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精英与现代化意识:当代中国避免“中等收入陷阱”的一个思路
2015-01-22葛荃
葛荃
〔摘要〕 当代中国的特点是发展与问题共存。究其原因,主要是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经济、政治与文化发展的不均衡,当下亟需警惕陷入“中等收入陷阱”。从政治文化视角究其根源,中国传统政治文化内涵的五种政治观念:等级身份观念、人治观念、家族观念、权本位观念、臣民观念作为传统思想文化的遗存,与现代化社会的需求格格不入。这些正是当下诸多问题的深层根源之一,需要以现代化意识取而代之,亦即通过“公民规训”或规制性的制约,完成政治、经济与文化精英的现代化理念转换,以期推动中国现代化社会的达成。
〔关键词〕 精英教育;现代化意识;政治文化;中等收入陷阱
〔中图分类号〕D0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769(2014)06-0034-08
一、设问:发展与问题何以并存
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成就是公认的,但主要集中在经济方面。有一种观点认为,三十多年的发展,主要在经济方面有成就,在其他方面,如文化、政治,呈滞后甚或倒退的局面。本文不认同这种说法。事实上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文化和政治也在进步,只是与经济发展相较,显得缓慢和迟滞。
20世纪80年代以来,法律知识与法律意识、人权观念、权利意识等等,在社会层面从上往下,逐渐被人们所认知。政治批评与抗争,时而平和,时而突显。公众的利益诉求以这个时代特有方式予以展示,昭示着公民意识以及作为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重要内涵——公民政治参与意识的觉醒。
但是,与发展进步相伴行的是问题,特别是政府官员滥用职权、官商勾结、贪污腐败等尤甚。不过总体来看,人们的日常生活并没有受到很大影响,社会运作仍然循序进行。这种状况可以概括为:发展与问题并存。
我们的问题是:为什么会出现诸多问题?而且近年来愈益严重?以下从两个层面来分析。
一是从社会整体发展的视角看,文化与政治层面的发展相对缓慢,使整个社会发展失去平衡。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应该是“三维结构”的共同推进,亦即政治、经济与文化三位一体的均衡发展。当代中国社会的发展状况是,经济发展突飞猛进,文化发展——广义上的文化发展相对滞后,世俗文化趋向恶俗,深层理论则较为荒凉;政治发展不能说没有进步,至少在法治方面,立法的进步无疑应当肯定,但是在权力制约和公民参与方面,则发展缓慢,或有迟滞。社会整体发展的三维推进呈明显的偏斜状态,这种偏斜日渐严重,必然会出问题。
最能说明这种状况的是关于公平与效率的论辩及其实践。20世纪80年代,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理论界与政策制定及实施部门都意识到公平与效率的关系问题。不过在“发展是硬道理”的观念引领下,效率被放在了公平的前面。1987年10月,中共十三大报告提出:“(分配政策)既要有利于善于经营的企业和诚实劳动的个人先富起来,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又要防止贫富悬殊,坚持共同富裕的方向,在促进效率提高的前提下体现社会公平。”这句话表达了三层意思:一是允许一部分人劳动致富,先富起来;二是走共同富裕的道路;三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其中,第三层意思的社会影响巨大。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依然坚持在收入分配方面,要“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这种认知到了2004年9月的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才有所改观,提出了新的提法:“注重社会公平,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 切实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 逐步实现全体人员的共同富裕。”党的十八大则明确提出“必须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要在全体人民共同奋斗、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
这些执政党最高级别政治文件的表述及其相应的变化,表明了在经济急速发展过程中,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公平问题,以至出现了分配不公和贫富差距加剧的社会现象,而且呈愈益加重的趋势,故而“注重公平”重新回到了优先位置。正如研究者概括的那样:“如果要列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所面临的主要挑战,社会的不公正必是其中之一,而收入分配不公是导致社会不公的重要根源。……社会的不公平体现在许多方面,但其中最深刻的不公平,是收入分配的不公平。”〔1〕也就是说,社会发展的三维结构过于偏斜,可能导致社会冲突加剧。为了不致造成严重后果,多年来,政府不得不全力以赴地在做一项投入巨大而又极为重要的事——“维稳”。
事实上,三十多年的经济发展忽略了社会公平,恰恰是政治与文化发展迟滞的表现,社会分配的不公平致使贫富分化严重。 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官方数字,“中国全国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2003年是0.479,2004年是0.473,2005年0.485,2006年0.487,2007年0.484,2008年0.491。然后逐步回落,2009年0.490,2010年0.481,2011年0.477,2012年0.474。” http://finance.qq.com/a/20140120/007891.htm。经济的快速发展并没有在当代中国社会结构中出现上个世纪80年代学界讨论并期待的“市民阶层”,而是出现了一个特殊的“精英阶层”。这个阶层的成员普遍具有高学历,具有开创、领导能力,许多成员具有显赫的家庭(族)背景,他们分布在经济、政治和文化等领域,成为这些领域的领导者。他们是社会精英,实际掌控着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资源。 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调查中心发布《中国民生发展报告2014》,称1995年我国财产的基尼系数为0.45,2002年为0.55,2012年我国家庭净财产的基尼系数达到0.73,顶端1%的家庭占有全国1/3以上的财产,底端25%的家庭拥有的财产总量仅在1%左右。http://news.163.com/14/0726/05/A22CNRP90001124J.html?360lm。这种状况正是社会发展严重偏斜导致的不良后果,在某种意义上讲,这也是在社会进一步发展中出现种种问题的主要根由之一。
在这里,需要探讨一个问题,即当前的问题与西方文化的介入和传播有没有直接因果关系。古代中国相对封闭,自1860年开始向西方学习,这个过程直至今天。在经济方面的近代工业、科技和商业,政治方面的共和制,以及文化方面的政治理论,譬如马克思主义理论,都是我们的先辈在向西方学习过程中的收获。当然,域外文化与本土文化的相遇,必然会经历一个冲突、并存及融合的过程。即使在“与国际接轨”口号的引导下,文化冲突也在所难免。一般而言,任何一个民族的文化不可能完全取代另一个民族的文化,一个成功的民族经验移植到另一个民族的文化土壤上,肯定不应照搬照抄,否则难以存活。因而,一方面,向西方学习先进的有益经验与知识是历史的趋势,正如18世纪的欧洲曾经如饥似渴地宣扬孔子、儒学和学习东方一样。〔2〕另一方面,本土文化的选择事实上是具有主动权的。研究中国问题不能脱离中国国情和中国文化特色,我们当前面对的问题与困境,其根源不在西学,而在本土之中。
二是从经济发展自身看,三十多年的经济快速发展已经推动中国走出了20世纪80年代初期的相对贫困,进入了中等收入国家的行列。从世界各国经验来看,社会冲突加重、腐败多发、就业困难、贫富分化加剧等等现象,可能是社会经济发展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表象。据此,警惕中国社会陷入“中等收入陷阱”则是我们思考并解决前述发展与问题间冲突的又一个路径。
按照世界银行的标准,从2010年起,中国人均GDP达到了4400美元,已经进入了中等收入国家的行列。又据中国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字,2013年我国人均GDP达到6767美元。根据这种状况和“中等收入陷阱”理论,有研究者认为,当代之中国要警惕堕入这个陷阱。更有甚者则认为,之所以问题丛生,便是“中等收入陷阱”所导致的。
这个认识不无道理。当人均GDP发展到了3千美元以上,在此前的从1千到3千美元的快速走出“贫困陷阱”阶段中,所蕴聚、积累的冲突会集中爆发。技术手段、经济体制、政治体制和社会发展机制,会一下子显得力不从心,加上国际经济环境的影响,人们会发现,国家经济增长会有回落,甚而停滞,社会经济整体处于某种徘徊或增长艰难的状态。经济增长的停滞反过来又会加剧社会矛盾的爆发。而由于国际金融危机和国内经济结构性矛盾等多重因素的影响,我国经济增长面临的下行压力巨大。正如有研究者所言:“尽管当前全球经济有所好转,但形势依然错综复杂。同时,虽然中国经济出现稳中向好走势,但仍然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比如,部分地方政府负债较高并对土地财政依赖加深;影子银行产品规模较快增长的同时流动性风险管控能力却不足;实体经济中企业的各种要素综合成本上升较快,部分企业经营压力增大;部分地区房地产供需严重不匹配;‘用工荒与大学毕业生就业困难状况并存;环境问题凸显,影响居民健康。未来一段时期,我国经济发展中的‘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存在,经济平稳运行的基础还不稳固,内生增长动力有待增强。”①这些从专业研究视角指出的问题,为中国经济发展的困顿做了注脚。
有研究者归纳了“中等收入陷阱”国家的主要特征,前述种种问题,如贫富分化严重、腐败多发、社会公共服务相对短缺、就业困难、信仰缺失等等,正是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表象。②其中,最为严重的是贫富分化问题。当全社会80%的财富集中到20%的人手中时,与之相伴随的必然是肆无忌惮的权钱交易、贪污腐败和比较普遍的社会不公。
由此,我们就扣住了本文的主题:其一,发展与问题并存,其缘由在于经济发展的突飞猛进,文化与政治发展相对迟滞,社会发展严重不均衡而导致了不良后果;其二,三十年来经济快速发展过程中蕴聚的社会冲突集中爆发,种种问题显示中国面临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危险;其三,避免“中等收入陷阱”是摆在国人面前无可回避的一道难题,改除积弊是回归进步与发展的惟一路径。
很多研究者把这种状况的症结归于“不能转换经济发展方式”。如何治平积弊,避免“中等收入陷阱”?他们的思绪也始终围绕着转换经济发展方式,在制度、体制等方面做文章——这是典型的经济学家的思维。但这是某种单向度的思维,从政治文化的层面看,则别有一番识见。
二、陈述:困境与问题溯源
本文从政治文化的层面看,认为问题的症结是,在三十多年的市场发展和转型过程中,在跨出“贫困陷阱”快速发展的这三十多年中,文化和政治的推进没有跟上。应该说不是不想跟上,而是中国在文化和政治方面有着先天不足的缺陷,因而在向着现代化行进的途中踟蹰而且蹒跚。
这里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中国不只是一个国家,而是一种文明——是一种“原发——起源性”文明。这个文明的进程与其他几大文明不同,她始终在原地持续发展,没有中断过。中华文明经历数千年的延传,长期保持着帝制国家的相对稳定发展。这种政治体制直至20世纪初叶才被近代的共和体制取代。中国传统社会的长期延续,在某种意义上意味着传统政治文化的成功之处,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其一,高度文明的文官制度。关于中国传统社会君主政治的判断,学界历来纷争不已。赞许者谓之“开明”、“民主(因素)”;批评者谓之“专制”、“集权”。如果从政治文化视角看,中国传统社会的君主政治无非是体现着君主政治形态中的“高度政治文明”而已,其政治本质与政治实践仍然是君主政治,亦即君主专制。
秦统一前,君主政治体制的特点是以天下“共主”为中心的相对松散的政治联合体,如夏、商者是。秦统一后,形成了官僚制中央集权君主政治。这种政治体制通过制度设计体现着高度发达的政治理性,集中体现为近代以前世界上最先进的文官制度。无论汉代察举,还是隋唐起始的科举,政治录用相对规范、严格,而且面向全社会。除了贱民或某些特定身份阶层外, 例如两汉时即规定除“七科谪”以外,良家子弟都可以通经致士或由察举征辟而入仕。七科谪据《史记·大宛列传》张晏注:“吏有罪一,亡命二,赘壻三,贾人四,故有市籍五,父母有市籍六,大父母有籍七。凡七科也”。http://zhongguoshi.boxueren.com/channels/1409.html。在介入体制面前,人人平等。由于汉代察举征辟及后世科举制基本都是面向全国所有社会成员,君主政治就将人才选用的范围极度扩展,尽其可能将有用之才搜罗到体制内。政治权力基础的扩大和选用人才程序之严格,使得统治集团得以比较长时期地保持着精英特色,保持着相应的统治能力和政治活力。因而,在中国历史上,布衣可以平步青云,范进亦可以中举。这正是中国传统政治文明高度发达的制度体现和历史实践。
其二,一种思想催生一个阶层构成社会政治的中坚。以儒家思想为主体的传统政治思想与文化,养育出“士大夫阶层”。这个阶层是民间社会的领袖,是君主政治的权力基础。他们是精英,对下引导大众,成为民间领袖;对上则参与和佐助政权,构成了君主政治的权力基础。近世以来,学界关于士绅的研究成就斐然,论点业已明晰,无需本文赘述。这里只是从政治文化的视角,对于士大夫阶层之于中国社会及其文化的影响,略作反思。
据泽华师《士人与社会(先秦卷)》的研究,〔3〕士人由武士嬗变而来,作为从事思想文化学习、研究与实践的专业人士,从其诞生的那一天起,就选择了与国家政治体制相结合的生存路径。战国时期的“成功人士们”为后世士人做出了表率,虽然经受了秦朝统治者的严酷打压,但自西汉开始,士人们就不遗余力地纷纷介入体制,儒家学派取得了成功。此后,士人出入于政治体制,成为官僚体系的主体。他们作为传统政治思想与文化的载体,凝聚着传统政治思想与文化蕴含的政治智慧与理性精神,从历代王朝的成败得失中积累了政治经验。他们将这些文化内涵传续下来,成为帝王们构建帝国、延传权力、制度设计和政策选择的基础与依据。除去短暂的战乱、分裂时期,以及不足百年的元朝,每代统一王朝大体上能延续三百年左右,前后汉则延续了四百年。官僚制中央集权君主政治体制更是直贯两千多年。
然而,19世纪中叶,当西方列强用坚船利炮强行把中国拖入了近代,上述两点优势便成为劣势,面对突如其来的世界格局,顿时捉襟见肘。及至当代,中国传统政治文化内涵的五种政治观念:等级身份观念、人治观念、家族观念、权本位观念、臣民观念作为传统思想文化的遗存,与当代中国现代化社会的发展需求格格不入。从政治文化的视角看,这些正是当下诸种问题的一个深层根源。为此须作三层分析。
其一,平等观念是现代社会政治价值基础的重要观念。中国传统政治文化没有现代意义上的平等观念,只有君主政治条件下的身份等级观念。当然,传统中国也有平等思想,典型者如明代初期的宋濂、明代中期泰州学派的王艮,及其后学李贽。
宋濂认为,“国之建官立职,岂以富贵其臣哉!所以为民也。”〔4〕从社会政治定位来看,官是统治者、管理者,民是被统治的对象,但官员的职责是救民于水火,造福于民众。他说:“古之人仕也,欲安斯民也。睹斯民遑遑于涂炭之中,其心恻然曰:‘……苟弃之而不救,则非人也;然欲救之,非仕不可也。”〔5〕王艮提出了“百姓日用即道”的命题,认为道的内涵不外乎“百姓日用”,“圣人经世,只是家常事”〔6〕。在他看来,凡、圣之间的差别只是表现在对于道的知与不知,先知与后知。“圣人知,便不失;百接不知,便会失”〔7〕,因而并不存在小民与圣人,亦即上智与下愚的根本对立。王艮通过“百姓日用即道”论证了凡、圣之间在道的实践中具同一性。李贽承继了王艮的“百姓日用即道”思想,明确提出了“尧舜与途人一,圣人与凡人一”〔8〕。又进而提倡男女平等,认为“谓人有男女则可,谓见有男女岂可乎?谓见有长短则可,谓男子之见尽长,女人之见尽短,又岂可乎!”〔9〕在身份等级观念绝对化了的君主政治时代,王艮、李贽的平等思想无疑是具有先进性的,对于中国古代君主政治赖以建立的身份等级原则具有认识上的颠覆意义。
这就是说,由于身份等级观念作为传统政治文化的价值理念积淀延传下来,存留在人们社会政治观念中,深刻影响着人们的思维方式,融入了当代中国人的生活方式,挥之不去。这种传统政治观念当代遗存的社会政治存在与行为表现就是形形色色的特权思想和权贵意识。
其二,法治观念是现代社会制度基础的重要观念体现。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没有现代意义上的法治观念。勿庸置疑,中国传统社会有着丰富的法家思想和法律制度,自汉代起始,历朝历代都修法典,也有法治的政治与管理实践。先秦法家学派思想内涵丰盈,理论涉及立法原则、法治原则、法治政策实践等等。但这不过是古代中国君主政治条件下的法治,从其开端就是用作君主政治的统治手段。李悝制作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成文法,从其仅存的篇名看:盗法、贼法、捕法、囚法、具法、杂法,虽然内容已佚,但仍然可以明晰看出这是一部类似“治安惩治”性质的法律,并不具有现代性。嗣后历代则一以贯之。
现代社会的法治是建立在以宪法作为基本法的制度基础上的。宪法是对国体、政体和公民的权利义务与尊严的规定,在社会政治生活中具有无上的权威性。所有的部门法都是在宪法基础上的具体规定,其合法性基于与宪法内涵价值的一致性。大凡有关公民权利义务的法治思想与法律规定,在中国传统法治思想与制度规定中显然并不具备。
公元前221年秦帝国的建立意味着法家思想的胜利,其二世而亡,又宣告了法家思想在国家政治意识形态层面的破灭。汉代儒家思想上升为国家政治意识形态,人治成为统治者选择政治形式的指导性理念,“文武之政、布在方策。其人存、则其政举。其人亡、则其政息”〔10〕。在中国传统社会实际表现为人治和家族政治。人治是以道德化的人作为治理的主体,在某种意义上讲,士大夫阶层就是缘此而催生的。以血缘姻亲关系为纽带的家族政治为了解决政治权力的归属与传续,在思想和社会政治现象上表现为家国一体、家国不分,实是帝国政治权力对于全社会的掌控与覆盖。
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以来,在法治的推进上,可谓努力不辍,法治建设的成就也可圈可点。然而,中国本土文化的现代法治理念极度缺乏,“法治”统治工具化思维在一定程度上仍然普遍存在,导致20世纪80年代以来现代法治价值理念的传播和普及遭遇到不同程度的阻遏。在当代中国,现代化法治的达成依然需要一个过程。也就是说,人治观念、家族观念非但遗存,或有弥散之势,在三十多年来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中,通过新的分化组合,形成了某些具有家族化特点的利益集团,组成了新一轮的既得利益团体,甚而导致了某种特殊阶层的初步形成。
其三,公民观念是现代社会的政治文化基础。中国传统社会没有形成现代意义上的公共领域,也没有公民观念。传统中国是典型的臣民社会,与之相应,则是普遍存在的臣民观念和权本位观念。
第三代新儒家学派中的“新保守主义”们认为,中国传统文化依然存在着现代政治理念,甚至提出中国古代社会的君子就是公民,古代中国即存在着公民社会。①他们认为,儒家思想里面存有人的个性意识、主体意识等等,表达出一种独立人格形象,表现出某种强烈的社会责任心。从历史实践看,在儒家文化的人格力量感召之下,也确实培养出一些志士仁人,构筑和充实了我们的民族自尊心。然而,进一步考察就会明显看出孔孟儒家崇尚的人格并不包涵对于个体人的社会政治地位、尊严和基本权利的尊重与维护,而是内涵着个人对儒家道德理想的强烈追求与献身精神。
一般说来,对于人的社会政治地位平等、人的尊严和作为一般社会成员基本权利的自觉是形成独立人格的基本条件。孔儒一脉表现出来的“独立性”倾向,只是在践行儒家道德理想过程中,与社会现实种种障碍相矛盾而形成的道德皈依精神。孟子说的“大丈夫”、荀子说的“成人”所体现的也不是以追求人的个体价值、个人尊严、人的个性自由和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为内涵的个体独立人格,而是以维护人群整体价值为基本内涵的理想化共性人格,他们向往的是圣人,立志要做圣人之徒。换言之,这些理念表达的是道德修习起点的平等和努力做圣人之徒的追求,自信、决心与忠心,无非是在“内圣外王”这一最佳生涯规划下的豪言壮语。
构建现代社会的前提是现代法治,一般社会成员作为公民,具有宪法所赋予的神圣权利、义务与尊严。所谓公民意识则是对于其实际拥有的权利、义务与尊严的自觉意识,表现为平等意识、个体主体意识、法律意识、独立精神与人的尊严,表现为每个人的自尊和尊重他人。在传统中国君主政治条件下,身份等级意识和权力崇拜成为普遍的社会政治意识,思想异端也曾发出过激烈批判声音,如嵇康的“每非汤武而薄周孔”,唐甄的“帝王皆贼也”,黄宗羲的“天下为主君为客”,但终究没能实现认识上的突破。在实际社会政治生活中,则是臣民社会的长期延续。
传统政治文化内涵的等级身份观念、人治观念、家族观念,权本位观念和臣民观念通过各种形式积淀下来,不同程度地遗存至今,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在社会转型的复杂过程中,影响着人们的价值观和行为选择。如前所述,这些非现代化的政治文化因素是导致当代中国问题与进步共存的深层根源。
三、期盼:教育精英与避免“陷阱”
以上分析如果成立,那么,就可以回到本文的主题了:怎么避免当代中国的“中等收入陷阱”?综合前述分析,其中的关键是教育精英。
美国著名公共政策学者托马斯·R·戴伊教授说:“社会可分为有权力的少数以及未拥有权力的多数人。少数人是社会的精英,多数人是非精英,精英享有分配社会价值的权力;公共政策所反映的不是公众的需求,而是精英普遍性的价值。”〔11〕在这里,托马斯·R·戴伊教授说了一句实话,指出了问题的实质。按照20世纪初叶的一种普遍观念,中国进步与发展的主要障碍之一是“民智未开”,于是近代中国的先进人士们纷纷致力于“启迪民智”,教育公众,以启现代之蒙。行进到当代之中国,问题的关节点显然有所偏移,在认识上与百年前亦有所不同。当代中国进步与发展的首要问题不是民众,而是社会精英。
这里说的精英(elites),简言之,指的是“集中掌握权力、财富或特权的少数”〔12〕,一般“由每类活动领域中能力最强的所有人组成”〔13〕。在当代中国,精英的解读应分为不同的阶段。这就是说,中国社会始终存在着一般社会分层意义上的精英与大众,只是在20世纪80年代前,在计划经济和中央集权体制下,基于按劳分配制度,一般社会成员的薪酬级差是控制在一定范围内的,社会贫富差距大体上保持着相对的限度。同时,在教条主义政治意识形态的覆盖下,社会、经济和政治精英被人民英雄、劳动模范、工作能手和各种各样的“光荣”称号所替代。所有这些榜样形象,都不是表明他们与一般社会成员在领导才能或控制能力方面的差异,也不能表明他们在资源占有与分配方面拥有特权或某种特殊性,而是恰恰说明他们作为社会大众中的一员,集中展现了大众理应具有的优秀品质,他们是大众中的佼佼者。他们被视为计划经济和中央集权时代的精英,但他们达成的榜样效应恰好表明了他们是群体道德和优秀品质的典型体现。
20世纪80年代以后,改革开放带来的变化之一是经济体制和管理体制的转型,人们一下子从计划经济的平稳、拘束生活方式中离析出来。经过三十多年的快速发展,逐渐形成了当代社会的精英阶层,其特点主要有三:一是分布面广,遍布经济、政治和文化诸领域;二是一般都具有高学历,受过良好的高等教育或海外高等教育;三是普遍具有高收入,并掌握相应资源。当代精英在领导、组织和控制能力方面较之一般公众有着明显的优势,与计划经济和中央集权时代的精英相较,当代精英突显了资源掌控与领导能力,他们善于开创和驾驭某种局面,建构体系或秩序。基于他们领导能力和对于资源的占有与掌控,对于国家政策和社会发展有着重大的影响。然而,诚如本文开篇提出的问题,在社会发展与问题共存的状况下,由于文化与政治发展相对迟滞,从而给当代中国避免“中等收入陷阱”设置了难题。对此,当代中国的精英们难辞其咎,其中的关键在于缺乏现代化理念。
这里说的现代化意识,指的是一般社会成员的公民主体意识、法律意识和公德意识。具体言之,就是每一个社会成员对于自身作为公民和纳税人的权利、义务与尊严的自觉,对于法律权威、司法公正和遵守法纪的自觉,以及对于公共道德的认知程度、遵守公共道德的行为自觉程度,等等。
事实上,当代中国的精英们崛起于20世纪80年代,繁盛于当下。其中的相当一部分基于某种机缘而接受高等教育,留洋“海归”,成为这样那样的“人才”。与他们的成长相伴的不是作为启蒙精神根基的平等、公正、法治等理念,而是与众不同的赞誉及其相关的种种特权,骨子里蕴积的中国传统政治意识和特权观念依然占据主导。
如前所述,作为现代社会政治价值基础的重要观念之一是平等观念。然而,当代精英们不少依然有着或深或浅的特权意识和等级观念。位于体制内的精英因其身份地位高于一般公众,享有特定的特殊待遇,自然会形成有别于普通百姓而高人一等的身份意识和特权意识;体制外的则凭借其财力及社会资本而藐视公众,罔顾规则,甚而“交通王侯”,自视为“权贵”而为所欲为。至于那些在文化、艺术、传媒领域的成功人士,更是以其公众人物形象而得到大众的追捧。当然其中也不乏低调平和者,但也有表现为颐指气使,恣意妄为。这些现象如果没有触及法律,似乎也无可厚非,但诸多现象表明一些人缺乏公民观念和平等意识。
作为现代社会制度基础的重要观念体现之一的法治观念,依然严重缺失。特别在政、商两界,一些人基于其掌控的公共权力和财富资源,相互勾结,几近肆无忌惮,以至形成严重的贪污腐败和违法乱纪。在有些人看来,不存在权力不能解决的问题,也没有金钱摆不平的难题。传统的身份观念、人治观念、家族观念,权本位观念和臣民观念依然深深地纠结在其内心深处,这样的理念充斥,必然在主观选择和客观影响上给当代中国的法治建设带来极大的阻遏。
以上两类状况最终可以归结为公民观念的极度薄弱。由于公民观念是现代化社会必备的政治文化基础,也由于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阙如,有意识地构建现代政治文明、社会文明,特别是构建公民文化、培育公民意识,无疑是当代中国走向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在这方面,三十多年来学界的呼吁和国家层面的正向引导不可谓不努力,但收效总是与我们的预期差距较远。究其原因,与社会精英阶层缺乏现代化意识有着直接的关联。
上述状况实际对于社会、经济和政治进步形成的障碍日益突显,譬如特权观念和蔑视法治的泛滥,导致社会公德严重匮乏,已经给中国的发展造成了严重影响和阻碍。如食品安全问题,食品安全的首要责任在政府监管,其次在制造商。公德丧失、唯利是图,官商勾结、监管失效等,这里的每一个环节都与执掌和行使公共权力者,以及掌控资源的社会政治精英有关,与他们的行为选择和政策影响有着因果关联。
市场经济与法治秩序是现代社会的必要前提,如果没有社会成员的现代化意识,所有的制度安排将会形同虚设,优越的物质条件以及对优越物质条件的无序追逐反而促成或加重了社会政治的内在无序状态。要改进这种状况,既需要公众共同推进,也需要精英引领。如果说,人的现代化是社会进步的关键和实质性条件,那么在当代中国,在我们很可能会逡巡于“中等收入陷阱”而难以跨越的时候,我们尤须把教育精英放到重要位置。因为,不论是历史还是当下,在中国,正是精英们在掌控资源,实施领导,影响政策,引领大众。也就是说,在当代中国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基于中国国情的实际状况,“经济发展方式”的转换,社会的进步与发展,与精英的表率、影响及领导息息相关。
为此,如何促成精英阶层现代化意识的增进亦即教育精英就成为当下的重要时代课题,这也是推进中国发展的关键。这里说的教育精英不是简单的说教或进行什么“高级培训”,而是基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及现代化社会的视角,对于精英们,特别是对于那些富可敌国、“交通王侯”的“权贵”们,给予“公民规训”或规制性的制约。约束即教育,制约即培育,通过某种具有强制性的方式或路径,引领他们向着现代化转型。
在这个问题上,可供选择的具体措施有二:一是强化和规范舆论监督,在公众政治参与不断加强和付诸实践的过程中,在推进当代中国政治发展的进程中,迫使精英们接受和认可现代化理念。二是切实实施政务公开、财务公开、财产公开,将精英们暴露在公众面前,使之有所收敛,不敢为非作歹。这就是要通过制度化的规训与制约,迫使他们在特权和平等之间作出选择,让他们懂得遵守规则,让他们渐次具备平等意识、守法意识、公民意识,逐步消除其权贵心态。从而缩减贫富分化,增进社会公平与正义,巩固社会主义政治本质,引领中国走出“中等收入陷阱”。
也就是说,通过制度性约束,实施精英阶层的现代化意识教育,这是当代中国公民培育新阶段的开端,也是努力推动文化与政治进步,促成和维系社会均衡发展,避免“中等收入陷阱”,迈入发达国家,达成现代化社会的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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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宋濂.龙门子凝道记中·悯世枢·第一〔A〕.宋文宪公全集:卷51〔C〕.四库备要本.
〔6〕〔7〕王艮.语录〔A〕.王心斋先生遗集:卷一〔M〕.民国袁承业重刊本.2,5.
〔8〕李贽.道古录·卷上〔A〕.李贽文集:第7卷〔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361.
〔9〕李贽.答以女人学道为见短书〔A〕.焚书、续焚书〔M〕.中华书局,2009.59.
〔10〕朱熹.中庸·二十章〔A〕.四书章句集注〔M〕.中华书局,1983.28.
〔11〕〔美〕托马斯·戴伊.公共政策新论〔M〕.罗清俊,陈志玮译.台北:韦伯文化事业出版社,1999.29.
〔12〕〔英〕安德鲁·海伍德.政治学〔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499.
〔13〕〔英〕韦农·波格丹诺主编.布莱克维尔政治制度百科全书〔C〕.邓正来主编(中译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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