚拟空间走向了现实世界,引发了范围很广的集体行动。
(三)善与恶的道德冲突
道德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人们共同生活的行为准则与规范,代表着社会的正面价值取向,起着判断行为正当与否和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道德冲突指在道德行为选择中因价值观念不同而发生的善恶矛盾和对立状态,包括同一社会不同道德价值体系之间的对立冲突和同一道德价值体系内部不同价值量之间的冲突等。前者表现为善与恶、正与邪的冲突,后者则表现为大善与小善、高层次的义务与低层次的义务之间的冲突。当今中国道德环境的剧烈变化带来了道德取向的多元化,过去理所当然受到批判指责的事情现在会出现诸多争议。“相互冲突的倾向与标准是当今的常态。在某人看是至高的善,对另一个人却是绝对的恶;使第二个人充满激情的东西,第一个人却认为怎么谴责都不为过。”[8](P223)“海淀艺校辱师视频”、“范跑跑”等事件都引发了网络热议,许多网民认为事件中的当事人不懂得尊重他人、不顾忌社会公德、不敬畏传统价值、不理会秩序规则的行为已经超出了社会文明的道德底线,超出了个性发展的限度。
然而,善与恶又是可以相互转化的。真理向前多迈进一步,就会变成谬误。在“铜须门”、“卖身救母”等道德冲突事件中,很多网民在未经调查、信息提供不完整的前提下,没有通过认真的思考和分析,就做出非理性、情绪化、不负责任的评价,凭借虚幻的道德优越感肆意进行网络审判和人肉搜索,使得当事者的诸多隐私被暴露在聚光灯下,而且还受到了无端的人身攻击。这种“多数人的暴政”已经游走在道德和法律的边界,需要对其进行必要的规制。
(四)利益追求和道德追求的冲突
马克思认为:“人们为之奋斗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9](P82)利益结构是社会结构的物质基础,是决定社会和谐程度的关键因素。人的一切行为皆根源于利益,任何社会变革归根到底是为了重新调整人们的利益关系,以推动社会生产的发展,满足人们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是当今中国社会转型的重要内容和特征。市场经济要求行为主体在经济活动中要遵循等价交换原则,追求利益或利润的最大化。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下,民众获得了自由谋取正当利益的权利,对财富追求激发出前所未有的积极性与创造性,给生产力发展注入了空前的活力。另一方面,市场经济的动力机制和交换原则又导致工具理性的泛滥,诱发金钱拜物教。在正常的交易关系中,金钱本身不过是货币的等价物,是一种实现利益的工具。然而,金钱一旦成为不择手段追逐的目标,成为崇拜的对象,作为目的的人也就不见了,物与物的关系代替了人与人的关系,人就将自身异化了,“就被逐渐被异化为单向度的人”[10](P124)。
桑德尔说过:“我们已从市场经济转型为市场社会,市场意识形态影响主导了社会关系,这是真正的危险所在。”[11]现在,社会上疯狂逐利的行为已经达到令人发指的程度。一些不法厂商不惜以戕害他人生命为代价,食品、医药等领域出现了大量假冒伪劣产品;一些领导干部把手中的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砝码,肆无忌惮地贪污腐败、行贿受贿;一些媒体为了所谓的市场占有率,一味迎合低级、庸俗的趣味,纵容乃至制造错误的东西招摇过市。这些行为理所当然地引发了公众的普遍反感和关注,如“三聚氰胺”事件后网络上的批评帖子超过了千万个,“郭美美”事件使得中国红十字会的公信力受到广泛的网络质疑。
二、网络管理者的引领策略
文化作为社会结构中的深层存在,渗透在社会生活中的各个领域,影响并制约着社会冲突的发生与消解。对于网络管理者来说,要妥善处理好网络群体性事件,需要从文化软实力入手,弘扬优秀文化,反对低俗文化,化解、融合、规范各种文化冲突。
(一)坚守核心价值,引领网络文化的发展方向
中国是礼义之邦,道德的力量非常强大,中华民族具有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的文化传统。这些核心的价值理念不仅为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提供了丰厚滋养,而且为人类文明进步做出了独特贡献。在文化冲突日趋激烈的今天,更需要坚守这些核心价值以应对网络舆论中的价值冲突。
第一,要用主流文化引导大众文化。时下,大众文化在高新科技的支持下以其巨大的冲击力和灵活的市场运作方式迅速占领了文化市场,一些文化产品以对意识形态的嘲弄标榜自己的新潮,以对权威、中心的叛逆博取大众的欢心,以对经典的调侃制造市场卖点。在市场化和侵蚀性方面,“大众文化是无所顾忌,它惟一担心的只是不能被大规模复制和大规模消费”[12],对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和道德秩序构成严重挑战。此时,必须旗帜鲜明地批判那些消解红色经典、颠覆英雄人物、亵渎革命传统的现象,表现出对自己国家和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应有的礼敬和自豪;还要主动融入大众、走进大众,加强与大众的对话和沟通,让民众享受到与大众文化同等的尊重和体验,而在精神境界和人文关怀上的所得又高于大众文化,真正发挥先进文化的社会引领和整合作用。
第二,用理性民族主义引导狭隘民族主义。以民族平等为基本前提、以国家统一和发展强大为核心诉求的理性民族主义,能够有效地汇聚民心,提振精神,在中华民族救亡图存、独立自主和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然而,以极端民族利益为核心、反对民族包容和谅解的狭隘民族主义则是民族感情过度膨胀的一种思潮,必然对社会发展带来不良影响。一个民族兴旺发达的主要原因是思想活跃、文化先进、经济进步和法制健全,而不是盲目的排外和仇视。中华民族最强大的时期是唐朝,而唐朝恰恰是一个民族和解、开放包容的社会;中华民族最式微的时期是晚清,当时的民族心态则是闭关锁国、排外惧外。当前,中华民族正处在实现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和平崛起的环境是实现中国梦的重要保证。网络中的狭隘民族主义言论极易引发外交矛盾和冲突,引起外界对中国的恐惧和戒备,不利于构建良好的外部环境,需要用理性的民族主义去加以引导和限制。
第三,要用价值理性引导经济理性。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步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激发了人们追求财富、创造财富的动力,实现了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但也带来了经济理性难以控制的文化后果。经济理性的观念不断渗透和侵入日常生活的各个角落,成为左右现代人判断、选择和决定一切事情的基本依据。人类文化价值生活的可能性空间被大大压缩和挤占,现实或物化了的实在被理想化,理想和信仰则被现实化和功名化。在物欲横流的时代背景下,更要强调道德情操,强调用价值理性引导经济理性。因为,价值理性体现了人类的终极关怀,强调动机高尚和手段纯正。通俗地讲,就是要坚守“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反对“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坚守“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反对“有奶便是娘”;坚守“威武不能屈,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反对“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二)合理引导舆论,防范网络文化冲突的扩展
社会学家艾卢尔认为:“舆论的不可捉摸的易变性和不稳定性又决定了政府的决策不可能追随迎合舆论。如果只能让舆论来追随政府,宣传则成为必不可少的手段。”[13](P128)因此,面对网络上的文化冲突,政府要及时疏导网络舆论,争夺话语权,抢占制高点。
第一,及时公开回应。政府和民众的关系从管理的角度来说,政府是管理者,民众是被管理者,在地位上是上下级关系。但是要从权力和权利的来源分析,公共权力是人类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来源于民众对自身权利的让渡。因此,政府是公众的服务者,“职责仅仅是执行公意”[14](P5),政府和民众的关系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平等关系。政府应积极了解冲突真相和历史渊源,及时公开信息,对民众表达及时做出回应。“一个社会政治经济发展水平越高,其政治参与的水平也越高,政府对民众回应与互动的比例也越高。”[15](P300)在信息发布过程中,政府要保证发布的信息、公开的材料都是真实的,都是符合客观实际、反映客观事物原貌的真实情况。
第二,保持良性互动。传统模式的信息传播活动以传播者制作、传输信息内容开始,以受众接触、接受信息并做出反应而结束。“媒介即讯息”、“媒介是人体的延伸”。[16](P129)新媒体时代个人不再扮演传者、受者等相对明确而单一的角色,而是传者与受者角色混合地并且动态地、非线性地、能动地参与网络传播。“同其他人发生联系——进行跨越时空的多向度互动交往,是网络传播方式的本质特征。”[17](P219)因此,在网络引导过程中,要善于把握网民的所思所想,及时澄清虚假、失真消息,准确回答他们集中关注的问题,用公众易接受的语言解读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针,始终与公众保持良性的交流互动。由于传统文化中“官本位”思想的影响,有些政府官员在处置网络群体性事件过程中,往往自认为处于“优越”地位,轻视民众力量,漠视群众利益,对网络意见不进行负责任的回应,这样不利于问题的解决。
第三,妥善公正处置。公正是指正当合理地处理社会问题的态度和行为,是政治制度、行政系统的重要取向,也是社会具有凝聚力、向心力和感召力的重要源泉。罗尔斯说过:“公正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如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每个人都拥有一种基于公正的不可侵犯性,这种不可侵犯性即使以社会整体利益之名也不能逾越。”[18](P12)良好的政治生态需要公正有效的惩罚机制,如果公共事件的当事人不能履行职责就需要支付相应的代价或成本。在政府处置网络群体性事件的过程中,应当坚持公正处置的原则,坚决避免“官官相护”、“结党营私”等不良文化的影响。“躲猫猫”、“欺实马”、“俯卧撑”、“临时性强奸”等网络词语的广为流传,既是群情激愤的宣泄代码,也是对权力失去公信的无情嘲讽。法治社会中网民需要的不仅是信息公开,更需要的是结果公正。公开是公正的前提,没有公开,公正的结果也难免受到质疑;但公正是公开的归宿,没有公正,再公开的信息也无法消除民众的不满。
(三)加强法制建设,规范网络文化冲突的言论
互联网出现之后,信息发布可以不经过把关人审核而直接向社会自由传播,匿名的网络环境也大大削弱了社会控制的力度,使得互联网一度成为法律无法触及的自由空间。但是绝对的自由也往往导致自由的滥用,在网络群体性事件演变的过程中,大量信息不断涌现,鱼龙混杂,泥沙俱下,其中既有客观的报道、冷静的分析、有效的对策,也有情绪化的宣泄、挑拨事端的谎言。比如“钱云会是被人摁在地上让工程车压死的”、“郭美美的父亲是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郭长江”、“被公安机关拘押的胡斌是个替身”,等等。从民主政治的意义上说,任何自由都是相对的,都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自由并不仅仅意味着不受约束、不受压制的自由,不仅仅意味着我们喜欢干什么就干什么的自由,也不仅仅意味着一个人或一批人牺牲他人的自由而享有的自由。一个社会中自由的增长不能以国家权力的减少为标准,相反只有国家行使更多更大的权力,为全体成员谋取更多更好的利益,社会中存在的自由才能得到增长,每个社会成员的自由才能得到增长。”[19](P19)在现代社会,法律是社会管理的重要手段。网络社会作为社会系统中的子系统,不能成为无法无天的空间,对其中含有破坏社会稳定、破坏民族团结、教唆犯罪、捏造或歪曲事实的言论要坚决依法打击。在网络冲突加强、谣言肆虐的情形下,需要借助一定的法律和制度保障,对故意挑拨事端、散布谎言、煽动闹事的网民予以制裁,将网络言论控制在合法、有序的范围之内,防范网络群体性事件演变为现实群体性事件而冲击社会政治秩序的稳定。
三、网民的应对措施
互联网技术的出现加快了信息的传递,缩短了时空的距离,使得社会的各种资源得以共享,已经成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正在改变着人们的时空观念、学习模式和生活方式。然而,数字化世界是一片崭新的疆土,可以成为不同文化融合共生的场所,也可以成为不良文化滋生、喧嚣的阵地。对于发生在匿名、开放、互动的网络空间中的文化冲突,不仅网络管理者需要做好管理、引领工作,网民本身也需要有效的应对措施。
(一)通过道德自律进行理性表达
道德是人的内心律令和行为规范。即便外界有强烈的物质吸引或情感诱惑,内心的道德信念也能够保证行为主体加以抵制并做出正确的行为选择。网络环境是开放的,能够满足每位公民参与社会政治生活、评论社会文化现象的话语冲动,使得信息与意见的发布不再是某种特权。网络环境又是匿名的,个人不需要以真实身份注册,通过数字、代码的形式即可发言。网络文化冲突的参与者是以虚拟的身份扮演各种角色,从事各种行为,体验不同感受,是抽象符号的存在与显现。一般而言,匿名性越强对参与者释放本能冲动的诱惑就越大,个体行为自由化的可能也就越大,网络文化冲突中比比皆是的非理性表达早已证明了这一点。为了对抗不断增加的本我的放任可能,就需要网民提高超我的控制力,通过道德自律加强自我的约束,把网络上的文化冲突控制在理性、法制的轨道中。
首先,网民应当唤醒自身的道德主体意识,清楚地认识到网络社会与现实社会中的人本质上是一致的,网络公共空间与现实生活中的公共场所性质是一样的,网络上的公共场所比现实中的公共场所要更加公开化和公共化。作为一个负有相应责任和义务的个体主体,必须具备一定的道德自觉意识,遵守一定的道德准则和规范,因为任何自由都是和义务相伴随的,都是以承担一定责任为前提的。
其次,网民应当具备社会责任感和民族自豪感,努力形成和增强同主流价值观相一致的道德情感,以理性、公正、客观为原则,谨慎处理网络信息,发布积极、负责的意见,促进网络文化冲突的合理解决。
再次,道德意志是调节道德行为的内部力量,是人的意志过程或主观能动性在品德上的表现。网民要培养和提升自己的网络道德,能够在无人监督的情况下,不仅不放松对自己的道德要求,而且愈发坚守自己的道德信念。
(二)通过文化自觉吸收、融合异质文化
文化生活经验的积累,是人们通过比较和选择后认为是合理并被普遍接受的东西。某种文化的形成和确立,意味着某种价值观和行为规范的被认可和被遵从,也意味着具有约束力的某种秩序的形成,成为人们具体实践活动的起点和内在动力,规定着正在进行和将要进行的实践活动的内容和发展方向。文化形态的演化是一个涨落有序的振荡过程,如果其不与外界进行物质和能量的交换,就成为一种没有活力且无法更新的结构,最终会导致文化的衰亡。
文化自觉“指生活在一定文化历史圈子的人对其文化有自知之明,明白它的来历、形成过程、所具特色和发展趋向。可以用‘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概括文化自觉的历程”[20]。也就是说,文化自觉是在充分自我认知的基础上,坚持优秀文化,理解并吸收多种文化,确立自己在多元文化世界里的位置,和其他文化一起,取长补短,建立一个共同认可的基本秩序和多种文化和平共处、共同发展的体系。走向文化自觉是一个漫长而艰难的过程,网民要勇于、善于借鉴和吸收各种文化中的先进内核,比如市场经济中的法治公平精神、大众文化的草根理念。在诸多文化冲突面前,只要文化主体能以兼容的胸怀坦然应对,主张共存共生、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就能够有效地化解文化冲突,促进文化之间的融合。
(三)通过网络公共领域形成文化共识
公共领域是民主政治实践的重要场域,“在那里,交往之流被以一种特定方式加以过滤和综合,从而成为根据特定议题集束而成的公共意见或舆论”[21](P21)。它的有效运作是民主体制得以真正运转的重要保证。
首先,公共领域作为介于私人领域与公权领域之间的特殊空间,在国家和公民之间架起了一座沟通的桥梁,使得公众的政治情绪能够顺利释放,为避免话语霸权以及多数人暴政构筑了一个重要的场域。
其次,公共领域的社团组织、传播媒介和社会运动等中介机制为公民提供了广阔的交往空间,使得公众能够走出封闭的私人领域,增强对自身主体性地位的认识,并在参与公共事务的治理过程中体认到公共生活的意义和价值,形成个体人格完善与共同体之善的良性互动。
再次,公共领域里的自由表达和沟通,以公共利益为依归,实现公共权力运作理性化的重要支撑。“作为非强迫性的共识,是通过交流和沟通,通过人们之间的协商、商谈以及相互理解和相互宽容而达到的,它将有效地提升公共事务治理的社会合法性。”[22](P4)
共识是通过交流、讨论而产生的。面对层出不穷的网络文化冲突,网民需要在公共领域进行理性交流。按照哈贝马斯的界定,公共领域有三个要素:由私人组成的公众,能够基于理性和良知就普遍利益问题展开辩论;拥有自由交流、充分沟通的媒介;公众的自由辩论和理性批判能够达成某种共识,形成公共舆论。
中国的网络公共领域已经初步形成,网民可以在其中发挥积极作用:第一,在体制内政治参与渠道不畅的情况下,相当数量的网民能够基于共同关注的普遍利益而进行表达、沟通和对话。第二,网络技术采用的是交互式的结构设计,与传统的科层制思想相背离。这种结构设计使得网络具有无数个信息源和无数个信息接收点,各个节点之间可以平等地交互通信,任何人在任何时间、地点都可以在网络可及的地方发言,能够保证网民的自由交流与沟通。第三,网络上存在着数以千万计的网站、社区、博客、论坛等,每时每刻都在聚焦或大或小的公共事件,能够自发生成强大的网络舆论,深刻影响着现实的社会生态。然而,“公共舆论是人民表达他们意志和意见的无机方式……其中包括一切偶然的意见,它的无知和曲解,以及错误的认识和判断也都出现了”[23](P332)。在网络意见汇聚的过程中,带有情绪色彩的言论更有传染力与煽动性,在其引导下往往会形成简单化的道德结论。当前,网民应加强交往理性和话语民主能力的建设,从而使“人们在这里学会放弃诉诸暴力和强制,以言辞和劝说实现公共理性,不同背景的人们能够通过政治的互动作用来表达和交流他们对善的理解”[24](P2)。
“文化上的每一个进步,都是迈向自由的一步。”[25](P456)当今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旧的文化继续存在,新的文化不断涌现,每一种文化都反映着某一特定群体的价值取向,以及由此决定的对现实问题的独特认识。
参考文献
[1] 张岱年、程宜山:《中国文化论争》,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
[2] 弗朗西斯·福山:《大分裂》,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
[3] 丹尼斯·麦奎尔编:《大众传播模式论》,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8。
[4] 杰姆逊:《后现代主义与文化理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
[5] Hans Khon.The Idea of Nationalism:A Study of Its Origins and Background.New York:The Macmillan Company,1946。
[6] 潘光:《民族主义上升引人注目》,载《解放日报》,19940602。
[7] 江北为橘:《狭隘民族主义是什么》,http://bbs.tiexue.net/post2_3322177_1.html。
[8] 鲁道夫·奥依肯:《生活的意义与价值》,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5。
[9]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2版,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
[10] 马尔库塞:《单向度的人》,重庆,重庆出版社,2001。
[11] 桑德尔:《全球化时代的人文关怀——杜维明与桑德尔关于不同文明和文化多样性的对话》,载《文汇报》, 20070715。
[12] 邹广文:《论改革开放中的文化价值冲突》,载《求是学刊》,2001(3)。
[13] Ellul.Propaganda:The Formation of Men's Attitudes.Los Angeles:The Vintage Press,1973。
[14] 洛克:《政府论》,北京,商务印书馆,1964。
[15] 格林斯坦·波尔斯比:《政治学手册精选》(下),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
[16] 麦克卢汉:《理解媒介》,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
[17] 胡泳、范海燕:《网络为王》,海口,海南出版社,1997。
[18] 罗尔斯:《正义论》,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
[19] 徐大同:《现代西方政治思想》,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
[20] 费孝通:《反思·对话·文化自觉》,载《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7(3)。
[21] 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上海,学林出版社,1999。
[22] 哈贝马斯:《交往行动理论——行动的合理性与社会合理化》,重庆,重庆出版社,1994。
[23] 黑格尔:《法哲学原理》,北京,商务印书馆,1961。
[24] 汉娜·阿伦特:《人的条件》,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
[25]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2版,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An Analysis of Internet Group Event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Cultural Conflicts
HAO Qi-hong
(School of Education Science,Jiangsu Normal University,Xuzhou,Jiangsu 221116)
In tune with China's rapid changes,Chinese culture is taking on a mixture of multi-culture with cultural conflicts and fusion.Internet group events present themselves when cultural conflicts are reflected through specific cases on the Internet.Cultural conflicts of Internet group events include conflicts between mass culture and mainstream culture,conflicts between narrow populism and rational nationalism,conflicts between virtue and evil as well as between the pursuit of interests and that of morality.The strategy is to rationally guide public opinion so as to prevent the spread of Internet cultural conflicts,to adhere to core values so as to direct Internet culture and finally to consolidate the construction of legal institution so as to normalize the expression of opinions on the Internet.Netizens are supposed to practice rational expression through moral self-discipline,absorb the integration of heterogeneous culture through the cultural consciousness,thus forming a cultural consensus through the network public sphere.
Internet group event;cultural conflicts;cultural formation;guiding strategy
郝其宏:江苏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研究员(江苏徐州221116)
(责任编辑 林 间)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网络群体性事件的生成、演化与治理研究”(13BSH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